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不小心摔坏一个果汁瓶,难道不用赔么?
刚才朋友在超市买东西,结账前往收银台上放东西,不小心打翻后面一个德国老太买的果汁,是用塑料瓶装的那种,就像可乐一样的瓶子,那个瓶子从收银台掉在地上,盖子就摔出去了,果汁也撒了。朋友当时就说自己把那个果汁的钱给付了,但是她德语基本不会,只能是做动作,就把瓶子放到自己东西那一堆去了,但是德国老太就在那里说了几句,朋友能听懂的就是nein nein nein......
然后那个老太伸手就把剩了一点果汁的瓶子给放到一边去了。
朋友说她只能反复用英语说我可以赔的,但是老太就是摇头,说nein。
她说她前面结账的一个德国小伙子也说了句nein。
收银员估计也看到了,但是也没有说什么,于是朋友就只能模模糊糊的结账走了。
难道就这样算了么?虽然那个瓶子做的的确是不结实,哎?
商店有保险的,有百分之多少的报销率,大概就这么个意思吧~~ 的确不用赔,超市自己有保险 我有点毛手毛脚的,在超市里摔坏过2次自己要买的东西,拿到收银台都说不用付。还让我换了好的。他们超市应该是有保险的。只要你摔坏的东西是在超市内就不用付啦。 我的孩子打烂过一瓶酸黄瓜,我拿到柜台,说我会赔钱的,柜台的也说不用,还热心的帮我拿了一瓶新的过来,汗。。。 我还见过一个德国老太太在精品店把一个很大的玻璃花瓶打碎了,根没发生一样连问都没问,太淡定了 结了帐的东西,在收拾的时候,打碎了,是不是就不管了?虽然还没离开收音台…… 我又学习了{:5_377:} laladehuai 发表于 2011-11-25 18: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还见过一个德国老太太在精品店把一个很大的玻璃花瓶打碎了,根没发生一样连问都没问,太淡定了
这个可能要陪的,所以人人都买第三责任险 这个电视上讲过的。一般来说,如果因为顾客不小心打坏的东西,店主是有权要求顾客买下损坏的东西的。但一般超市里面的东西不值多少钱,所以一般超市里都不会要求顾客赔偿的,而且他们可能有保险赔或者算成自然损耗。但是贵重东西的小店就不一定了,所以平常毛手毛脚的人最好还是买个第三责任险,以防万一。 依_依 发表于 2011-11-25 23: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电视上讲过的。一般来说,如果因为顾客不小心打坏的东西,店主是有权要求顾客买下损坏的东西的。但一般 ...
估计我们看的是同一个节目。反正就制作节目的跟那种精品店商量好的,是用来做测试的。然后一个女的顾客好像是走到摆在架子上的东西(具体东西忘了,反正是玻璃的),我忘记了是她去摸那的物品还怎么,反正那个架子就散架了,然后玻璃的东西都杂了(当然是事先安排好的道具),这个顾客当然不知道。后来节目就讨论了顾客要不要赔偿。是不用的 有一天晚上,我在超市看到一个中国太太带着自己两个儿子去购物。两个小孩子在超市很调皮,后来结账的时候又去拿了冰淇淋,然后又在打闹。后来收银员刚刚把冰淇淋的价格扫描,他们就去枪冰淇淋。我当时就想,这两个小孩子就不能消停一会儿。刚想这,就听见啪的一声,我看见一个红色物体就飞到我前面。原来其中个男孩把自己的雪糕从袋子中挤出来,掉在地上了,然后忘着他妈,我当时强忍着不笑,后来我就想,还没出超市就吃不了了,但是他又从地上捡起来,继续吃。你们说,这种情况超市愿不愿意给他换一个? 我朋友说她打翻的那个果汁最多也就是1欧元,估计就是因为很便宜,所以超市也无所谓了。
不过还是小心点好...以后买东西结账都最好把水啊油啊这些横躺着放,如果撒到旁边人的身上了,又是大冬天的,万一惹上了个穿皮毛制品的,就麻烦了。 不用赔的,超市可以折旧的。有些人结完帐之后把买的东西打破了,还回来退钱呢,当然是还没出超市门的时候。 我在柏林逛游的时候还给人超市里摔碎了一捆儿啤酒。。。
不过责任完全不在我,因为那个纸质的包装本身是碎的。。。不过好丢人的说,第一次成为这么多中国人的焦点比较不好意思。。。哈哈 今天在REWE看到一女的打破一玻璃罐的婴儿食品,只“哦”了一下就快步走掉啦。估计都不用赔的。 本帖最后由 milkmusic 于 2011-11-27 01:33 编辑
我是之前打破过指甲油,,也不用赔。。。人家店员过来最先问我的就是有没有被玻璃扎到人很NETT。。毕竟当时是夏天。。
不过有一次去威尼斯那个玻璃岛的时候,觉得进去的那个店很无良。中间很狭小的空间放个大桌子摆了很多工艺品,然后好多大的玻璃工艺品好多没有标价,然后摆的都出了桌子边边。。然后我就看着一个阿姨过去蹭了一下,,掉下来一个,那个店员马上就过去跟他说800欧,随便漫天要价啊。。。。。。。当时我都听傻了。。。最后怎么样也不清楚。。店员一看就很熟练。。。有点无良了,, 有个责任认定问题。从纯理论角度讲,如果你正常购物挑选商品,这时打翻或打烂了超市里的东西,从法律角度讲是不用赔偿的,和价值多少没关系。德国民法里认定是商店的责任,因为他们没有把物品安全放置好。
如果你的行为超出了正常购物范围,比如在超市里撒泼打滚,这时打翻货架或物品,是要赔偿的,因为责任在你,不在超市。
所以,一般情况下,超市里损坏了商品是不用赔偿的。
上面那个精品店是一样情况,要看顾客的购物行为是否超出了正常的范围。是否正常要官方部门裁定,比如警察或法庭。
以上是我对民法的理解,高人有不同意见,随便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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