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问题
既然都敢火车站轮奸,汽车上轮奸,广场,草丛, 那么问题来了,挨家挨户,入室轮奸抢劫应该不远了吧???
谁给分析一下,这两种行为间的间距有多长。 如果犯罪得不到惩罚,相当于得到了默许,那么发展到入室抢劫强奸是可能的。 我觉得道入室的份上就是回家了 这个几率反而比之前降低了。现在的社会气氛转向,大家也都警惕了。难民们不会那么嚣张了。会干坏事,但是不会干的明目张胆,气焰嚣张。 德国人的记忆就2星期,2星期后同样的事件又会上演的。 应该是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按强奸立案Anzeige
通俗地说,就是趁着天黑人多胆壮饥渴,NM们去抠摸人家小妹妹了。。。
入室强奸,呵呵,再怎么也发展不到那一步 schwein1996 发表于 2016-1-12 22:49
应该是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按强奸立案Anzeige
通俗地说,就是趁着天黑人多胆壮饥渴,NM们去抠摸人家小妹妹 ...
在大庭广众下都敢。 在车上都敢。
一群人瞄准对象后, 去私下地方, 应该更简单吧 可能没说明白
手指头进入,在法律上就算强奸了
郭德纲曰:满身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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