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勇 | “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的驱动机理模型构建和绩效测度
作者:微信文章【摘要】
“一带一路”倡议是大陆经济步入新常态下提出的国家发展战略,其内生经济发展逻辑与多元经济合作内涵为新形势下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式合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由此,基于“一带一路”倡议推动技术转移的内在经济发展逻辑,结合“一带一路”倡议凸显的包容性全球化和跨尺度多重空间经济合作内涵,探究出“一带一路”倡议为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提供的新基础、动力及发展空间。通过参考Barnett双向嵌入性分析框架,结合“一带一路”倡议“五通”多元合作共赢经济发展内涵,纳入“关系嵌入”、“结构嵌入”、“虚拟嵌入”、“社会嵌入”等“嵌入性”新经济社会学理论以及用户驱动创新研究的核心思想,建构出“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性驱动机理模型。基于此,通过选取“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虚拟嵌入和双向社会嵌入的代表性个案,运用所建构的模型进行案例分析。同时,基于“一带一路”倡议多元合作内涵,结合对协同与协同创新的内涵溯源及双向嵌入性协同创新机理阐释,探究出“一带一路”倡议下推动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的协同效应机制。
【关键词】
“一带一路”倡议;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驱动机理模型;绩效测度
【作者简介】
王勇,男,理学博士,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985”工程台湾研究创新基地成员、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经济一体化平台副教授。
“一带一路”倡议(OBOR)旨在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推动沿线各国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亦是大陆经济步入“新常态”下推动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设计。基于此,近年来有关“一带一路”倡议及其对两岸产业合作影响的研究亦渐趋热络。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一)两岸产业链合作的研究
对此开展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四方面:首先,部分学者对两岸产业合作演变及特色进行分析与回顾。如林祖嘉等(台湾,2009)通过计算贸易专业化系数(TSC)对2000—2007年两岸二分位产业分工演变及趋势进行了分析和探讨;殷存毅(2010)以“产业联盟”视角对两岸产业合作的条件、方式和路径进行了探讨;王建民(2016)提出台湾电子高科技产业将基于大陆较完整产业链而持续在大陆投资,而两岸企业的投资合作将定位于大陆与海外。其次,两岸部分学者就ECFA对两岸产业链合作影响加以探讨。魏澄荣(2010)基于对台资企业在现有闽台垂直产业链分工中的“弱根植性”分析,提出后ECFA时代推动闽台产业链重组的策略;庞建国(台湾,2011)基于对两岸“产业搭桥”专案分析,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切入,提出两岸共同打造产业链有利于台湾产业升级和实现两岸互利双赢。再者,部分研究对两岸产业链建构的客观需求、形成、发展进行了探讨。如林其屏(1995)重点探讨了两岸产业链建构对于提升两岸产业分工合作阶段的客观需求,通过实行产权双向开放以建构两岸产业链的有效路径;宗刚(2008)侧重从信任契约、利益分配等方面探讨了两岸产业链的具体协调机制;黎元生(2011)分析了台商“嵌入式”投资带动形成的闽台渔业产业链垂直分工特征,从延伸和拓展渔业产业价值链、加强产销联盟、完善产业链风险防范机制等方面探讨了促进闽台渔业产业链整合的策略;李保明等(2015)重点基于HS四位码产业的两岸贸易数据,通过计算其产业内贸易指数和产业分工GHM指数,对两岸产业链的形成、类型与结构进行了实证研究。另外,部分台湾地区学者侧重从供应链、价值链等视角探讨两岸产业链竞争与合作态势。如刘佩真、曾俊洲(台湾,2015)就大陆半导体、LED、面板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所谓“红色供应链”冲击,提出台湾应采取参股、交叉持股、发展虚拟垂直整合等与大陆合作策略。
(二)“嵌入性”与“双向嵌入性”的代表性研究
