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名人不忍细看,浅八一些名人们那不被大多数人所知道的雷人事
本帖最后由 怪阿姨 于 2010-10-1 17:59 编辑看完只想说,
偶像神马的,都是浮云 %1.“大才子”纪晓岚-----无肉不欢
其实我不太喜欢纪晓岚,被那个著名的老太太的裹脚布还要长的狗血剧狂轰滥炸到看到就转台,亏人家还不厌其烦的重播加拍续集,他们不累么?
看来他们多努力的把纪晓岚塑造成侠肝义胆,铁齿铜牙,幽默诙谐就知道他们应该一点都不累。
其实真实的纪晓岚,用现在的话来说还真一个猥琐大叔,其猥琐就在无肉不欢啊。
其中无肉不欢包括2个方面:一个是嗜肉如命。一般正常中国人要么爱吃大米,要么爱吃面,纪晓岚偏偏不一样,爱吃猪肉。完全不吃米、面,而且肉量尤佳,动辄每顿吃掉上十盘猪肉。。。。
还有一个就是肉欲,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种马,用医生的话就是性亢奋。
关于纪晓岚在这两个方面的特异表现,清人的一些笔记野史中多有记载,这里随手援引几条,以为证明。
小横香室主人在《清朝野史大观》卷3中说:“公平生不谷食面或偶尔食之,米则未曾上口也。饮时只猪肉十盘,熬茶一壶耳。”
采蘅之的《虫鸣漫录》卷2说:“纪文达公自言乃野怪转身,以肉为饭,无粒米入口,日御数女。五鼓如朝一次,归寓一次,午间一次,薄暮一次,临卧一次。不可缺者。此外乘兴而幸者,亦往往而有。”
昭枪在《啸亭杂录》卷10中也说“(公)今年已八十,犹好色不衰,日食肉数十斤,终日不啖一谷,真奇人也。”
孙静庵的《栖霞阁野乘》更是讲述了一个关于纪晓岚好色的精彩故事:“河间纪文达公,为一代巨儒。幼时能于夜中见物,盖其禀赋有独绝常人人者。一日不御女,则肤欲裂,筋欲抽。尝以编辑《四库全书》,值宿内庭,数日未御女,两睛暴赤,颧红如火。纯庙偶见之,大惊,询问何疾,公以实对。上大笑,遂命宫女二名伴宿。编辑既竟,返宅休沐,上即以二宫女赐之。文达欣然,辄以此夸人,谓为‘奉旨纳妾’云。”
堂堂的一代文宗,竟然好色好到了近似于“色情狂”的病态程度,甚至在皇帝面前也不加掩饰,够强够WS的。
记得天涯有个镇涯神贴,大概叫不要跟理科生炫耀你的性能力,其实,真正的强人是纪晓岚,哪个强人可以像他一样日御数女,而且还不是一次搞定,是早餐午饭晚饭加午休夜宵各来一次,休息时间还要有功力乘兴来一个,而且到80岁还好色不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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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播一个花边八卦,传说就是有个比较有名的为了把纪晓岚扮演的更加神似,跟对戏的女演员@#¥%%%
俗话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正常女人都受不了自己的男人跟别的女人练练功对对掌风,何况结果这个男人老婆以强悍著称,结果老婆追到片场送了个锅贴给女演员:贱人敢驭我老公!!
只是再强悍的女人也阻挡不了男人追随艺术的脚步,不甚唏嘘啊,如果联想到该女人在自己红透大中国时对该当时还是默默无闻的男人不离不弃,好不容易熬到功成名就,哎。。。有点感叹。
很难想象这个小老头这么给力。。。。
2.宋之问-----就个人渣(请原谅我有点激动)
宋之问,初唐时期的著名诗人。其实昨天之前我都不大记得他,虽然说个著名的诗人,可是被普通人记得的好像就是《渡汉江》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真想不到写的出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的人竟然是个无耻的杀人犯,只因为喜欢自己亲外甥的一句诗: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向外甥索要,外甥不肯,就把亲外甥用布袋给压死了。。。。。
此案在唐代时就有记载。刘肃《大唐新语》写得简括:“……诗成未周,为奸所杀。或云宋之问害之。”(卷8《文章》)韦绚《刘宾客嘉话录》写得生动:“刘希夷诗曰:‘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其舅宋之问苦爱此两句,知其未示人,恳乞,许而不与。之问怒,以土袋压杀之。宋生不得其死,天之报也。”
唐才子传》记载最详:“舅宋之问苦爱一联(指‘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知其未传于人,恳求之,许而竟不与,之问怒其诳己,使奴以土囊压杀于别舍,时未及三十。人悉怜之。”
宋之问做为个人是不合格的,为了一句诗可以对外甥下毒手,而且还是趋颜附势的一个家伙,为了巴结武则天的红人张易之,竟然为他倒便壶。。。
这还不算,可能他也觉得为武则天的红人倒夜壶,还不如直接依附武则天,所以就跟武则天说,要做她的面首,结果武则天挑的很,嫌他有口臭,给拒绝了。。。。 陈阿娇----中国有案可稽的第一例拉拉
汉武帝是双,但是这个好像证据确凿,古时有的朝代比现代还开放,好男色都不是什么奇闻,而且他是双很多人早就知道了(虽然我昨天才知道,我真的是太孤陋寡闻了..),加上我个人比较喜欢卫青和霍去病两个帅哥,现在这两人跟汉武帝关系不明,我不喜欢他们2个被八,所以汉武帝这个就不八了。
陈阿娇是拉拉,这个还是有点惊讶,其实不论在哪个朝代,宫禁之内女同性恋一直在暗暗地流行。宫女们当然不是天生的同性恋者,陈阿娇后来不受宠,估计也是转变的原因吧。
这个也是有记载的
【汉武故事:建元六年。太皇太后崩,上始亲政事,好祀鬼神,谋议征伐。长主自伐滋甚,每有所求,上不复与,长主怨望,愈出丑言。上怒,欲废皇后,曰:“微长公主弗及此,忘德弗祥,且容之。”乃止。然皇后宠送衰,骄妒滋甚。女巫楚服,自言有术能令上意回。昼夜祭祀,合药服之。巫著男子衣冠帧带,素与皇后寝居,相爱若夫妇。上闻,穷治侍御巫与后。诸妖蛊咒咀,女而男淫,皆伏事。】 郑板桥---同性恋
安徒生 莎士比亚 达芬奇 这些没有确凿证据就不八了,郑板桥这个倒是他自己承认的
当然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
郑板桥应该不用普及了吧,扬州八怪之首,难得糊涂什么的,家喻户晓了
“板桥好男色,狎童纳宠,不废声色,润笔钱随手辄尽”
郑板桥在《板桥自叙》中就说自己:‘好色,尤多余桃口齿,及椒风弄儿之戏。’还发牢骚说那些小家伙都是看上了他的钱。”文章中还提到,板桥希望将大清法律中的“鞭打屁股”改为“鞭背”,是因为其“爱护金臀者”。
不歧视同性恋,倒是狎童。。。有点被雷到了,国家幼苗也下的了手。 成吉思汗----一个臭名昭著的屠夫
成吉思汗,我们不能叫他杀人狂,只能叫他屠夫,因为他不把那些被杀的当人。
先来看看数字:除了中国北方90%汉族平民惨遭种族灭绝,蒙古帝国在四川进行大屠杀造成的灾难更是令人怵目惊心..整个四川在蒙古帝国屠杀前,最保守的估计也超过了1300万人口,屠杀后竟然不满80万人口,就一个四川,差不多1200多万人被灭,而整个南宋,估计超过7000万人口被屠杀,整个欧亚大陆,近2亿人死在他的铁蹄和弯刀之下,而当时据统计全球人口也就5亿左右。
再来看看屠杀的手段有多残忍:作为人类种族灭绝屠杀的典型代表,这些蒙古人是自古assyrians以来最恶劣的屠夫.他们把许多国家民族完全斩尽杀绝,而且手段极其残忍.每到一处,都屠杀平民民,抢劫,妇女强*以后杀死,把孕妇的肚子刨开,屠杀尚未出生的婴儿,把死人的头摆成金字塔炫耀,取乐,无论男女老少一律处死.在中亚,成吉思汗发现一个妇女的肚子里有珠宝,就下令军队用刀抛开所有百姓人的肚子,检查有没有可以获取的财富. 其凶狠残暴程度,是世界上任何其他种族灭绝行为,包括臭名昭著的德国纳粹和日本军国主义,都不能相比的.
而这样一个全球臭名昭著的屠夫,在我们那高贵的历史书上却被塑造成了民族英雄和一代天骄。更加讽刺的是,成吉思汗其实不是个真正的中国人,对于占领军,不管他们占领的时间是长还是短,都很难被叫作被占领国人。例如英国占领印度,纳粹德国占领西欧,谁也不会说查理一世也是印度人、或说希特勒也是法国人。日本鬼子占领中国许多年,没有人认为明治天皇也是中国人。
假若当年没有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形成,假若凶恶已极的希特勒获胜,假若残暴已极的日本人在中国长期统治下去,那么,一段时间以后,法国人是否会像我们赞美成吉思汗一样,把希特勒说成是法国英雄呢?明治天皇是否会成为中国另一个成吉思汗、而昭和天皇成了另一个忽必烈呢?或者他们成了努尔哈赤和“康熙大帝”呢?
为什么?为什么我们都知道、都记得、都不会忘记希特勒恐怖已极的“欧洲新秩序”和日本人恐怖已极的“南京大屠杀”。
而这个比希特勒比日本军国主义更臭名昭著的屠夫现在却变成了我们的民族英雄,一代天骄?
zz什么的我们不懂,也说不得,只是大家起码要明白一个真相:成吉思汗不是英雄,他只是个屠夫。 白蛇传的原版----悲催的法海
传说白蛇传的原版,讲的白蛇是个YD的蛇妖,许仙原本也不叫许仙而是叫许宣,贪恋白蛇的美貌和钱财,就跟白蛇勾搭上了,后来许仙知道了小白是个蛇妖,就求助法海降了白蛇,后许仙去化缘,建了雷锋塔,就把白蛇镇压在雷峰塔下。
白蛇传的原版其实是讲蛇妖害人,法海渡人,申张正义。
不是什么凄美的爱情故事,而是以此故事告诫人们不要为美色被妖精所迷害。
原版好像也没有小青,到后来慢慢YY出来的,而且刚开始小青就是个男人。。。。
直到那部著名的新白娘子传奇,原本伸张正义的法海就变成了个棒打鸳鸯的无耻和尚,到现在,都快被天涯的腐女们YY成爱慕许仙,然后横刀夺爱.....
