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_wal 发表于 2011-1-16 18:21

jm_wal 对于 红烧大排 的电脑事件 声明

本帖最后由 jm_wal 于 2011-1-17 00:13 编辑

作为jm_wal用户名的所有人 对于近期 红烧大排 在网上的言论 作如下声明:

1. 本人性别:男,整个事件中一直与我联系的红烧大排也是男生,至于他是在网上扮女人装可怜,还是在用别人的帐号,以及用意何在这一点我不清楚。

2. 电脑是我本人的,并不是什么其他人的,更加不是什么从街边捡来的垃圾。

3. 电脑在我手中直到交易为止一直运行良好,没有毛病。我和红烧大排在最初电话里解释过,这台电脑配置不高,一般上网看片没问题,但是如果是用来打游戏,这台电脑配置是不够的。他所说的买电脑的理由是因为要搬家,就先买一台电脑用着,等搬新家了再换新电脑,配置无所谓,便宜就可以。在论坛短信以及电话联络中谈好的交易价格是100欧,见面交易时最终以85欧成交。

4. 我们当时约好的是在我家楼下的车站当面交易,并没有他所杜撰的在车站问我“孙滢是不是你老婆?”的桥段(从联络到交易我们并不了解对方身份,更加不可能知道对方家里人姓名),但是在电话里有互相提及是大连人的事情。另外,在车站我告诉他,我就住楼上,问过他是否需要开包检查或者是上楼连接上检查一下,红烧大排同学当时好像捡到便宜一样,说不用并匆匆走掉了。

5. 在电话里联络的过程中,我明确告知对方马上要去荷兰,如果着急就尽快自己来取电脑,不着急就等一周后我回德国再取。我到了荷兰,当天他就打电话联络我们说电脑有问题,我的回复是:你先自己检查一下是否有线连接得不好。他自称对电脑一窍不通,坚持要求我要么退钱,要么马上回来帮他修理。因为这个事马上回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接下来的每天他不断地打电话骚扰,甚至专门趁半夜凌晨打电话,不得已(在荷兰接电话比从德国打中国还贵,并且我已经予以答复了),我只能不予理会甚至干脆关机。

6. 本人弟弟从来没有来过德国,更加不存在签手机逃回国的事件!

7. 我本人在萍聚没有任何马甲,小号或者大号,对于牵涉进来被骂的其他被误认为是我马甲的同学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也请关注这件事的各位同学不要冤枉无辜。

8. 我本人平时不经常上网,相反我老婆经常上网,红烧大排同学在网上人肉只能搜到我老婆的相关信息,所以将她也拉到了这个事件当中。她本人没有和红烧大排同学有任何接触,希望认识她的以及不认识她的同学对于她有一个公正的判断。

9. 我和我老婆都是有正式身份、正是拘留和正式工作的人,85欧元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单我一个人一天的工资都比这85欧多得多。如果红烧大排同学一开始表示任何一点诚意想解决这件事,我想整个事件不会闹到现在这个地步。

10. 我本人以及我老婆和红烧大排同学没有任何私人恩怨,至今为止,我们并不了解他到底姓甚名谁。


现在看来对于他在网上对于我个人以及我老婆的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比如,吸毒、行骗、打黑工. . . 以及将我们的身份信息公布在网上的行为,我个人不做任何评判,但是我们也将在适当的时候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于正在使用红烧大排用户名 发帖子的这位同学,如果你没有参与整个交易,在不了解事件细节的情况下,请不要主观的掺加个人情绪以及想象来描述整个事件

本人不经常上网如果大家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留言,但是我并不能保证及时回复,谢谢谅解!!

jessicaping 发表于 2011-1-16 18:29

神马情况?

