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中商务中心 发表于 2021-8-25 13:04

重大胜利, 德国法院判决亚马逊必须无条件解封关闭的卖家...

今年5月起,亚马逊平台越来越频繁的开始大面积封锁卖家账号,并且不接受卖家的任何申述。也就是说亚马逊在没有给卖家正当封锁账户的原因下,冻结卖家资金,下架其商品,部分未出售的商品甚至面临被销毁的可能,卖家店铺在无法继续销售的情况下,投诉无门、被迫接受损失。
亚马逊的这样不透明的商业行为让无数跨境电商卖家陷入噩梦,特别是对中国跨境电商而言。2021年1月中国卖家在亚马逊平台占比42%,中国作为亚马逊全球主要大卖家,在此次影响下更是集体大翻车。除了中国跨境电商,很多亚马逊平台上的德国卖家也因此陷入困境。 亚马逊是许多零售商接触终端客户的重要”门户“。亚马逊在德国跨境商务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种销售渠道对于不同国家的卖家来说至关重要(点击查看),因此亚马逊无故封锁账户会直接威胁到卖家的生存。面对亚马逊的不透明商业行为,德国汉诺威地方法院对亚马逊的行为评估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院强调指出,亚马逊严重违法了自2020年7月12日生效的,欧洲法规《欧盟商业平台(P2B)条例》,根据反垄断法(Kartellrecht)汉诺威地方法院对亚马逊设定了限制行为,并判决亚马逊必须无条件解封关闭的卖家店铺账户。目前欧盟委员会也正在修订基于 P2B 条例的网络平台法律法规。

受影响的跨境电商案例

2021年5月,许多亚马逊大卖家,如中国跨境电商帕拓逊(Mpow)、有棵树等曾经达到销售额十亿销的电商被陆续封号和下架,同时,一些中小卖家账号也在陆续被封。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傲基科技、通拓、塞维、泽宝、猿人科技等等,涉及的品牌有40多个,涉及的产品大多都是3C电子产品。到了今年6月底,亚马逊更是扩大了封锁对象范围,不仅是电子产品,一家营收达到6亿的服装卖家,也有90%的链接都被下架了。 8月,位于德国沃尔芬堡,主要经营开发和销售医疗技术产品和化妆品的德国家族企业mi.to pharm同样被封锁了其在亚马逊平台的账户,这意味着这家家族企业失去了其重要的销售渠道,并且储存在亚马逊仓库且尚未卖出的货物还面临着被销毁的风险。该家族企业在奥本霍夫(Oppenhoff )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西蒙-斯潘格勒(Simon Spangler)对此回应:"卖家账户被封锁,亚马逊仅提到了违反使用条款,但并没有进一步说明理由。在通知亚马逊告知账户被封锁的更详细原因后,至今仍为得到后续回应。”

德国地方法院对亚马逊判决
mi.to pharm家族企业的代表律师斯潘格勒(Simon Spangler)已经针对亚马逊的行为进行上诉,汉诺威地区法院判决亚马逊公司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院命令亚马逊公司解除对卖方账户的封锁,并且不能销毁卖方公司已储存且尚未售出的货物。此外,在亚马逊对该企业解除锁定后,仍要保障其在平台有继续申诉的权利。 根据反垄断法(Kartellrecht),汉诺威地方法院也对亚马逊设定了限制行为。斯潘格勒(Spangler)表示:" 这是德国地方法院首次在《反垄断法》的基础上,以P2B条例为基准对亚马逊进行的判决,法院的决定削弱了亚马逊的主导地位,将会为亚马逊平台的卖家提供进一步的权益保障。”
而针对亚马逊在封锁账户理由中提到的“涉嫌违反使用条款”理由,法院判决这不符合《欧盟商业平台(P2B)条例》。
《欧盟商业平台条例》
《欧盟商业平台(P2B)条例》适用于向企业用户提供服务的在线中介服务和在线搜索引擎,以及在欧盟建立并向欧盟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公司网站。这包括电子商务市场,应用程序商店,商业社交媒体,价格比较工具和一般的在线搜索引擎。例如亚马逊市场(Amazon Marketplace)、eBay、苹果App Store、Google Play、Facebook、Booking.com等。
该条例旨在阻止应用商店、搜索引擎、电商网站和酒店预订网站的不公平商业行为,以此确保平台中的商家店铺获得公平待遇,可以被视为欧盟采取干预主义方式监管在线平台的标志之一。明确禁止不公平做法:数字平台在没有明确原因的情况下不能再暂停或终止卖家的帐户,应该有上诉的可能。更改条款和条件时,至少需要提前15天发出通知,以便公司适应。更高的透明度:市场和搜索引擎需要披露用于在其网站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排名的主要参数,以帮助卖家了解如何优化自身的形象。
除此以外,这部《欧盟商业平台(P2B)条例》还提到,除了P2B条例作为反垄断的监管目标外,欧盟境内的电商平台必须建立起专门的申诉系统,以此帮助更多的电商卖家去更好的维护他们的权利,这样跨境电商市场才能得以有序发展。
目前,欧盟委员会也正在修订基于 P2B 条例的网络平台法律法规,明确以P2B的监管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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