“嵌入”最早由Polanyi提出,认为经济从属于政治、宗教和社会关系(Polanyi,K.,1994)。“嵌入性”首先由Granovetter界定为现实中行为主体源自于经济或权利目的的行动都嵌入在社会关系中(Granovetter,M,S.,1985)。“双向嵌入”指创新网络中的个体行为都根植于创新网络之中,表现为连接、嵌入和耦合阶段。“双向嵌入性”是一种基于互惠互利精神的内化交易逻辑,它使合作双方或多方建立在由经济投资、信任、友谊和利他情感组成的多元关系中,从而促进了时间经济化、一体化协议、资源分配效率的帕累托改进以及复杂的适应(Barnett,W.P.,1990)。
(三)嵌入性与产业链关系的研究
如赵蓓(2004)对产业链在嵌入性形成中的作用加以分析,认为产业链纵深扩展的产业集群能为企业提供高效获取原料的途径;苏敬勤等(2011)对产业链中间嵌入的关键路径及成长机制加以解析,构建出基于产业链中间嵌入的企业成长模型。
(四)“一带一路”倡议对两岸产业合作影响的研究
如盛九元(2015)侧重从“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分工与布局、两岸合作对外投资方式和重点等进行了探讨;熊俊莉(2015)对台商依托“一带一路”建设与大陆开展产业转移和产业链整合、进入大陆供应链形成促进内销外溢效应等进行了探讨;顾莹华、黄建龙等(台湾,2015)分别对“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合作目标设定于开拓第三方市场的前景,两岸农业科技园区对接模式建构、农业产业分工及相关知识产权制度和技术转移机制建立等进行了研判;谭瑾瑜、李沃墙、戴肇洋(台湾,2015)、蔡清辉(2016)分别就“一带一路”倡议下台湾参与的商机,促进共建“两岸命运共同体”及比较优势和障碍等进行了探讨。
(五)台湾“新南向政策”对两岸经济合作影响的研究
如盛九元(2016)就“新南向政策”对台湾参与RCEP等区域合作及台商应对大陆经济“新常态”下发展空间的影响等进行了剖析;林枫(美国,2016)归纳了部分台湾“官员”和学者观点:台湾应采取通过扩大与“新南向伙伴国”产业供应链整合、内需市场连结等策略以应对“一带一路”倡议对台湾所谓“包围”。
二、“一带一路”倡议与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的内在关联
“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大陆推动对外开放,倡导与沿线各国共同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由此,中央政府及各级地方政府以“五通”为主要内容,不断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内及区域间的合作。“一带一路”倡议的经济逻辑机理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国家优势的内涵可分为两个阶段。在“一带一路”倡议发展初期,中国大陆作为“核心国”或“推动国”需发挥国家优势,从资金、技术、产能上帮助沿线国家进行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与建设。在“一带一路”倡议发展的第二阶段,核心国基于自身的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与技术优势通过国际投资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现工业化,促进区域合理分工和要素合理配置,从而使沿线国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参与全球分工体系并改善其在全球产业价值链中的低端化;二是投资促进贸易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开展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改善物流条件和降低运输成本。二是在各地营商环境略有改善后开展国际直接投资,从而与本土的地方工业化发展相互促进,发挥规模效应,形成产业优势,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得以参与国际分工或改善价值链低端化。
基于“一带一路”倡议带来大陆营商环境的改善,各省级区域既能满足台企的生产需求,又能满足其对外贸易的需求。由此,将进一步推动近期来大陆投资的台企与陆企及其他大陆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就跨境电商、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开展“在地化”嵌入式合作,以提升台企在大陆所在地区的融入度。与此同时,大陆部分区域的营商环境与台企的产业类型不匹配,推动台企将寻求更为契合的投资地,而“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将成为更优的选择。在此情形下,部分在大陆转型升级较困难的劳动密集型台企在台湾当局自2018年以来推出的“返台投资优惠措施”的吸引下“回流”台湾,同时,部分在大陆处于产业链较为低端的加工型台企则选择“南向”而赴生产要素成本相较大陆更低廉的部分东盟国家投资,以延续其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周期,进而有助于为两岸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第三方市场开展双向嵌入式产业链合作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的驱动机理模型构建
