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10-5-28 14:17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情况下肯定不是银行没寄啊,举证的义务很容易就做到了。根本就没有可争议的地方。 平信如何举证?
这种情况下肯定不是银行没寄啊,举证的义务很容易就做到了。根本就没有可争议的地方。
guaguama 发表于 2010-5-28 20:1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平信如何举证?
perspectives 发表于 2010-5-28 21:3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银行投递都是系统进行的啊,投递无效都会返回的啊。 2007年,办了postbank的卡,当时是26岁以下免费
2008年签证到期,临回国前,不确定还是否回德国,问postba ...一方面我真的没有收到任何消息, 另一方面银行可能会说“我发信到你的地址了,你没收到跟我们没有关系,是你自己的事!”6 ]9 y) K" u W/ p6 Z
我该怎么办
ohsasa 发表于 2010-5-23 23:4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1. 你护照上的进出境签章可以证明你不在德国,因此不可能收到任何通知
2. 任何平信邮寄的信件,只有在本人承认收到的条件下,才能算寄送到了。本人不承认,法院依法不能认定。因为存在对方根本没有寄出的可能,邮寄途中遗失的可能等等。
3. 既然你与银行签订合同时是免费到26岁,银行单方面更改合同时你在国内,那么银行不能向你送达他们更改合同的要约,你当然无法对他们的要约承诺。所以现在银行无权要你补付他们单方面更改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一句话,楼主分文都不必付。 回复 35# lillyanna
谢谢楼上的鼎力支持,感动极了。 我也是这么人为的,只是......
我已经给那边律师写信,附上了我签证,以及银行该规定的网页。
ps,到现在,postbank网页上说是ab24,但是deutsche post上仍然还是ab26,也就是它自己都没改明白。
现在先是等那边律师给我回复了! 回复 34# guaguama
这个不是正好证明了楼主没有收到更改合同的信件,不知道有这件事。至于怎么没寄到,原因可以有很多种,不一定就是lz没给对地址的问题。 回复guaguama
这个不是正好证明了楼主没有收到更改合同的信件,不知道有这件事。至于怎么没寄到,原因可 ...
jochenkan 发表于 2010-5-30 13:12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什么叫不一定就是lz没给对地址的问题,银行系统的存储信息不是不一定的问题,lz给的什么就是什么,投递无效是lz先没有履行义务,这不是对lz有利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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