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免费 发表于 2025-7-3 08:32

关税壁垒下新能源企业海外突围路径(三)

作者:微信文章
在之前的文章里介绍了新能源企业出海泰国和墨西哥的现状,本文分析了当下出海的企业还有哪些地点可以选择,作为本系列终篇。




海外布局决策的再评估

在新能源企业寻求新的出海目的地时,欧盟曾长期被视为一个高价值市场。然而,随着2025年5月23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净零产业法案》(NZIA)项下次级立法,这表明该地区正逐步建立起具有强排他性的本地制造优先体系。2026年起,欧盟成员国在至少30%的年度可再生能源招标中,须优先考虑具备“负责任商业行为、网络安全、可持续性及供应链韧性贡献”条件的项目。【1】这一非价格标准的引入,使传统依赖性价比优势的中国新能源企业在竞标中面临实质性障碍。

同时,欧盟对“第三国依赖”的定义具有高度针对性。一旦某类产品中对中国的依赖超过50%,则在采购与招标中将自动丧失合规资格。【2】以光伏为例,新规明确要求组件不能在第三国组装,主要部件亦不得源自第三国,这实质上将中国光伏企业排除在战略市场之外。此外,欧盟还设定本地产能配额,要求光伏组件、电池等设备的年度部署中,必须有一部分由欧洲制造。这一系列制度安排清晰指向供应链“再本地化”,虽名为增强本地产业韧性,实则为市场排他。

在欧美市场政策趋紧的背景下,笔者认为澳大利亚可能会成为中国新能源企业出海布局的新兴高地。作为清洁能源资源大国,澳大利亚具备全球领先的锂、稀土、钴等关键矿产储量,为新能源电池与储能产业提供了稳定的上游保障。以锂资源为例,澳大利亚的锂矿出口占全球总量约五成,其中98%流向中国,与中国下游制造体系形成高度互补,构建起天然的产业协同。【3】

澳大利亚政府近年亦显著加码新能源制造政策。2024年出台的《澳大利亚未来制造法案》整合了150亿澳元国家重建基金和10亿澳元太阳能补贴,明确将清洁能源列入国家制造战略重点,释放出持续开放且制度明确的政策信号。与此配套的“净零排放管理局”也为企业提供行政、技术和投资支持,提升了制度可预期性。

澳大利亚的新能源产品消费端也展现出强劲需求。截至2024年中,澳大利亚市场上销售的电动汽车中超过80%产自中国。【4】人均光伏发电量全球领先,家庭太阳能渗透率持续攀升,绿色氢能也在吸引亚洲资本大规模布局。澳方市场对中国新能源产品接受度高,供应链熟悉度强,为企业落地本地化运营提供现实基础。

与泰国、墨西哥等传统出海热点相比,澳大利亚在多个关键维度上展现出更具长期价值优势。首先,在制度环境与政策透明度方面,澳大利亚以联邦法治体系为基础,营商规则稳定、法律可预测性强。相比之下,泰国面临投资政策频繁调整、审批机制复杂、代持结构风险高;墨西哥则受制于美墨关系,美国施压下政策常变,私营能源企业频遭限制,合规成本高、政治风险重。基础设施与要素保障是澳大利亚的第二个突出优势。其电力、水资源供给稳定,土地使用规范、开发节奏可控。反观墨西哥北部频繁断电,水资源紧张,泰国工业园区则出现土地资源紧张、价格高涨问题,推高企业初始投资门槛。

在产业链布局上,澳大利亚具备区域链接与出口通道双重优势。作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国,其关税优惠制度可直接对接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等重要市场,在政策上远比墨西哥对美单向依赖更具灵活性。同时,澳大利亚能源政策在本土制造与全球协同之间保持平衡,没有欧盟“第三国依赖”限制条款,也未如泰国那样直接取消新能源产业激励政策,为中资企业提供更大的战略回旋余地。

此外,澳大利亚对中国产品接受度高,不存在明显的舆论排斥情绪。对比泰国对中企土地持有、合规路径的日益收紧,以及墨西哥对中国车企落地补贴的取消,澳大利亚政策整体更为友善,社会舆论环境也更加宽松。最终在税负结构上,澳大利亚虽劳动力成本略高,但企业所得税水平稳定,整体税负低于多数发达国家,具备可控的财务预期。

综合来看,澳大利亚在政策环境、制度体系、基础设施、资源供给和市场接纳度等方面暂时优于泰国和墨西哥,提供了一套更完整、更可预期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支撑系统,是中国新能源企业下一阶段全球布局中值得重点考量的目的地。




结语
关税政策的未来走向仍存不确定性。2025年5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就总统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单方面加征报复性关税的行为作出裁决,认定该行为涉嫌违法。【5】若该裁决最终生效,相关关税将面临撤销,或将为中国输美新能源产品重新打开关税减免窗口,带来结构性利好。但白宫已决定提起上诉,上诉期间相关政策的执行状态及未来法律适用基础仍悬而未决。
正是在这一高度不确定与高度竞争并存的全球背景下,新能源企业的全球化战略亟需纳入更强的法律敏感性与制度适应力。突围,不仅是产业选择,更是制度理解力与战略定力的全面考验。未来的出海之路,终将属于那些能够穿越波动、构建合规体系,并在全球制度转折中寻找“长期规则空间”的企业。

参考:
【1】European Commission, Net-Zero Industry Act to further accelerate decarbonisation technologies manufacturing in the EU, European Commission (23 May, 2025), https://ec.europa.eu/commission/ presscorner/detail/en/ip_ 25_1324.

【2】《欧盟光伏新规:或使中企丢失市场份额》,载微信公众号“中国光伏协会CPIA”,2025年5月27日,https://mp.weixin.qq.com/s/9Xy0YESgW8RfcZzcLrVbXA。

【3】Australia makes moves to on-shore lithium operations, mine (Dec., 2024), https://mine.nridigital.com/ mine_australia_dec24/australia_makes_moves_to_on-shore_lithium_operations.

【4】Sean Stuart, Will Australia benefit from the electric vehicle showdown between China and the US?, Transport & Logistics (25 Oct., 2024), https://www.smartcompany.com.au/transport-logistics/australia- benefit-electric-vehicle-ev-showdown-china-us/#:~:text=Chinese%20EVs%20could%20offer%20an%20affordable %20path%20to,%28FCAI%29%20chief%20executive%20Tony%20We ber%20at%20SXSW%20Sydney.

【5】Husch Blackwell Trade Team,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Unequivocally Declares IEEPA Tariffs to be Unlawful, Husch Blackwell (May 29, 2025), https:// www.internationaltradeinsights.com/2025/05/ court-of-international-trade-unequivocally-declares-ieepa-tariffs-to-be-unlaw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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