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发表于 2024-3-23 04:02

“一带一路”上的中国工程师 | 李斌:让一带一路数字之“光”照进埃及千家万户

作者: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一、学会概况江苏省工程师学会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是由全省工程技术领域的工程技术专家、工程管理专家、工程教育专家和广大工程师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和具有法人资格的5A级社会组织,是一个高端、权威、跨行业、跨领域的新型科技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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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程师学会宣传册

二、学会章程
章程关于会员的部分节选如下:







如需了解章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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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会流程1、入会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有民事经济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在充分了解学会章程及学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后,可以申请加入学会。

2、入会申请
申请入会方应依据章程要求和入会标准进行对照自检,初步判断符合条件再进行申请。申请流程:




3、资质审查
学会依据会员申请入会资料进行资质审查,对于申请资质属实且符合入会标准的会员申请将予以通过并进行相应通知。
4、会员资质的生效
申请方须于接到学会秘书处通知后的1个月内按学会缴纳标准缴纳会费,自会费足额按时交纳之日起,申请方正式成为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的会员,获得会员编号和会员证书。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会费标准及缴纳办法

为保障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业务活动的开展,根据《江苏省工程师学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个人会员、团体会员按学会《章程》规定,履行缴纳会费义务。

第二条 江苏省工程师学会会费标准:

1.理事长单位会费16000元/年;

2.副理事长单位会费10000元/年;

3.常务理事单位会费8000元/年;

4.理事单位会费6000元/年;

5.会员单位会费2000元/年;

6.个人会员会费200元/年。

第三条 每年的会费于当年6月30日之前缴纳完毕。会费统一缴纳到江苏省工程师学会账户。

第四条 学会财务对收取的会费进行财务登记,并开具财务部门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第五条 按学会《章程》规定,会员超过一年不履行缴纳会费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因故漏缴者,经申请同意并补缴了所欠的会费,恢复会员权利、义务。

第六条 会费使用符合学会《章程》规定,遵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相关规定。

第七条 会费标准如需调整,由学会秘书处提出报告,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后,按新的会费标准缴纳会费。

第八条 学会会费收支情况,每年向理事会报告一次。

缴费方式

单位会员转账请备注单位名称,个人会员转账请备注姓名+工作单位。

1、对公转账

户名:江苏省工程师学会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省科技工作者活动中心528室

电话:025-8667072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燕山路支行

账号:4301030609100003656

税号:51320000509173553X

行   号:102301001924

2、支付宝转账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学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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