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蕾 发表于 2010-4-12 13:34

最后说一次,你我从此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互不相干,互不侵犯。敬请自尊自重!明白?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12 13: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你有自尊自重吗{:4_283:}

lillyanna 发表于 2010-4-12 13:41

还有,以后投诉的时候,要连接和id名字。这样能尽快处理。
蛇妖MM 发表于 2010-4-12 13: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非常感谢!

给你们添麻烦了,致歉!

我以后汲取教训,避免惹麻烦。再次感谢和道歉!

留声机 发表于 2010-4-13 13:28

{:4_297:}

寻求帮助123 发表于 2010-4-14 11:01

lillyanna, 冒充你固然不对,但是真正令你生气的是亵渎“神”。
对亵渎“神”我本身抱着喜闻乐见的态度。
另外有人说: 宗教才是一切暴力的源头,窃以为所言极是

虫一 发表于 2010-4-1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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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立即制止今天在德国热线上发生的刑事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