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ke 发表于 2014-9-20 18:04

关于拿德国蓝卡,回中国工作,2年后到德国换长居的可能性

本帖最后由 duke 于 2014-9-20 22:24 编辑

话说小弟我马上毕业,打算回国发展,已在国内找好了工作岗位,但是还想拿德国长居。

现在正好有个朋友在德国有一间小公司,我想请他帮忙,在他的公司里设置一个岗位,然后我来应聘,签一份两年的正式工作合同,拿普通工签或者蓝卡,公司方面产生的相应财务费用由我个人承担。 这样在理论上,24个月之后我就有资格申请德国长居。

但有一个问题是,在这24个月期间,我大部分时间是会在中国,而不是在德国居住。也就是说,我的工作合同是在德国签的,但是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段内,我人却不在德国。这样的话护照上应该会有相应记录的吧?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方案是否可行?
如有疏漏,或是更好的方案,还望大家不吝赐教,指点一下小弟,多谢。

YMS 发表于 2014-9-20 18:07

做了德国人,再去中国工作,不就可以了。。长居这玩意,每半年还要回来,有意思么?

duke 发表于 2014-9-20 18:14

YMS 发表于 2014-9-20 18:07
做了德国人,再去中国工作,不就可以了。。长居这玩意,每半年还要回来,有意思么?

一方面是国内这个岗位不错,不想放弃;另一方面又觉得拿了长居就多了一条路可走,所以也不想放弃。。。:dizzy:   
半年飞回来旅游一趟还是可以接受的。。。

YMS 发表于 2014-9-20 18:26

duke 发表于 2014-9-20 18:14
一方面是国内这个岗位不错,不想放弃;另一方面又觉得拿了长居就多了一条路可走,所以也不想放弃。。。:d ...

是啊,但是是连续飞15年,,好玩吗?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9-20 19:53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9-20 20:23

这事要是成不了,你大不了拍拍屁股不回来了

但是你朋友涉嫌做假账,麻烦大大的

为什么总是有人把德国zf当SB呢{:5_371:}

sunnyblumen 发表于 2014-9-20 20:38

长居是每年必须在德国呆满半年 否则就失效 每年飞来旅游一次没用的。。

duke 发表于 2014-9-20 21:05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9-20 20:23
这事要是成不了,你大不了拍拍屁股不回来了

但是你朋友涉嫌做假账,麻烦大大的


饿。。 可是我税费一分不少的交给德国政府了啊。。。:dizzy:

wuxiaojie 发表于 2014-9-20 21:47

申请欧盟长居了

YMS 发表于 2014-9-20 21:59

duke 发表于 2014-9-20 21:05
饿。。 可是我税费一分不少的交给德国政府了啊。。。

是的,你说的这个有一定道理。。。但是你看看上面回复的,你以后就算拿了绿卡,也要呆半年,你怎么呆?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9-20 22:04

duke 发表于 2014-9-20 21:05
饿。。 可是我税费一分不少的交给德国政府了啊。。。

请问你朋友要如果做帐?{:5_389:}

duke 发表于 2014-9-20 22:05

YMS 发表于 2014-9-20 21:59
是的,你说的这个有一定道理。。。但是你看看上面回复的,你以后就算拿了绿卡,也要呆半年,你怎么呆?

上面那位朋友明显没做好功课。。。

Aufenthaltsgesetz

§ 51 Beendigung der Rechtmaessigkeit des Aufenthalts; Fortgeltung von Beschraenkungen

(1) Der Aufenthaltstitel erlischt in folgenden Faellen:

7.        wenn der Auslaender ausgereist und nicht innerhalb von sechs Monaten oder einer von der Auslaenderbehoerde bestimmten laengeren Frist wieder eingereist ist,

duke 发表于 2014-9-20 22:16

本帖最后由 duke 于 2014-9-20 22:19 编辑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9-20 22:04
请问你朋友要如果做帐?

小弟确实对财务方面的事情不太懂,所以现在初步的设想是:

朋友用公司财务账户按月以汇款方式发放工资A元至我账户,并产生相应财务费用B元——> 我以现金或汇款方式将 A+B 元直接交还朋友本人/其私人账户 ——> 我个人上缴由工资收入产生的各种税费C元

所以我们根本没打算做假账啊,工资是会实打实地走公司财务出去的,该缴的税费一分不少都会老老实实缴的。。。

maodun 发表于 2014-9-21 11:57

你想要拿蓝卡,必须要在24个月内连续交养老保险。那你就要保重你朋友的公司在两年内有生存的能力。其次,如果你每个月把因你而产生的费用打到你朋友私人账户上,那这也算是一部分收入。到时候你朋友也要为此交税的。如果你真想用高成本来“买”这个长居,那就试试你说的这个办法。

深知我心 发表于 2014-9-21 12:16

maodun 发表于 2014-9-21 11:57
你想要拿蓝卡,必须要在24个月内连续交养老保险。那你就要保重你朋友的公司在两年内有生存的能力。其次,如 ...

