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laume 发表于 2016-7-5 21:2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7-5 20:36
同感。犯不着斗气。毕竟不是自己完全占理。

我确实生气,但装门不是因为斗气啊,是确实需要。经过notar和律师的确认这条街我们城市的人都可以走的,都有wegerecht。所以我不认为我不占理,只是她不承认罢了,也不给我看她的grundbuch。但是她邻居的grundbuch上写着这条街对我们小区的住户是有grunddienstbarkeit,也就是基本使用权,行走权是有的。相反她不管出于担心孩子乱跑还是自己停车方便的私人原因不想让我们走,她确实可以联合其他三家来申请禁止,但在这个之前,她不能用威胁或吵闹等方法来阻止我。这个是对我个人和权利的不尊重,所以我生气。如果我在这个时候不维护我的权益的话,那以后再有什么别的事情谁知道她会不会再找麻烦觉得我好欺负呢?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7-5 21:30

pflaume 发表于 2016-7-5 21:5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7-5 21:30
慢慢来。那邻居用她的权利来针对你, 是让人不舒服, 但她又确实占理。来日方长, 日久见人心, 很多事情会发 ...

好{:5_335:} 谢谢你的建议。我们现在确实想折中一下,先建篱笆作为sichtschutz挡住他们的车和车灯,等以后事情明朗了再加门也行。

pflaume 发表于 2016-7-5 21:56

smtp 发表于 2016-7-5 19:05
该建篱笆就建,也不用特意开门,留个过人的缝,再用什么可以挪开的东西一堵。这样你的目的应该也就满足了。 ...

哈哈,可以有哈

pflaume 发表于 2016-7-5 21:56

Sommer16 发表于 2016-7-5 21:16
这个主意好,就拿个大垃圾桶堵!

{:5_310:}

smtp 发表于 2016-7-5 22:10

Sommer16 发表于 2016-7-5 21:16
这个主意好,就拿个大垃圾桶堵!

{:5_342:}我刚才还一直在想要用啥堵呢,你这个好。干脆就是生物垃圾桶,夏天搞死邻居。

如果邻居关系弄得不好了,最好建篱笆的时候离边界有点儿距离,起码二三十厘米的距离,这样你以后还可以刷篱笆,要不然以后刷漆都不好弄了。

geehrt 发表于 2016-7-5 22:35

有理要讲理,没理要有利。在没有申请禁止令和Schild之前等同于她同意所有人走所有人用。不许你说啊,不说就是Privat也不好使。不说等于同意。
在没有禁止之前,开门,随便走随便用没有任何问题。
你的目的是开门做逃生用,平时不用,所以禁止不禁止根本无所谓。就开门,平时就不用。建Sichtschutz顺手门就建了,也不多成本。

geehrt 发表于 2016-7-5 22:39

开门不用她不可能告你,也不可能自己花钱围到你的门,因为这样一来真的有安全隐患了。她只能申请禁止你用这条路,作为Notausgang本来你就不用这个门,真逃生的时候用了她不可能说什么。这样你建门做Notausgang的目地没任何问题达到了。perfekt.

geehrt 发表于 2016-7-5 22:43

你Sichtschuz建两米,然后你问她,没有门你给我越过两米逃生演示一下,不能演示就闭嘴。没什么可谈的,就建门了,少和咱们说话。按门铃不开。打招呼不理。有能耐号去啊。就告邻居建了两米的Sichtschutz然后修了个门逃生。欢迎告。

pflaume 发表于 2016-7-5 22:46

geehrt 发表于 2016-7-5 22:35
有理要讲理,没理要有利。在没有申请禁止令和Schild之前等同于她同意所有人走所有人用。不许你说啊,不说就 ...

谢谢你的建议。{:5_335:}

ABH 发表于 2016-7-5 22:49

有孩子的家庭只要孩子出了院门对邻居就是天大的事情,或者说熊孩子闯祸就很难控制了,这个邻居应该有过不愉快的经历。如果是我,我不会开这个后院的门,如果孩子惹了祸,保险一般都会找借口不赔钱,这样的话,为了孩子惹的祸既得罪了邻居又赔了钱划不来。小孩骑车乱闯私人地盘,撞坏别人家里停的汽车的例子不要太多,还是换位思考吧。

pflaume 发表于 2016-7-5 23:27

ABH 发表于 2016-7-5 22:49
有孩子的家庭只要孩子出了院门对邻居就是天大的事情,或者说熊孩子闯祸就很难控制了,这个邻居应该有过不愉 ...

嗯,好,我会好好考虑的。谢谢

schneiderei 发表于 2016-7-6 01:55

首先楼主没有权利要求看别人的Grundbuch !所以别人不给你看你也不用生气。
其次老外都是欺软怕硬的,不用理他,建你相见的,让他去告,消耗他的时间精力金钱,告成告不成还不一定呢。有些老外真的是欠收拾啊

MC2015 发表于 2016-7-6 07:22

geehrt 发表于 2016-7-5 17:32
Du knntest Dich bei der zustndigen Gemeindeverwaltung erkundigen, ob auf diesem Privatweg ein ffentl ...

太坏了 哈哈哈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6-7-6 09:38

我怀疑是她担心你建了门,出入会挂到她的车,她停车就没有那么自在了。

查查看她随便把车停在那里是不是允许的?如果不是,她理亏!