(一)双向嵌入的相关理论探讨
Barnett认为:双向嵌入性是基于互惠互利精神的内化交易逻辑。它使合作双方或多方建立在由经济投资、信任、友谊和利他情感组成的多元关系中,促进了时间经济化、一体化协议、资源分配效率的帕累托改进以及复杂的适应(Barnett,1990)。双向嵌入体现为连接阶段、嵌入阶段和耦合阶段等三个相互联系并逐步深入的阶段(图1)。就嵌入的维度而言,双向嵌入表现为战略嵌入、组织嵌入和文化嵌入三种方式(表1)。双向嵌入是创新网络中的创新主体获取彼此之间协同效应的前提和基础。双向嵌入是创新网络中的每个个体为获取协同效应而采取的前摄性行为。
(二)产业链嵌入相关理论探讨
美国经济学家艾伯特赫希曼(Hirschman)将产业链用于描述特定产业的前向联系和后向联系。总体而言,国外学者对于产业链的研究大多集中于价值链和供应链相关的微观企业层面。目前,产业链嵌入主要应用于产业(或企业)全球价值链嵌入的相关研究。同时,国内学者对供应链嵌入的研究主要依据结构嵌入性分析框架,对非经济社会系统与供应链的嵌入关系加以探究。其中,艾上钢和李海婴将供应链嵌入性结构主要界定为:供应链嵌入关系包含其他非经济性社会性关系,供应链中企业间的嵌入性结构构成供应链总体性结构,供应链嵌入性结构是非经济性社会性关系进入供应链运行过程并发挥作用的载体。供应链联盟是基于产业链嵌入结构的有效治理机制。
(三)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的驱动机理模型构建——一个分析框架
本文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五通”重点合作领域所涵盖的内生经济发展逻辑与多元经济合作内涵,基于产业链嵌入的前期相关研究核心理论意涵,参照Barnett的双向嵌入理论分析框架,构建出“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驱动机理模型(图2)。
该理论模型总的逻辑思路体现为 :“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总体呈现为依托台商在大陆投资和陆资企业赴台投资而使两岸产业链从连接阶段逐步发展至嵌入阶段乃至提升为耦合阶段的动态演绎进程。其中,“一带一路”倡议所涵盖的以“五通”为核心的多元经济合作内涵为两岸产业链实现战略嵌入提供发展的新基础和动力,其中,基于“设施联通”下两岸信息科技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推动两岸以跨境电商为主的新兴科技产业合作,在此进程中,有助于推动台湾地区跨境电商企业深耕大陆市场和加深在大陆的社会嵌入和融入度,同时,也有助于大陆互联网企业赴台开拓跨境电商业务以提升其在台的“根植性”;“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政策沟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有助于吸引更多台商、台胞来大陆投资创业,同时,加深台企、台青在大陆的“在地化”社会融入度。在两岸产业链战略嵌入的基础上,两岸通过在自贸区建设下搭建产业策略联盟、企业战略联盟等,进一步推动两岸产业链的组织嵌入,由此,使两岸产业投资合作从原先主要由台资企业向大陆的单向技术转移逐步发展为如今的两岸双向技术转移,使两岸产业链合作迈向双向嵌入的耦合阶段。与此同时,伴随台商在大陆投资和陆企在台投资,加强了彼此的企业和社会文化双向交流嵌入,为两岸产业链双向社会嵌入奠定深厚的“在地化”社会根基。在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度不断提升的过程中,进而使两岸产业链形成一系列协同经济效应,具体体现为:两岸产业链实现彼此的纵向和横向延伸整合,依托两岸产业各自所具有的相对竞争优势而实现两岸产业链的互补化和相互支撑,同时,也衍生出技术外溢和产业结构升级等外溢效应。此外,在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度不断加深的过程中,两岸产业技术标准也实现了有效衔接,同时,也加强了两岸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体化协作程度。除此之外,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的推动下,基于大陆现有的过剩产能亟需“走出去”的需求,结合台湾地区相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所具有的产业竞争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还有助于推动两岸产业链在“一带一路”沿线的第三方市场开展产业优势互补性分工合作,从而推动两岸产业链在海外市场的双向嵌入。
四、“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机理及测度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大陆自贸区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
