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tang 发表于 2011-10-21 19:00

上海和北京出入境检疫局关于动物出入境的规定

本帖最后由 chatang 于 2011-10-21 19:56 编辑

上海篇
入境宠物检疫要求及检疫程序   



一、我国禁止入境旅客随身携带各种动物入境,但不禁止入境旅客携带自己的宠物入境,旅客携带的宠物仅限于狗和猫,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宠物入境时,必须要有出境国家官方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或疫苗注射登记卡),证书有效期以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为准。
二、宠物的来源国家没有限制;不要求入境宠物注射识别生物芯片;对旅客入境签证的类别没有要求;对宠物的年龄没有限制,但宠物因为年龄小(3个月以下)在国外没有打疫苗,国外官方机构不能出具疫苗证书的,不允许入境。
三、宠物作为物主入境时的“携带物”,必须随旅客一起入境。旅客携带宠物到达上海口岸后,在出关之前,要主动向上海国际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
因特殊原因宠物不能乘坐同一航班随物主在同一时间到达的,物主在出关之前,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注明有分离运输的行李入境(分离行李为宠物),并由海关人员签字;宠物到达后,物主需要委托报检公司向上海国际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报检需要提供下列材料:海关签字的《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宠物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护照、运单等。
四、物主没有入境记录或入境时没有海关签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直接将猫或狗从国外托运入境的,该动物不视作入境旅客携带的宠物,动物在入境前必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该动物的检疫按照进境活动物的要求实施。
五、上海国际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宠物实施现场检疫,宠物经现场检疫后,转移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隔离场圃接受隔离检疫。隔离检疫7天后,如宠物经疫病检测为阴性,物主可以带宠物在自己家中继续隔离观察23天(家可以在外省市),宠物在家隔离期间,不允许与其它动物和人接触,如发生紧急情况,必须主动和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系;隔离期7天内如发现疫病,宠物必须在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隔离场圃继续隔离检疫,隔离期间如有症状出现,物主可要求治疗或放弃治疗。隔离期总共为30天。
六、陆运、海运入境的宠物,物主向上海浦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报。宠物在国内省市之间运输,不属于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业务工作范畴,由宠物所在地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签发相关检疫证书。
宠物由上海市运输到其他省市,请咨询上海市兽医卫生监督管理所(电话:021-52164611)。




chatang 发表于 2011-10-21 19:01

携带犬猫出境部分国家和地区检疫要求   




瑞士
要求来自《城市狂犬病非疫区国家或地区名单》以外国家或地区的猫和狗(包括在上述国家或地区停经的瑞士的猫和狗)要进入瑞士,必须至少提前三周提出申请,取得瑞士联邦兽医局颁发的许可证后方可入境。新规定于2004年10月1日生效。

阿联酋
2005年6月13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农渔部发布进口动物宠物第64号部级决定。该决定规定动物宠物进口前需获得阿联酋农渔部的进口许可,出口国官方兽医机构须出具健康证书。动物宠物应根据国际空运条款条件空运进口。
过境动物应获得目的国的进口许可证,其在旅途中的交通工具或国内的检疫场所中不得与其它动物接触。

菲律宾
所有进入菲律宾境内的猫狗均需持有进口许可。根据AHD规定,必须通过邮寄或传真递交给Quezon市AHD要求进口的邀请函或申请书。进口受以下条件制约:装运前十天内取得的健康证明,有注册兽医签发,证明该动物已接受检验检疫,不携带传染病。在狂犬病未灭绝国家,需要提供额外证明,即:在过去六个月中,以该动物产地为中心二十千米半径范围内无狂犬病案例发生。还需要提供疫苗接种有效证明,包括:狂犬病、犬瘟疫、传染性肝炎、钩端螺旋体病、犬细小病毒及猫瘟,还需证明你的动物已进行过内外寄生虫清除。

中国香港
   中国大陆犬猫进入中国香港均需有进口许可。还需要提供疫苗接种有效证明,包括:狂犬病、犬瘟疫、传染性肝炎、钩端螺旋体病、犬细小病毒,猫瘟及综合性呼吸系统病。

