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is
发表于 2016-5-27 18:49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27 16:35
这消息当真?哪里看来的?
只要一招供,很多谜团就迎刃而解了。
http://dolc.de/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10509&extra=page%3D1这里看的
namename
发表于 2016-5-27 18:51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6-5-27 17:32
感觉你想东西总是很偏锋
为什么是为了争取那个州中国人的选票,那里就没几个有选票的中国人
如果执政党 ...
千万别回复傻逼的话啊
voni
发表于 2016-5-27 19:15
什么是铁证,凶器?连整个家都搬了难道还不能把凶器销毁了吗?而且还是执法人帮的忙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19:51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26 11:51
他妈给他搬家大扫除不就在破坏现场了吗
我有个疑问是他搬家的那个家是凶案现场吗?我怎么看新闻理解是他在同一栋楼有两个公寓属于他的,一个是空着的,他之前住过。他住在同栋楼的另外一个公寓,然后21号搬离的是那个公寓,但是凶案现场是空着的那个公寓??我有点糊涂,看新闻报道都是这样说的。21号就根本是搬离了那栋楼去市中心他母亲住所了。谁来解疑??
Sky23
发表于 2016-5-27 19:54
Jörk S. :男嫌疑犯的继父,德绍-罗斯劳警察分局局长为了避嫌只给出链接链接1链接2链接3Der Stiefvater Jörg S. leitet das Polizeirevier Dessau-Roßlau. Die Mutter ist Beamtin bei der Polizeidirektion Sachsen-Anhalt Ost in Dessau.来源:(共产)青年世界:http://www.jungewelt.de/2016/05-28/015.php
Sky23
发表于 2016-5-27 19:56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18:51
我有个疑问是他搬家的那个家是凶案现场吗?我怎么看新闻理解是他在同一栋楼有两个公寓属于他的,一个是空 ...
但是凶案现场是空着的那个公寓?
是的。
namename
发表于 2016-5-27 20:08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27 20:05
这个疑问我曾经也有。
现在他父母被靠边站,我就想明白了。
这母亲宠溺出这样的孩子真是失败啊助长了其嚣张气焰杀人也不怕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20:12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27 20:05
这个疑问我曾经也有。
现在他父母被靠边站,我就想明白了。
如果找到血迹的公寓是他21号搬离的那个公寓,他21号之前都住着的地方,这个也太明显是他们杀人了,还需要其他证据吗?法律有时候就是饭桶!如果是他同一栋楼有2个公寓,一个公寓21号前住着,另外一个21号前也不住空着找到了血迹,那么还有狡辩的理由是别人在那里杀人了。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20:16
namename 发表于 2016-5-27 20:08
这母亲宠溺出这样的孩子真是失败啊助长了其嚣张气焰杀人也不怕
大家可能对人性失去了信心,觉得他的父母会一手遮天。但是我觉得现在就是他们的报应来了,之前他犯的事都被父母遮下来,但是报应来了,什么都遮不下来的。我相信这次会有个好一点的交代
christis
发表于 2016-5-27 20:17
本帖最后由 christis 于 2016-5-27 20:19 编辑
我有个疑惑,为什么已经找到尸体后第一时间是出动很多人去翻那个垃圾堆目的是找李的衣服,为什么那么肯定要去哪里找。这是调虎离山之计引开视线争取时间之计吗,被害人李的身上是肯定有施暴人的DNA的, 找不找到衣物对办案不会有很大的帮助。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20:23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27 20:15
你错鸟。为了是不是两个Wohnung ,这两个Wohnung是不是在同一栋楼,网上两个id还互相开骂。
其实就是障 ...
谁放出来的障眼法?德媒写的都是两个公寓,而且都属于嫌犯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27 20:24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19:51
我有个疑问是他搬家的那个家是凶案现场吗?我怎么看新闻理解是他在同一栋楼有两个公寓属于他的,一个是空 ...
疑似凶杀现场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20:28
christis 发表于 2016-5-27 20:17
我有个疑惑,为什么已经找到尸体后第一时间是出动很多人去翻那个垃圾堆目的是找李的衣服,为什么那么肯定要 ...
说DNA是在裤子上找到的。貌似不是在身上找到的。我们也不是法医,具体也不知道。有些电视剧演出来的也不一定是正确的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27 20:28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27 20:15
你错鸟。为了是不是两个Wohnung ,这两个Wohnung是不是在同一栋楼,网上两个id还互相开骂。
其实就是障 ...
{:5_339:}你竟然抱不动一百斤?我抱的重量至少可以达到70公斤 ,背的重量120kg完全不在话下,怀疑你还是个成年人吗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27 20:29
christis 发表于 2016-5-27 20:17
我有个疑惑,为什么已经找到尸体后第一时间是出动很多人去翻那个垃圾堆目的是找李的衣服,为什么那么肯定要 ...