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自贸区”)是“一带一路”倡议发展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核心区和关键节点。同时,自贸区是中国大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经济联系的重要平台,将自贸区彼此串联起来将构成“一带一路”沿线经济快速发展带。由此,“一带一路”倡议与自贸区发展战略是一种对接关系,两者将合力促进中国大陆经济发展及与相关合作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自2013年以来,伴随着中国大陆自贸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开展,通过技术贸易而推进的两岸技术转移日益成为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的主要途径。
1、技术贸易成为自贸区建设下两岸技术转移的重要渠道。技术贸易是以技术知识作为交易对象的特殊的国际贸易活动。伴随着自贸区建设下两岸经贸合作的逐步深入,两岸间技术贸易已逐渐成为两岸技术转移的重要形式之一。目前,台湾地区在以晶圆代工制造、IC设计为主体的半导体产业领域居世界领先地位,占全球半导体产业份额的2/3。其中,台湾积体电路制造公司(TSMC,简称“台积电”)是全球仅有的可生产制造最精密芯片的三家制造商之一,也是全球最大的芯片生产企业。与此同时,台积电还是全球首家可以大规模生产7Nm晶圆的晶圆代工制造商。此外,台湾鸿海精密集团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3C代工企业。除半导体产业外,台湾地区在1990年代初就已经与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并称为世界“四大机床”制造基地,主要生产数控机床、磨床等精密机床。同时,台湾地区的太阳能光伏产值与产能均位居世界第二,拥有全球前20大光伏企业的7家,占全球太阳能光伏产品出口市场份额的20%。此外,台湾地区在器官移植、肿瘤治疗、整形外科等医疗产业领域均居世界领先水平,新药研发实力在亚洲仅次于日本。由此,当前两岸间的技术贸易仍主要由台湾向大陆进行技术输出,而大陆向台湾技术输出额则较少。据台湾地区“经济部”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台湾地区对外技术输出目的地中,中国大陆(含港澳)以127亿元新台币(占技术输出总额35.1%)居首。
2、自贸区建设下伴随着FDI的两岸技术转移。两岸经贸合作最主要的方式为外商直接投资(FDI),包括台商在陆投资、2009年启动至今的陆资赴台。目前,伴随着自贸区建设下两岸相互投资而产生的技术转移主要有:一是直接技术转移,即技术拥有者通过设立合资公司,将技术直接转移给本地企业,或有技术需求的企业通过并购等形式直接获取技术。二是通过技术外溢来实现,主要是通过市场竞争、示范模仿、合作带动、人才流动及知识集聚等产生,进而使东道国获得新技术,并带动技术创新及经济发展。
3、自贸区建设下推动两岸技术交流合作制度与政策创新。主要体现为:一是构建两岸企业战略联盟。在自贸区建设下,两岸企业基于建立战略联盟,围绕关键共性技术,通过资源共享和人员交流合作等推动核心技术优化创新组合。与此同时,赴台投资的陆企十分重视借用台湾较先进的工艺生产技术提升自己产品竞争力;二是搭建两岸产业策略联盟。由两岸行业协会牵头,带动业内相关企业加入,通过组建联合实验室、设立产业孵化器等推动产业技术转移。
4、自贸区建设下两岸技术交流合作平台建构与完善。(1)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和技术转移中心加强两岸技术合作。两岸高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主要通过搭建平台共同研发,企业委托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专案设计”、购买专利和合作开发新产品等方式进行。与此同时,两岸高校通过建立技术转移中心以加强技术合作。(2)搭建台湾农民创业园推动台商在大陆技术外溢。目前,大陆已陆续成立29个台湾农民创业园,基于此,台商通过竞争、示范模仿、产业关联和人力资本流动等实现技术溢出。同时,台商委派或调遣农业技术人才来大陆,对当地农民传授先进的农业技术等。
