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2 12:15

女硕士遭德佬抛弃,德中国都找不到工作,与室友关系不和投毒未遂

本帖最后由 dahrose 于 2014-3-24 11:00 编辑

女硕士遭德佬抛弃,德中国都找不到工作,做实习生也没有公司收,与室友关系不和,向其投毒未遂

这种情况要不要报警?

香槟酒杯 发表于 2014-3-23 00:30

别听LZ一面之词了,能和室友关系搞成投毒了,一定不是小事。再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估计双方都有责任。试想,一个37岁才辛辛苦苦读出书来的女人,不是发生了让她绝望或者痛恨事情,为什么要自毁前途。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20:25

如果是投毒的话,是刑事案件,当然要报警
楼主在这里发帖,意图很明显,是想破坏人名声,如果楼主所说的如果是无中生有的话,那么就是诽谤罪
也是刑事案件
楼主室友本来的处境就很艰难,这种情况下楼主还对人家尖酸刻薄,你室友如果不是对你恨到极点也不会冒这个险,因为人在绝望的时候,是没有理智的
楼主这次运气好,没有被毒到,下次小心点,在这样下去,早晚要死于非命

甜酸柚子 发表于 2014-3-22 12:31

这个女硕士也是够惨的,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只要受害者没受到伤害,就私了吧。不然她人生就完了。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3-24 01:1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4-3-23 22:09
有道理。

为什么这么多人拍楼主?

是不是真的投毒了, 我们也不知道,这个都是lz的一家之言,没凭没据的

但是从整个帖子看,唯一能肯定的是,lz也不是省油的灯。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3 10:58

首先支持报警,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该姑息养奸是对的。
可回过头来,一个巴掌拍不响,有果必有因,能把人家逼到对你投毒的份上,你自己也要反省一下自己到底怎么得罪人家,自己在和人家交往接触的过程里,是不是有过不检点不道德的过处呢?
虽说你是受害者很可怜,可不是还有句话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嘛?
再者说,你到这里发帖求人肉的动机也让不少明眼人一眼就看得出来了。

didida 发表于 2014-3-23 16:49

女生之间吵架闹别扭,什么女生气度小,这些事情都是私人事情,大不了是吵一架绝交好啦!投毒是刑事犯罪,是害人性命的,这种人威胁社会的,当然要报警。真不知道争论lz为人处事有个什么意义?这个和人命比起来哪个重要?换了谁遇见有人要害自己命的人,还会心平气和?

rosemaryhe 发表于 2014-3-23 16:49

LZ花好多笔墨形容这个人啊。何不说说具体事件?究竟怎么个投毒法,又下了何毒,怎么又未遂了呢,给室友造成何种伤害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5 13:34

花景因梦 发表于 2014-3-24 10:15
我倒觉得第二个猜测很有可能。

一般人如果差点被人下毒,第一反应肯定是报警,然后暂时住朋友家避风头 ...

又见高智商,呵呵呵
看你的帖子倒像是借这楼发泄的,最近不顺么?例假一来一个月么?
还是更年需静心呢?

Anonymous 发表于 2014-3-25 13:35

Butterfliege 发表于 2014-3-24 22:35
楼主,人勒,洗胃去料嘛,还是寝室姐姐自己炼了点可口因请泥品尝,泥现在戒毒去聊?

这得受迫害妄想症多 ...

拿自己的思维方式要求别人的行为,可笑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3-24 21:47

Luise_Red 发表于 2014-3-24 02:15
严重同意,难说lz用那冷嘲热讽的语气,气的已经落难的同屋一时想不开了,所以劝lz留点口德吧

投毒也分好几种,毒死人的,毒残废的,和毒拉肚子的

有句话说得好,不作死就不会死, 社会上确实有极端的人,但是如果明知道对方是会被逼急得,还非凑上去说你打我呀你打我呀,然后被胖扁一顿,就有点自找的味道了。

另外一个,我也想奉劝lz一句,出门在外,不要把别人逼得太急,凡事留个余地,这世界上有人生气给你下个泻药,有人生气拿锤子爆你头,有人生气把你分尸了丢河里,父母养大你不容易,嘴巴太恶毒哪天惹了极端的人真的把你做掉了,我们帮你谴责凶手帮你申冤出气又如何?最后伤心受伤害的无非是你父母而已。

siufai 发表于 2014-3-22 12:19

{:3_245:}

xiangtao 发表于 2014-3-22 12:19

拿到证据,当然报警了,不然日后可能再投毒

satiox10 发表于 2014-3-22 12:19

怎么能读到37岁的

cooljht 发表于 2014-3-22 12:22

前面的说都没有用。

投毒证据拿到没?

拿到了不报警还等啥。。。

艾艾123 发表于 2014-3-22 12:30

当然要报了,这种人今后肯定还会害人的

德国热钱 发表于 2014-3-22 12:31

这辈子就这样玩完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千万不要找洋枪,37岁没工作,没家庭,没社会关系,还是大龄产妇。

找Nachmieterin 发表于 2014-3-22 12:44

人就怕走极端

☆笑着流泪★ 发表于 2014-3-22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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