你的疑虑我也有闪过
Sky23
发表于 2016-5-27 20:38
christis 发表于 2016-5-27 19:17
我有个疑惑,为什么已经找到尸体后第一时间是出动很多人去翻那个垃圾堆目的是找李的衣服,为什么那么肯定要 ...
找衣服肯定很重要。但是当时要找的是钥匙、手机和衣服。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20:42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27 20:36
检察官Bittmann放的水。
为了帮同事一把。
凶犯的父母不是帮着搬家并且帮着打扫了么?
这样都行,胆大包天
christis
发表于 2016-5-27 20:43
本帖最后由 christis 于 2016-5-27 20:47 编辑
Sky23 发表于 2016-5-27 20:38
找衣服肯定很重要。但是当时要找的是钥匙、手机和衣服。
可是为什么是去本市的垃圾堆找呢, 为什么那么肯定会在本市大垃圾堆找到什么呢,可能凶手抛尸后就开车逃到别的城市了,衣服手机什么的烧掉了或在别的州销赃了,这都有可能
Constantin
发表于 2016-5-27 20:44
本帖最后由 Constantin 于 2016-5-27 20:47 编辑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27 20:36
检察官Bittmann放的水。
为了帮同事一把。
凶犯的父母不是帮着搬家并且帮着打扫了么?
扯淡吧。Bittmann没有被撤职。目前只是萨安州的总检查官在考虑亲自负责此案。以Bittmann为首的德邵检察院能否继续负责此案,还是由萨安州总检察院,周一才知道。
ingwer
发表于 2016-5-27 20:46
梅川酷子 发表于 2016-5-27 19:15
你错鸟。为了是不是两个Wohnung ,这两个Wohnung是不是在同一栋楼,网上两个id还互相开骂。
其实就是障 ...
那小李并不高也不算胖应该就100斤左右,那对杂种搬她去绝对没问题的。
我以前开农场养兔子的时候我这么矮小的个头都能把40公斤一包的饲料从50米外的棚子搬到养兔子那个棚里,我每天搬3包我根本不需要别人帮忙。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20:46
水深,本来很简单的案子被复杂化了。
ingwer
发表于 2016-5-27 20:48
christis 发表于 2016-5-27 19:17
我有个疑惑,为什么已经找到尸体后第一时间是出动很多人去翻那个垃圾堆目的是找李的衣服,为什么那么肯定要 ...
那杂种的妈主动参与办案有可能是 他妈先提出来这调虎离山 指东打西的障眼法。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20:49
ingwer 发表于 2016-5-27 20:46
那小李并不高也不算胖应该就100斤左右,那对杂种搬她去绝对没问题的。
我以前开农场养兔子的时候我这 ...
搬一个人与搬一包饲料是有所不同,不过我也相信那两个人搬没有问题
christis
发表于 2016-5-27 20:50
ingwer 发表于 2016-5-27 20:48
那杂种的妈主动参与办案有可能是 他妈先提出来这调虎离山 指东打西的障眼法。
同感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20:52
ingwer 发表于 2016-5-27 20:48
那杂种的妈主动参与办案有可能是 他妈先提出来这调虎离山 指东打西的障眼法。
不过我觉得我们都高估了这两个蠢货,他们应该是直接杀人后从窗口扔出去,搬都不需要搬。看他们的事迹,就知道他们的智商只有小学生而已。全靠老爸老妈给力,不然早把自己作死了
Sky23
发表于 2016-5-27 20:54
christis 发表于 2016-5-27 19:43
可是为什么是去本市的垃圾堆找呢, 为什么那么肯定会在本市大垃圾堆找到什么呢,可能凶手抛尸后就开车逃到 ...
没有肯定能找到,但是也就是找到了衣服。
ingwer
发表于 2016-5-27 21:01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5-27 19:52
不过我觉得我们都高估了这两个蠢货,他们应该是直接杀人后从窗口扔出去,搬都不需要搬。看他们的事迹,就 ...
德国没有死刑 这对杂种就算将来被判终生监大概在50几岁的时候就能放出来了。
aachenstudent
发表于 2016-5-27 21:04
http://www.bitterfelder-spatz.de/autothumb/fancybox/INETPolizist_Fallschirm.jpghttp://www.supersonntag-web.de/autothumb/620x400/web_Haltprojekt__4_.jpg
咪央
发表于 2016-5-27 21:09
感觉这个德南就是天生杀人狂那种,但是一直被父母包庇,女的也是有这个倾向才走一起的。
只是希望最后能还逝者一个公道,真的不要什么精神病就敷衍过去了。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5-27 21:10
aachenstudent 发表于 2016-5-27 21:04
真想看看他老婆也就是嫌犯他妈长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