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gling008
发表于 2015-11-28 12:44
俩人都不是小夫妻,怎么感觉闹的还挺厉害?他是2013年毕业的,还是你们在一起13年了?没看懂。而且她和他不分,我是个旁观者,不能体会你的痛苦,但希望你不要再卷进麻烦里
lingling008
发表于 2015-11-28 12:46
国内工作了13年?接下来的我都不敢想下去了。。。
Falling.Skies
发表于 2015-11-28 15:34
在一个语言不通的国家,他比你更有优势,回到国内至少大家可以按照中国法律办事。
这件事想瞒过去是不太可能的。这段婚姻如果是错误,也不是你一个人造成,越早结束这个错误,你可以越早重新开始。
其实德国对你来说,只是一幅墙上的画,其实画中的人并没有过你想像的生活。看看就好了,现实一点。
ingwer
发表于 2015-11-28 19:49
没看懂,楼主你老公13年才毕业 他工作没多久 你老公应该连长居都没有吧。
你自己是家团签证来 两个中国人的小孩不是中国籍吗,这国籍问题有什么好争议的。
你还年轻嘛回去国内对你可能更好一点,毕竟你在这里无依无靠的。
wangjiao42
发表于 2015-11-28 20:45
浪里格朗
发表于 2015-11-28 22:30
ingwer 发表于 2015-11-28 18:49
没看懂,楼主你老公13年才毕业 他工作没多久 你老公应该连长居都没有吧。
你自己是家团签证来 两个中国人 ...
姜姐,我觉得她好像是说老公在德国连读书加工作已经呆了13年了,估计已经入了德国籍。不过lz这叙事逻辑,好多都没懂,不好妄加评论。凡事听两面,哪天听过她老公的版本,估计才能理出个所以然来。
vermieten1
发表于 2015-11-28 22:42
楼主的语文表达我觉得怪怪的,随便说个,什么他从国内回来吻了我,但是却告诉我什么洗钱的事情,感觉逻辑反正有点问题
freeman
发表于 2015-11-28 22:44
你们的情况只能回国离婚,那么找个国内有良心的律师吧。
beautysmile
发表于 2015-11-28 22:57
vermieten1 发表于 2015-11-28 21:42
楼主的语文表达我觉得怪怪的,随便说个,什么他从国内回来吻了我,但是却告诉我什么洗钱的事情,感觉逻辑反 ...
是的。。笑晕了。。。你挑的这个好好笑。。还有那个题目。。还以为风花雪月呢。。。。。。。。。。。。。。。。。。呵呵
不好意思。。。真是看回复给笑疯了。。。。
尽管楼主那么痛苦。。
恩。。言归正传。。。同意楼主回国去。。。回国离婚。。回国生活。
不用想什么衣锦还乡了。。。。
回去踏踏实实过好自己的生活吧。
茫茫mm
发表于 2015-11-28 22:59
vermieten1 发表于 2015-11-28 21:42
楼主的语文表达我觉得怪怪的,随便说个,什么他从国内回来吻了我,但是却告诉我什么洗钱的事情,感觉逻辑反 ...
lz一定是太伤心了,叙事才这么混乱,但是大意还是看得懂,遇到个狼心狗肺的渣男伤心完了,一定要坚强,冷静下来考虑后面的官司和如何争取最大利益,一定要在国内把律师找起来,什么事情都和父母商量一下,这个时候不是想不想让他们操心的问题,有些事情你不方便和我们这些外人讲,但是父母是最了解和关心你的,一定要和他们商量。。。。一个人扛不住的。。lzmm坚强,希望渣男得到报应
wuk
发表于 2015-11-29 00:06
一加一 发表于 2015-11-27 20:52
我其实也没看懂,没好意思说。
我其实也没看懂。。觉得不合理。。但是我感觉这种事也说不清感觉,一个人一个经历,一个人一个命运。。谁也替不了谁,谁也不能真的明白谁。。。比如她在当时就没有遇到别的更好的人,这个就让她觉得满足了,然后后期又处理的不好,这个人也不是什么好人,就负负更负了
abowbow
发表于 2015-11-29 01:29
爱和恨都没有无缘无故的,楼主只说了果,但是因恐怕只有楼主自己知道了。
一加一
发表于 2015-11-29 12:20
第一次父母见面时候他的母亲说:到了这边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
第一次见面就这么说,我咋感觉当时LZ来德国2人并没有什么感情,就是一个男的从国内搬运来一个媳妇,各取所需......