新加坡
均需有进口许可,还需要提供疫苗接种有效证明,包括:狂犬病、犬瘟疫、传染性肝炎、钩端螺旋体病、犬细小病毒及猫瘟等,还需证明你的动物已进行过内外寄生虫清除。

日本
植入电子芯片后注射两次包括狂犬病在内的疫苗(犬为七联,猫为四联),两次疫苗间隔至少一个月,待第二次疫苗注射完毕后,至少二周后才能采血清样本,血清样本在日本指定实验室检测完毕,检测报告返回,若合格,从采血之日算起180天后可以出境。

欧盟
植入电子芯片后注射包括狂犬病在内的疫苗,一个月后可采集血清样本,送往欧盟指定实验室检测,检测完毕,待检测报告返回,若合格,根据欧盟内不同国家要求准予入境的时间。

南非
需要进行疫苗接种,芯片注射再做血液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境。还要取得入境许可。

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印度
需要注射疫苗,芯片。30天后可以入境。入境前需要提前7天申请。

美国,加拿大
    需要注射疫苗,芯片。30天后可以入境。
其他
如输出国无特殊要求,植入电子芯片后注射包括狂犬病在内的疫苗,一个月后,若取得健康证明,有注册兽医签发,证明该动物已接受检验检疫,不携带传染病,可以出境。

另,中国台湾,澳大利亚,新西兰不接受中国大陆直接入境的宠物。



chatang 发表于 2011-10-21 19:02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入境旅客检验检疫须知   




    1.出入境人员携带哪些物品进出境时要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
    (1)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
    (2)出入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血液制品等特殊物品;
    (3)出入境的骸骨、尸体、棺柩等;
    (4)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或者可能传播传染病的出入境的行李和物品;
    (5)国家允许出境的生物物种资源名录中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6)其他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检疫的携带物。

    2.出入境人员从国外进入中国大陆,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有哪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禁止入境的物品有:
    1)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2)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3)动物尸体;
    4)土壤。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的规定,国家禁止携带以下植物、植物产品入境:
    玉米、大豆种子、马铃薯块茎及其繁殖材料、榆属苗与插条、松属苗与接穗、橡胶属苗芽籽、烟属繁殖材料、烟叶、小麦(商品)、水果、茄子辣椒番茄等茄科蔬菜、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害虫、有害生物体及其他转基因生物材料、土壤。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及其它检疫物名录》的规定,国家禁止携带以下动物、动物产品入境:
    动物:鸡、鸭、锦鸡、猫头鹰、鸽、鹌鹑、鸟、兔、大白鼠、小鼠、豚鼠、松鼠、花鼠、蛙、蛇、晰蜴、鳄、蚯蚓、蜗牛、鱼、虾、蟹、猴、穿山甲、猞猁、蜜蜂、蚕等。
    动物产品:精液、胚胎、受精卵、蚕卵、生肉类、腊肉、香肠、火腿、腌肉、熏肉、蛋、水生动物产品、鲜奶、乳清粉、皮张、鬃毛类、蹄骨角类、血液、血粉、油脂类、脏器等。
    其他检疫物:菌种、毒种、虫种、细胞、血清、动物标本、动物尸体、动物废弃物以及可能被病原体污染的物品。
    (4)国家明文规定禁止进境的血液制品、废旧物品以及其他有关禁止进境物入境。
    (5)禁止携带蹄骨角类动物产品(包括象牙、牛角及其制品等)入境。

    3.哪些出入境人员的携带物应接受检疫? 托运入境的行李物品也算携带物品吗?
    所有出入境的人员(包括享有外交、领事特权与豁免的外交机构人员)、交通工具的员工以及其他人员随身携带以及随所搭乘的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托运的物品。
入境旅客的随身携带的物品、托运入境的行李物品、分离运输的行李物品都属于入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

