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mv
发表于 2013-7-17 00:46
tianmv 发表于 2013-7-16 16:40
你必须要跟他谈,如果不想离婚,父母金必须在你的户头,然后每个月他在支付房租水电之后,至少要给你500/80 ...
和新的老公再生。我觉得是可行的,当然,别人觉得不可行,那就不要这么做就好了。我反正认识的一个姐姐,自己学习很好,北京名牌大学,毕业后也进了北京很好的一个银行,然后嫁了个在北京做高管的宁夏人,男的还是清华大学毕业的呢,两个人北京也贷款买房了,但是女孩她妈怎么都看不上那宁夏人,因为她女儿确实十分优秀,学习在全市应该也能数得上的那种。逼着分手了,把女孩送去美国,人家现在又结婚有了新的孩子,买了别墅,过得比北京还好。倒是那男的伤的不行,北京都呆不住了,高管也不做了,带着孩子回宁夏了。而且回宁夏的理由是》打死也不给我姐看孩子。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所以这么看,女孩她妈眼光是没为题的,女孩的前夫就是不够优秀。
flht
发表于 2013-7-17 07:24
贞爱 发表于 2013-7-15 16:38
我是实在人。他不爱你
{:5_377:}
公鸡毛和鸭子毛
发表于 2013-7-17 10:32
stella_0183 发表于 2013-7-16 20:36
当Hausfrau,也不是你说要当就能当的
要你男人同意的
用自己赚的钱,可以说这叫自强
说的对!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7-17 10:33
飞天小鱼
发表于 2013-7-17 10:38
leimuchen 发表于 2013-7-15 18:58
因为我不会德语,他在这生活了十年。他说我就信了。我的朋友里大多是其他国家的,没什么德国人
楼主MM,唉,大家都为你着急啊。关于学德语,目前你在家带孩子不能到学校去学的话,给你推荐个在家学德语的办法,因为你英语好,所以这个网站的课程很适合你 (http://www.dw.de/learn-german/level-a1/s-13227),并且是免费的,而且还是和歌德学院合作。课程是从A1 开始 到 B1结束。
如果,那个连接你不能登录,可以给我短消息,我再给你发一次。在家自学德语,真的很难要求自制力很强,但是咬咬牙坚持几个月就好了,等孩子长大点可以上幼儿园,再去上个德语课程,你在生活上就不用那么依靠你老公。
再次就是姐妹们都已经说了很多的方法,给了很多的建议,都是非常好的建议啊。 想强调一点的是,女人的自强和独立,不是源自于工作是源自于自己内心是否够强大。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7-17 10:49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3-7-17 10:56
tianmv 发表于 2013-7-17 00:46
和新的老公再生。我觉得是可行的,当然,别人觉得不可行,那就不要这么做就好了。我反正认识的一个姐姐, ...
跟这男比,这女的和她妈简直是人渣.
优秀,我吐.{:5_330:}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3-7-17 10:59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3-7-17 09:56
跟这男比,这女的和她妈简直是人渣.
优秀,我吐.
俺也觉得的,明白着把这男人给坑了。。。
一开始就看不上,那就别结婚啊,都生了孩子了再分手,缺不缺德~ 可怜那孩子才多小娘就不要他了。。。
姽婳将军
发表于 2013-7-17 11:02
tlwld20011 发表于 2013-7-16 15:47
我也在德国啊,我每天上午推宝宝去Spielplatz玩,都没有人的。说明什么?现在当妈的流行把宝宝送到KITA, ...
我不上班也把孩子放kita, 汗{:5_383:}
tkkk3
发表于 2013-7-17 11:03
tianmv 发表于 2013-7-17 00:46
和新的老公再生。我觉得是可行的,当然,别人觉得不可行,那就不要这么做就好了。我反正认识的一个姐姐, ...
这女人和她妈肯定有一天要遭报应的,破坏一个家庭,伤害一个无辜的孩子,简直就是道德败坏。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7-17 11:03
飞天小鱼
发表于 2013-7-17 11:0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7-17 10:49
想强调一点的是,女人的自强和独立,不是源自于工作是源自于自己内心是否够强大。
{:4_278:} 所以女人不能做包子,一旦做包子了无论有没有工作,经济是否独立被欺负的几率比较高啊。
其实做家庭主妇,只是家庭分工的不同,而且对一个家庭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把家打理好,给家人创造一个舒适整洁安静的环境,老公工作有干劲,大家生活更加开心乐也融融。
姽婳将军
发表于 2013-7-17 11:0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7-17 11:03
这样多好啊,可以睡懒觉。
每天一个午觉是少不了的{:5_38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7-17 11:07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3-7-17 11:08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7-17 11:11
tianmv 发表于 2013-7-16 23:46
和新的老公再生。我觉得是可行的,当然,别人觉得不可行,那就不要这么做就好了。我反正认识的一个姐姐, ...
我了个去!
这个女的抛夫弃子跑去了美国,然后还要前夫呆在北京随时听候召唤,不服安排就要安上“损人不利己”的帽子{:5_371:}
那个妈生生把这个男的事业家庭全毁了,男的带着孩子离开伤心地,居然还被这个妈反过来证明眼光有战略性,这是多极品的一个女人啊{:5_330:}
而楼主居然完全赞同,我只能{:5_330:}
就好比,现在我宣布楼主欠教育,于是我冲过去爆揍了楼主一顿,楼主遍体鳞伤,再也不愿意上萍聚了,于是我洋洋得意的宣布:“看到了吗?碰到一点事就放弃了,这就是欠教育的表现,事实证明我的眼光太准了”
lemmide
发表于 2013-7-17 11:23
我之前自己挣钱养家的时候 最喜欢给老公买鞋了,而且都是比较好的鞋,他穿着舒服我心里也高兴啊,真不明白lz的老公是怎么想的,同情中。。。
saleonline
发表于 2013-7-17 11:37
本帖最后由 saleonline 于 2013-7-17 11:49 编辑
tianmv 发表于 2013-7-16 23:46
和新的老公再生。我觉得是可行的,当然,别人觉得不可行,那就不要这么做就好了。我反正认识的一个姐姐, ...