悲催的法海。 陆奥宗光-----男宠
陆奥宗光(1843——1897年)是日本明治时代的政治家和外交官。号称日本外交之父。
对小日本的主要功绩就是废除了西方国家在德川幕府时期对日本所订下的不平等条约与治外法权。中日甲午战争时,他在日本的外交政策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主张与中国一战,史称“陆奥外交”。1895年4月,他与伊藤作为日方代表,与中国清政府签署马关条约。由于陆奥宗光在侵华战争中积极奔走,出谋划策----整一个鸟人,中国人人痛恨之!好想去鞭尸~~~~
所以我们中国人除了痛恨他,还可以狠狠的嘲笑一下:这鸟人别看后来那么风光,之前就个男宠,牛郎!被坂本龙马丢给女富豪---大浦庆当男宠换来了一笔资金,成立了三菱集团的前身---龟山社!
长的那么尖嘴猴腮,竟然可以当男宠,不过看看现在小日本的牛郎,也就无语了。
蔡伦-----宦官专政 皇后控
蔡伦,都应该很清楚了吧,蔡伦(63~121)字敬仲,汉族,东汉桂阳郡耒阳(今湖南耒阳市)人。我国四大发明之一的造纸术的发明者。蔡伦这一发明,成为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对人类文明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个不用多说了。
但是这个人政治上的作为可以说是不堪入目的,他是个太监,15岁入宫,后凭借为窦太后诬陷章帝妃宋贵人“挟邪媚道”,通令她自杀而有功上位。被提拔为中常侍,随侍幼帝左右,参与国家机密大事,秩俸二千石,地位与九卿等同------中国历史上宦官干预国政,也正由此开始。
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年)和帝立邓绥为皇后,蔡伦立即投靠邓皇后。邓绥喜欢舞文弄墨,蔡伦为投其所好,甘心屈尊兼任尚方令,主管宫内御用器物和宫廷御用手工作坊。经过比较长,就不尽列了。
蔡伦一生在内廷为官,先后侍奉4个幼帝,投靠两个皇后,节节上升,身居列侯,位尊九卿,却以惨死告终,自杀身亡。 司马相如----就一个薄情负心汉
司马相如,为后世所熟知的,估计就是他跟卓文君那看似美好被后人传颂的美好爱情,和那首用来欺骗无知小寡妇的假情书:凤求凰。
其实我觉得司马相如就一心机男,当时仅为景帝时武骑常侍,因不得志,称病辞职,回到家乡四川临邛,时正一贫如洗。
而卓文君时17岁新寡回娘家家居,用现代的话说就一无知小寡妇,当然关键是老爸巨有钱.
这心机男一日赴临邛大富豪卓王孙家宴饮,小寡妇仰心机男文采和堂堂相貌,遂从屏风外窥视相如,心机男佯作不知,而当受邀抚琴时,便趁机弹了一曲《凤求凰》,以传爱慕之情: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只是这司马相如连人都没见过,就可以写上首那么肉麻的情书也是情圣一个,这首肉麻情诗,文盲看了都会起鸡皮疙瘩,别说小才女卓文君,一下天雷勾动地火,二人感情进展神速可媲美神舟7号,当夜两人携手私奔。
卓王孙怒小寡妇败坏门风而不分给她一文钱。两人只好变卖所有东西后回到临邛开了家小酒铺。为了出卓王孙的丑,他们便开起了一个夫妻酒店,文君当垆卖酒,相如故意当众洗涤碗筷杯盘,提壶送酒,像个酒保。
果然,卓王孙认为卓文君与司马相如这样做太丢面子,羞得连大门也不敢出。后来在亲戚朋友和县令的劝说下,送给了司马相如他们一笔财物。司马相如同卓文君又回到了成都,开始过起了富裕的生活。
司马相如有财、有名后,又受皇帝宠幸,便开始宿娼纳妾,竟不理会卓文君。后卓文君作《白头吟》。“皑如山上雪,皎如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大家以为心机男这个时候就后悔了那就错了,司马相如后来给妻子送出了一封十三字的信: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万。一行数字中唯独少了一个“亿”,无亿岂不是表示夫君对自己“无意”的暗示?
卓文君此刻终于心凉如水。怀着十分悲痛的心情,回了一封《怨郎诗》。
其诗曰:一别之后,二地相悬。只说三四月,谁知五六年。七弦琴无心弹,八行字无可传,九连环从中折断,十里长亭望眼欲穿。百思念,千系念,万般无奈把郎怨。万语千言说不完,百无聊赖十依栏。九重九登高看孤雁,八月仲秋月圆人不圆。七月半,秉烛烧香问苍天,六月伏天人人摇扇我心寒。五月石榴似火红,偏遇阵阵冷雨浇花端。四月枇杷未黄,我欲对镜心意乱。忽匆匆,三月桃花随水转,飘零零,二月风筝线儿断。噫,郎呀郎,巴不得下一世,你为女来我做男。 ----这就是卓文君那首著名的数字诗了。
司马相如看完妻子的信,才终于良心发现,从此不再提遗妻纳妾之事。
----所以说为什么所有的童话故事到了王子和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后就戛然而止了,因为后面都是一出又一出的狗血剧. 武大郎 潘金莲-----高大 相貌堂堂 和睦恩爱 名门淑媛
武大郎本名武植,山东(今河北)清河县武家那村人。武植虽出身贫寒,但聪颖过人,崇文尚武,中年即考中进士,出任山东阳谷县县令。而潘金莲乃知州家的千金,住在距武家那村1.5公里处的黄金庄。
史载,武、潘二人和睦恩爱,育有四子。武大郎的墓碑铭文就是最有力证据:“武公讳植字田岭,童时谓大郎,暮年尊爱四老,公之夫人潘氏,名门淑媛。公先祖居晋阳郡,系殷武丁后裔,后徙清河县孔宋庄定居。公幼年殁父,与母相似,衣食难济。少时聪敏,崇文尚武,尤喜诗书;中年举进士,官拜七品,兴利除弊,清廉公明,乡民聚万民伞敬之。然悠悠岁月,历历沧桑,名节无端诋毁,古墓横遭毁劫,令良士贤妇饮恨九泉,痛惜武公,以示后人,是为铭记焉。”
铭文中的“孔宋庄”即武家那村。从中不难看出,武大郎虽然出身贫苦、历经坎坷,但绝非沿街卖炊饼的平庸之辈。相反,他是造福一方的父母官;而本是名门淑媛、原本贤良的县令夫人潘金莲却被后世描述成“裁缝家的穷苦女,九岁被卖做家妓”,且以美女荡妇的形象背负千载恶名,遭到唾骂,实在是比窦娥还要冤!
据1946年武植墓的发掘者依据比例和经验推断,武大郎实际身高应在1.78米以上,算的上伟岸。另外,不容忽视的是,武植墓的规模比较大,并且棺木用料是珍贵的楠木,这岂是一般人家所能做到?又岂是一般人所能享有的丧葬待遇?
那么,武、潘二人的真实面貌为什么遭受历史残酷的“毁容”呢?据武植的24世孙武双福等武家后人介绍,这其中另有因由:
早年贫苦的武植曾经得到过一位王姓同窗好友的资助,武植做官之后,这位王姓同窗家境败落,便千里迢迢来投奔武植,希望能谋得一个职位。然而,在武家一直住了大半年,仍不见为官清正廉明的武植提拔他,他愤怒之下便不辞而别。为发泄心中怨恨,他在回乡的路上墙上写了很多武植的坏话,如“武大郎攀杠子——上下够不着。”等等。还画了很多讥讽武植形象的图画。还四处编造、张贴武、潘二人的各种丑事,极尽污蔑损毁之能事(这或许就是后世各种故事的雏形)。而先前武植得罪过的当地恶少西门庆更是与之沆瀣一气,煽风点火,添油加醋,很快,有关武、潘的各种谣言便传遍街头巷尾,且版本颇多,令其声誉遭受极大损毁。
而王姓书生回家以后才发现,武植早已为他重修了房舍,并购置了家当。这时,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无比的懊悔,并发疯似地揭撕自己沿街张贴的污蔑言论,然而,谣言一旦传开,又如何能收回呢?
后被施耐庵写进了他那部千古传诵的《水浒传》中,流传天下。所以,大家看到了现在的武大郎和潘金莲
=====所以说,小人得罪不得!
