freelance
发表于 2009-11-21 15:04
mimi.
发表于 2009-11-21 18:42
谢谢各位热心人的解答,我就不一一回复了
经过这两天的时间,我现在已经冷静下来了.我们所有的财产都没有我的名字,我嫁给他时,他的经济条件也不象现在这样好,他变心是因为现在挣钱越来越多了........
我肯定要找律师,而不会私自和他签离婚协议的,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能不能找到一个好的律师,因为他多年用的那个律师很优秀,多年帮他打官司,几乎没输过
我有居留,同时已我自己的例子给各位JMS敲个警钟,不管LG多优秀,当初表现的多负责任,多爱你,千万不要放弃自立的能力.
再次谢谢各位{:5_335:}
闪电侠
发表于 2009-11-21 19:06
Hero2009
发表于 2009-11-21 19:41
gute_Laune
发表于 2009-11-21 20:14
德国的商人非常狡猾的,欺负外国人怕事和语言不好,一定要找个好律师.
他和你离婚了,得不偿失,你只要一天不结婚,他经济上就要一直补贴你和孩子.
千万别签任何协议.
stefenlin 发表于 2009-11-20 11: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5_377:}
gute_Laune
发表于 2009-11-21 20:21
楼主的德国老公太贱了,还让楼主签协议,妈的
换了是我,我会考虑把他给整残废了
他一点都不尊重女人
gute_Laune
发表于 2009-11-21 20:25
说句题外话,你老公真是伪善,还说什么不想两败俱伤,那他搞外遇的时候怎么不想到这个,他是只想你伤,他自己爽。。。。真自私
菲瞳 发表于 2009-11-20 16:4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嘛,他其实很怕楼主让他很伤,施以缓兵之计而已
我支持楼主跟他死磕到底,拼了命的那种,让他知道中国女人也不是好欺负的{:5_311:}
gute_Laune
发表于 2009-11-21 20:38
88# Lee911
在德国没有这种说法。
jochenkan 发表于 2009-11-21 10: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欧洲人太淫荡了,要是有这通奸罪,德国整个国家就成了监狱国了
KielQian
发表于 2009-11-21 22:20
如果婚前没有协议,平分财产。
新手007
发表于 2009-11-21 23:11
{:5_377:} 楼主的德国老公太贱了,还让楼主签协议,妈的
换了是我,我会考虑把他给整残废了
他一点都不尊重女人
gute_Laune 发表于 2009-11-21 19: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它们就知道欺软怕硬, 欺侮那些德语不好的. 很多娶不到德国LP的就诱惑其他国家女子.
moinmoin1
发表于 2009-11-22 00:15
爱情不再了,离婚也正常。2个中国人或2个德国人结婚再离婚的也很多。LZ 的问题,是离婚的话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肯定是要请的。也提醒在德国的姐妹们,不管你们嫁给了中国人还是德国人,都要自立啊。如果有一天,我们的老公说他们要离开我们,我们可以大声说:亲爱的,没有你我照样活得很好甚至更好!潇洒地挥手告别,那多痛快!
Hero2009
发表于 2009-11-22 00:20
mimi.
发表于 2009-11-22 00:37
你也别太激动,你只是听一面之词。你以为德国男人跟你一外国女人结婚是跟你玩啊?人家不需要付出代价?
Hero2009 发表于 2009-11-21 23:2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他当初跟我结婚,确实不是跟我闹着玩的
虽然今天发生了他有外遇,但他过去对我确实是真心真意付出的,这点我不会抹杀
但爱情不在了,他也确实很绝情,还威胁我说,如果我找律师的话,他停掉所有的生意,让我什么钱也拿不到.
Hero2009
发表于 2009-11-22 00:40
mimi.
发表于 2009-11-22 00:42
在这段失败的婚姻中,我也有责任,我没有让他感觉到爱情的新鲜感,而把精力全放到孩子身上了
缺乏在生活的细节上去关心他.
皮皮熊
发表于 2009-11-22 00:46
他当初跟我结婚,确实不是跟我闹着玩的
虽然今天发生了他有外遇,但他过去对我确实是真心真意付出的,这点我不会抹杀
但爱情不在了,他也确实很绝情,还威胁我说,如果我找律师的话,他停掉所有的生意,让我什么钱也拿不 ...
mimi. 发表于 2009-11-21 23:3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老公这么说很明显他不愿和你分割财产,想给你有限的抚养费把你打发了,这说明他是很清楚德国男人离婚要付的代价的,你现在想办法拿到有关他公司收入的一切证明,小心他转移财产,反正感情已经没有了,在离婚的时候为自己和孩子争取最大的利益这是最关键的。别指望变心的男人离婚后会照顾你和孩子,我老公的一个表姐就是例子,和她男人离婚的时候什么都没要,最后那个男人玩消失连抚养费都一分不给了,好在她表姐人很能干,自己把孩子独立养大了
Hero2009
发表于 2009-11-22 00:54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9-11-22 00:57
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配不是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而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有财产的增值部分。
mimi.