    4.入境宠物检疫要求及检疫程序是什么?
    入境旅客携带的宠物仅限于狗和猫,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宠物入境时,必须要有出境国家官方检疫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或疫苗注射登记卡),证书有效期以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为准。
    宠物的来源国家没有限制;不要求入境宠物注射识别生物芯片;对旅客入境签证的类别没有要求;对宠物的年龄没有限制,但宠物因为年龄小(3个月以下)在国外没有打疫苗,国外官方机构不能出具疫苗证书的,不允许入境。    宠物入境后,需按照规定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场所接受隔离检疫30天,隔离期内的费用由物主自行承担。目的地在外省市的宠物必须在入境口岸实施隔离检疫。
    入境盲人携带导盲犬入境时,除须提供上述单证外,盲人还需要有残障人士证明,导盲犬要有经专业训练的证明,盲人携带的导盲犬经现场检疫合格后,可直接当场放行。    5.携带了国家规定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怎么办?
    出入境人员如携带了国家规定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必须主动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将违禁物品投进废弃箱或交检验检疫机构作销毁处理。对于如实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处理违禁物品的出入境人员,检验检疫机构可以不予罚款,对于不申报、瞒报并被检验检疫机构查出的出入境人员,检验检疫机构予以处罚。






chatang 发表于 2011-10-21 19:03

入境宠物隔离检疫通告   




    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及人畜共患病随宠物传入我国,保障农牧业生产和人体健康,根据《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入境旅客携带物尤其是携带宠物的检疫。现将有关检疫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一、每人每次入境限带1只宠物,宠物仅限于猫和狗。入境旅客须如实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提交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疫机构签发的动物健康证书、疫苗接种证书以及个人入境证明等相关文件。隐瞒申报者,将按照《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予以处理或处罚。
    二、宠物作为旅客分离运输行李入境的,旅客在提交上述证书和文件的同时,还需提供海关签字盖章能证明此情况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货运提单等,货运提单上注明“含有宠物的私人行李”的,方可视作旅客携带入境的宠物,否则按进境活动物的有关要求实施检疫。
    三、从2006年2月13日起,对入境旅客携带的宠物统一在指定的隔离场圃实施隔离检疫。
    对未能提供有效的证书和相关文件的物主,截留其宠物,限物主在7天内补齐相关证书和文件,逾期未补交的,作限期退回或扑杀处理;对超出规定携带限量和隐瞒申报的物主,截留其宠物,作限期退回或扑杀处理。宠物在截留期间统一实施隔离检疫。
    四、严禁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邮寄、携带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规定的禁止进境物。不属于携带进境的宠物或其它动物,物主须在动物进境前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并按照活动物检疫要求实施检验检疫。
    特此通知。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六年一月二十八日






chatang 发表于 2011-10-21 19:54

本帖最后由 chatang 于 2011-10-21 19:58 编辑

北京篇

进境伴侣动物(犬、猫)检验检疫
事项名称:进境伴侣动物(犬、猫)检验检疫

办理机构:
1、首都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经首都国际机场口岸进境旅客所携带或托运的伴侣动物的入境检验检疫和监管工作。
2、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西站办负责经北京西站口岸入境旅客所携带或托运伴侣动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管工作。
3、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物隔离场负责进境伴侣动物隔离、检疫工作。


检验检疫指南:
一、进境伴侣动物要求
1旅客进境携带或托运伴侣动物,每人仅限一只。
2旅客携带伴侣动物进境时,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有效动物健康证书和狂犬疫苗注射证明,以及本人护照。
3旅客进境托运伴侣动物,除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有效动物健康证书和狂犬疫苗注射证明,以及本人护照外,还应提供提货单。
4 动物健康证书中收货人、提货单中收货人姓名须与入境旅客所持护照姓名一致。
二、受理申报或报检
1 对于旅客进境携带的犬猫,由施检部门受理申报;对于旅客托运进境的犬猫,由检务部门受理报检。
2现场检验检疫
2.1临床检疫
伴侣动物进境时,施检部门需进行临床检查,并填写《进境伴侣动物检验检疫原始记录》。
2.2个体标识
施检部门应对伴侣动物采取标识(在相关记录上注明动物号码或拍取数码照片等方式)。
2.3施检部门对伴侣动物装运笼具及周围地面进行消毒。
2.4施检部门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关单》,伴侣动物以携带方式进境的,还应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交入境旅客或其代理人。
三、隔离检疫
旅客入境携带或托运的伴侣动物经查验符合规定后,施检人员签发《进境伴侣动物入场隔离交接单》,并将其移交动物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
隔离检疫结束后,施检部门根据《进境伴侣动物隔离检疫结果》,对符合要求者签发《进境伴侣动物隔离出场交接单》。
四、 放行
施检部门通知伴侣动物主人或代理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通关单》的第二联(《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领取伴侣动物。