张宝得 发表于 2011-1-16 18:33

、、、、越来越乱了

糟菜 发表于 2011-1-16 18:35

{:4_282:}

九月天 发表于 2011-1-16 18:42

这事情真是一环套一环,像是宫心计的姊妹版了。{:4_294:}

蝴蝶的语言 发表于 2011-1-16 18:58

还真当自己是盘儿菜了。我擦,你个赌徒加吸毒份子还能写出这水平的中文?这不是夸你,就这中文水平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你那个JP老婆写的,跟她的为人一样烂!而你,则TM更是烂中烂!有种你丫告俺们去,别整天不男不女的披着个马甲上来找抽!

pearl 发表于 2011-1-16 19:03

作为jm_wal用户名的所有人 对于近期 红烧大排 在网上的言论 作如下声明:

1. 本人性别:男,整个事件中一直与我联系的红烧大排也是男生,至于他是在网上扮女人装可怜,还是在用别人的帐号,以及用意何在这一点我不清楚。

2. 电脑是我本人的,并不是什么其他人的,更加不是什么从街边捡来的垃圾。

3. 电脑在我手中直到交易为止一直运行良好,没有毛病。我和红烧大排在最初电话里解释过,这台电脑配置不高,一般上网看片没问题,但是如果是用来打游戏,这台电脑配置是不够的。他所说的买电脑的理由是因为要搬家,就先买一台电脑用着,等搬新家了再换新电脑,配置无所谓,便宜就可以。在论坛短信以及电话联络中谈好的交易价格是100欧,见面交易时最终以85欧成交。

4. 我们当时约好的是在我家楼下的车站当面交易,并没有他所杜撰的在车站问我“孙滢是不是你老婆?”的桥段(从联络到交易我们并不了解对方身份,更加不可能知道对方家里人姓名),但是在电话里有互相提及是大连人的事情。

5. 在电话里联络的过程中,我明确告知对方马上要去荷兰,如果着急就尽快自己来取电脑,不着急就等一周后我回德国再取。我到了荷兰,当天他就打电话联络我们说电脑有问题,我的回复是:你先自己检查一下是否有线连接得不好。他自称对电脑一窍不通,坚持要求我要么退钱,要么马上回来帮他修理。因为这个事马上回来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接下来的每天他不断地打电话骚扰,甚至专门趁半夜凌晨打电话,不得已(在荷兰接电话比从德国打中国还贵,并且我已经予以答复了),我只能不予理会甚至干脆关机。

6. 本人弟弟从来没有来过德国,更加不存在签手机逃回国的事件!

7. 我本人在萍聚没有任何马甲,小号或者大号,对于牵涉进来被骂的其他被误认为是我马甲的同学在此表示深深的歉意,也请关注这件事的各位同学不要冤枉无辜。

8. 我本人平时不经常上网,相反我老婆经常上网,红烧大排同学在网上人肉只能搜到我老婆的相关信息,所以将她也拉到了这个事件当中。她本人没有和红烧大排同学有任何接触,希望认识她的以及不认识她的同学对于她有一个公正的判断。

9. 我和我老婆都是有正式身份、正是拘留和正式工作的人,85欧元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单我一个人一天的工资都比这85欧多得多。如果红烧大排同学一开始表示任何一点诚意想解决这件事,我想整个事件不会闹到现在这个地步。


现在看来对于他在网上对于我个人以及我老婆的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比如,吸毒、行骗、打黑工. . . 以及将我们的身份信息公布在网上的行为,我个人不做任何评判,但是我们也将在适当的时候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于正在使用红烧大排用户名 发帖子的这位同学,如果你没有参与整个交易,在不了解事件细节的情况下,请不要主观的掺加个人情绪以及想象来描述整个事件

本人不经常上网如果大家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留言,但是我并不能保证及时回复,谢谢谅解!!
jm_wal 发表于 2011-1-16 17:21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本着8挂精神,存下

虫虫居 发表于 2011-1-16 19:04

nethcan 发表于 2011-1-16 19:05

家里掌权人在外面闯祸了,就派PR出来开记者发布会发表声明吗?

本帖最后由 nethcan 于 2011-1-16 18:09 编辑

家里掌权人在外面闯祸了,就派PR出来开记者发布会发表声明吗?{:4_305:}

pearl 发表于 2011-1-16 19:06


虫虫居 发表于 2011-1-16 18:04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习惯了,主要是这年头变化太多,谁知道人家high了会不会删贴该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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