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 发表于 2010-3-21 21:32

这已经算可以啦。前两天寄了一个DPD,买家mm不在家,那个投递员竟然把包裹放在楼道里的自行车上了,给她留了张条,上边写着包裹放在自行车上了,就走了。结果查包裹状态竟然是已经被本人签收!唉,怎么有这么不负责人的投递员。包裹最终丢啦!
现在的不知道DPD认不认帐呢!
我写了mail还没给我回呢

霜花 发表于 2010-3-21 22:33

太可怕啦,会不会是看我们的名字是外国人啊,我觉得德国人他们肯定不敢这样的。

littlestarshin 发表于 2010-3-21 23:20

koch 发表于 2010-3-25 14:08

有人签收,就找签字的人啊。卖家mm人很好了,还硬着头皮去给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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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卖家们进来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