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midudu 发表于 2010-10-8 15:37

{:5_335:}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6:05

蝴蝶的语言 发表于 2010-10-8 16:12

俺明白鸟,那个神马主席的杯具了,被爱包程戏弄了一把,最后的真相居然是主席万万没有想到的,哈哈哈哈

floraqueen 发表于 2010-10-8 17:01

收到了,我不刪帖,刪了這里好人的積分就影響了。我在這里解釋了,大家也理解你們解決的結果的。為甚要 ...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7: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程爱包还欠众姐妹一个道歉

floraqueen 发表于 2010-10-8 17:02

我支持不删帖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7:03

floraqueen 发表于 2010-10-8 17:05

就是,我不想培養極品。還有說我造謠的,難道我的聲譽就不重要了?真是見鬼了。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8:03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相信我之前的发言MM也看到了,但是事主发短消息和我解释,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其实心里还是蛮不爽的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7:07

floraqueen 发表于 2010-10-8 17:08

他們怎麼解決的結果我不做評論,但我也要個道歉吧?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8:0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估计很难吧,事主都不追究了,人家还理你个P啊{:5_317:}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7:10

floraqueen 发表于 2010-10-8 17:12

那我就讓貼子在這里掛著好了。免得以後沒有白紙黑字的,說也說不清楚了。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8:1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看还是算了吧,每次这种事到最后都是这样,以后别太当真就行了。当年的螳螂一家最后也是这样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7:15

floraqueen 发表于 2010-10-8 17:17

那個人家最後也還錢了。但沒有說造謠這兩個字啊。我現在就是不爽,誰愛刪,誰刪,我還存了個檔就 ...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8:1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嫩也别气了,气坏了伤的还是我们自己的身体。反正以后这种事情我是不掺和了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7:21

floraqueen 发表于 2010-10-8 17:22

嗯。我不會再來回這個貼。也不刪,沒有道歉的話。就這樣。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8: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恩,就这样。那天删帖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的巨猿是-180{:5_309:}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7:30

floraqueen 发表于 2010-10-8 17:31

那就是你共發了90貼了啊。一貼兩巨猿。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8:3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明明是我一个回帖一个回帖的赚来的,辛苦钱啊{:5_354:}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7:32

floraqueen 发表于 2010-10-8 17:58

算了。我給你吧。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8:32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79:}

怪阿姨 发表于 2010-10-8 18:38

支持楼主。告吧!

celinecy 发表于 2010-10-8 19:25

嗯。我不會再來回這個貼。也不刪,沒有道歉的話。就這樣。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8:21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9:}偶回来啦。几天不在好像原来的帖子被删了,没得爬楼。后来处理结果怎样,eva给偶zusammen一下?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19:29

celinecy 发表于 2010-10-8 19:32

最後的結果就是兩個人和解了。包拿回來了。
eva06 发表于 2010-10-8 20:2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噢,那也就可以了。估计经此一次,JP从此在当地也红了,呵呵...

urzl 发表于 2010-10-8 19:46

支持不删帖,大家辛苦跟帖一个晚上,说没就没了。哎。。

冰水 发表于 2010-10-8 20:24

我还特意一个下午不上班在家守帖子呢,真是的,巨猿都没了

狐狸家的猫 发表于 2010-10-8 22:05

本来我也不赞成删帖子的,但是想一想这几天跟这个事情挺没意思的,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结束了。
损失的jy,无所谓,多跟几个红包楼,就回来了。
只不过是看到一次,就又郁闷一回,还不如眼不见心不烦的好。

Zwiebel_KK 发表于 2010-10-8 22:21

个人觉得删帖不应该。出于对C小姐的最终保护,可以隐去其所有相关信息。这样的帖子挂着,就是要对那些心存贪念的人起威慑作用。

当然DOUDOU有个人的考虑,对此我也理解。

不过心里忍不住,还是想说: 大获全胜的我怎么觉得是C呢? 巧妙地把事件焦点“非法占有”转移成“真假包包”的鉴别,用自己技术上的失误掩盖了道德上的缺失,法律上的责任。难道“假包”就可以被其非法占有了不成?

上面的话没别的意思,只是想再敬告C小姐一句: 不是大家不明白,只是看在都是同胞的份上,让你这次侥幸过关而已。

Zwiebel_KK 发表于 2010-10-8 22:36

翻了前几页帖子再看自己刚才的话,傻,真傻。 算了,不编辑了,就这么留着吧,估计有的MM能明白我的内心感受。

sammyzs 发表于 2010-10-8 22:51

{:5_394:}支持正义的evaMM。那个楼里其实很多话应该留着给JP好好消化,要不然她还是不知道基本做人的底线在哪里。

蝴蝶的语言 发表于 2010-10-8 23:12

本帖最后由 蝴蝶的语言 于 2010-10-9 01:20 编辑

爱娃,你也别生气了,他们之间既然都已妥善解决,就行了。我们大家想看到的不就是这个结果么。当然了,对于C×这个东西,我已经没有任何兴趣再在网上去啐她了,如果,我是说如果,万一哪天,这个JP在网下的世界里给我碰到了,见一次拍一次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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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Sehr geehrter Herr Vorsitz von der Verein der Studenten PB(我不刪帖的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