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_z
发表于 2015-11-11 14:22
说句正经的,受到威胁的时候,不需要考虑法律问题。确认安全后,要控制情绪。其余的交给警察和律师吧。
Truecar
发表于 2015-11-11 14:29
陶瓷虾 发表于 2015-11-11 13:49
如果这都属于无效的versuch,就没有什么versuch可以被认定了。
只要做了,哪怕没有达到目的也是versuch ...
跟你抬个杠。
A的行为是Versuch,但是C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因为A下的毒有可能不致死,或者说B不会喝入致死剂量。法律上讲,C有开枪打死A之外的选项。
龙树
发表于 2015-11-11 14:3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11-11 14:38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11-11 14:38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15-11-11 14:49
昨儿个车站等车有难民在身旁不远处鬼鬼祟祟 有啥不好意图肯定的 我冷静拿出胡椒喷雾打开保险手指按上做准备状态,同时另一个手拿出伸缩打棒,若猪头靠近半米,我果断喷胡椒喷雾,再有举动再喷并甩出打棒往死里猛打,不死也要他残了,生死存亡之际,还考虑啥?!别SB了,要前后顾虑的童鞋都等躺在太平间了再去顾虑吧。
namename
发表于 2015-11-11 14:50
野蛮玫瑰 发表于 2015-11-11 12:18
老实说,法律的作用就是威慑,而对于压根儿不考虑后果的人来说,等于白搭。我不想把命白搭进去,也绝对不 ...
德国法律讲究程序的公正性亚洲注重结果但是我是先保护自己 好能找律师给我辩护人都不再了难道给个烈士名义维护法律公正性?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15-11-11 14:50
准备再买电击棍一个,有举动的毫不犹豫对准心脏部位猛击,让他心脏病发作翘辫子
野蛮玫瑰
发表于 2015-11-11 14:5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11-11 13:38
情操党们怎么说?
情操党会说,这场惨剧的背后是什么?是贫穷,是教育,是体制,是贫富差距??我们这个社会需要反思,为什么把好好的人逼上了犯罪的道路。再者,如果被害者穿的多一些,被害者不要把包里值钱的东西露出来,总之被害者肯定是刺激了罪犯!我们需要反思!诺,情操党和反思党是密不可分的!反思你麻痹!这些贱人,自己的利益不允许有丝毫的折损,难民总归要犯罪,拿别人开刀总比自己被害要好!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15-11-11 14:57
namename 发表于 2015-11-11 14:50
德国法律讲究程序的公正性亚洲注重结果但是我是先保护自己 好能找律师给我辩护人都不再了难道 ...
德国连烈士身份都不会给。别人要犯我,我必犯人,跟不文明人,这个俗理都讲不通。在他们犯之前就该制止了!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15-11-11 15:00
本帖最后由 Benetanash_Eta 于 2015-11-11 15:03 编辑
野蛮玫瑰 发表于 2015-11-11 14:54
情操党会说,这场惨剧的背后是什么?是贫穷,是教育,是体制,是贫富差距??我们这个社会需要反思,为什 ...
空了去啦?还管圣母和情操党咋说?
也别指望德国群众会咋样。昨儿个车站人群嚷嚷,少数冷眼旁观,多数压根看都不看。真打起来搞不好还是帮犯罪分子的。
所以 如今世风日下,好好保护自己才最重要
pcp013
发表于 2015-11-11 15:03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15-11-11 13:49
昨儿个车站等车有难民在身旁不远处鬼鬼祟祟 有啥不好意图肯定的 我冷静拿出胡椒喷雾打开保险手指按上做准备 ...
甩棍违法的吧。
带点合法的自卫武器吧。
guesswhoesis
发表于 2015-11-11 15:08
yuxiaopeng 发表于 2015-11-11 11:47
悟空,他要吃我,这只是一个构思,还没有成为事实,你又没有证据,他又何罪之有呢?不如等他吃了我之后,你 ...
onnnn, only you...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15-11-11 15:13
pcp013 发表于 2015-11-11 15:03
甩棍违法的吧。
带点合法的自卫武器吧。
甩棍当然不违法。
好言相劝,让他们别犯罪,若不听劝还是杀人放火了权当自己劝说无效而自责,这样是否很守法?!