武大郎年少时期相依为命的弟弟就是武松
《临安县志》《西湖大观》《杭州府志》《浙江通志》等史籍都记载了北宋时杭州知府中的提辖武松勇于为民除恶的侠义壮举。上述史籍中,武松原是浪迹江湖的卖艺人,“貌奇伟,尝使技于涌金门外”,“非盗也”。杭州知府高权见武松武艺高强,人才出众,遂邀请入府,让他充当都头。不久,因功被提为提辖,成为知府高权的心腹。后来高权因得罪权贵,被奸人诬谄而罢官。武松也因此受到牵连,被赶出衙门。
继任的新知府是太师蔡京的儿子蔡鋆,是个大奸臣。他倚仗其父的权势,在杭州任上虐政殃民,百姓怨声载道,人称蔡鋆为“蔡虎”。武松对这个奸臣恨之入骨,决心拼上性命也要为民除害。一日,他身藏利刃,隐匿在蔡府之前,候蔡虎前呼后拥而来之际,箭一般冲上前去,向蔡鋆猛刺数刀,当即结果了他的性命。官兵蜂拥前来围攻武松,武松终因寡不敌众被官兵捕获。后惨遭重刑死于狱中。当地“百姓深感其德,葬于杭州西泠桥畔”,后人立碑,题曰“宋义士武松之墓”。 林纾
林纾(1852—1924年)中国近代著名文学家,小说翻译家。
当然让他名扬天下的是他的第2个身份----翻译家。
林纾涉足译界极为偶然,译作之畅销也在意料之外。时逢林纾母亲去世,接踵妻子复又病故,林纾伤感寡欢之际,结识了留法归来、时为船政学堂法文教习的王寿昌,王寿昌等几位好友力邀纾一同译书。由于林纾的中国文译作晓畅通顺、温文尔雅,其译笔妙语连珠,郁于情感,署笔名冷红生的《巴黎茶花女遗事》刻本一经问世,旋得国人推崇备至,以致一时“洛阳纸贵”,林译小说遂不胫而走。严复“甲辰出都呈同里诸公”诗赞云:“可怜一卷茶花女,断尽支那荡子魂”,便是当时风行盛况的写照。从此,林纾以独特的方式走上文译之路,这也是中国近代系统翻译外国文学作品之开端。他以史汉之笔而能曲原著之意,一时无二"。
《巴黎茶花女遗事》一书的轰动效应,极大地激发了林纾的译书热。他自称所选译作,“力翻可以警觉世士之书,以振吾国人果毅之气”,为“爱国保种之一助”。他每天工作4个小时,可翻译6000字左右。从1901年开始,几乎每年都有译作问世,最多的年份竟达15种。
据统计,林纾自46岁初涉翻译,到70岁辍笔,与王寿昌、魏易、严培南、严璩、曾宗巩、李世中、陈家麟、力树萱、王庆骥、廖琨、王庆通等口译者合作,共翻译出版英、美、法、俄、德、日本、瑞士、希腊、挪威、比利时、西班牙等11个国家98位作家的184种作品,其中世界文学名著有40余种。
有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块肉余生述》(《大卫#科波菲尔》)
英国哈葛德的《天女离魂记》。
俄国托尔斯泰的《恨缕情丝》
西班牙塞万提斯的《魔侠传》(《唐吉诃德》)
法国森彼得的《离恨天》
英国司哥特的《撒克逊劫后英雄略》(《艾凡赫》)
笛符的《鲁滨逊漂流记》
斯托夫人的《黑奴吁天录》(《汤姆叔叔的小屋》)
兰姆的《吟边燕语》(《莎士比亚戏剧故事》)以及《孝女耐儿传》(《老古玩店》)、《贼史》(《雾都孤儿》)、《海外轩渠录》(《5格列佛游记》)、《伊索寓言》等等。
对外国文学翻译投入了大量精力的林纾,无疑成了中国近代文学翻译的奠基人。
只是很少人知道的是,这个中国近代文学翻译的奠基人,竟然-----完全不懂英文! 郭沫若----人品低贱到令人不齿
一:私生活极度糜烂:
我们只八那些有史料记录的,至于那些没有史料记录的嫖-娼及N夜情,那个不在列内。
1.他13岁开始暗恋他的嫂子。
2.当然暗恋并不算在他的初恋以内,他的初恋是个姓汪的小男孩,两人还开过房---男女老少通吃啊
3.前面有说他暗恋他嫂子,天天梦想怎么摸他嫂子的玉手,结果后来跟张琼华结婚(包办婚姻),发现张的玉手跟他嫂子的一点都不像,五天后郭沫若离家,两人没有离异,以后68年张琼华一直守在郭沫若老家。
4.1916年-1937年,郭沫若在日本与安娜(原名佐滕富子)同居(只是同居),共生了生有五个子女。
5.就是在这段时间,他也没有安分,1927年跟彭漪兰(安琳),南昌起义途中的“革(和)命伴侣”,1927年10月底,起义失败后回到上海,在内山书店楼上同郭度过短时“蜜月”后被抛弃,下落不明。
6.1928年2月24日,郭沫若得罪了老蒋,被通缉,走投无路,又跑到日本开始了长达10年之久的日本流亡生涯。郭沫若的六根依旧未能清静,大约在1933年前后,郭沫若在外P C,染上性病,并且传染给安娜,一时间手足无措,为此不得不写信给恩师小野寺直助先生,恳求他介绍关东地区的专家名医给予治疗。
7.还是在10年内的流亡期间,用3年的时间去拼命追求于立忱(于出身于名门,民国初年要人岑春煊的外甥女,在东京做外派记者),说他和安娜根本没有感情,更谈不上爱。他说自从爱上了于之后,他下决心要摆脱安娜,正式提出离婚,然后和于结婚,可是自从于受骗怀孕之后,他的态度突然改变,对于冷淡,吞吞吐吐敷衍。肚子里的孩子三个多月后,他要于把孩子拿掉。于1937年5月出院回上海后,自杀身亡。恶心的是郭为了推卸责任,还写文章冤枉当时在日本的郁达夫和于有染。。。这都什么鸟人来的啊?
===更加狗血的是,郭在这10年不跟安娜分手不是因为他还爱安娜,而是因为他被老蒋追杀,安娜的日本人身份对郭来说是块有用的挡箭牌。他不仅在婚姻存续期间就与安琳、与于立忱等发生婚外情,去妓院嫖娼,而且从1937年始,借回国之机,把安娜连同五个孩子一起彻底抛弃,另寻新欢。此后从不给这群孤儿寡母寄一封信,汇一文钱,任他们辗转挣扎,啼饥号寒,被日本警宪铁蹄践踏,皮鞭抽打,其境况遭遇,苦不堪言。
当《改造日报》记者陆立之先生于1947年前往东京安娜住处时,面前一片惨景:室徒四壁,空无一物,全家仅靠一点山芋充饥。。1951年,安娜跑到北京要求见郭一面,郭托辞拒绝。安娜跑到郭公馆找他,他咻的从后门跑了,还洋洋得意的吹嘘,请求组织帮他摆平,周恩来等人看不下去,并将她安置在大连。
8.1937年后,于自杀,中日开战,安娜的挡箭牌失效,郭不告而别抛妻弃子回国,跑去拜祭于的时候看上了于的妹妹于立群,半年不到1938年初与于立群同居,共生四男二女,真正的尸骨未寒啊,于立群后来的结局也不好,1979年自杀身亡的。
9.除此之外,他还有个婚外情人黄定慧(黄慕兰)郭的早年密友,大革(和)命时期的一代风流,武汉市党部妇女部长,尚健在,定居山西。
二 御用文人,终生媚骨。
1.1927年3月31日,写成讨蒋檄文《请看今日之蒋介石》,号召全国军民起来反蒋。郭沫若一面派人将文章送到武汉《中央日报》上发表,一面在南昌印成小册子广为散发。一时间郭沫若名声大振,俨然是工农武装的代言人,俨然是武汉政府的反蒋功臣。---如果大家以为他是个有骨气的革命家,那就错了,当日他敢写,那是因为当初在朱德家里,有靠山才不怕死的,后来被蒋通缉。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郭沫若从日本回国。周扬请他去延安,他拒绝了,却托国民党元老吴稚晖通融求见蒋介石。1937年9月24日,蒋介石在陈布雷的陪同下会见了郭沫若,郭沫若受宠若惊,“恭恭敬敬地向蒋委员长忏悔过去的罪过,要求蒋委员长饶恕他,他要献身党国,将功折罪……”会见后,郭沫若赶紧写了一篇《蒋委员长会见记》在报上发表,文章中对蒋介石大加颂扬,三次描写蒋的眼睛:“眼睛分外的亮”、“眼睛分外有神”、“眼神表示了抗战的决心”。
可惜啊,这篇极尽献媚的《蒋委员长会见记》在大陆已经见不到踪影,《郭沫若全集》当然也不会收录。
2.不过想要知道郭有多不要脸的筒子们表失望啊:
76年写的给江青的:
亲爱的江青同志,
你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你奋不顾身地在文艺战线上冲锋, ........
几个月以后粉碎四人帮,又来了一首水调歌头 其中“精生白骨、自比则天女皇....”,见风使舵的代表啊!!墙头草的骨灰级人物!精分教教主!
3.郭沫若文选第12卷第765页《毛主席赛过我亲爷爷》:
天安门上红旗扬
毛主席画像挂墙上
亿万人民齐声唱毛主席万岁万万岁
万岁万岁寿无疆
毛主席呀毛主席
你真赛过我亲爷爷
老毛的功过这些不讨论,其实我也蛮尊敬他的,但是这也太知音体了吧?还爷爷都不要了。。。。
三 天涯人人得以唾弃的一种生物----专家,而且郭估计还是中国专家奠基人。
看看郭某人的考古验证结果:
秦始皇是个鸡胸,驼背马鞍鼻的侏儒。扫灭六国是因为心理变态。见荆轲刺杀而拔剑不出是因为手太短拔不出。别的专家提出质疑,他马上利用权势打压人家。。。
篇幅不够了,其余的大家自行搜索。。。 爱迪生----又一个卑鄙小人
特斯拉是和爱迪生同时代的发明家,而且是一个后来被证明比爱迪生更有才华的天才家。
因为仰慕爱迪生,1884年特司拉被巴切勒推荐到美国加入爱迪生的公司。
有一次,特斯拉同爱迪生谈论起发电机的几种潜在的改革可能,爱迪生轻蔑地说:“如果你能做成,付你5万美元。”特斯拉用几个月的时间对发电机进行改革试验,把改革后的附件装入发电机后,他完全成功了。当他向爱迪生索取5万美元时,爱迪生却回答说:“特斯拉,你不知道我们美国人爱开玩笑吗?”因为特斯拉的才能过于突出,所以屡次受到爱迪生的排挤的迫害,愤然从爱迪生的公司辞职。
1880年,特斯拉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交流电发电机。他坚信交流电终有一天会使供电范围更广,成本更低。爱迪生对这种设想则不屑一顾,不愿做认真考虑。
