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haha 发表于 2010-2-25 12:53

如果LZ现在和男朋友要这个孩子的话,你们就去Jugendamt 办一份Gemeinsamen Sorgeerklärung和一份Vater Erkennenschaft 的证明。孩子的父亲承认还未出世的孩子是他的,并且在孩子出生以后和lz共同抚养孩子。这两份证明是很必要的,如果在孩子出世时,lz还未再婚,上户口时是需要这2份文件的。
如果lz和现任法律上的lg没有经济上的纠纷,可以和他协商是否可把分居的日期提前一年,以便现在开始办理离婚手续。分居的日期提前,会影响到工资税的增加。这可能会是LZLG的决定。

testhula 发表于 2010-2-25 12:54

EX不育, 没习惯避吧.
zuzuzu 发表于 2010-2-25 11:3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3:}

hopefulless 发表于 2010-2-25 13:13

回复shyshy


我丈夫不会,他是极品中的战斗机,钱就是命,命就是狗屎。
355944 发表于 2010-2-25 10:4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就别要他命了,挺费劲的,留着力气赶紧把棘手的解决了,然后放松心情养胎。

yanghiro 发表于 2010-2-25 13:19

Blüte 发表于 2010-2-25 13:19

我随口举个例子, 我生产的医院, 新生儿室只有法律上的父母能进, 其他人包括祖父母都不行, 护士 ...
DLIII 发表于 2010-2-25 11:3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护士不会看你身份证的吧?

yanghiro 发表于 2010-2-25 13:23

DLIII 发表于 2010-2-25 13:24

护士不会看你身份证的吧?
Blüte 发表于 2010-2-25 12: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拜托, 你那么较真做什么。 我说的是, 如果那个现成的爸爸想找麻烦, 很容易, 他去医院露个脸就够了。 所以开始我就建议LZ别公开怀孕的事情, 赶紧办离婚, 生产之前能离最好, 不能的话, 能不让他知道也强点。

不过前面有人说了, 这种情况可以找Jugendamt办个什么声明, 真那样就简单了。

Dramen 发表于 2010-2-25 13:57

回复shyshy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们都愿意离,而且结婚才2年,也没什么共同财产,应该说完全没有 ...
355944 发表于 2010-2-25 10:2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什么律师啊。 即使是他的私人账户,只要你们没有财产协议就是共同财产

乌衣 发表于 2010-2-25 14:15

evayanny 发表于 2010-2-25 14:16

yanghiro 发表于 2010-2-25 14:19

viviever 发表于 2010-2-25 14:19

难道赡养费不是支付到对方找到工作, 或找到新伴侣 为止的吗? {:5_389:}

乌衣 发表于 2010-2-25 14:23

yanghiro 发表于 2010-2-25 14:26

乌衣 发表于 2010-2-25 14:26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0-2-25 14:30

乌衣 发表于 2010-2-25 14:31

zuzuzu 发表于 2010-2-25 14:36

总拿我口气来说事,有意思吗

换个礼貌的口气,骂的不爽,听到也不爽

尊敬的薄衣小姐,因为德国无 ...
乌衣 发表于 2010-2-25 13: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为啥管日本婆叫薄衣小姐啊?
跟你乌衣很配的说.{:5_387:}

乌衣 发表于 2010-2-25 14:43

VanillaA 发表于 2010-2-25 14:49

谁替我扁楼上的两个八婆一顿?踹一脚给100,踹成昏迷,给一万,踹成植物人,我以身相许。
乌衣 发表于 2010-2-25 13: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這麽惡,以身相許可能都沒人敢收這份大禮

偷懒的蚂蚁 发表于 2010-2-25 14:52

我1月1号正式和先生分居,也见过律师了。现在有一个固定的男友,但是昨天发现自己怀孕了,是男友的,我们打算把孩子生下来。但是我还没有正式离婚,所以不知道是不是该现在就申请离婚,因为律师说虽然法律规定要分居12个月才能申请,但是只要当事人都说已经达到12个月了,就可以申请,没人来查。有没有熟悉法律的朋友指点我一下,有哪些是我要注意的?怀孕的事,是该隐瞒还是?希望大家理解也不要拍砖。离婚的人都是因为不幸福才离婚的。...
355944 发表于 2010-2-25 10:16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1:}就这样还叫没性呀.

viviever 发表于 2010-2-25 14:57

据我所知,如果楼主和新男友同居了,好像拿不到赡养费了
shyshy 发表于 2010-2-25 13:2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viviever 发表于 2010-2-25 14:58

這麽惡,以身相許可能都沒人敢收這份大禮
VanillaA 发表于 2010-2-25 13:4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呀, 想以身相许, 总要先刷牙的嘛

zuzuzu 发表于 2010-2-25 15:02

谁替我扁楼上的两个八婆一顿?踹一脚给100,踹成昏迷,给一万,踹成植物人,我以身相许。
乌衣 发表于 2010-2-25 13: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 有没有你怎么笨的人啊, 拿钱就算了,
你以身相许的话, 就没人来扁啦!{:5_379:}

meihong 发表于 2010-2-25 15:04

对呀, 想以身相许, 总要先刷牙的嘛
viviever 发表于 2010-2-25 13:5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7:}

meihong 发表于 2010-2-25 15:05

呵呵, 有没有你怎么笨的人啊, 拿钱就算了,
你以身相许的话, 就没人来扁啦!
zuzuzu 发表于 2010-2-25 14:0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19:}

lilalisa 发表于 2010-2-25 15:12

总拿我口气来说事,有意思吗

换个礼貌的口气,骂的不爽,听到也不爽

尊敬的薄衣小姐,因为德国无法提供适合你的猪笼,所以把你沉江一事,不得不无限期推迟。如果你对本建议有异议,请在收到之后7天内向猪笼委员会提出申诉
乌衣 发表于 2010-2-25 13: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是人家的私事么,不管谁是谁非, 一个巴掌拍不响吧.
我们个中详情不清,就以一己之念去揣测人家也不太对啊.
你有这份心,自己去打造一个猪笼好喽

lilalisa 发表于 2010-2-25 15:13

同问同问,啥是薄衣小姐
shyshy 发表于 2010-2-25 13: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tong wen

乌衣巷 发表于 2010-2-25 15:14

babylou 发表于 2010-2-25 15:15

这个,我lg就是这样的孩子{:5_368:}。。。婆婆在分居后离婚前和男友有了他,结果他给名正言顺的冠上了婆婆前夫的姓而不是亲生父亲的姓,不过,婆婆离婚没有要前夫一分钱,包括抚养费(lg有个哥哥是婆婆前夫亲生的)。不幸d的是,lg的亲生父亲只去医院看过他一次,答应婆婆去安排一切后,就消失了。。。{:5_361:}从此没再出现过。婆婆比较好强,就边工作边独自带着2个儿子生活(我lg和他半个哥哥)。现在只有最低退休金,命苦。{:5_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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