发表于 2009-11-22 01:04
我的观点:女人太长时间当家庭妇女对家庭没啥好处。
Hero2009 发表于 2009-11-21 23:5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太对了,我LG没有觉得我当初放弃自己的事业,宁愿为了他当家庭妇女其实已经是很大的付出了
其实过去我看他工作辛苦,曾经提出让他教我,我用5年,甚至10年的时间来学习关于他工作上的事,来减轻他工作上的压力.但他对我说,挣钱是男人的事,只要我把家里打理好,不要让他在工作的时候还牵挂家里,就足够了,但这些我现在都做到了.他没要求我,我都象德国家庭妇女一样每天打扫卫生.一个是为了孩子,还有也是为了让他开心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9-11-22 01:23
你说的太对了,我LG没有觉得我当初放弃自己的事业,宁愿为了他当家庭妇女其实已经是很大的付出了
其实过去我看他工作辛苦,曾经提出让他教我,我用5年,甚至10年的时间来学习关于他工作上的事,来减轻他工作上的压力.但 ...
mimi. 发表于 2009-11-22 00:0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家庭很重要,但是自立更重要。有些德国人和外国人结婚,不希望他们学德语和德国社会接触,只要求他们在家操持家务,不是没有任何原因的。他们担心他们的女人有一天会离开他们的,如果他们的女人了解得多和社会接触得多。如果女人不自立,很有可能就是有一天会被无情的抛弃。
千金丫头
发表于 2009-11-22 01:28
你答应了和他公用一个律师么?这样对你会很不利的啊,你要想明白,你不认识周围的中国人么?
thatsme
发表于 2009-11-22 10:38
mm像這樣的事情,好好的坐下跟你先生深談,切勿失去理智的跟他大吵這都是無濟於事的.在談的過程中如果妳還是很在乎他的話,當然是要力挽狂瀾挽回妳的婚姻.如果妳認為既是緣份已盡,他離去意志甚堅. 那就放他去吧,當然前提是該分的就分於你的部分.所謂的賽翁失馬焉知非福,這也未必代表妳的未來暗淡無光,有人說上帝幫你關了一扇門,必定會在幫妳開出另一扇門,希望現在的妳切勿企餒,當然我相信目前的妳,心裡的沮喪及萬念俱灰的感受. 我也常在想這樣的情形換成是我會怎麼樣呢?結果還是我之前說的放他去吧,怎麼說呢?如果他對你心已死,即使你挽回了他,而他心裡沒有妳,整天就如行屍走肉般的生活,這妳能忍受嗎??
mm該處理的事情盡量盡快處理掉,趕快開始妳的新生活,這才跌一跤算什麼呢?妳一定會在站起來,這精彩的生活正等著妳呢. 與妳共勉之.
宽宽
发表于 2009-11-22 11:17
兔子的牙
schatzlan
发表于 2009-11-22 13:35
同情楼主,还是去找个好律师吧,德国还有不少会中文的律师哦。。。。。
janetju
发表于 2009-11-23 18:53
95# mimi.
祝MIMI好运,人不会一直低谷下去的,过了黑夜太阳总会升起来的。
leibniz
发表于 2009-11-23 19:23
靠人不如靠己,回去吧,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
期待
发表于 2009-11-24 00:00
非常同情楼主的境遇。家庭没有了,经济权可不能再搞丢了!否则,将来你会后悔的。现在最要紧的是,不能单凭自己就跟他签订协议离婚!因为你根本不了解德国的法律!不要当心没钱找律师,你有两个途径,一、可以找妇女组织,请求帮助!二、直接找律师,你这种情况的律师费,可以申请国家资助的,律师会处理的,你不用操心! 不过,个人建议你先找妇女组织,这样你的情况会得到比较好的重视,至少会帮助找比较靠普的律师,经济方面的补助等也会给你指出路。因为,律师的道德也是差别很大的,有的律师只顾收钱,不太管事,尤其是对不懂德国法律的外国人。绝对不能跟他用同一个律师!
sun_light
发表于 2010-4-22 00:33
不知道楼主现在的情况如何?希望楼主需要办的事情一切顺利。{:5_363:}
新手007
发表于 2010-4-22 07:17
本帖最后由 新手007 于 2010-4-22 07:19 编辑
同情LZ,那个 男人是苏联红军的产物
soony
发表于 2010-4-22 13:51
本帖最后由 soony 于 2010-4-22 18:39 编辑
ls所言极是,多少是差不多?现在不是你一个人的问题了,你要让孩子的未来有最大程度的保障。争取你最大程度的合法权益,这和两败俱伤没一毛钱关系。lz你要第一时间请律师,你没钱也不是问题,很多律师都是官司了解以后才收钱的,既然他那么有钱,相信很多律师会接手。千万不要共用律师,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孩子的未来,你不能糊涂。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走到这一步,那他自然也应该会想到离婚的后果,那么就让他来负责好了,只要你以后不再婚,你的未来就全靠他了{:5_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