提交材料:(办理事项时用户所需提交的材料)
1旅客进境携带或托运伴侣动物,每人仅限一只。
2旅客携带伴侣动物进境时,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有效动物健康证书和狂犬疫苗注射证明,以及本人护照。
3旅客进境托运伴侣动物,除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有效动物健康证书和狂犬疫苗注射证明,以及本人护照外,还应提供提货单。
4 动物健康证书中收货人、提货单中收货人姓名须与入境旅客所持护照姓名一致。



相关法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其他:不合格处理
1 不予受理
对以托运方式入境的伴侣动物,凡发现证书不全、证书无效、超量携带,或动物健康证书中收货人、提货单中收货人姓名与入境旅客所持护照姓名不一致任一情形的,一律不予受理。要求退回的,对退运过程实施监督。
2 限期退回
以携带方式入境的,凡发现证书不全、证书无效、超量携带、动物健康证书上收货人姓名与入境旅客所持护照姓名不一致或旅客不愿意进行隔离检疫任一情形的;或不论携带还是托运,凡现场检疫不合格,入境旅客要求退回的,相关施检部门做限期退回处理。限期退回期限不超过7天,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
3扣留销毁
凡发现证书不全、证书无效、超量携带、收货人姓名与入境旅客所持护照姓名不一致或现场检疫不合格的,当旅客书面声明自动放弃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验/处理凭证》,做扣留销毁处理。
4 隔离期内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的,作限期退回或销毁处理。

chatang 发表于 2011-10-21 19:55

本帖最后由 chatang 于 2011-10-21 19:59 编辑

携带出境犬猫检验检疫
办理机构: 通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北京观赏动物医院出境伴侣动物检疫证书签证办公室
办理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7号,安华桥西100米路北
办理电话: 010-58648905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30—16:30
办理时限: 持有有效的“狂犬病免疫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国际伴侣动物健康检查表”的,可在报检后第二个工作日起领取“动物卫生证书”。

检疫许可指南:
(一)3个月龄以上的犬、猫,出境前须接受狂犬病免疫,并持有有效的“狂犬病免疫证”。未持有效的“狂犬病免疫证”的,须到北京观赏动物医院接受免疫并发证。小于3个月龄的犬、猫不须免疫。
(二)携带犬、猫出境的主人,应在出境报检前携带动物及狂犬病免疫证,到北京观赏动物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和驱虫处理。临床检疫合格后由主管兽医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国际伴侣动物健康检查表”。
(三)动物主人或委托人认真填写“出境伴侣动物报检单”。
(四)动物主人或委托人凭有效的“狂犬病免疫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国际伴侣动物健康检查表” 在通州局驻北京观赏动物医院出境伴侣动物检疫证书签证办公室报检。
(五)通州局驻北京观赏动物医院出境伴侣动物检疫证书签证办公室审单、拟证。
(六)动物主人或委托人于报检后一个工作日在通州局驻北京观赏动物医院出境伴侣动物检疫证书签证办公室领取“动物卫生证书”。

提交材料:(办理事项时用户所需提交的材料)
“狂犬病免疫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国际伴侣动物健康检查表”



相关法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其他:每人每次限带一只犬或猫,超过一只的按照非伴侣动物的检疫程序办理;(办理程序参见一般动物出口) “动物卫生证书”自签发之日起14天有效。

chatang 发表于 2011-10-21 19:55

本帖最后由 chatang 于 2011-10-21 20:00 编辑

携带出境犬猫检验检疫办事指南
一、办理机构和办理时间:

通州局驻北京观赏动物医院出境伴侣动物检疫证书签证办公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1:30、13:30—16:30。