kaiserswasser
发表于 2015-12-2 11:14
熊熊家族 发表于 2015-11-26 11:33
看完帖子后确实让人气愤,比较不管从为人夫为父来说,这个男人做的都不是人的事。
但是看完后的疑问也 ...
你提出这些问题,说明你心里其实有数的,看LZ怎么回答了。不如让我这第三者来说更清楚些。
1) 5万块钱是要给小两口花的,其实是给儿子花的,婆婆认为媳妇把钱当自己的小金库了,儿子就没有钱花了。哈哈。这年头5万算啥。。。有这样想法的婆婆多不多?
2)LZ估计既然来了德国,就没有打算回去。而LZ的LG想如果离婚了,让LZ回国,没有机会来德国。孩子是德国籍是很关键了,而且一定要这个孩子的抚养权。 其实改不改姓是其次,不过这样会气死他。估计孩子是男孩。
3)想偷拍照片留证据。LZ估计不会做侦探,动作太大不会隐蔽。反被吓着了,推孩子逃跑,我刚开始以为LZ的LG过来抢孩子。
4 ) 这个时候还念旧情的女孩,真的好同情LZ。
冰水
发表于 2015-12-2 11:31
看标题我还以为渣男挂了呢,楼主带着孩子回去呗,干嘛非留在这里呢,我现在就想回国,我老公不愿意
一加一
发表于 2015-12-2 13:32
好运 发表于 2015-11-26 22:05
还没看懂的是你说他国外13年,你国内13年,是说13年前你俩好的,还是13年后你俩好的?
写的让别人误会以为你俩好了13年呢,其实就是平行的13年,然后突然闪婚的!
Lieblos
发表于 2015-12-2 13:50
一加一 发表于 2015-11-29 11:20
第一次父母见面时候他的母亲说:到了这边能过就过,不能过就离。
第一次见面就这么说,我咋感觉当时LZ来 ...
不是不同情楼主, 但很难理解这种情况下也过来。 很好奇这男的有什么过人之处, 令楼主不顾一切地跟过来。
kaiserswasser
发表于 2015-12-2 14:11
牛油果 发表于 2015-11-26 16:19
楼主老公都在中国法院上诉离婚了,楼主怎么着也得先委托中国律师应诉阿,国内的离婚官司楼主不打也得打, ...
在国内处理涉外离婚,当事人双方都在德国,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就一直可以拖。这种离婚案一般拖个一两年很正常, 就是拖10年也是常态。
好运
发表于 2015-12-2 14:21
Lieblos 发表于 2015-12-2 12:50
不是不同情楼主, 但很难理解这种情况下也过来。 很好奇这男的有什么过人之处, 令楼主不顾一切地跟过来 ...
