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y23 发表于 2016-9-22 17:58

本帖最后由 Sky23 于 2016-9-22 16:59 编辑

2016年9月22日星期四
嫌疑人Sebastian F. 和Senia L.被起诉

两个嫌疑人共同策划了作案计划。他们于2016年5月11日制造因为紧急情况而需要帮助的假象将正在跑步的李洋洁骗进他们原来住过的空房间。两嫌疑犯随后在对李洋洁施加强烈的暴力下多次强奸了她。他们算计到李洋洁马上会死亡后就离开了作案房间。在他们几个小时后回到该房间时发现李洋洁还活着,就将身负重伤的她扔出了窗户。

根据法医鉴定,李洋洁死于由强烈钝性打击暴力而引起的肺部血流道脂肪球增大。嫌疑犯对李洋洁的头部,主躯干和四肢施加了强暴的打击。

得到萨安州刑警局支持的特别委员会主持了对此案的调查。法庭到目前为止没有公布女嫌疑犯参加作案的比重。

该案将同时审理男嫌疑犯三年前两次强奸他以前所在职业学校的女同学一案。她之所以选择了沉默,是因为他威胁将对她实施强暴。


来源: http://www.mz-web.de/24781426

dayanweiwei 发表于 2016-9-22 19:48

终于起诉了。不知道男嫌疑犯的父母会不会也受到相应的制裁。

jjyy11 发表于 2016-9-22 20:38

童鞋们看看真相,太tm残忍和tm变态了“德国之声电台网站9月22日援引 德新社 报道, 据调查,两名被告人使用大规模暴力对受害人实施了多次强奸,之后将严重受伤的受害人留在公寓内。数小时后,两名被告人返回该公寓,发现受害人仍活着。随后,被告人将25岁的受害者转移至公寓外一个很难看见的地方。这名中国女留学生于5月13日在灌木丛中被发现,死于严重暴力。”

wawa1957316 发表于 2016-9-22 21:23

愤怒都无法用语言表达了{:5_309:}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9-22 22:29

老天不长眼。

3796587 发表于 2016-9-23 00:06

谢谢楼主。终于有个说法了。小李同学死得太惨了。

christis 发表于 2016-9-23 00:14

会一直关注,他们太欺负人了

wochenmarkt 发表于 2016-9-23 08:19

报道都能写成这样了,看来可以严惩了。等待这一天。还有凶手他妈也不是好东西

zhnde 发表于 2016-9-23 08:53

既然如此,那个检察官真TMD是个混蛋.

另外同学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德国这边的小孩子从小就教育不要上陌生人的车,更也不要去陌生人的家.即便是熟人的车在没告知父母的情况下也不要上.性侵大部分是熟人做案.

即便是帮人也不要去别人家,别人有困难会直接叫警察和救护车的.

jyqian 发表于 2016-9-23 09:35

zhnde 发表于 2016-9-23 08:53
既然如此,那个检察官真TMD是个混蛋.

另外同学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德国这边的小孩子从小就教育不要上陌生人 ...

看的愤怒了

那么那个检察官明显是为了官官相护,这么残忍的作案手法,真是死有余辜!

xuer 发表于 2016-9-23 10:39

本帖最后由 xuer 于 2016-9-23 11:05 编辑

太TMD残忍了!禽兽啊!{:5_349:}可惜德国没有死刑! 真应该偿命啊!这小姑娘太可怜了!

Frank2012 发表于 2016-9-23 12:47

再一次悲愤了,再捐点钱,直接雇杀手好了,德国那点惩罚太TM便宜了。

shiroki 发表于 2016-9-23 13:18

"两嫌疑犯随后在对李洋洁施加强烈的暴力下多次强奸了她。他们算计到李洋洁马上会死亡后就离开了作案房间。在他们几个小时后回到该房间时发现李洋洁还活着,就将身负重伤的她扔出了窗户。"这些细节似乎以前的报道里没有提到过, 难道是嫌犯自己供述的?