二、办理地址和联系电话:

北三环中路7号,电话:010-82024181

三、办理时限:

持有有效的“狂犬病免疫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国际伴侣动物健康检查表”的,可在报检后第二个工作日起领取“动物卫生证书”。

四、办理程序:

(一)3个月龄以上的犬、猫,出境前须在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可的动物医院接受狂犬病免疫,并获得“狂犬病免疫证”。未在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可的动物医院接受狂犬病免疫的,须持有效的狂犬病免疫证到北京观赏动物医院换证。小于3个月龄的犬、猫不须免疫。

(二)携带犬、猫出境的主人,应在出境报检前携带动物及狂犬病免疫证,到北京观赏动物医院接受健康检查和驱虫处理。临床检疫合格后由主管兽医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国际伴侣动物健康检查表”。

(三)动物主人或委托人认真填写“出境伴侣动物报检单”。

(四)动物主人或委托人凭有效的“狂犬病免疫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国际伴侣动物健康检查表” 在通州局驻北京观赏动物医院出境伴侣动物检疫证书签证办公室报检。

(五)通州局驻北京观赏动物医院出境伴侣动物检疫证书签证办公室审单、拟证。

(六)动物主人或委托人于报检后一个工作日在通州局驻北京观赏动物医院出境伴侣动物检疫证书签证办公室领取“动物卫生证书”。

五、注意事项

(一)每人每次限带一只犬或猫,超过一只的按照非伴侣动物的检疫程序办理;(办理程序参见一般动物出口)

(二)“动物卫生证书”自签发之日起14天有效。



GUIDE FOR THE EXPORT OF DOGS /CATS

(ONLY FOR PETS)



1.Official authority and office hours

Official authority: Beijing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Exit Pet-animal Quarantine Certificate Office

Office hours: Monday to Friday( 8:30-11:30,13:30-16:30)

Tel: 010-82024181

2.Document requirements:

a.vaild animal health and immunity certificate.

b.vaild health examination form of pet(the validity of the form lasts for 7 days after being signed by a veterinarian officer).

3. Time to receive the animal health certificate

You can receive the animal health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official government veterinarian on the second working day after you apply for quarantine inspection and summit valid documents.

4.Notice

a. Only one dog/cat can be carried abroad by one person each time, extra pets will be considered as commercial use.

b.The validity of the animal certificate lasts for 14 days from the date it is issued.

For more details, please visit the website: http://www.bjciq.gov.cn

chatang 发表于 2011-10-21 20:01

本帖最后由 chatang 于 2011-10-21 20:02 编辑

动物隔离场工作指南
一、动物隔离检疫要求

(一)进境大、中动物及伴侣动物必须在国家进境动物隔离场内实施隔离检疫。动物隔离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安排使用,口岸检验检疫局负责管理。

(二)动物进入隔离场后,对饲养人员和兽医实行封闭管理。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离开动物隔离场。

(三)隔离检疫期内,除检验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可进入场内采集动物检疫样品外,其它任何单位人员不得入内,更不许采集动物样品。

(四)隔离检疫期内,未经动物隔离场及检验检疫机关同意,顾客(畜主)不许擅自对动物进行免疫接种和使用药物。

(五)隔离检疫期内,出现动物死亡时,饲养人员要立即向动物隔离场报告,动物尸体由检疫人员按规定进行剖检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动物隔离舍及部分场区进行消毒。

二、动物隔离检疫程序

(一)大中动物隔离检疫程序

顾客单位或代理人应提前三个月与动物隔离场取得联系,申请使用隔离场地并交纳预付款。收到预付款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给予使用安排。

动物进场前一个月内,隔离场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按照《北京动物隔离场场舍清扫消毒程序》的要求,对隔离圈舍、场地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消毒,保持良好的隔离环境。做好隔离场周边地区动物疫情调查工作,根据当时疫情,采取相应措施。

顾客单位或代理人与隔离场保持联系,在动物进场日期确定之后,通知顾客单位做好动物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饲草、饲料,饲养用具。顾客单位饲养人员应提前3天进场。