离开爱迪生之后,特斯拉得到了乔治·威斯汀豪斯的支持,终于将交流电引向实际应用。1888年,蒂斯拉成功地建成了一个交流电电力传送系统。他设计的发电机比直流发电机简单、灵便,而他的变压器又解决了长途送电中的固有问题。这无疑大大打击了爱迪生大力推广的直流电(由于当时爱迪生在直流发电机上的收入颇丰,所以他不愿意进行其他研究)。
爱迪生还是意识到交流电可以降低成本,这是无疑的,从经济角度来攻击交流电,势必要以失败告终。于是,他就在交流电的其他方面做文章。他认识到,在19世纪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公众对电力还怀有畏惧心理:电力虽然可为人类带来利益,但它也可能杀人。所以,宣传高压的危险,是搅乱公众头脑最有效的办法。
于是,他发行了一本题为《当心》的小册子,书中详细地列举了交流电的所谓种种危险,并把交流电的使用令人难以置信地描述为“枉费心机”。爱迪生还在《北美周刊》发表了一篇题为《电灯之危险》的文章,攻击交流电的使用。他说:“与我保持联系的一家电灯公司前些时候购下了一整套交流电系统的专利。对此,我表示抗议,内容都记在了公司的备忘录上。迄今,我已成功地说服他们不向公众推广这种系统,今天即使是我同意推广,他们也不会这样做。”
爱迪生除了在舆论上压倒对方以外,为了证明自己的论点,他还专门建立起一座巨大的试验室,雇用小学生们到街上去抓小猫小狗等牲畜做实验,残忍地将它们置于交流电下电死。他还疏通了纽约州监狱的官员,让他们答应将绞刑改为电刑,即改用特斯拉专利所提供的交流电的电刑。1890年8月6日,一名杀人犯威廉·凯姆勒在奥本坐上交流电椅死去。由于没有经验,当局所使用的电荷太弱,犯人只被电得半死。据当时媒体报道,这种恐怖的景象,比绞刑可怕得多。从此,交流电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引起了恐惧,便成了死神的同义语。
但是,实践证明交流电具备很多优点,所以特斯拉并没有被爱迪生的一连串攻击所吓倒。为了改变公众对交流电的印象,他聘请匹茨堡的记者E·H·海因希斯作为他的新闻顾问。在E·H·海因希斯的安排下,特斯拉在1983年,芝加哥博览会的记者招待会上,用电流通过自己的身体,点亮了电灯,甚至还熔化了电线,使在场的记者一个个惊讶得目瞪口呆,取得了极大的宣传效果。由此改变了公众对交流电的看法,使世界步入了交流电时代。
1912年,由于特斯拉和爱迪生在电力方面的贡献,两人被同时授予诺贝尔物理学奖,但是两人都拒绝领奖,理由是无法忍受和对方一起分享这一荣誉。
科学界有一个普遍共识,人类历史上曾经存在过两个公认的旷世天才:达·芬奇和尼古拉·特斯拉。尼古拉·特斯拉是电气化领域的先驱,是他发明和创造了交流电系统,发明了电机和高压变压器,创造出了第一台无线电遥控的机器、机器人工程学原理和太阳能驱动的发动机、X光设备、电能仪表、汽车速度仪表、冷光灯、电子钟、电子治疗仪……他在科学和工程学领域取得了大约一千项发明。
而他在四十岁以后的发明均一律被压抑和封锁。甚至在1943年,他离世以后,所有关乎他的资料,不论是在报纸、杂志和书籍上的,皆被人有组织地删除和修改。致使这位伟大的发明家彷佛从未存在于世上一般,无人传颂他在科学上的贡献,甚至人们更从不会追问过交流电究竟是谁发明的。这一切不公的压抑,乃源自特斯拉在1889年所发明的特斯拉线圈。这可算是他一生中最受争议的发明,但亦是他对人类最大贡献的发明,因为特斯拉线圈是一项能够无限量供电的免费能源科技。可能大家从未想像过,早在一百多年前,人类原来已经可享有免费电力的优惠。很可惜,就像过往特斯拉所遇到爱迪生无理攻击一般,他的发明再一次侵犯了一些自私自利的商人之利益。于是这项伟大的发明即遭到财团之抵制,他因此亦几近走到破产的边缘。
爱迪生在他面前不值一提,从学术上可能只是略逊一筹,但从品德上差的却是十万八千里.众所周知,爱迪生发明了直流电,并且靠直流电发了大财.特斯拉发明了交流电,但他却放充了该项发明的专利(如果申请专利,那么世界上每产生一匹的交流电,需向他交2.5美元的专利费),否则他将会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
但是因为某些人和财团的迫害,这个取得了大约一千项发明的世界上最伟大的天才发明家,这个没有留下一分钱的遗产,但他却成为了世界上,出现在货币上头像上次数最多的人(没有之一)最后孤独地,贫困潦倒地死在了酒店里。
而且到现在也没有享受到他应该享受的名声,没有得到他应有的尊重。 张飞
1.大书法家
受《三国演义》的深远影响,张飞留在人们头脑中的印象是不通文墨的赳赳武夫。其实,历史上的张飞不仅是三国时期有万夫莫挡之勇的名将,而且还是一位大书法家。
明代的《丹铅总录》中,也有一条关于张飞书法的记载:“涪陵有张飞刁斗铭。其文字甚工,飞所书也。张士环诗云:天下英雄只豫州,阿瞒不共戴天仇。山河割据三分国;宇宙威名丈八矛。江上祠常严剑珮;人间刁斗见银钩。空余诸葛秦川表,左袒何人复为刘”。“飞所书也”,说明这个铭文是张飞所书。
陆游青年时代曾有“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的冲天之志,没想到早在三国时代就有张飞替他真正做到了。元吴镇《张翼德祠》诗作云:“关侯讽左氏,车骑更工书。文武趣虽别,古人尝有余。横矛思腕力,繇像恐难如。”意思是张飞的书法很有造诣,连三国著名的书法家--魏国的钟繇、吴国的皇像都比不上他。
《蜀中名胜记》第二十八卷中记载,顺庆府渠县(即三国时的宕渠县)有一个八濛山,山下有一石,石上题有:“汉将张飞率精卒万人大破贼首张郃,立马勒石。”两行隶书大字。这段题字说的就是那次张飞以少胜多,把名将张郃打得大败而逃的事情。据说当时张飞非常高兴,得意之际,便以石代纸写下了这段文字。刘继兴认为,《蜀中名胜记》的作者是明代文献学家、曾任四川右参政的曹学佺,此人当时既有文化地位,又有政治地位,他的记载应该是可信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1986年,阆中修建嘉陵江大桥,修桥工人从滔滔江水中打捞出了这块石碑,经专家考证,它就是《阆中地方志》中记载的失传的阆中张桓侯书石碑了。
强悍的是这是用长矛代笔,石碑代纸,一气呵成的....下面有附图
在古代,书画往往不分家。张飞不仅书法作品甚佳,而且还很爱画画,尤其喜欢画美人。据明代卓尔昌编的《画髓元诠》载:“张飞……喜画美人,善草书。)”张飞的书法真迹尚有存世者,可惜的是张飞画的真迹却至今尚未发现,这也是历史的一个小小的遗憾。
再汗一个,张飞最厉害的是草书,那个让世人跌破眼镜的立马铭好像还不是草书,至于他的绘画,明人笔记中更有当时流行张飞的绘画、人们争相抢购的记载。但明朝以后慢慢绝迹了,可惜啊,要是现在谁有他的真迹,那真的是价值连城了.
2.美男子?
文武双全也就算了,要还是个美男子?.....
《三国志》里对刘备“大耳垂肩,双手过膝”、关羽“美髯公”、“相貌堂堂”等均作过比较详细的描述,独独对张飞的长相却只字未提,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怪的现象。正因为这样,也就使罗贯中有了更多的发挥空间。在《三国演义》里,他对张飞的形象不惜笔墨大肆夸张,说张飞“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势如奔马。”活脱脱就是另一个钟魁。而在戏剧里张飞不仅是豹头环眼、燕颔虎须,更给张飞增加了一张黑脸,这完全出于艺术创作的需要。
到现在为止,唯一对张飞的相貌有点关联的就是一个石像。2004年文物部门在四川简阳张飞营山上发现的一个石人头像,使一些专家学者对三国名将张飞的外貌,产生了新的看法。
据说,该石像大约高四米、宽三米多。当地人传说,这是唐代工匠为纪念“五虎上将”张飞,在当年张飞扎寨处专门雕塑的。该“张飞”慈眉善目,耳长唇厚,脸上竟没有一根胡须,与《三国演义》和人们心目中的那个张飞形象大相径庭。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曾专门为头像做过测量和鉴定,发现该石像的确建于唐代。对于它是否就是张飞,虽然考古专家没有给出答案,但该石像的发现,使人们对张飞的真实面容不得不重新加以考证。
真实的张飞相貌如何呢?到现在还是个迷,我们只能YY一下,只是奇怪的是人们也有将美男子脸型称作“张飞脸”的说法,难道张飞真的是个文武全才的偏偏美男子?
这个不知道时间会不会给我们答案了。
雷锋----手表
2003年,刚刚结束扩建工程的沈阳军区雷锋纪念馆新增加了一幅照片,照片上的雷锋手腕上戴着一块手表。以前正是因为从照片上可看出雷锋戴手表,这幅照片没有对外展示。之后,这块手表也被展览出来,一时引起轩然大波,那个艰苦朴素到袜子都是补丁加补丁然后一分一分钱的节省下来捐给受灾的人民的雷锋,那个一个月只有6元津贴的战士为什么戴的起当时价值近200块算是奢侈品的英纳格手表?除了奢侈品手表,还有价值几十元的料子裤,夹克。。。一时网民议论纷纷,质疑声不断。
......
