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理论上不可能有嫁妆,普通人家的女儿是不会送去给人做妾的~做妾等于卖女儿不是嫁女儿~到民国的时候有些变化,但总体来说如此。
妾生了儿女,不能管叫儿子和女儿,必须叫少爷,小姐。妾生的儿女也不能管自己亲生母亲叫母亲,必须叫姨娘,他们的母亲只能是他们父亲的妻子,而不是生他们出来的那个女人~,法律上没有母子关系~如果庶子(妾生子)不孝顺嫡母,嫡母可以状告儿女忤逆,在那个时代就是死罪,而作为庶子的生身母亲,作为妾,是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母亲的权利的。
另外,男人死后,妻子是可以处理剩余的妾的~嗯,就是卖掉~当然,对于那些生育了的妾,除非少数恶妇,一般是不会卖的。
妻死以后,将妾扶正的事情也不是绝对没有,但对上流社会来说,那是很没面子的事情。妾就是妾,妻死以后,丈夫可以再娶一个……做妾的要被扶正,就算是得宠,也是很难很难的,像港剧里面宣传的那些受宠的妾,胆敢和正室夫人叫板的实在不多。妻子的权利相对丈夫虽然有限,但是打死一个不敬正室夫人,受宠的妾,却是没什么法律责任的,当然,会引起丈夫的不高兴倒是真的~丈夫不高兴,妻子,就算能够有一些有限的权利也会害怕的~除非少数恶妇……
妻与妾不同,男人虽然可以休妻,但有法律规正的~妻子没犯七出之条,丈夫也不能随意休妻,抛妻弃子可不是什么好名声……最重要的是妻有财产权利,能处置自己带过来的嫁妆,正常,有点面子的上流社会的先生们都是以使用妻子的嫁妆为耻的。
打死个妾不是什么大事,法律上来说最多就是罚款,与打死个丫鬟差不了多少。但如果丈夫无故害死妻子,那可是杀人的重罪,要刑罚的。 你头像的眼睛太恐怖了
ball008 发表于 2010-3-19 11: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表怕,不就两个P股么。 哈哈,表怕,不就两个P股么。
zycoc1999 发表于 2010-3-19 14: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3:}{:5_312:} 错了,纳妾的事是正妻做主外加一手操办的。除非你没有正妻,否则你自己去操办纳妾会被人
笑话外加连 ...
zycoc1999 发表于 2010-3-19 09:4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金瓶梅都是胡说了 一来金瓶梅是批判小说,哪个有头有脸的会做出西门庆这样败德的事情来?二来所谓的西门大官人,只不过是个暴发户商人。作者敢把这脏水泼他身上,不就是因为当时商人社会地位低下,外加社会对这个职业不友好的眼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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