5、自贸区建设下两岸技术与产权交易建设与运营。(1)开展“本土化”投资运营推动两岸技术合作与技术转移。自贸区建设下,台湾向大陆产业转移以集体合作为主,投资形态转为“本土化”运营。同时,伴随着台湾服务业对大陆部分开放,大陆“支付宝”等相关企业积极赴台投资,极大地促进了两岸在电子支付等领域的技术合作与技术转移。(2)通过股权收购深化两岸在金融业和制造业等领域技术合作。近年来,伴随着自贸区建设的深入推进,两岸服务业合作得以进一步加强。在金融业领域,台湾富邦银行、彰化银行等14家台资银行已相继在大陆设立分支机构。而且,2018年11月,台湾富邦金控首次以直接股东的身份入股厦门银行。同时,交通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行香港分行等4家陆资银行自2013年12月在台推出“宝岛债”并于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同步挂牌交易。此外,2018年10月,台湾地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厦门联合成立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两岸首家合资消费金融公司。由此,大陆金融业者通过向台湾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及风控技术,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与此同时,大陆半导体企业也通过股权收购积极赴台投资。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虚拟嵌入
“一带一路”倡议明确强调要通过构筑全方位互联互通网络,着力实现沿线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直接投资贸易便利化。为此,“一带一路”倡议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可逐渐消除贸易壁垒,建立各参与国或地区之间的自由贸易谈判机制。同时,“一带一路”倡议可以推进以电子商务为基础的跨境物流业发展。此外,“一带一路”倡议将全面促进沿线各国和地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同时,将使两岸产业链合作所依托的各实体生产要素跨境流动,进而实现双向虚拟嵌入。
1、虚拟嵌入的内涵。首先,虚拟嵌入源自于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应用导致跨组织关系形态效率增强。主要体现为: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使虚拟嵌入表现为跨组织关系;其次,虚拟嵌入解决市场交易治理中的机会主义、不确定性等问题的机制体现为:一方面,通过增加交易者的信息透明度来缓解机会主义行为。第二方面,通过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增加信息共享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等途径来降低不确定性风险;第三方面,基于虚拟社区协调来克服复杂性问题。在此协调模式下,参与者较易且低成本地贡献各自的信息或专业知识。由此形成参与者在虚拟社区贡献各自专业知识的激励机制,进而从总体上有效克服经济活动中的复杂性问题;再者,由于虚拟嵌入机制使虚拟网络成员相对容易且快速接触到广泛拥有特殊信息、技巧和经验的个人、组织及社团,并通过信息透明、信息广泛共享和发布等机制,协调好企业间关系,从而形成网络协同优势;另外,虚拟嵌入将促进初创企业快速成长。通过以互联网信息透明规则替代信任机制,通过快速外部联结形成结构化社会资本以及获取或替代经济资本的能力。其中,依靠电子化与企业网络相联结的电子商务初创企业,能有效克服其劣势而获得快速发展。
2、“互联网+”下两岸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与合作。“互联网+”是以互联网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部门扩散、应用与深度融合的过程。目前,互联网与两岸农业、金融、医疗、教育等不同行业融合已普遍化。在此影响下,以电子数据交换和网上交易为主要内容的跨境电子商务日益成为两岸企业进一步拓展双方市场和深化业务合作的新途径。自2013年以来,大陆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和台商布局跨境交易的关键市场。同期,台商在大陆在线购物布局主要采取台湾网店直接跨境销售、台湾网店交由代理或代营运商经营、台商直接到大陆电商平台开店、台商到大陆开设电子商务平台、大陆台企从“实体”转战“虚拟”等五种模式。与此同时,“互联网+”下两岸已形成以家园网为代表的跨境电商对接新模式。台湾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以O2O(OnlinetoOffice)模式将家园网对接至大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跨电商会”已成为家园网与大陆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对接的基本单位。与此同时,台湾地区目前仍是亟待大陆互联网企业投资开发的“处女地”。大陆互联网企业在台投资发展尚处于试探性市场开发型投资阶段,投资领域正逐步深入和多元化。此外,台湾地区互联网产业发展商业市场孕育不充分使大陆互联网企业入台投资的动力不足。加之台湾民进党当局的歧视性政策不断打压大陆互联网企业在台投资发展空间,使大陆互联网企业在台难获市场准入。而且,台湾网络媒体本地化特性使大陆网络新媒体在台难以拓展。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社会嵌入
