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kieswaffel 发表于 2016-9-15 11:06

重罚:17岁难民因纵火烧毁难民营,被判5年监禁

今年4月10日,下萨克森州温森(Winsen)地区,一幢本来安置了25名难民的房屋被一名17岁的难民纵火烧毁,原因只是因为 “个人的不满意”。处于“愤怒与报复”,这栋有150年历史的砖房被毁于一旦,经济损失也高达550.000欧元,当时还出动了大约200名消防员前来灭火,也让其他20多人的生命安全一度受到威胁。

于是,在本周三,温森地区法院对这一故意纵火行为判处了5年的有期徒刑。德媒称,这一量刑属于重罚 Hartes Urteil。据悉,控方曾要求对其判处6年的有期徒刑。最后,其辩护律师为其争取到了1年零8个月的缓期。根据德文法律,纵火行为的最高量刑为10年。但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德文媒体没有对这名难民的个人信息做出过多的披露。


来源:德文媒体

irvine 发表于 2016-9-15 11:08

缓期?那就是不用蹲监狱了?德语原文怎么说的?

cookieswaffel 发表于 2016-9-15 11:11

irvine 发表于 2016-9-15 11:08
缓期?那就是不用蹲监狱了?德语原文怎么说的?

Bewährungsstrafe

blastwave 发表于 2016-9-15 11:13

恭喜,不用装病装疯反抗遣返了

irvine 发表于 2016-9-15 11:16

cookieswaffel 发表于 2016-9-15 11:11
Bewaehrungsstrafe/quote]

哦,那就是缓刑。

你可以把标题改了,他根本不用坐牢的,除非他在缓刑期间再犯事儿。

正确的标题是:“难民”纵火仅判缓刑{:5_383:}

catwyc 发表于 2016-9-15 11:29

還不用民事賠償   文明國家的法律碰到這些光腳的就是笑話

红茶C 发表于 2016-9-15 11:32

律师还是德国人民花的钱,真是各种花钱让人给自己戳刀子。。{:5_352:}

zhnde 发表于 2016-9-15 11:39

永远的17岁

wuqinlily01 发表于 2016-9-15 12:00

每次看到这种新闻就来气!

宝宝乖乖 发表于 2016-9-15 12:06

竟然不是神经病!? 太少见了!

irvine 发表于 2016-9-15 13:05

宝宝乖乖 发表于 2016-9-15 12:06
竟然不是神经病!? 太少见了!

不是神经病那就可以是未成年啊。。。

katia9369 发表于 2016-9-15 13:07

十七岁啊,咋那么多犯事的难民都是十七岁呢?看来十七岁是个多事之秋

supicat 发表于 2016-9-15 13:12

想知道这个难道不马上遣返吗?

jyqian 发表于 2016-9-15 22:04

supicat 发表于 2016-9-15 13:12
想知道这个难道不马上遣返吗?

没准怕遣返犯罪分子后罪犯会在祖国受到“不人道待遇”,所以坚决不许遣返他们

my1206 发表于 2016-9-15 22:07

jyqian 发表于 2016-9-15 22:04
没准怕遣返犯罪分子后罪犯会在祖国受到“不人道待遇”,所以坚决不许遣返他们

{:5_383:}

pipikaka 发表于 2016-9-15 22:36

又是未成年人。

doubanjiang 发表于 2016-9-16 08:21

轻罚了你们跳脚 重判了你们也跳脚

maggie0304 发表于 2016-9-16 08:55

德国社会在文盲化和流氓化, 而非更加法治化,如果经济遭到重创, 德国社会将是越来越不安全,不稳定的社会。

irvine 发表于 2016-9-16 10:12

这个判决等于是鼓励随便纵火。。。

Kyorai3157 发表于 2016-9-16 10:14

查一下骨龄,说不定37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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