这个方法是可行的,只要你是有钱人,朋友帮你承担的风险,你如数支付给人家就成

这个办法我也想过,可惜不认识这种朋友,没那么多钱,另外如果单纯拿个长居,又不想住在德国,这个长居没有意义

德国长居不像加拿大长居,不限制自由,德国长居要求你每年必须有超过半年时间待在德国境内,几乎没有什么意思了

duke 发表于 2014-9-21 17:30

maodun 发表于 2014-9-21 11:57
你想要拿蓝卡,必须要在24个月内连续交养老保险。那你就要保重你朋友的公司在两年内有生存的能力。其次,如 ...

如果你每个月把因你而产生的费用打到你朋友私人账户上,那这也算是一部分收入。到时候你朋友也要为此交税的

这笔钱不走公司财务账直接现金交到个人手里,如何界定是应税收入?会怎么收税。。? 能贴一下相关法条吗? 感谢。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9-21 17:38

duke 发表于 2014-9-20 22:16
小弟确实对财务方面的事情不太懂,所以现在初步的设想是:

朋友用公司财务账户按月以汇款方式发放工 ...

假账不等于不缴税

你朋友给你发虚假工资,对他公司是个虚假支出,通过这个虚假支出减少了他的帐面盈利,由此他少交了盈利税。你汇到他账户的现金,他也是要报税的,另外还要说明钱的来源,否则他有洗钱嫌疑。

这个事情好处是你的,但是风险是你朋友担

duke 发表于 2014-9-21 17:47

本帖最后由 duke 于 2014-9-21 17:53 编辑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9-21 17:38
假账不等于不缴税

你朋友给你发虚假工资,对他公司是个虚假支出,通过这个虚假支出减少了他的帐面盈利 ...

这样啊。。。
那再请教下,如果由我朋友的公司雇佣并派遣我回到中国开设办事处/分公司,并实际进行业务拓展等相关商务活动,且我个人的工资及办事处的运营费用由德国母公司支付,这样做是否在法务方面是行得通的? 另,德国企业是否需要达到一定资格,德国政府才允许其在外国开始办事处/分公司?
望指教,感谢。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4-9-22 09:48

duke 发表于 2014-9-20 20:05
饿。。 可是我税费一分不少的交给德国政府了啊。。。

这点钱对德国政府算什么。。。拿来换长居身份远远不够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4-9-22 09:52

duke 发表于 2014-9-21 16:47
这样啊。。。
那再请教下,如果由我朋友的公司雇佣并派遣我回到中国开设办事处/分公司,并实际进行业 ...

你这个坑越挖越大,以后要回来欧洲并不困难,你有德国学历也可以直接申请这里的工作岗位。

从成本来说你现在每年花1万多欧买个擦边球身份,等于十多倍以后来回面试和飞机票的钱。

想清楚,一旦德国政府或者税务区查到你的真实情况,那以后就别想来德国了。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4-9-22 13:28

江南织造 发表于 2014-9-21 17:38
假账不等于不缴税

你朋友给你发虚假工资,对他公司是个虚假支出,通过这个虚假支出减少了他的帐面盈利 ...

我觉得只要数目合理,出事概率不高。毕竟很多公司都有长期派驻其他国家的员工。关键问题就是你说的,LZ怎么把这笔钱“合法”地还给他朋友

duke 发表于 2014-9-22 13:38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4-9-22 13:28
我觉得只要数目合理,出事概率不高。毕竟很多公司都有长期派驻其他国家的员工。关键问题就是你说的,LZ怎 ...

应该还是有办法的,比如:

1.交付给朋友的家人
2.给朋友现金,直接装进他钱包,不进德国银行户头
3.让朋友搞一个paypal账户,关联一张他/他家人在国内开办的银行卡/信用卡,我往卡内打钱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4-9-22 13:40

duke 发表于 2014-9-22 13:38
应该还是有办法的,比如:

1.交付给朋友的家人


是的,这些都是不合法但一般很难查到的办法{:5_387:}

torende 发表于 2014-9-22 15:09

duke 发表于 2014-9-22 13:38
应该还是有办法的,比如:

1.交付给朋友的家人


你和我的情况类似。我是拿了一个4年的蓝卡,先回国工作两年,打算两年后回来申请Niederlassung。我现在的工作单位答应给我保留两年的工作职位,期间象征性的发些工资(高于400欧)。理论上两年后回德国工作三个月后还是有希望申请Niederlassung的。但是有一个风险就是之前虽然一直在交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是工资却达不到蓝卡的条件,如果外管局细究的话还是会发现问题的。总之,在德国钻法律空子非常不容易,外管局即使有裁量空间也是在没发现我们这些小猫腻之前。国人(我、你)的智慧都用在这方面了:))

SKing 发表于 2014-9-24 01:46

你有没有算过就算你的办法可行你要花多少钱?蓝卡是有最低工资要求的,那你自的税跟保险还有‘公司’为你付的税跟保险都要你一个人出的。仔细算一下吧,估计一年要30k了。。。

nokkk 发表于 2014-9-25 06:59

是有可行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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