剑非凡
发表于 2015-11-11 15:18
陶瓷虾 发表于 2015-11-11 11:44
暴力防卫一旦发生,警察指控是警察的职责,是否正当是法官的决定,两者并不矛盾。
正当防卫在主贴中五点正 ...
这个问题昨天就讨论过了
http://www.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69317&extra=page%3D1&page=4
zhending
发表于 2015-11-11 15:25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15-11-11 13:49
昨儿个车站等车有难民在身旁不远处鬼鬼祟祟 有啥不好意图肯定的 我冷静拿出胡椒喷雾打开保险手指按上做准备 ...
伸缩打棒哪儿买的?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15-11-11 15:43
zhending 发表于 2015-11-11 15:25
伸缩打棒哪儿买的?
我晚点站内信给你
陶瓷虾
发表于 2015-11-11 15:46
Truecar 发表于 2015-11-11 13:29
跟你抬个杠。
A的行为是Versuch,但是C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因为A下的毒有可能不致死,或者说B不会喝入 ...
C是另外的话题,我只是探讨Versuch不是那么容易就被认定fehlschlagen。到底怎么认定,你我都是外行。我就是觉得面对犯罪威胁不能反抗,胡椒喷雾也不要用,有误导之嫌。
三自一包
发表于 2015-11-11 15:55
本人是宁可事后吃官司,也要先下手为强。 这一点最好让所有德国人,并通过德国人和媒体让所有打算打劫中国人的难民知道,中国人不是德国人,不但不会让他们就这么占便宜,而且还会让他们死的很惨。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5-11-11 16:10
说你说我 发表于 2015-11-11 11:39
有没有学法律的给普及下知识
恭请HH2~~{:5_395:}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5-11-11 16:12
pcp013 发表于 2015-11-11 14:03
甩棍违法的吧。
带点合法的自卫武器吧。
还合法的自卫武器,拳头都不合法。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15-11-11 17:12
金秋容平 发表于 2015-11-11 16:12
还合法的自卫武器,拳头都不合法。
对 对付野蛮人不法行为 就是首先要自强
zam
发表于 2015-11-11 17:15
其实大家都理解错文章作者的意思了,他是教大家时候怎么和警察说,怎么才是对自己法律上有利。别傻不叽叽的上去就说害怕所以先下手为强,一定要强调先被攻击然后防御性抵抗!要体会作者的良苦用心😉
jasmin929
发表于 2015-11-11 17:22
zam 发表于 2015-11-11 17:15
其实大家都理解错文章作者的意思了,他是教大家时候怎么和警察说,怎么才是对自己法律上有利。别傻不叽叽的 ...
顶一下,是这么个理儿。反正出了事在警察面前一定咬牙挑对自己有利的“编”,哪怕瞪着眼撒谎,剩下的大不了砸钱找个好点的律师彻底黑的说成白的。上来就承认自己先下手为强的话律师哥哥估计都得骂你咋这么实诚聂。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11-11 19:01
我在巴黎
发表于 2015-11-11 19:14
学过法律的表示不理解 {:5_312:}
Arterix
发表于 2015-11-11 19:1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11-11 18:01
对付强盗和侵略者, 就不能手软。
就像你在哪个贴里唱的“朋友来了有好酒,若是那豺狼来了有猎枪”{:5_342:}
那首歌很好听,虽然我一般不听靡靡之音。。。{:5_310:}
chezshen
发表于 2015-11-11 19:21
肯定先下手为强,我中国籍,大不了引渡我回国审判好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11-11 19:26
Benetanash_Eta
发表于 2015-11-11 19:4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5-11-11 19:01
对付强盗和侵略者, 就不能手软。
还有杀人犯 抢劫犯 强奸犯 等等等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