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ypcg1 发表于 2015-4-4 14:40

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父母才能接出来常住呢

如题,另外在能够常住之前的每次探亲的3个月能否享受这边的医疗呢。比如眼疾需要治疗。求高人指点

neuern 发表于 2015-4-4 14:55

你有保险的话当然可以

neuern 发表于 2015-4-4 14:57

其实没有保险也可以{:5_383:}

shanshan1986 发表于 2015-4-4 15:49

砸钱。lz自己开公司的话还可以,angestellte就算了

liuyufeng 发表于 2015-4-4 16:00

其实最大的就是父母需要A1的语言证明。
例外条件:
B. 配偶是
 “欧盟蓝卡”持有人(《居留法》第 19 条 a)
 持落户许可的科研工作者
 有避难权者(《居留法》第 25 条第1款、第 26 条第 3 款)
 受认可的难民(《居留法》第 25 条第 2 款、第 26 条第 3 款)
 来自欧盟其它国家的有权长期居住者(《居留法》第 38 a 条)
 配偶是澳大利亚、以色列、日本、加拿大、韩国、新西兰、美国、洪都拉
斯、摩纳哥、圣马力诺、巴西或萨尔瓦多公民
 配偶是欧盟(除德国外)其它成员国公民
C. 因经证实的身体、精神或心理疾病或残疾,无法获得简单的德语知识(凭医生诊
断证明原件及德文译文和各 2 份复印件)。是否属于特殊情况,只能在签证审理过
程中由德国驻华使领馆与相关外国人管理局商定。
D. 已经基本具备融入德国的条件(如:通过下列证明:大学毕业证书(一般至少 4
年的学士学位证书) 、现雇主出具的工作证明和/或德国雇主的聘用证明(均须原件
及德文译文和各 2 份复印件)。是否属于特殊情况,只能在签证审理过程中由德国
驻华使领馆与相关外国人管理局商定。3
E. 在同德国使领馆官员面谈申请签证时,您能毫无疑问地证实,您已显然掌握了所
需的口语和书面知识。


但是这都是属于配偶的签证,德国使馆没说是否属于也适用父母。。。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5-4-4 16:36

开中餐馆

mickymouse 发表于 2015-4-4 16:44

本帖最后由 mickymouse 于 2015-4-4 17:45 编辑

砸钱!

michael0071 发表于 2015-4-4 17:39

让你父母投资移民, 如果年龄超过一定岁数的话还要一次性买断医疗和养老保险, 具体的可以和国内的投资移民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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