一带一路”倡议所提出的“政策沟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对外重点合作领域,有助于为台商、台胞进一步来大陆投资创业提供更多样化和具体的“同等待遇”优惠政策及利基点,为台商、台胞更广泛地嵌入新形势下大陆国民经济投资生产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以及社会治理 体系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和动力源,有助于提升台商、台企、台胞在当地的投资经营绩效和“在地化”社会融入度。
1、社会嵌入的理论内涵。社会嵌入理论主要涵盖社会资本理论和关系网络理论两方面。首先,嵌入会形成社会资本。主要体现为:嵌入性网络中的行动者之间会产生资源交换,进而形成持续存在的社会关系。与此同时,行动者交换资源的能力又取决于嵌入结构或社会关系。在某种既定的社会结构中,行为主体通过社会成员关系和人际社会网络关系获取自身所需要的诸如权力、资金、机会、信息等资源,由此产生带来效益的资源,即社会资本(J.Coleman,1988)。其次,嵌入会形成关系网络。主要体现为:嵌入性网络中的行动者在资源交换过程中的行为及发展合作关系、获取互补性资源,形成“关系租金”能力,进而影响企业及网络整体的运行绩效。与此同时,组织间由于嵌入形成的关系网络比单个组织更有利于知识产生、转移与整合,组织间互补性资源与能力结合会产生“关系租金”(Dyer&Hateh,2006)。由此,企业发展合作关系的能力将对企业经营绩效产生显著影响,进而影响嵌入网络的整体绩效。
2、“一带一路”倡议下台商“在地化”嵌入式发展——以厦门台商为例。主要体现为:一是在厦台商投资趋向“在地化”。近年来,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及更好地与厦门当地市场联系,在厦台商逐渐趋向投资发展在地化。主要体现为:原材料采购在地化、技术来源在地化、企业管理人员在地化、资金筹措在地化、市场在地化。二是以厦门台商协会、台商会馆为平台推动和加深台商“在地化”融入。自1992年12月,“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成立以来,厦门台商协会已成为台商“在地化”融入、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三是依托厦门和福建惠台教育政策逐步实现台商子女在厦的教育“嵌入”。在厦门市和福建省优惠教育政策扶持下,积极使台商子女逐步融入厦门的学校,实现与大陆教育体制的“嵌入”。四是不断出台吸引台湾人才来厦创业优惠政策以提升其地域“归属感”。近年来,厦门市不断发布招收台湾人才政策,吸引各类台籍专业人才登“鹭”创业。同时,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在创业贷款贴息、住房补贴等方面对台湾人才的优惠力度进一步提升。五是推动台商、台胞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以加深“在地化”融入。目前,常驻厦门的台胞约12万人,截至2020年底,厦门累计有台资企业共6705家。自2013年以来,厦门通过成立有台胞参与的社区发展协会、社区听评会等,开展一系列两岸同胞共同参与的社工项目,实现台商、台胞与厦门当地社区和居民的互动融合。此外,自2005年起,厦门市政协会议首度邀请台商列席。另外,自2012年3月以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首次成立涉台法庭,首次任命10名台商为台胞陪审员。
(四)“一带一路”倡议下第三方市场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
“一带一路”倡议所提出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资金融通”等政策,为大陆在经济发展新阶段下溢出的相对过剩产能在“一带一路”沿线的第三方市场拓展出新的投资合作机遇。与此同时,部分在大陆处于传统产业链低端的加工型台企,由于受制于自身技术创新基础较薄弱,所以,近年来逐渐向东南亚等“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转移投资。基于此,结合两岸在“一带一路”沿线第三方市场所分别具有的相对竞争优势,以及2022年初以来RCEP启动对台商向海外市场投资的内在驱动,有助于拓展两岸在第三方市场的合作商机,提升两岸在第三方市场相关产业链的双向嵌入度,夯实两岸产业链的多维合作利基。主要体现为:一方面,“一带一路”倡议有助于推动两岸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产业链双向嵌入机制。其中,将推动形成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两岸产业分工合作机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一个综合运输通道,产业园是其发展的外溢结果。