大中动物隔离检疫期为45日,动物进场后,须进行为期一周的重点临床检疫,发现问题及时隔离、处理,饲养人员和兽医要协助检疫人员做好采集动物检疫样品等各项工作。

隔离检疫结束后,凭口岸检验检疫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

(二)伴侣动物隔离检疫程序

旅客入境携带或托运的伴侣动物经查验符合规定后,施检人员签发《进境伴侣动物入场隔离交接单》,并将其移交动物隔离场隔离检疫30天。

动物隔离期间,动物隔离场应作好饲养、防疫、消毒、驱虫和临床检查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相关分支机构施检部门联系。有传染病症状的,应及时采样送检。隔离期满后,签发《进境伴侣动物隔离检疫结果》。

隔离检疫结束后,施检部门根据《进境伴侣动物隔离检疫结果》,对符合要求者签发《进境伴侣动物隔离出场交接单》放行。

chatang 发表于 2011-10-21 20:02

本帖最后由 chatang 于 2011-10-21 20:02 编辑

动物隔离场机构简介
北京检验检疫局动物隔离场位于京郊顺义,东距首都国际机场不足千米,西邻天竺空港工业开发区500米,与天津、上海、广州等地的隔离场同为国家口岸动物隔离场。1985年4月9日开工兴建,1989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占地面积60多亩,分为检疫隔离区和行政生活区。为了改善办公环境和顾客(畜主)住宿条件,1999年新建综合业务楼一座,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通过10余年的建设,北京检验检疫局动物隔离场已成为一个建制较为完善、人员组成较为合理、承担隔离检疫任务较重、管理经验较为丰富的国家动物隔离检疫场。自投入使用以来,隔离检疫各种动物1000余批次,20000余头(只),其中大中型动物40余批次,16000余头,分别来自加拿大、新西兰、瑞典、美国、法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国家部委领导十分重视动物隔离检疫工作,国家质检总局李长江、李传卿、支树平、魏传忠等领导多次来场视察指导工作。

北京检验检疫局动物隔离场设有办公室、业务科、设备科和综合开发部等四个部门,2004年12月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随着国家对外开放的扩大,北京动物隔离场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检疫隔离区

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大中动物舍6栋3600平方米,可隔离检疫400头牛、800头猪或1400只羊等动物;伴侣动物隔离舍2栋500平方米,用于伴侣动物的隔离检疫。

为配合完成现场检疫工作,设有检疫室、消毒灭菌室、洗涤室、解剖室和患病动物隔离室。为了对动物排泄物进行消毒处理,设有完整的污水处理设施和粪便堆积发酵池。

行政生活区

包括行政办公用房、客房、食堂、仓库等,为管理人员和进境动物饲养人员提供重要的生活条件。

附属设施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包括锅炉房、变电室、饲草料熏蒸库和独立的机井。

为防止动物疾病传入传出场区,在隔离区人员入口处设有更衣室和淋浴间,进出隔离区人员须淋浴更衣;运输动物的通道设有完整的消毒设施,用于对进出隔离区的车辆消毒。



业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传入传出,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及畜牧业生产安全,促进对外贸易和检疫科学技术交流,提供出入境动物隔离检疫及相关服务。

•负责隔离场周边地区动物疫情调查;

•按照动物防疫卫生要求对人员、场地、动物隔离圈舍、动物运输车辆施行管理和防疫消毒;

•按照动物防疫卫生要求对进场动物包装及铺垫材料、动物饲料和草料、饲养用具防疫消毒,对动物排泄物和废弃物作无害化处理。



主要职能

•提供符合检疫卫生要求的动物隔离舍;

•提供符合检疫卫生要求的消毒设施及更衣室;

•提供符合检疫卫生要求的污水、粪便、垫草等处理设施;

•为驻场饲养管理人员提供食宿和其它相关服务;

•为因违法入境要求限期退回或扑杀销毁的动物提供临时隔离和监管服务;

•对隔离的动物进行常规临床检查,协助对病死和检疫结果阳性动物作无害化处理。

dizzyun 发表于 2011-10-2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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