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l 发表于 2017-6-21 22:15

经济担保函的Bemerkung里写了个unbekannt?

没有做足功课就去开了经济担保函,跟工作人员说想给父母申请开成五年多次往返的签证,结果拿到的VE在Bemerkung -- Voraussichtlichen Dauer des Aufenthalts 里写了 unbekannt 。

今天看到有人贴子里说正确的写法是 Mutilvisum, 请问这个是唯一的写法吗?郁闷了,小地方的工作人员没啥经验,还好还有去改的机会。

mixmas 发表于 2017-6-22 03:04

我觉得是一样的

lilil 发表于 2017-6-24 21:01

mixmas 发表于 2017-6-22 02:04
我觉得是一样的

谢谢你,今天特意去外管局问了,工作人员说这是他们的规定,三个月以上的都填unbekannt,意义是一样的。只要不是那个工作人员自己发明的就好,哈哈 。

lilil 发表于 2017-6-24 21:01

mixmas 发表于 2017-6-22 02:04
我觉得是一样的

谢谢你,今天特意去外管局问了,工作人员说这是他们的规定,三个月以上的都填unbekannt,意义是一样的。只要不是那个工作人员自己发明的就好,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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