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p 发表于 2013-3-25 10:18

德国:男女同工同酬难



  今年3月21日,是德国争取“同工同酬日”。围绕这一主题,整个德国范围共举办700多场不同形式的活动,有集会、报告会、音乐会、街头放飞红色气球等。参加活动的人都手持作为争取同工同酬的红布袋标志,目的是引起全社会对男女待遇不平等现象的重视。

  据德国联邦统计局最新公布的数据,德国女性从业人员收入与男性相比平均低22%。虽然德国基本法明确规定“男女平等”,“男女必须同工同酬”,但现实生活中却出入很大,男女同工不同酬现象十分普遍。就连一向保守的黑黄联合政府(指基民盟基社盟与自由民主党联合执政的政府)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同意在野的社民党关于男女同工同酬的主张,并向联邦议会提交了“男女同等待遇”议案,使就业及工资政策更有利于家庭和妇女。

  在德国,一般人从劳资合同上很难看出男女工资收入不平等,果真在合同上发现男女从事相同工作却收入不同,那么当事人就有充分理由诉诸法律。问题在于,在仍是以男性为主体的劳动市场,妇女由于承担传统的社会角色,或一段时间中断工作,或只能从事半天劳动,女性所得工资集各种因素便不及男性。专家称之为结构性因素。今天大多数德国妇女所从事的职业,其收入基本在工资收入列表的末端,像托儿所阿姨、售货员、护士和理发员。即便少数担任了领导职务的女性,与男性竞争者相比她们的工资竟然要低30%。

  还有一个导致妇女工资低的重要原因是,许多妇女从事“迷你工”,即每天工作几小时,每月收入不高于400欧元。迷你工作包括旅馆餐馆的卫生清扫、看护小孩、照看宠物等多种非正式固定工作。据德国联邦家庭部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如果妇女长期从事低收入的迷你工作,即使曾受过良好培训,也会逐渐陷入贫困。而且迷你工很难转为长期正式工,只有近14%的人最终成为正式工。另外,迷你工的雇主方有法不依现象很严重,目前德国有迷你工几百万,其中770万为女性,180万为男性,可见女性迷你工大大超过男性。按法律规定他们本应享受每年的带薪休假等福利,但根据北威州经济研究所对25000名迷你工和10000名雇主的调查结果,40%的迷你工享受不到带薪休假和病假,更谈不上妇女享受产后带薪哺乳的福利。

  男女工资差别随着年龄增长越来越大。刚开始参加工作时,男女工资差别为2%,25岁至34岁期间差别增至11%,35岁至44岁的年龄段差别达到24%。在官方或非官方公众领域的从业人员,如电视台主持人,即使男女做同样工作,女性收入也比男性少8%,个中缘由有的是前述女性的特殊因素,有的则因带有歧视性的社会潜规则作祟,且在劳资合同的字面上找不出把柄。

  “同工同酬日”就是为争取男女平等、反对同样工作不同报酬而设立的,它最早出现于美国。1988年,美国女企业家发起“红布袋运动”,意指女性劳动所得的工资为赤字,手持红布袋集会就是为使男女工资差别大的现象引起更多社会重视。2008年德国女性第一次组织“红布袋运动”,2009年成立了德国女企业家暨专业女性联盟。它不仅代表白领导阶层女性,同样也代表着对收入低于男性不满的各行各业女性。2011年该联盟成员发展到9万人,仅这一年就在250个城市组织了370场活动,“同工同酬日”也是其中活动之一。德国每年的“同工同酬日”没有确定具体时间,而是从每年年初起计算,女性职工为了追上与男职工的工资差额所要付出的劳动时间,今年补足差额的时间需要80天,即3月21日。

  针对上述男女不平等现象,德国新闻电视台评论道,德国虽然是工业发达国家,但在男女同工同酬方面还远远是个发展中国家。但愿“同工同酬日”能唤起德国政府和各界人士直面这一社会现象,尽快加以解决。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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