Sky23 发表于 2016-9-23 14:12

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
女嫌疑犯将李洋洁诱骗进楼房,等候在大门后的男嫌疑犯将她用暴力控制后拖到作案屋。

德绍/哈勒

办案人员根据找到的线索,其它疑证和证人的证词可以逼真地重组作案过程。检察院认为证据链连接完整;两嫌疑犯到今为止几个月一直保持沉默。


根据法院发言人弗兰克· 西道白,女嫌疑犯担当了诱饵的角色。她在街上搭讪了李洋洁,但是(由于使用的是德语)没有交流成功。 很明显是她的紧张姿态使得李洋洁跟着激动的她进了那栋楼房。等着大楼门口的男嫌疑犯用暴力制服她后将她拖进作案的房间。

西道白强调,没有任何迹象说明李洋洁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和她一起走的,而是恰恰相反。

法院为了不损害受害者的名誉,有可能不会全程公审。

根据州法院,心理检查结果鉴定性地肯定二个嫌疑人都完全有责任能力。另一方面,生理年龄和实际年龄的差别也不能忽视,二嫌疑犯可能会被按青年刑事犯罪法判罪。根据青年刑事犯罪法,谋杀罪的最高惩罚是15年。

根据起诉,李洋洁案是一起经典的遮掩谋杀。遮掩谋杀的重点是为了不留证据将受害者谋杀。这件案发生在李洋洁身上纯属巧合,任何一个能和罪犯想象相符合的德绍的年轻女性都有可能会被选作被害者。

来源:http://www.mz-web.de/24788122


Sky23 发表于 2016-9-23 14:16

shiroki 发表于 2016-9-23 12:18
"两嫌疑犯随后在对李洋洁施加强烈的暴力下多次强奸了她。他们算计到李洋洁马上会死亡后就离开了作案房间。 ...

不是供述,应该是根据证人证词,安全摄像头和事实推理(比如,嫌疑犯的小孩需要照顾)。

cosimo 发表于 2016-9-23 14:28

人渣!!!!

wochenmarkt 发表于 2016-9-23 18:01

MD千刀万剐

corba 发表于 2016-9-23 19:37

很难想象李同学在暴力过程中受了多少折磨,真是令人发指,两人应该受到凌迟之刑

zukunft 发表于 2016-9-23 20:56

人渣。15年后还是人渣。死不足惜。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9-23 21:04

Sky23 发表于 2016-9-23 14:12
2016年9月23日星期五
女嫌疑犯将李洋洁诱骗进楼房,等候在大门后的男嫌疑犯将她用暴力控制后拖到作案屋。
...

这就说明德绍检察官比特慢的自愿3p完全是污蔑诋毁死者 那么就不该惩办一下这傻逼吗

李伯凌 发表于 2016-9-23 21:44

阿弥陀佛

暮之之 发表于 2016-9-24 11:16

好难过,李同学的善良却招来杀身之祸

德国花仙子 发表于 2016-9-25 09:46

天网恢恢,恶魔会得到报应

唐多令 发表于 2016-9-25 12:53

谢谢更新,希望罪犯得到应有的处罚

flht 发表于 2016-9-26 12:58

善良的李同学......{:5_381:}{:5_364:}

哭过的天空 发表于 2016-9-27 00:03

哎,看了报道细节,感觉好心疼。。。很难想象李同学生命的最后一段是如何地痛苦度过。
还好最终有个算是比较公正的结论吧。
只可恨德国法律实在太轻判这两个人渣了!!!

Sky23 发表于 2016-9-27 09:02

2016年9月27日星期二男嫌疑犯Sebastian F. 在监狱被打。

Sebastian F. 在拉斯尼茨监狱里被另一个犯人用吊锁打得头破血流。

强奸犯和性侵儿童犯在监狱里的日子不好过是大家都知道的。监狱里对李洋洁一案也有所闻,其中一个犯人对Sebastian F. 实在忍不下去了,就将一把沉重的吊锁藏在袜子里带到了公共场所后用其多次打击了他。

司法部发言人证实这一事件:一个初审犯人在监狱的运动场在没有任何明显的理由下打了F. 。医生对这个警察儿子右耳后流血的伤口进行了处理。


该攻击者被转到了该监狱的另一部分。他得到了纪律上的处置和刑事犯罪的举告。

来源: http://www.bild.de/regional/leipzig/mord/killer-von-yangjie-li-im-knast-verpruegelt-48008938.bild.html

christis 发表于 2016-9-27 12:00

关注,谢谢更新{:5_335:}

happy333 发表于 2016-9-27 21:56

{:5_335:}

jjyy11 发表于 2016-9-27 22:30

才判15年,nmd,还什么烂理由不公审,为什么不公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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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2018年9月6日更新 德国最高法院驳回她父母的上诉,维持德绍地方法院对女罪犯的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