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西莫真2 发表于 2010-8-31 11:33

陈晓是小人

今国美当权者,陈氏是也。性本阴毒,道貌岸然。昔黄先生并购陈氏之永乐,不念旧恶,重其创业之才,运营之功,委以重任,一人之下而万人之上。后黄先生因不值提之罪名身陷牢 狱,临危之际,更将执掌帅印托予陈氏。
陈氏蛇蝎之心,豺狼本性。潜一己之私,阴图黄氏之业。共谋于贝恩,恃权非为。慷东家之慨以络高管,纷纷昧心归顺。乱臣贼子,高居庙堂。包藏祸心,窥探神器。贼之同盟,授之 以大权。待黄先生有所察觉,意挫败阴谋,然时渐晚矣。黄先生半世心血,今时诬为置国美于死地之罪人。呜呼!哀哉!

遥想黄先生出身草芥,白手创业。二十余载,殚精竭力。奉嘉城先生商者无域之精神,谨言务实,终成国美大业。逢大灾之年,解囊千万银济之。实为中华业界之骄傲,我辈青年之表 率。

陈氏者,名晓,小人也,不愧其名。身为臣子,负主重托,不思尽职,联盟外贼,反戈相向,是为不忠;黄土没颈之年,不修德行,败纲常,坏伦理,晚节不保,辱陈氏门楣,是为不 孝;乘旧主囹圄之机,倒行逆施,恶语污蔑,拉帮结派,抢班夺权,是为不仁;不念故交,以怨报德,背弃操守,假公济私,罔顾公理,是为不义。

自古中华万民,遵儒家之道立世,敬君子之德修身。然且放眼,今日之国美,竟是谁家之天下。但凡有志之士,无不痛惜怆然,义愤填膺。陈晓之徒,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神人之所共 愤,天地之所不容。任其百般狡辩,难泯公理人心。必遭口诛笔伐,身败名裂以为终。

马西莫真2 发表于 2010-8-31 11:38

陈晓国美董事局主席从何而来?陈晓进入国美电器董事会,是黄光裕代表的大股东推荐担任了国美电器的执行董事,进而担任总裁。在黄光裕出事后,担任国美董事局主任。

作为大股东推举的董事代表,首先应该站在大股东的立场。如果他认为大股东立场是错误的,是无法表达或无法执行的,那应当辞去这一职位,然后以独立身份或其他身份表达自己的 意见,而不是站在股东董事代表的位置去反对自己的保荐者,这如同剥夺了资本的话语权。

如此来看,陈晓当首先辞去国美电器执行董事身份,同时辞去董事局主席身份,以尽职业之道。然后通过其他股东譬如美国资本贝恩推荐方式重新进入董事会以合法身份表达自己的观 点与立场。在没有辞去董事身份基础上的对推举人的指责是违背职业道德、做人标准及资本意志的,是不符合资本精神的。

即便是站在代表公司利益立场的董事局主席角色看,在公司股东大会还没有形成决议前,他没有权力评价一切正在进行的或提议的股东行为,更没有理由指责股东提出的一切建议与弹 劾。只有形成决议的指责才能以授权的方式对外发表,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试问:股东大会有没有决议的谴责黄光裕的“四宗罪”?有没有决议是评价黄光裕“的政治生命结束了”? 有没有决议确定“鱼死,网不破”?如果没有决议,陈晓以何能够代表全体股东评价呢?

马西莫真2 发表于 2010-8-31 11:38

从黄光裕昨天的声明看出,战略战术完全正确!虽然联合其它股东很重要,但现在大多数都想坐享渔利,黄许诺的好处越多,胃口就撑的越大,不如让他自己的缩水。本来属于自己的 失去才心痛!特别是外资,其战略是不会支持黄的,给好处是没有用的,除非黄给他国美控制权!道义是中国人的事,外资才不会考虑。但陈小人正为了自己的私利送给它,还要你黄 给吗?况且外资知道黄是绝不给的!所以黄光裕和外资只能在战术方面合作,切记!如果9月28股东不支持黄这么正当合理的诉求,就彻底暴露了其他股东,特别是外资的战略企图 !那黄光裕就要进行战略反击。收回商标和未上市门店,重开新国美!然后贯彻黄光裕经营战略,以微利或平本跟上市公司竞争。这样的战略目标是:1、低价只会让中国消费者(中 国人)受益,回报中国老百姓对黄光裕的支持;2、打垮上市公司,让其丧失战略价值,也算是对其它股东,特别是外资的反击和报应;3、等待时机一举收购上市公司,彻底淸理门 户。

有人担心在市场竞争中胜不了上市公司,不用担心,以黄的经营战略,全国老百姓的支持,人才更不用担心,13亿国人中只要有好的制度和机会,人才不计其数!反而上市高管中的 见利忘义的小人是垃圾,不能再用了!而且哪个上市公司受得了微利或平本的竞争?高管拿的大把钱哪来?股东更要钱!但黄不同,不上市,没有利润压力,而且战略目标价值更大! 黄有动力以低价回报全国人民对他在这场战争中的支持!

马西莫真2 发表于 2010-8-31 11:39

本帖最后由 马西莫真2 于 2010-8-31 11:41 编辑

可爱的陈小总,我想问你几个问题: 1、国美是谁创建的?作为父母会害自己的孩子吗? 2、贝恩10%的股份为何占据董事会的十一分之四? 3、陈小你为何为了一己之利要与贝恩签下出卖全体股东权益又极其苛刻的绑定协议? 4、陈小你口口声声为了国美全体员工利益,国美的股权激励为何只有区区几个高管,而且你是 最多的?你是慷谁的慨? 5、既然你说现管理团队水平很高,为什么国美市场份额正被苏宁迅速赶超?为何你的“永乐”却永乐不起来呢? 6、你说为全体股东着想,难道大股东就不是股东?大股东的利益都可以任意蹂躏,众多小股东的权益谁来保障? 7、你为何对大股东的建议或声明总是曲解并忽悠整个社会?难道你不知道纸是抱不住火的?----你可以挑战社会公德,藐视人间正义,但公道自在人心,邪不胜正,就像黄光裕 挑战了法律和规则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一样,以陈小为首的国美现在的管理团队已成为国美的负资产,也必遭天谴,只是时候未到而已!作为旁观者,我们拭目以待 ,衷心希望中国的职业经理人胸怀宽广一些,首先要学会做人,忘恩负义是没有出路的。

马西莫真2 发表于 2010-8-31 11:40

做人不能太陈晓了。。。

马西莫真2 发表于 2010-8-31 11:42

如果
如果我是陈小:
先辞职,可以保全国美的声誉!
再道歉,可以保全自己的功、德、信!
再消失,可以保全儿女家人和旧友的清静!

哈密瓜 发表于 2010-8-31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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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西莫真2 发表于 2010-8-31 11:58


哈密瓜 发表于 2010-8-31 11: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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