搬运的情况挺多的,国内女孩很崇拜国外公司工作了的男士,以为这就是成功人士了
Lieblos
发表于 2015-12-2 14:35
好运 发表于 2015-12-2 13:21
搬运的情况挺多的,国内女孩很崇拜国外公司工作了的男士,以为这就是成功人士了
但结婚前已这样的态度了,而且估计只见过几回面的, 这样过来让人给卖了咋办。 楼主是可怜人啊!这样回国娶老婆的男人们估计也会想, 跟过来的女生们都是为了他们的条件的, 就如做买卖一样, 所以这种婚姻的基础真心不好。
胡椒不辣
发表于 2015-12-2 14:48
本帖最后由 胡椒不辣 于 2015-12-3 10:08 编辑
1。找德语好的中国人去当地有关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查一查Rechtshilfe),咨询你的情况是否适用德国法律。申请救济住房或者要求你丈夫把原来的住房让给你住。针对你丈夫和邻居对你的指控提出反诉。德国法律首先保护小孩子的利益,有小孩在你身边你可以提很多诉求。
2。立刻向你丈夫索要抚养费(一定要书面,最好马上找到律师发函),记住,抚养费(离婚前)是不能追溯的,但是只要你现在开始索取,哪怕他不给,从这一时刻开始所有抚养费都必须给你或以后补给你,在德国提出诉求的时间是决定性的。
3。立刻咨询你是否可以留在德国,(但是以你的个人情况留在德国对小孩子未必好)
4。考虑是否起诉你丈夫伪造签名的事,要起诉尽快。但是你必须得想清楚,他会不会做极端的事,因为给他的后果可能比较严重。(罚款,犯罪记录,判刑估计还不够)
5。从现在起不要在没有弄清后果的情况下跟你丈夫签任何文件,切忌切忌。在德国只要你申请到法律援助,你丈夫不可能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6。国内不应诉。在德国分居(日期估计以你搬出算起)期满一年起诉离婚。不管国内他怎么发起诉讼,只要德国法院认定有管辖权他们是不会理会国内的法院的。以你的情况婚后绝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德国的话适用德国法律。
昨天写的第六条不太正确,改一下:国内法院是可以判决离婚的,一般德国法律也承认,但是关于婚内财产以及婚后抚养费的判决,德国法院是可以不承认的,尤其是在诉讼双方婚后主要居住在德国的情况下,在德国,离婚本身和附带的财务方面的判罚是可以分开的。所以如果在这些方面希望按德国法律判决,那么就赶快去咨询律师怎么做。
虽然给了你建议,但是最后一条,做好心理准备,经济什么补偿都没有。对你来说,摆脱这段关系和照顾好小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white
发表于 2015-12-2 15:51
tomtomtomtomtom 发表于 2015-11-26 09:16
首先非常同情布小熊的遭遇。但,内心也隐隐的产生疑问。比如,这个男的如果这么不堪,那为什么一开始要在一 ...
楼主写的很多东西都是站在自己角度上写的 要是楼主老公来写肯定又是另一个样 lz结婚肯定也有自己的“想法”
多多猫
发表于 2015-12-2 16:47
胡椒不辣
发表于 2015-12-2 16:52
多多猫 发表于 2015-12-2 15:47
这是好人嘴里说出的话么?完全一副破鞋破摔的耍赖嘴脸。
莫名其妙! 如果去问了律师你看看会怎么说?不知道是你逻辑有问题还是词不达意,你想表达什么?
多多猫
发表于 2015-12-2 20:20
宝贝leo
发表于 2015-12-2 20:38
多多猫 发表于 2015-12-2 19:20
你就不能教别人一点高尚的做法,非要死皮赖脸的骗赡养费?
你怎么知道楼主自己在婚姻中有没有错,难道 ...
女人在家带孩子,无法工作,孩子父亲有责任支付生活费。是天经地义的事。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渣父亲,自己快乐几分钟就拍拍屁股完事,连动物都不如。
一加一
发表于 2015-12-2 22:50
Lieblos 发表于 2015-12-2 12:50
不是不同情楼主, 但很难理解这种情况下也过来。 很好奇这男的有什么过人之处, 令楼主不顾一切地跟过来 ...
为了身份国籍嫁人的不少吧
多多猫
发表于 2015-12-2 22:58
好运
发表于 2015-12-2 23:25
他不是学法律的吗,什么生意?已经自己有律所了?那在华人里估计也有名吧
浪里格朗
发表于 2015-12-3 02:05
多多猫 发表于 2015-12-2 21:58
to 布小熊
如果相信一个人是错,那在你身上肯定不会再犯。如果一个女人什么都不要就敢结婚,那么没有过 ...
猫猫,我好久没上来混,看到你真是闲得紧呢{:5_310:}
大家都还安好?K斑又回国潇洒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