看人眼光又不仅仅只有优秀一条标准,优秀的人也得跟自家闺女合得来才有意义啊,否则优秀的是别人,关自己什么事。而且在美国住洋房别墅就是幸福啊,看问题不能太表面了,没准这个lz的德国生活,有房有车还不用工作,外人眼里也幸福的很咧
回点评:网上的话是没多少可信的,大家不过都从自己的立场选择愿意相信的东西而已。至于你说那女的和新男人很情投意合,那也跟优不优秀无关... 你如果把前面那段话改成性格不合,那估计也没人提什么异议了。。。
还有,喜欢比较客观的看待事务,不代表不善良哈。
guaguama
发表于 2013-7-17 11:38
leimuchen 发表于 2013-7-15 18:27
不是,是中国人。但他很德国思维
楼主太糊涂了,这不是德国思维,这是极品男思维。
我老公也是中国人,为人处事行事风格也被德国人说很德国化,但是从来没不给我花钱,还你的我的,那是夫妻么?他要自由就给他自由,吃喝拉撒自己自由去,要什么老婆孩子呀,那么多牵挂。
dahrose
发表于 2013-7-17 11:46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7-15 17:01
带小孩按照市面Tagesmutter价格算,你是24小时的,光这个你老公那点屌毛工资就不够付了,更不要说你服侍他 ...
正在爬楼,赞老湿一个,湿母想必很幸福哇{:5_370:}
诺
发表于 2013-7-17 11:55
lemmide 发表于 2013-7-17 10:23
我之前自己挣钱养家的时候 最喜欢给老公买鞋了,而且都是比较好的鞋,他穿着舒服我心里也高兴啊,真不明白l ...
只要经济承担得起的,我老公什么都会给我买,就是不会给我买鞋子,不吉利.
所以我们夫妻俩的鞋子都是各买各的.
诺
发表于 2013-7-17 11:57
tianmv 发表于 2013-7-16 23:46
和新的老公再生。我觉得是可行的,当然,别人觉得不可行,那就不要这么做就好了。我反正认识的一个姐姐, ...
你认识的那位姐姐和她家娘真够缺德的.{:5_386:}
公鸡毛和鸭子毛
发表于 2013-7-17 12:02
诺 发表于 2013-7-17 10:55
只要经济承担得起的,我老公什么都会给我买,就是不会给我买鞋子,不吉利.
所以我们夫妻俩的鞋子都是各买各 ...
我们的鞋也是各买各的, 我是怕给他买了万一不合脚他还得去换.
我爱热钱
发表于 2013-7-17 12:05
姽婳将军 发表于 2013-7-17 10:02
我不上班也把孩子放kita, 汗
和德国劳动人民打成一片,才好融入社会不是{:5_310:}
我爱热钱
发表于 2013-7-17 12:08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7-17 10:11
我了个去!
这个女的抛夫弃子跑去了美国,然后还要前夫呆在北京随时听候召唤,不服安排就要安上“损人不 ...
湿胸落叶飞花別伤无辜,腊84楼主,是贴主{:5_387:}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7-17 12:12
我爱热钱 发表于 2013-7-17 11:08
湿胸落叶飞花別伤无辜,腊84楼主,是贴主
一个楼的发言人不是叫楼主吗?{:5_367:}
我又out了,反正是那个id叫什么tian的{:5_371:}
我爱热钱
发表于 2013-7-17 12:14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7-17 11:12
一个楼的发言人不是叫楼主吗?
我又out了,反正是那个id叫什么tian的
外交部第一发言人才是楼主{:5_321:}
诺
发表于 2013-7-17 12:27
公鸡毛和鸭子毛 发表于 2013-7-17 11:02
我们的鞋也是各买各的, 我是怕给他买了万一不合脚他还得去换.
这边有个说法是:送别人鞋子,那人会跑掉.
我们有时候会一起去买鞋子,也会给对方意见,就是付帐的时候,谁的鞋子,谁付帐.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7-17 12:29
tianmv 发表于 2013-7-16 23:46
和新的老公再生。我觉得是可行的,当然,别人觉得不可行,那就不要这么做就好了。我反正认识的一个姐姐, ...
回你的点评
我说的楼主就是你。按照你的逻辑,我觉得你欠教育,所以我找到你,爆揍你一顿,你顶不住,对男人失望透了,觉得都是暴力狂,我跳出来说:“你看,心理抗压不够吧,事实证明你欠教育,我的眼光真准!”
还有,哪天你男人把你像垃圾一样扫地出门,然后另娶富贵的时候记住,千万不要搬家,因为男人随时会上门看孩子,这是他的权力,你班要照上,心里再苦再痛也要忍着,因为如果你崩溃了,说明你抗压不够,活该被人踹
Greentea1
发表于 2013-7-17 12:31
诺 发表于 2013-7-17 12:27
这边有个说法是:送别人鞋子,那人会跑掉.
我们有时候会一起去买鞋子,也会给对方意见,就是付帐的时候,谁的 ...
好像是有这种说法哦!所以我妹妹告诉我不要送鞋子给老公。每次想买都忍住了。可是老公已经买了几双给我了,我为什么还这么死心塌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