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4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44
狼崽
发表于 2012-7-14 23:45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4 23: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蝴蝶的语言
社会精英
哈哈哈,你最后那句话,很公益 {:4_293:}使用避孕套预防艾滋病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45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4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走还是回来了,看来你同样是把论坛当事业啊。
我说走,是以后见你绕道走。 {:5_346:} 我的事业和你的不同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4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实际优势在哪儿? 说话出尔反尔,两面三刀?
走到哪个帖子,我都被粘上啊。这次切实体验了一下 {:5_332:}
singing
发表于 2012-7-14 23:55
很无语。这样的帖子水精自己还不断的回帖,怕是帖子顶得不够高?还是怕还有人没看到?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56
竹香
发表于 2012-7-14 23:56
最恨注册 发表于 2012-7-14 2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误解,私信,谣言,再度误解,太可怕了。但这次我什么也不解释了。其实只有一个人让我有点伤心,因为我只对 ...
表伤心 {:5_327:} 不好看的人和事儿多去了,这才哪儿到哪儿,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5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么现在我来了,你该滚了。
开始爆粗口了?真以为大家都要听你的? {:5_386:}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5 00:0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4 23: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么现在我来了,你该滚了。
粗口爆的越多,越显示了你的素质!! {:5_38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0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5 00:01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回帖也会有人顶帖的。斑竹封帖,才是正道。
斑竹封你,才是王道!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3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5 00:0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那盟友诅咒你们几个以后生孩子没屁眼呢,这口更粗,不能装瞎看不见啊。
你是不是想爆粗口,但是有需要忍着? 挺难受吧
竹香
发表于 2012-7-15 00:06
我倒觉得有些争执是因为版主介入太晚,不知道是hold不住还是没时间管那么多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6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5 00:0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引用你那盟友的话啊,这可不是我的原话,证据在那儿摆着呢。
我绕道走啦{:5_369:}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11
本帖最后由 Joy2000 于 2012-7-15 00:30 编辑
好吧,我知道我一定会得罪不少人。不过,我要说的也很明白。
侮辱:可判一年以内监禁或罚款。行动上的侮辱,可判处两年以内监禁或罚款。
公开场合的侮辱:则法庭有权把对侮辱者的判决进行公告。
相互的侮辱:法官可以根据情况免判一方或者双方的责任。
适合以上很多情况。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4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1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
那个先骂人孩子的首当其冲。
前面有人也侮辱你了,我知道你现在很委屈。
100majia
发表于 2012-7-15 00:17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好吧,我知道我一定会得罪不少人。不过,我要说的也很明白。
侮辱:可判一年以内监禁或罚款。行动上的侮 ...
其实十一月自己也阴了不少人,自己也是个不干净的主儿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8
想发财只能靠抢
发表于 2012-7-15 00:18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斑竹封你,才是王道!
{:5_370:}
想发财只能靠抢
发表于 2012-7-15 00:21
小雅@我来自东 发表于 2012-7-14 2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绕道走啦
绕什么道儿,好不容易等到她来撒泼。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21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7-15 0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句话蛮公道的。那么我也解释下,我绝对不想诅咒那几个八婆。
嗯,我安慰安慰你。{:5_342:}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23
总而言之,论坛也是个公共场合。真的别以为说脏话骂人侮辱人都可以随便来。
Joy2000
发表于 2012-7-15 00:25
本帖最后由 Joy2000 于 2012-7-15 11:35 编辑
水精,算了,去休息了。我把前面的帖子也删除了。去睡觉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