QCheng1 发表于 2016-7-6 10:39

pflaume 发表于 2016-7-5 21:25
我确实生气,但装门不是因为斗气啊,是确实需要。经过notar和律师的确认这条街我们城市的人都可以走的, ...

不太懂。Privatweg顾名思义不就是属于私人的吗,怎么就成了人人都可以走的公共道路,
那还怎么能叫privatweg?我所知道的Privatweg的确地皮属于某几户人家私有,
不能成为其它人的行走通道。还是德国所谓的privatweg分几种不同性质的?

muesli 发表于 2016-7-6 11:21

QCheng1 发表于 2016-7-6 10:39
不太懂。Privatweg顾名思义不就是属于私人的吗,怎么就成了人人都可以走的公共道路,
那还怎么能叫priva ...

我知道有两种,一种是完全一样的地皮价,在城市规划图或geoportal 上没有路,几家私有,Grundbuch 上写的很清楚谁可以经过,外面立牌子,另外一种规划图上有路,路的价格比正常地价便宜得多,这种不知Grundbuch 上怎么写。我家是第一种,尽管如此,不可能禁止别人不在上面走,除非天天盯着,或者想吵架找气生。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7-6 11:29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7-6 11:41

geehrt 发表于 2016-7-6 11:47

Privat的程度是不同的。德国规定所有的房子都必须和公共交通相连,但有的道路除了个别住家用于连接公共交通外外人很少使用,这种道路城市是不会建的,必须由住户建。建造成本已经体现在房价里了。这种道路并不排除外人的使用权。如果想排除外人使用必须到城市申请禁止,才可以立牌子禁止外人使用。楼主的合同里明确写明有使用那条路的权利,这种权利是否在房价中体现了?如果没有这种权利房价是否降低?这都是可讨论的地方。所以那女的的Privat究竟到什么程度?如果她申请了禁止,那么不光楼主不能用,所有人包括所谓的教堂的都不能用。否则就是歧视。
当然所有这些讨论和人家在自己地皮上建逃生门都没有关系。
建逃生门,达到目的,胜利!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7-6 11:48

geehrt 发表于 2016-7-6 11:51

这件事的步骤是
1. 你建逃生门
2. 她申请禁止
她申请禁止后你建门是明知故犯,她申请禁止前你建门是合情合理。
3. 你平时也不用她的路

门你建了,逃生能用,目的达到了。

geehrt 发表于 2016-7-6 11:53

你概念是浆糊。
楼主不但合同里写明有权使用那条所谓Privat的路,而且楼主的Notar和律师都明确说楼主可用那条路。
在没有申请禁止前
那女的不让别人用是不对的。

muesli 发表于 2016-7-6 11:5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7-6 11:41
是不可能盯着, 但人家完全占理, 碰上外人私自进入是可以驱逐和使用法律武器的。
这就看居民区素质层次了 ...

我们在上面有两家在后院开了门从我们这儿下山,否则要绕500米,一次聊天,她说我们这几家都很好,没人说啥,一家甚至还让他们经过院子,当然他们走车的话不经过这,我的意思是,规定是规定,我们当然有权利赶人,但是如果知道是邻里,谁会那么做呢,这么做的话太各色了。

geehrt 发表于 2016-7-6 11:57

其实事情没完全闹僵之前,楼主已经表明
1. 可以声明她的免责,楼主用她的路出一切问题和她无关
2. 楼主可承担一定的道路的维护费用
这些楼主都是愿意做的。
如果她也答应,那就是双赢。

QCheng1 发表于 2016-7-6 12:03

geehrt 发表于 2016-7-6 11:51
这件事的步骤是
1. 你建逃生门
2. 她申请禁止


LZ在自己地皮上建个门,没人管得着。但是LZ建门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一辈子也未必用
得上一次的逃生作用,而是为了自己和孩子平时能方便行走。所以我觉得问题的关
键不是能不能建门,而是建了门之后能不能走这个门。我觉得还是有关部门问问清
楚,这条Privatweg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如果的确是属于公共性质的道路,她家当
然可以走了,更不用说建门了。

waxwings 发表于 2016-7-6 12:04

他就是申请禁止你使用,你不去他路上就是了,这跟有没有门有啥关系?我乐意可以把篱笆全修成是门的,只要不开,这就是单纯的篱笆。

QCheng1 发表于 2016-7-6 12:10

muesli 发表于 2016-7-6 11:54
我们在上面有两家在后院开了门从我们这儿下山,否则要绕500米,一次聊天,她说我们这几家都很好,没人说 ...

那你家邻居还都好说话的。我家这排房子当初建房时原先开发商也要弄条Privatweg,
只允许我们4户人家走。后来因为有邻居反对,开发商就取消了这条路,路的面积归
入4户人家的后院。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6-7-6 12:19

pflaume 发表于 2016-7-6 12:37

QCheng1 发表于 2016-7-6 10:39
不太懂。Privatweg顾名思义不就是属于私人的吗,怎么就成了人人都可以走的公共道路,
那还怎么能叫priva ...

确实是privatweg,但是在grundbuch上 anlage2那里一般对这些路的使用权也有特殊规定,比如市政或管道维修等可以使用。我们这里的情况是那里有一条写着这条路对我们这些Grundstueck的所有者是有Grunddienstbarkeit的。你可以谷歌一下这个grunddienstbarkeit。也就是说privatweg的所有者必须dulden有grunddienstbarkeit的人使用这条街,除非她有特别依据禁止这里的某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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