其实我都不想八这个话题,因为在我看来这种事应该很好理解的啊,遥想一下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再联系一下我党某些延续至今的光荣的传统----宣传手法,比如运用造神的方式去树典型,被神话的又何止雷锋一个。
雷锋首先是一个汽车兵,有手表是不奇怪的也是有需要的,因为做个汽车兵有准时的需要,只是以记录来看他当时的收入好像买不起这种手表,但是据记录看他当兵前是有参加工作的,至于他工作的时候有多少积蓄,好像只有他自己最清楚。再说那块手表到底是他自己的钱买的还是领导送的?到现在也无处可查。
至于料子裤和夹克,雷锋首先是个人,是人就有正常人的思想和小小的欲望和爱美之心,乞丐过年还吃顿饺子呢,就不给个人一生之中买件新衣服新裤子?至于这新夹克新料子裤听说下场也比较惨,因为某领导不知道从哪里知道雷锋同志买了新衣服,就写了封信告诫了一下:同志啊,要保持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啊!然后只穿过一次的新夹克和新裤子就被束之高阁,然后几十年的现在我们才知道原来雷锋同志也曾经买过新衣服。
雷锋的手表事件我其实没什么觉得意外的,这一点都不影响雷锋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因为我一点都不怀疑他本身就是个好同志,好战士,一个好人。他只是无奈的被神化了而已。
=========他跟郭沫若和爱迪生那种本质就是个小人之类是完全不同的。
只是比较鄙视某些人还延续到现在的那种造神式的宣传方法。
在私底下我更喜欢那个也穿夹克也戴手表也骑摩托车也有初恋女友甚至跟战友闹矛盾还骂娘的雷锋,因为这样的雷锋更加有血有肉也更加的真实,他原本就不是神,他离我们很近,近到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像他一样,可以像他一样努力地工作努力地生活之余再去帮助身边的人,可以做到尽自己之力去做点高尚的事情让自己灵魂更加安宁。
雷锋,仅此而已。 李白----剑术很高明的“古惑仔”
一直以来,世人都知道李白是一位“斗酒诗百篇”的大诗人,然而,少有人知道,李白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古惑仔”。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李白的《侠客行》不仅仅在写他所景仰的古时的侠客,同时在暗写他自己的经历。《新唐书·文苑传》特别指出,李白“喜纵横术,击剑,为任侠”。李白在向别人推介自己的特长时曾说:“十五好剑术,……三十成文章。”明明白白地强调:自少年时,他就开始学剑。他生怕别人会因为他的五短身材而瞧不起他的功夫,解释性地说:“虽长不满七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义气!”(《上韩朝宗》)李白身材不够高大,但身轻体健,有万夫不挡之勇。唐代流行斗鸡活动,年轻时的李白脾气火爆,在一次斗鸡活动中,大发神威一连手刃了好几个泼皮。“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在闹市拿刀砍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折不扣的古惑仔。首都师范大学的教师檀作文就写了一本《大唐第一古惑仔李白实录》。
为了学剑术,提高武艺,李白又专门到山东。他在《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一诗中写道:“顾余不及仕,学剑来山东。”唐代文人裴敬写过一篇文章《翰林学士李公墓碑》,里面讲李白“常心许剑舞。裴将军,予曾叔祖也。尝投书曰:‘如白愿出将军门下’。”大唐有三绝,李白的诗歌、裴旻的剑术、张旭的草书。张旭和李白都是饮中八仙;裴将军是李白的师父,是大唐第一剑客。李白作为裴旻的徒弟,其剑客身份确定无疑。
李白除了有一个著名的剑客师父外,还有一个杀手徒弟,有诗为证——《赠武十七谔》,他的徒弟叫武谔,排行十七。
李白为毛要去做古惑仔呢?这得从他的出生说起。
唐代主要诗人中,只有李白没有参加科考,这是一件耐人寻味的事情。李白自己的说法是:我是天才,懒得考进士。实际上这只是托词,李白有他的难言之隐,他根本没资格参加科举考试,这跟他的身世有关。
李白的祖上因为犯了法,被贬到当时的边疆——碎叶城一带。被流放地以游牧为主要谋生手段,中土之士不一定擅长。但李白的祖先是从中土过去的,对中土有什么物产,西域有什么物产,都比较清楚。李白的先人在这种情况下选择生存方式,最合适的就是做商人。
根据松浦友久所著《李白的客寓意识及其诗思——李白评传》一书记载,李白未在任何公开场合提到其父的名字。只有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里称李白的父亲为“李客”。这《新墓碑》是根据伯禽“手疏十数行”而写的,伯禽是李白的长子,史料的可靠性很大。有关部分记述如下:
神龙初,潜还广汉,因侨为郡人。父客,以逋其邑,遂以客为名。高卧云林,不求禄仕。
由伯禽“手疏”可知,李白的父亲因为“以逋其邑,遂以客为名”,也就是说,他并没有真正的名字。因此,有学者推论,李白父亲是一名没有正式汉名的异族移居者。与他的这种出身相关,李白青年时期,在四川的生活大概是被排斥的,故自离川之后,再未回归一度作为“故乡”的蜀地。四十几岁在长安被放逐时,晚年流放夜郎途中得知被赦免的消息时,他并没有折返更近的蜀地,而是照旧返回江南。
按照当时唐朝的律法,科举制度虽然相对宽松,但对于考生的身份审查却毫不马虎。参加科举考试,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审查中要注明:“郡县乡里名籍”、“父祖它名”,此外还规定,如果家里是做买卖的,或者关系比较近的亲属是做生意的,就不能来考进士;异民族的子孙也被排斥在外。当然,罪犯的后人更没有资格。
李白的身世,恰好都占了:一是罪人之后,二是商人之子,且恐为异民族之子。这样的出身,使他喊出了真真切切的牢骚:“我本不弃世,世人自弃我!” 李白一生没有参加科考。
千古文人侠客梦,在唐代,作侠客、为大将是当时年轻人的普遍追求,是一种时髦的人生观,于是我们的李大侠就兴致勃勃跑去做古惑仔了,并且混出不错的名堂,据说当时剑术中,李白排第2,至于第一是谁。。。。没说,然后就。。。。不知道 武大郎 潘金莲-----高大 相貌堂堂 和睦恩爱 名门淑媛
武大郎本名武植,山东(今河北)清河县武家 ...
怪阿姨 发表于 2010-10-1 17:3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这个是真的 那该有多好啊 哈哈{:5_383:} 马丁.路德.金----放荡与谎言共存
1963年8月23日美国著名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在华盛顿林肯纪念堂发表的著名演讲《我有一个梦》感动了无数人,包括美国总统肯尼迪。瑞典皇家学院评委们(拿到了1964年度诺贝尔和平奖),老毛---《人民日报》刊登了老毛专门为金遇刺所作的《支持美国黑人抗暴斗争的声明》,当然还有无数的美国黑人。
但一直都有不同的声音在质疑这位黑人民权领袖的所作所为。
美国FBI在对金和南方基督教领袖会议的麦克风监听和下榻饭店的电话窃听结果最终表明,与其承诺的相反,这位民权领袖与共产主义者仍保持着联系,并且力图避开司法部长的视线。窃听笔录还暴露了金博士在紧闭的饭店客房门后所进行的勾当。录音带记录了金的风流韵事。在其周游全国各地宣扬民权的旅途中,他将无数女子接到自己的旅馆房间,他所有的一切都被录音,包括他那高潮时的嚎叫声。其间也夹杂着许多男性访客的声音。
而根据David Duke,Edward Fields的研究资料,可知马丁・路德・金与苏联间谍是怎么勾搭上的:
黑人拜亚特・鲁斯丁(Bayard Rustin)于50年代在加州成立了共青团,因为公共场合搞同性恋行为被投进监狱,他1956到1960年成了金的顾问和秘书,参加了1957年的美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鲁斯丁把金介绍给了苏联间谍斯坦尼・D.列维逊(Stanley D.Levison),列维逊当时掌握着100万美元的援助美共项目。Levison给金制定了行动指南:这个国家不喜欢暴力,热衷于种族主义,因此民权解放运动将是最有利可图的工作。
在美国大法官Bobby Kennedy的命令下,FBI秘密搜查了金的办公室,除了获得了大量金与共产党代理人间的会谈记录,还有证据证明金用其组织的退税钱雇佣白人妓女,经常进行3人性活动。这个记录保密期限是50年,也就是说2027年前我们无法更具体知道细节。在 Larry McDonald带领下,90名共和党议员要求国会清查这些记录,但国会以338对90还是通过了“金”法案,阻止记录外泄。
这些记录中部分内容还是被透露出来:象他在华盛顿Willard Hotel里逼迫白妓女喝“黑色俄罗斯”,并进行性活动;在拉斯位加斯他每人100美元找妓女酗酒行乐;纽约他酒后逼迫一个白人女子满足他的变态性要求,否则他就从13楼上跳下去;在挪威他因裸体追逐一名白人妇女被警察抓获;在洛杉矶,一名支持他的牙医发现他的妻子和他进行变态性活动后,他威胁要杀死这名牙医。在他被杀的前一夜,他依旧与三名白人妓女做SM游戏,鞭打其中一名妓女取乐。录音带上他喊出的声音是:" I’m fuking for God!" "I’m not a Negro tonight!(我今晚不是个黑人!)"
===
马丁.路德.金是否为了有利可图才去搞民权运动的,我不置评,两方都不是好鸟,狗咬狗骨头也不一定,为了钱也不是没有可能。
倒是他的放荡私生活证据确凿,呃,只能说他的爱好有点与众不同,裸体追逐...SM...NP...还是公费的... 孙国父-----LOLI控
========人家都归纳好了,我复制粘贴就好了=======
有一个男人,他19岁娶了18岁的女友
24岁时和只有18岁的秘书交往并结婚
28岁见到1岁的女婴,开始光源氏计划、
在31岁到日本旅行认识一名15岁的女仆,隔年认识10岁的萝莉,
在日本旅行期间就周旋于女仆和萝莉之间,38岁和萝莉结婚、
39岁回到中国,49岁光源氏计划成功,把22岁的小妹妹带回家,
后来活到59岁死亡。请问这人生的赢家是哪个历史人物?
答案揭晓:我们的国父大人XD
1885年 19岁 与卢慕贞(18岁)结婚,后育有三子
1891年 24岁 认识陈粹芬(18岁),后成为侧室
1894年 28岁 初次见到宋庆龄(1岁岁女婴)开始光源氏计划
1897年 31岁 流亡日本,认识浅田春(15岁女仆)
1898年 32岁 认识大月熏(10岁罗莉)
1900年 34岁 9月20日上午在神户市相生町加藤旅馆跟浅田春(18岁)OOXX
1901年 35岁 向卢慕贞(34岁)提出离婚(当时似乎还没正式离婚,不过民国的民法颁布于孙某死后,故忽略)
1902年 36岁 向大月熏(14岁)父亲提亲被拒绝
1903年 37岁 8月与大月熏(15岁)订婚
1904年 38岁 7月19日与大月熏(16岁)于日本正式成亲
1915年 49岁 与卢慕贞(48岁)正式离婚 与宋庆龄(22岁)结婚 毛岸英死因之谜----一枚鸡蛋引发的血案?
=====纯属转载======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新婚不久的毛岸英被安排入朝参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部俄语翻译和秘书。1950年11月25日上午,美国空军轰炸机突然飞临志愿军司令部上空,投下了几十枚凝固汽油弹,在司令部内的毛岸英不幸遇难。
毛岸英在临死前到底是在做什么?一般的资料均显示他当时“在作战室紧张工作”,不过,据一些亲历过那场战争的人士回忆录显示,毛岸英在当时其实并未分配作战值班任务。当年彭德怀司令员的军事秘书杨凤安说回忆说:“办公室的成员对他(指毛岸英)很尊重,除俄语翻译外,办公室未分配他作战值班任务。”(《时代潮》2004年第19期)
另外,原“志愿军”总部作战处副处长、后沈阳军区参谋长杨迪(后为将军),在其所著《在志愿军司令部的岁月里》一书中透露了毛岸英在入朝后一段鲜为人知的故事:
会议中也发生了我想不到、也不可能想到的奇异插曲(可能也出乎参加会议的领导同志意料之外),就是正当彭总向(第38军)梁兴初军长生气、批评梁后,与会领导同志都处在沉静严肃的气氛中时,随彭总来的那位年轻俄文翻译(我看他和我的年龄差不多,二十七八岁)却毫不胆怯地站起来,指着挂在墙上的地图说了起来。彭总坐着一句话也不说,既不制止他讲话,也不批评他,志司的几位副司令也不制止他,各军军长低着头也不吭声。那位年轻的翻译,并不懂军事,我没有听明白他在讲什么,他说了一、二分钟后,看没有人理会他,也就不说了。当时我觉得很奇怪,怎么一个年轻翻译会在志司党委召开的作战会议上,而且是在彭总生气的严肃气氛中,敢于随便说话呢?竟没有人制止他、批评他?真怪!
