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0-3-3 17:13

Regensburg 长居

本帖最后由 一颗松树 于 2010-3-3 16:15 编辑

今天我到Regensburg外国人管理处,关于EU长居的事情,认真和那里的办事员热烈的讨论了一下,下面给一些反馈,和有需要的朋友一些分享。

我前一日打印从法律版ID“太有才了”那里的一份申请信模板,今天一道带过去。

争论焦点是关于60个月养老保险的事,之前我差点把一个年轻的办事员很专业的给唬过去,后来来个年纪大点的,2个办事员对我一个,年纪大的办事员一般拿着一本外国人法的书一边和我争论,因为其他条件我都符合,就是这60个月养老保险,即使那位年纪大的办事员从书上找到的关于60个月养老保险的规则说明,其实跟“太有才了”所给申请信里面所提到的一样,应该是Angemessende Versicherungsbeitrag,不是一定要60个月。60个月是上限,我始终强调这一点,后来老办事员觉得自己也说不过去,就去问老大,可惜的是,这好当家的要出去Schulung,就说先留下申请材料,等回来再研究。
接下来,又是和那两个办事员对话,接下来年轻的办事员开始算时间,就是工作时间加上一半总学习时间,是否有5年,她老人家真是一天一天的再算呀....,其实我本来就想探探路,除了护照什么都没带,还要上班我就让她别算了,问她申请还需要交什么材料,她给了我一个单子。
1, Arbeitgeberbestaetigung (让老板填,主要是让公司申明没有或者近期内不打算开除你)
2 , Rentenversicherungsverlauf mit Wartezeitauskunft (这东西我现在还没弄清楚,回头google一下)
3,毕业证书
4,Bescheinigung von Finanyamt,dass steuerrechliche Verplichtungen erfuell sind.(unbedenklichkeitsbescheinigung 好像是叫这个名字)
5, Krankerversicherung
6,照片一张
7,钱

另外还有非限制工作许可问题,基本上工作一年半以上的都没问题,没什么说的.
所需材料:
1,工作证明 (刚开始申请工作许可时公司和你填的那张表)
2,3个月工资单
3,保险卡
4,钱30欧

这个不用再用劳动局审核了,外管处的工作人员当场给你.

上面意见,仅供参考,如有意外,纯属人品.{:2_235:}

deutschlandcard 发表于 2010-3-3 20:51

好东西, 收藏起来并继续关注松树的长居申请进展!

huk 发表于 2010-3-12 18:54

顶!!!

chrs 发表于 2010-3-18 21:38

关于那个无限制工作许可,我去问的时候说的也好好的,其实我去问的时候已经工作两年多了。他们说没法证明这个工作时间,所以建议我等三年居住期满就给我。我就老老实实的等。结果到三年的时候去申请,说不给。我要求书面拒绝,他们先不愿意,后来就写了一句话,说什么根据区域政策不给。

更可气的是俺老公去问申请长居的事,居然被告知这里不是申请长居的地方。

这就是雷根斯堡外管局啊!!!

潇潇泉伊 发表于 2010-3-18 23:11

唉,总是碰到这样的办事员,以后童鞋一定要知道这个不绑定的工作许可是有的,一定要据理力争,这个不给,就去另一个那里。学习时间折半,工作时间1:1一共三年就可以了
关于那个无限制工作许可,我去问的时候说的也好好的,其实我去问的时候已经工作两年多了。他们说没法证明这 ...
chrs 发表于 2010-3-18 20: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颗松树 发表于 2010-3-19 09:34

关于那个无限制工作许可,我去问的时候说的也好好的,其实我去问的时候已经工作两年多了。他们说没法证明这 ...
chrs 发表于 2010-3-18 20: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有时候是办事员自己搞不清楚情况,所以你去办理之前需要准备充分,不能他们说不行就不行,要给出能让人信服的依据,和办事员陈述的时候,我觉得生气是没用的,不如表现的专业一点,专业是王道,看谁能拿出有效的依据来。 不能随便就被糊弄回去了。
你办成了吗?有需要的话,站内短信联系。

chrs 发表于 2010-3-19 23:02

多谢了。后来是HR的人出面办的,当然不会给无限制的了,HR的人也不会愿意我有随便跳槽的机会啊。

其实来来回回试了好几个人。第一次去让等三年的是个男的,态度很好,所以很轻易就答应等了。等够了三年再去是个女的,态度不很好,说不给,于是就回来。第三次去是带着法律版有才的书面申请信去的,够专业了吧,连法律条文都写在上面了。是同一个男的,改口说不能给,不说理由。我要求书面回复,就写了一句话打发我了。

chrs 发表于 2010-3-19 23:08

回复 5# 潇潇泉伊

实践证明据理力争也没用啊,换人也没用。

有用的是要坚持把书面申请留在那里,那么他们就要在一段时间内正式回复。信里会要说根据法律条款xxx,你的申请不被批准。他们要是实在找不出来的话,估计也就从了。

唉,总之很气人啊。还记得刚搬来这里的时候,第一次去外管局有个MM,特别好,从头到尾都微笑啊,可后来就再没见过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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