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4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44

狼崽 发表于 2012-7-14 23:45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4 2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蝴蝶的语言

社会精英


哈哈哈,你最后那句话,很公益 {:4_293:}使用避孕套预防艾滋病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45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4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走还是回来了,看来你同样是把论坛当事业啊。

我说走,是以后见你绕道走。 {:5_346:} 我的事业和你的不同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4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实际优势在哪儿? 说话出尔反尔,两面三刀?

走到哪个帖子,我都被粘上啊。这次切实体验了一下 {:5_332:}

singing 发表于 2012-7-14 23:55

很无语。这样的帖子水精自己还不断的回帖,怕是帖子顶得不够高?还是怕还有人没看到?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56

竹香 发表于 2012-7-14 23:56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2-7-14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误解,私信,谣言,再度误解,太可怕了。但这次我什么也不解释了。其实只有一个人让我有点伤心,因为我只对 ...

表伤心 {:5_327:} 不好看的人和事儿多去了,这才哪儿到哪儿,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5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么现在我来了,你该滚了。

开始爆粗口了?真以为大家都要听你的? {:5_386:}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5 00:0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么现在我来了,你该滚了。

粗口爆的越多,越显示了你的素质!! {:5_38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0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5 00:01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回帖也会有人顶帖的。斑竹封帖,才是正道。

斑竹封你,才是王道!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3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5 00:0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那盟友诅咒你们几个以后生孩子没屁眼呢,这口更粗,不能装瞎看不见啊。

你是不是想爆粗口,但是有需要忍着? 挺难受吧

竹香 发表于 2012-7-15 00:06

我倒觉得有些争执是因为版主介入太晚,不知道是hold不住还是没时间管那么多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6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5 00:0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引用你那盟友的话啊,这可不是我的原话,证据在那儿摆着呢。

我绕道走啦{:5_369:}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11

本帖最后由 Joy2000 于 2012-7-15 00:30 编辑

好吧,我知道我一定会得罪不少人。不过,我要说的也很明白。

侮辱:可判一年以内监禁或罚款。行动上的侮辱,可判处两年以内监禁或罚款。

公开场合的侮辱:则法庭有权把对侮辱者的判决进行公告。

相互的侮辱: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免判一方或者双方的责任。

适合以上很多情况。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4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1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

那个先骂人孩子的首当其冲。

前面有人也侮辱你了,我知道你现在很委屈。

100majia 发表于 2012-7-15 00:17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吧,我知道我一定会得罪不少人。不过,我要说的也很明白。

侮辱:可判一年以内监禁或罚款。行动上的侮 ...

其实十一月自己也阴了不少人,自己也是个不干净的主儿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8

想发财只能靠抢 发表于 2012-7-15 00:18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斑竹封你,才是王道!

{:5_370:}

想发财只能靠抢 发表于 2012-7-15 00:21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绕道走啦

绕什么道儿,好不容易等到她来撒泼。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21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句话蛮公道的。那么我也解释下,我绝对不想诅咒那几个八婆。

嗯,我安慰安慰你。{:5_342:}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23

总而言之,论坛也是个公共场合。真的别以为说脏话骂人侮辱人都可以随便来。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25

本帖最后由 Joy2000 于 2012-7-15 11:35 编辑



水精,算了,去休息了。我把前面的帖子也删除了。去睡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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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水精,诚恳的希望你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