会议开完后,我对(作战处)丁甘如处长说:“这个小翻译胆子真大,敢在彭总生气时,还在那儿说三道四。看来他还不懂党内和军内的规矩,这样重要的高级会议,哪有他讲话、发言的资格。他是谁?他是什么人?”
丁甘如同志说:“你就不要问,也不要打听了,我不会告诉你,其他的同志也不会告诉你的。”(该书第58至59页)
按照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体制和军事体制,就像上引杨迪将军文中说到“这样重要的高级会议,哪有他讲话、发言的资格。”而且,这样一个纯粹是“志愿军”党委召开的高级军事作战会议,没有苏方人员参加,也就没有翻译任务,这就是说,他不仅没有发言的资格,连参加这个会议的资格也没有。
百度百科中对毛岸英的介绍有这样一段话:“他虽然是毛泽东的儿子,但是从来没有因自己是领袖的儿子而欺压百姓,相反,总是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和普通劳动群众打成一片”。但从杨迪将军的记叙来看,事实并非如此,毛岸英在彭德怀司令员面前的表现足以说明他作为毛泽东之子的心态。
那么,毛岸英在遇难前到底在做什么,杨迪将军于2004年3月出版的《险难中的共和国领袖与将帅》中告诉了我们答案,该书对毛岸英的细节有详细描述:
在我跑过彭总办公室时,看到烟筒冒烟,立即跑进里面去看看,房里还有三个人正在用鸡蛋炒米饭吃。这些鸡蛋是前一天黄昏,我看到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部派到志愿军任副政治委员的朴一禹次帅(朝鲜金日成是元帅,下有三位次帅)给彭总送来一小筐鸡蛋(约10多个)。这在当时的朝鲜是极其难得,此时彭总已吃过晚饭,还没来得及吃。三人中我只认识成普同志,那两位同志只知道一位是彭总的俄文翻译,一位是才从西北调来的参谋,他们的姓名我不知道。
我问成普:“老成,你们怎么敢用送给彭总的鸡蛋炒饭吃呢?赶快把火弄灭。”
成普说:“我怎么敢呀,是那位翻译同志在炒饭。”
拂晓后,敌人的飞机编队飞临大榆洞上空,也不绕圈子就投弹,第一颗凝固汽油弹正投中彭总那间办公室,敌机群先将凝固汽油弹和炸弹投下后,绕过圈来就是俯冲扫射,然后就飞走了。
我迅速跑出来看看敌机轰炸情况,一眼就看到彭总办公室方向正有大火冒烟,迅速跑去,彭总办公室已炸塌。看到成普满脸黑乎乎地跑出来,棉衣着了火,我要他赶快把棉衣棉裤都脱了,躺在地下打滚,将火滚灭。(凝固汽油弹,在当时是美空军的一种新式炸弹,用水扑灭不了。)
我问成普:“你是怎么跑出来的?”成普说:“听到飞机投弹声,就从你让我打开的窗户门跳出来的。”
我急着问:“那两位同志呢?”成普说:“他们往床底下躲,没有出来。”
我着急地大声说:“他们怎么向床底下躲?一定被凝固汽油弹烧焦了。”我要随来的参谋赶快去叫警卫营派人来救火,叫医护人员来救人。(该书240至241页)
这就是毛岸英遇难的真实情况。和一般的官方资料大相径庭,毛岸英敢于用送给彭德怀司令员的鸡蛋去炒饭,这在一般的将士看来是难以想象的,即使是当时的副司令员也是不敢去私自取来吃的。可见,毛岸英在当时并未严格遵守党纪、军规,而且在危险来临时不知道出逃,而是躲到床底下,悲剧才最终发生了。 秦桧
中国文字有正、草、隶、篆、行五种。每种字体中,又根据各种风格,以书家的姓氏来命名,像楷书中有欧(阳询)体、颜(真卿)体、柳(公权)体等等。真是体中有体,令人目不暇接呀!可是有一种字体,却不提创始人的姓氏,用朝代名来命名,这就是宋体字。
宋体字是印刷行业应用得最为广泛的一种字体,根据字的外形的不同,又分为书宋和报宋。宋体是起源于宋代雕版印刷时通行的一种印刷字体。宋体字的字形方正,笔画横平竖直,横细竖粗,棱角分明,结构严谨,整齐均匀,有极强的笔画规律性,从而使人在阅读时有一种舒适醒目的感觉。在现代印刷中主要用于书刊或报纸的正文部分。
那么为什麽唯独宋体字以朝代命名呢?
那是因为宋体字的创始人是臭名昭著,留下千古骂名的----秦桧。
这个秦桧博学多才,在书法上很有造诣。他综合前人之长,自成一家,创立了一种用于印刷的字体。按一般的习惯,应该叫秦体字才对。他早年为官,名声尚好,但在高宗时期为相,由于他人品太差,迎合高宗偏安政策,在抗金斗争中,是投降派的代表人物,曾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民族英雄岳飞父子,成为千古罪人,所以人们痛恨他,虽然应用他创立的字体,可是却把字体命名为宋体。宋体字是源于宋代的,但是宋体字在明代确立。
后来人们又模仿宋体字的结构、笔意,改成笔画粗细一致、秀丽狭长的印刷字体,这就是仿宋体。今天,仿宋体被国家指定为机械制图使用的标准字体、中文打字机所采用的字模及电脑中使用的主要字体。要不是专门提起来,谁知道它会和秦桧有关系呢?看来,从古至今都是人品重于文品呀!
秦桧,字会之,1090年生,江宁(今江苏南京)人,进士文化。26岁进士及第,比范进还要走运。一说中状元,即进士第一名(待考)。家庭出身,七品干部,其父做过县令。如果不做卖国贼,算是两宋之交最负盛名的学问家、书法家、政治家、外交家,俨然一派宗师。当时的书生才子们若能得秦桧点提一二,顷可身价倍增。
可惜了,以秦桧满腹诗书,如果不做个卖国贼想必也可以在历史上留下一介美名吧? 培根
英国哲学家、思想家、作家和科学家。被马克思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他在逻辑学、美学、教育学方面也提出许多思想。著有《新工具》《论说随笔文集》等。
而对于中国人来说,最熟悉的莫非就是那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
现在,我们就来谈谈他的那本书:《论说文集》。
我们知道美国有个杂志叫做《读者文摘》,中国有个杂志叫做《读者》,这些杂志上经常刊登一些小小的散文或者杂文,若干年前曾被叫做“心灵鸡汤”,这些文章中一般都会提到一些世俗生活的准则啦、技巧啦、感悟啦什么的。在我看来,培根的《论说文集》要算得上是“心灵鸡汤”的鼻祖,而且后面的鸡汤都比不上培根的鲜美。
《论说文集》历经了培根一生的修改,出版过很多次。大凡培根对生活的感悟,基本都写在这本册子里。最后的版本就是今天的通行本了,共收录文章58篇。
纵览全集,培根的论说散文主要包括三大主题:人与世界的关系、人与自己的关系、人与上帝的关系。这三个主题之下,培根谈到了真理、死亡、困厄、复仇、嫉妒、怜爱、勇敢、迷信、高位、贵族、王权、自谋、养生、消费、友谊、财富、野心、人的天性、青年与老年、礼仪与仪容、荣华与名誉等等内容。可以说,培根在人生中得到的于世人有益的真谛几乎毫无保留地都放在了这本文集里——尽管考察他本人的行动,似乎并没有完全实现那些他所推崇的品质。
忘恩负义----当年得不到亲戚的提携,又得不到女王的眷顾,培根便打算寻找新的政治上的出路。很快地,他成了艾塞克斯伯爵的亲密朋友。
艾塞克斯把培根当作自己的挚友看待,培根也经常出席伯爵的各种交际游乐,甚至为他写过一本宫廷乐会的剧本。出于热诚的友谊,伯爵多次向女王举荐培根,女王一开始回绝了他的举荐,这让艾塞克斯对培根深感歉疚,竟然赠送他一座庄园以安抚培根仕途上的失意。由于培根一贯的挥霍无度——这是他在政治和礼仪上的一种不可更改的理念,曾经因为债务问题而琅当入狱,又是艾塞克斯慷慨相助,让培根得以释放。
种种迹象可见,艾塞克斯对于培根无私友谊是值得大加赞赏的。在艾塞克斯的帮助提携下,培根的仕途变得逐渐平坦起来。但是后者对前者的回报则对其本人的声誉产生了颇为不利的影响。
1599年,艾塞克斯征讨爱尔兰,却劳而无功,加之宫内党派斗争激烈,不乏谗言小人对其加以攻讦,导致伯爵逐渐失去女王的欢心。一连串的打击把艾塞克斯弄昏了头,竟然带了寥寥乌合之众,冲进伦敦,以清君测为名实行叛逆。可想而知,他的企图彻底失败,叛党反贼统统拿下。对艾塞克斯的两次审判,皆又他的挚友弗朗西斯·培根负责,出人意料,培根在判决艾塞克斯有罪这一方面相当卖力,不遗余力地要将他送上断头台,利用他出众的口才起草了辨词,打动听审官员相信艾塞克斯是肆意谋反,而非一时冲动犯下愚蠢的过错。最终艾塞克斯被执行死刑,而培根获得的好处是1200英镑——这个价格甚至比不上当年艾塞克斯伯爵赠送他的庄园的价值。
这件事情在英国地区引起轰动,知晓此事的人无一不把培根当作忘恩负义、卖友求荣的小人。不过培根倒表现得心安理得,他在一篇文章里这样写道:
我的辩护不需要冗长和繁复,就是关于那件案子和审讯过程中的我所作的一切,都是出我对女王和国家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在这件事情上,我是绝不为世界上的任何人而表现虚伪和胆怯的,因为任何诚实而居心端正的人都会宁愿舍弃他的国王而不愿舍弃他的上帝,宁愿舍弃他的朋友而不愿舍弃他的国王……
当然,也有一些人为培根辩护,认为尽管他背弃了友谊,但他是为了国家的稳定和君主的安危而放弃友谊的,而后者显然要重要得多。不过就这个事情,我个人不对我们的大哲学家作过高评价,因为就艾塞克斯的谋反所造成的实际危害和整个过程中所表现的荒唐可笑,以及那个时代对于伯爵可能采取的各种惩罚,如果没有培根的大力鼓动,伯爵大概也不会断送性命。
收受贿赂----
法官的主要职责是消除暴力与奸诈。——弗朗西斯·培根
尽管培根把艾塞克斯伯爵送上了断头台,但是他本人依然在伊丽莎白女王在位期间受到重用。女王终生未嫁,故而没有子嗣,由她的侄子,苏格兰王詹姆斯六世继承她的王位(在英格兰则为詹姆斯一世)。
詹姆斯一世上台之后,培根感到自己的机会来了。鉴于他的哥哥安东尼始终拥护新王的继承权,詹姆斯一世对弗朗西斯家的感情还算不错,培根自己也不遗余力地向他举荐自己,更不乏大量的阿谀奉承之词。在培根的若干效忠表白中,他称詹姆斯一世为“万能的上帝,宇宙的原动力”。这样他于1603年受封为男爵,并被为认为皇家顾问。
詹姆斯一世是个很平庸的君主,好大喜功,培根鼓吹的英格兰、苏格兰的“大合并”让詹姆斯一世觉得非常顺耳。后来,培根又提议,让詹姆斯一世尊号为“大不列颠王”。不过由于种种原因,英格兰与苏格兰的合并被推迟了一百年。
45岁时,培根结了婚,娶了一位参政员的女儿为妻,由于妻子的家庭颇为富裕,这桩婚事对于债台高筑的培根来说是相当受欢迎的。这场婚礼的豪华与奢侈震动了伦敦,以至于连新娘的陪嫁都不够支付婚礼的开销。弗朗西斯夫妻的生活似乎非常平静,等到培根后来失势之后,夫妻遂感情破裂,再也没有恢复。因此有人揶揄道,尽管培根自己说过,一个坏男人总有一个好妻子,但这话对他自己并不适用。
婚后,培根逐渐开始平步青云,得到了副检察官的职务;六年之后升为正职;再四年,进内阁,任掌玺大臣(这恰是其父曾任的职位);又一年,升大法官,受封为维鲁兰男爵(维鲁兰地名),后又于1621年受封为圣奥本斯子爵(圣奥本斯为地名)。
当然,这个过程中少不了培根使用他华丽的言辞和优美的语调向国王先殷勤。他在给詹姆斯一世的信里写道:“我的君主,您不会允许我对您的恩宠的期待付之东流……”又比如“我愿作您的一颗棋子,任凭您高贵的手把我摆放在任何地方。”等等等等。
不过等到培根的官阶都升完了,他的政治生涯就开始走下坡路了,最关键的大事件是,作为大法官的培根,“竟犯了最荒唐的贪污罪”(黑格尔语)。
这件事情轰动了整个伦敦乃至全英国。首先由下议院决定正式起诉培根,当这份起诉书拟好的时候,掌玺大臣兼大法官突然“病倒了”,躺在床上闪烁其辞。不过事态还是不可避免的恶化了,他面对举国臣民的抗议,不得不做出回复。但这种回复不过是为自己的罪行的开脱之词。其理由大致有二,其一是尽管他收受了“礼物”,但是这并不影响他公正的判案;其二是这种向法官送礼的行为,其实是非常普遍和流行的。所以他坚持说:“我的心灵就像任何出生在圣英诺森时代的孩子一样清白。”
不过无论培根如何在修辞上为自己辩解,受贿的罪行是确凿无疑的,因此法院作出判决,判处他罚金4千英镑(一说是4万),并监禁在伦敦塔,等候国王发落。不过詹姆斯一世对他还是相当仁慈的,免除了他的罚金,最终也只被关了2天就放出来(一说是4天)。
对于这一事件的评价形成了鲜明的两派,一派自然是对培根收受贿赂的罪行进行严厉谴责,而另一派,比如大哲学家罗素,则用“馈赠惯例说”为来培根开脱,认为这并不能认为培根就是一个奸恶的人,就其所处的具体时代,培根“是一个中常人,和同时代大多数人比起来不优不劣”。
只是,就培根自己在他那些优美散文里对于正义、美德、道德的精彩论述,他显然是个言行不一的人。 估计是有敏感字吧,只是我不知道是哪个,我试一下换成截图吧
不好意思了
虽然不是什么东东那么珍贵一定要发出来,就是觉得有点不甘心,见谅了
爱因斯坦-----人无完人
作为20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他在科学领域的贡献我们就不浪费口舌了。
爱因斯坦其实与中国也颇有渊源的,爱因斯坦1922年冬天,他应邀到日本讲学,往返途中,两次经过上海,一共停留了三天,亲眼看到了处于苦难中的中国,并寄予深切的同情。他在旅行日记中记下“悲惨的图象”和他的感慨:“在外表上,中国人受人注意的是他们的勤劳,是他们对生活方式和儿童福利的要求的低微。他们要比印度人更乐观,也更天真。但他们大多数是负担沉重的:男男女女为每日五分钱的工资天天在敲石子。他们似乎鲁钝得不理解他们命运的可怕。”“爱因斯坦看到这个在劳动着,在呻吟着,并且是顽强的民族,他的社会同情心再度被唤醒了。他认为,这是地球上最贫困的民族,他们被残酷地虐待着,他们所受的待遇比牛马还不如,爱因斯坦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与前来年进修的周培源第一次个别交谈时就说:“中国人民是苦难的人民。”他的同情是真挚的、发自内心的,不是挂在嘴上,而是付诸行动的。
1931年“九一八”事变发生,日本从东北作为突破口侵略中国的狼子野心已昭然若揭,当时的国际社会却表现出无奈和无能,当年11年17日,爱因斯坦公开谴责日本侵略东三省的行径,呼吁各国联合起来对日本进行经济制裁,可惜回音空荡。1932年10月,“五四运动的总司令”(毛泽东语)、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陈独秀(时已被开除出党)在上海被捕,他和罗素、杜威等具有国际声望的知识分子联名致电蒋介石,要求释放。1937年3月,主张抗日的沈钧儒、章乃器、王造时、史良等“七君子”被捕入狱后,他又联合杜威、孟禄等著名知识分子通电援救,向国民党当局施加道义的压力。1938年6月,为了帮助中国的抗日战争,他还和罗斯福总统的长子一同发起“援助中国委员会”,在美国2000个城镇开展援华募捐活动。
爱因斯坦是真正的世界公民,他的爱是没有国界的,他对中国的感情没有任何功利色彩,完全建立在人类的同情心和强烈的人道主义情怀之上。但是他在个人感情上又是近乎淡漠无情的。
爱因斯坦共有2次婚姻,第一任妻子米列娃是他的同班同学。
1900年,米列娃她怀孕了。在当时的情况下,未婚先孕将意味着一位青年科学家的前途成为泡影。而且在当时,非婚生子就跟现在的包二奶差不多,虽然现象很普遍,可是还是不被道德所认可的,而当时爱因斯坦是即没有钱结婚,也没有钱养小孩。
为了不影响爱因斯坦的名誉,米列娃毅然回到父母身边,在那里生下了女儿,取名丽瑟尔。这个孩子生下来就不健全,估计是患有精神障碍。此后,没有人知道这个孩子的情况,她也许是死了,也许是被别人收养了。但可以肯定的是,爱因斯坦从未见过自己的这个女儿也没有去找过她。
1903年爱因斯坦终于在专利局找到了份工作,职位是“三级技术专家”。不顾家庭的反对,爱因斯坦与米列娃结婚,同年,爱因斯坦开始写博士论文时说:“我需要我的妻子,她能为我解开数学上的难题。”
(一个又一个的案例证明,不顾父母反对而结合的婚姻大多数都是以悲剧结尾的,父母很多时候都比年轻人看的更透彻。)
对米列娃来说,放弃个人事业完全是为了婚姻和爱情。她是如何从失去女儿的困境中解脱出来的,迄今无人知晓。婚后,她把心思完全放在了丈夫身上,尽一切努力帮助爱因斯坦。她包揽了全部家务活,为了挣钱补贴家用,她还办了一个大学生家庭旅店。
1904年,他们的儿子出世,取名汉斯.阿尔贝特。1905年是爱因斯坦的收获之年,他在这一年发表了5篇引起自然科学革命的论文。米列娃骄傲地告诉女朋友说:“我们完成了一项重要的工作,它能让我丈夫一举成名!”1909年,爱因斯坦在苏黎世获得教授职位。就在这一年,他与其他女人的桃色新闻四处传播,米列娃对此伤心欲绝。1910年,他们的第二个儿子出世,但这个小家伙和他的姐姐一样命运不济,一生患有精神病。1911年,当时已经是知名教授的爱因斯坦前往布拉格。凭借着女人的直觉,米列娃感到大祸临头。果然,爱因斯坦不久之后就开始跟他的表妹爱尔莎(即是表妹也是堂妹,两人的的父亲是兄弟,母亲是姐妹)热恋。为此,1914年,米列娃阻止爱因斯坦前往柏林,到皇家普鲁士科学院工作。
爱因斯坦对此大为恼火,他以书面形式通知妻子,如果要保持婚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你应当保证我的衣物和被褥整洁,保证我的一日三餐,保证我的工作间整洁,特别要提醒的是,我的办公桌别人不得使用。B、放弃我们之间的一切关系,除非出席社交活动,特别不要让我在家里跟你坐在一起,跟你一道外出或旅行。C、跟我交往要注意以下事项:别希望我对你好,不发火,如果需要,必须立即终止与我的谈话,只要我要求,必须无条件地离开卧室或工作间。D、你有义务在孩子面前不得以语言或动作蔑视我。
几个月后,无助的米列娃带着两个儿子再次返回瑞士,而爱因斯坦则留在了柏林。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米列娃和孩子们一直生活在苏黎世,爱因斯坦则和后来成为他第二个妻子的爱尔莎生活在柏林。
1916年,爱因斯坦写信给米列娃要求离婚。这个一消息对于当时身体和经济均陷入困境的米列娃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但是,她没有别的选择。1919年,米列娃同意离婚,但她提出要分一部分诺贝尔奖金。1921年,当爱因斯坦拿到奖金后,确实付给了她一些,但她到底得到了多少钱,迄今仍是一个谜。
一切人世间的幸福皆离米列娃而去。为了给小儿子爱德伍德治病,她几乎花光了全部积蓄,后来,只能靠教钢琴维持生计。20世纪30年代,她的大儿子携妻子和孩子去了美国,米列娃一直留在瑞士,照顾自己生病的儿子,几乎过着隐居的生活。
1948年,这位坚强的女性在苏黎世的一家医院与世长逝。
---可以看的出爱因斯坦对待妻子和家人其实是冷酷无情的
而且有点狗血的是,爱因斯坦虽然在还未离婚前就一直跟表妹也是堂妹的爱尔莎有染,但是在跟第一任妻子离婚后,爱尔莎并不是爱因斯坦的唯一结婚考虑对象,爱因斯坦曾经想要跟爱尔莎跟前夫的女儿IILE结婚,当时IISE比爱因斯坦小18岁。虽然IILE把他当作父亲看待。
----被雷的风中凌乱,不知道这3个后来是怎么生活在一起的。
结婚的在此期间,爱因斯坦长期生活在普林斯顿。他与1919年结婚的第二个妻子爱尔莎的婚姻也不美满。他是这样评价这次婚姻的:不成功尝试的婚姻,由于某种偶然维持了下来。爱尔莎对物理学一窍不通,他承认,他的前妻能在学术上帮他的忙。其实,爱因斯坦在感情上对爱尔莎也并不忠诚,但爱尔莎却深爱自己的丈夫,容忍了这个“孤独的天才”一个接一个的桃色绯闻。
耶路撒冷希伯莱大学公布了爱因斯坦从1912年至1955年间与第一、第二任妻子以及孩子们的1300封往来书信,长达3500页。他在信中坦率地谈论了自己的婚外情,以及至少10名情人对他纠缠不休的经历。 达尔文----近亲结合的典型反面教材。
查尔斯-达尔文的大名无人不知,他创立的进化论改变了整个生命科学界,最近,随着这位维多利亚女王时期的天才人物的私人手稿被曝光,有关达尔文结婚前的想法也逐渐浮出水面。
他用精巧的字体写下了长达17页有关结婚的沉思,透过这17页令人感动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瞥见一个男人在学术和感情之间的挣扎。
那个夏天,年轻的达尔文见到了他认为他可能会娶的女子—迷人、有修养、聪明的艾玛-韦奇伍德,有名的陶器设计师、制作商乔赛亚的孙女。
拿来一张蓝色羊皮纸后,他首先画了一栏“结婚”,然后画了另外一栏“不结婚”,分别在每一栏下面列出了赞成和反对的理由。在“结婚”一栏下面,他写得很简单:
“孩子(如果可能的话);白头偕老的终生伴侣(晚年老伴);将爱并一起生活的人”
后面又加了一句“不管怎样比一条狗好”
“家以及某个看家的人;音乐以及和女人聊天的吸引力,这些东西对一个人的健康有益。”停顿了一下后,他补充了一句“但太浪费时间。”
不过,这一疑虑没有耽搁他太久,他继续回答自己的问题,他写道:“上帝,把一生的时间都拿来工作、工作、再工作,就像一只中性蜜蜂,太恐怖了;最后什么也没有,不,不,不会那么做。”
在他写下的一大堆理由中,似乎没有提到性方面的吸引,但另一方面,当然没有人能谴责这位博物学家是个好色之徒。要不,他也不会几个月后在一个笔记本上写下“性欲使唾液流动,一个人的性爱可能与唾液的流动有关,因此有了嘴巴和下巴的活动。”
达尔文的结论是:“结婚—结婚—结婚。”1838年11月,他再也等不下去了,而且艾玛答应了他的求婚。
跟爱因斯坦和他表妹不同的是,达尔文夫妻二人情投意合,感情很好,但他们比爱因斯坦更不幸,因为他们所生的六男四女健康状况都很不佳。
长子威廉和四子伦纳德没有生育能力;次子乔治显得神经质,精神不大正常,喜欢谈论他人的病痛;三子弗朗西斯患有抑郁症;五子雷勒斯毕生病魔缠身,日常生活均需母亲照料;六子小查理仅仅活了2岁就夭折了。至于四个女儿,情况也并不比儿子强。长女安妮10岁时患猩红热而死;次女玛丽刚刚生下不久就死掉了;三女亨利埃塔没有生育能力;四女伊利沙白性格极为孤僻。
达尔文十个子女的身体素质为何如此不尽人意呢?原因不仅在于他和妻子是近亲婚配,而且还在于他们“选择”了近亲结婚中最“危险”的一种形式。
历史学家对达尔文族谱进行深入研究后发现,他的家族都在身体力行“非自然选择”——近亲繁殖:从达尔文外祖父辈开始的3代人都是表兄妹结婚,家族62人中有38人因为不育、孩子夭折、有缺陷等原因无后。
英国开放大学的自然史教授詹姆斯·摩尔研究了达尔文的家谱后发现,这个家族几代以来只出现过两个姓氏:达尔文、威治伍德,这说明家族一直保持着近亲结婚的习惯。达尔文的外祖父母和母亲都姓威治伍德,摩尔说:“在维多利亚时代,近亲结婚并不鲜见,但像达尔文家族这种情况,在当时都是罕见的。”摩尔发现,达尔文的外祖父约书亚·威治伍德与自己的第三个堂妹莎拉结合,育有8名子女;最大的女儿苏珊娜·威治伍德嫁给了自己的堂兄罗伯特·达尔文,他们生下了后来的生物学泰斗、进化论的奠基人查尔斯·达尔文;同时,约书亚和莎拉的第二个儿子小约书亚生下了艾玛·威治伍德,也就是达尔文后来的妻子。
=====虽然近亲结合也不代表就会像达尔文家族那么悲催,也有不少近亲结合案例后代是正常,甚至有些在不同领域还有杰出贡献的,但是,为了后代着想,大家还是不要对熟人下手为好啊。 聪明的小一休和风流癫狂的老和尚(直接转载滴)
在中国人眼中的日本一休和尚,总是定格为日本安国寺里的一个小和尚。他机智过人,还很有正义感,常常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帮助那些贫苦大众、教训那些仗势欺人的人,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
这个聪明的一休,原型就是日本禅宗高僧一休宗纯和尚,传说他还是日本北朝后小松天皇的私生子。他的母亲是南朝贵族之女,虽然曾一时得宠于松天皇,因遭谗伤,而被赶出了皇宫。据说她被赶出之时已有身孕,寄居民家后才生下了一休。那么皇子为什么竟然做了和尚呢?
其实幕府时代皇子做和尚的不止一休一个,因为幕府将军希望天皇的子孙除了长子之外,最好都去做和尚、尼姑,而当时的皇室也没有什么权威,不得不屈从将军的意思。
被迫做了和尚的一休虽然有许多不满,但是还是能够用心研究佛学与汉诗,在这两方面的造诣都很高,一休还为中国茶道的日本化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这里就不谈他其他方面的业绩,单表他的好色与癫狂,也许破坏了读者心目中的一休的美好形象,但要知道这癫狂才是一休的真面目。
一休出家后自号“狂云”,诗集《狂云集》、《续狂云诗集》因此得名。
一休到底是如何的好色癫狂呢?我们还是看他自己是如何表白的吧。他的诗集《狂云集》、《续狂云诗集》中“风流”一词像机关枪一样发射出来,尤其是在《续狂云诗集》中,平均每四首中就有一首谈风流,大多是指性爱的风流。其实在室町时代(1333-1603年)的日本人心目中,男人好“女色不一定是弱点,男色也一样”。即使是僧人也不回避讨论色情的诱惑与肉欲的体验,一休好色在僧人中不是特例。1481年,享年87岁高龄的一休感知死期将至,当时的日本和尚临终的时候一般都要做偈语辞世,他当时的辞世诗是这样写的:
十年花下理芳盟,一段风流无限情;
惜别枕头儿女膝,夜深云雨约三生。
这里一休所谓的“风流”就是“云雨”之事,说到“云雨三生”,一休还有一首诗讨论参禅的体验与性爱的经验:
临济儿孙不识禅,正传真个瞎驴边;
云雨三生六十劫,秋风一夜百千年。
诗中“瞎驴边”就是指一休宗纯自己,1447年一休离开大德寺后就住在京都瞎驴庵,于是自称“瞎驴庵主人”。他反复发誓要“云雨三生”的对象便是盲女森侍者,他认为两人之间三生相爱,三生云雨不断才是真正的参禅成佛。一休甚至认为,他这样才是得临济真谛真传,才是真正的悟道,他曾对着祖师临济的画像这样吟唱:
临济宗门谁正传?三玄三要瞎驴边;
梦闺老衲闺中月,夜夜风流烂醉前。
虽说一休自信“禅”即“云雨”,雨云一夜即度百千年,云雨三生可超越六十劫生死,但他有时还是不免担心自己沉溺淫欲,会堕入畜生道,不过,他权衡得失之后,还是觉得应该抛开一切顾虑,及时行乐为好,于是他写了一首《吸美人淫水》的诗自勉:
蜜启自惭私语盟,风流吟罢约三生;
生身堕在畜生道,超越沩山戴角情。
既然有此雄心壮志,一休就洒脱多了,他从来不为难自己,压抑自己,即使在忌日,他想寻欢就做爱,毫不约束自己。一次,在他尊敬的大灯国师忌日法事的前一天,他赶紧抱着女人云雨风流一番,大概感觉不错,兴奋之余作了《大灯忌,宿忌以前对美人》的诗来纪念:
宿忌之开山讽经,经咒逆耳众僧声;
云雨风流事终后,梦闺私语笑慈明。
一休不仅爱女色,还好男风;不仅有风流好色之举,还喜欢写风流诗,像记普通日记一样记下自己的风流韵事。如果将一休和尚的诗集分类,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其中有一类就是好色的汉体诗,最有名的就是那几首歌颂晚年同盲侍者森女相恋的诗。一休写风流诗还喜欢拿中国高僧、文人、帝王、美女说事。
一休最崇拜的高僧是圜悟,他的《续狂云诗集》中抄有圜悟的一偈,那写的是圜悟大师在云居的时候的事,一天有一个老姑娘来找圜悟,老姑娘来自西蜀,寓居于寺门外,可能是大师少时的情人,如今想续前情,无奈的圜悟只好送她这样的一偈:
三十年前共一头,一头夜夜讲风流;
而今老矣全无用,君的宽兮我的柔。
可见,一休眼中的风流就是指性爱,我们从一休“鱼行酒肆又淫坊”(第85首)的诗题中就可以看到他的生活态度及时代风貌。“聪明的一休”在日本是智慧的象征,他是最受日本人崇拜的,日本人既然认为他是偶像,自然接受他的价值观,模仿他的生活方式。 如果这个是真的 那该有多好啊 哈哈
permanent19 发表于 2010-10-1 17:38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流行翻案。 毛岸英同志死于蛋炒饭, 这个搞笑{:5_387:} 秦桧很有才,马克思,爱因斯坦,包括居里夫人的婚恋史都很雷人,以前也听说了一些。
我觉得中国人爱造完人,全人,神人。这样不好,一方面对名人的要求太高,平白给了很多压力。二来历史上的人都被认为美化了,不能给历史以真实面目。三是,面对普通大众道德上的标杆无上限,让人很难效仿和学习。道德标准也无下限,坏起来也没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