将产业园与运输通道相结合,将使“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演变为沿线国家和地区发展的经济走廊,有助于推动两岸在“一路”沿线地区协调各自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与项目,实现两岸行业和企业进行产业链与价值链重新整合;由于两岸在共建“一路”进程中,与贸易投资相伴的互联互通、产业园区建设、海洋运输与开发都需要金融支持,由此将推动建立服务于两岸共建“一路”的金融合作机制;将有助于推动两岸共建“一路”的对外投资合作机制,基于台商在“一路”沿线的既有产业网络,有助于推动两岸通过相互参股、相互持股与合作投资方式,共同开展“一路”规划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与产业园区发展,从而实现两岸产业合作效益外溢。另一方面,自2016年台湾民进党蔡英文当局执政以来,积极推行“新南向政策”,试图推动台湾实现“去中国化”。与此同时,“一带一路”倡议所推动的五大政策方向,与台湾“新南向政策”所推动的经贸合作等四大面向相比,在地域及内涵上有较多重叠。由此,若台湾当局能支持台商针对“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产能、经贸项目与大陆进行合作,则有助于构筑两岸经济合作新的平台与机制,增进两岸互信和两岸产业链在这些区域的双向深度嵌入发展。再者,2020年11月RCEP签署将减弱台湾地区产品在RCEP成员国市场的出口竞争力,将对台湾本土企业带来很大的竞争压力。由此,将推动台湾地区加大对RCEP成员国投资以跨越关税壁垒,同时,将推动台企进一步加快进入大陆市场和深度参与大陆产业供应链,有助于推动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式合作。
(五)“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性协同效应
基于“一带一路”倡议下以“五通”为主体的合作内容所折射的开放式创新背景,技术创新模式逐渐趋于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并行化、创新资源集成化和行为主体协同化。由此,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式协同创新。“协同”是德国学者哈肯(Haken)于1971年在《社会协同学》中提出,是指复杂体系中的各个子系统通过相互协调、联合作用与集体行为,达到1+1>2的效果。美国经济学家熊彼特于1912年首次使用“创新”一词,认为创新是对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以实现生产方式和生产体系的“新发展”。协同创新的本质为企业与政府、科研机构、大学、中介机构和用户等不同合作伙伴,为实现创新增值而开展的协同度较高的跨界整合,强调通过各要素复杂的交互作用产生协同效应。
1、双向嵌入性协同创新机理阐释。主要涵盖两方面:一是文化双向嵌入趋同。即创新网络中行为个体的观念触动与互动磨合的结果,将有效整合创新网络中行为主体间的差异性资源,促进知识交叉和加快知识溢出,有助于实现行为主体间差别优势互补。同时,文化双向嵌入使不同行为主体通过互动合作而实现文化趋同,通过协调解决彼此之间的问题而促进学习和创新,进而实现互动耦合和新知识集体产生与利用,最终达成协同创新。二是组织双向嵌入下的资源互补性协同。本文根据扎根理论对调研所搜集的样本资料进行多级编码分析得出,推动创新主体开展协同创新的关键要素包括环境不确定性和组织资源及能力等两方面。当组织自身的资源与能力不足以应对环境不确定性时,组织便会选择相比自身具有相对竞争优势的合作伙伴。由此,形成基于相对竞争优势下的协同创新。组织双向嵌入是文化双向嵌入与战略双向嵌入的延伸,是借助一定组织模式将创新网路中合作双方各自的相对竞争优势转化为协同优势,进而实现协同创新,是合作双方通过获得互补性资源以实现各自所具有的相对竞争优势协同运作。由此,双向嵌入性协同创新机理集中体现为:通过整合合作双方各自所具有的相对竞争优势,从而影响创新主体间的互动学习成效,衍生知识溢出及新相对竞争优势。
2、一带一路”倡议下推动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的协同效应机制。(1)推动两岸产业链彼此延伸、相互支撑及效益外溢。主要体现为:一是构建两岸开放式新技术开发合作协同创新网络。随着全球逐步迈入工业4.0时代,催生出诸多新技术、新产业,为“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式合作带来全新机遇。根据大陆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及台湾出台的《生产力4.0发展方案》,两岸可以重点选择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3D打印等作为未来重点合作的技术领域。与此同时,为了更有效突破技术障碍,两岸应以企业为主导,形成以企业、大学、研究机构为核心要素,以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创新平台、非营利性组织等为辅助要素的协同创新模式。同时,可引入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市场主体、大学和研究机构共同参与,保持创新联盟的开放性;二是进一步推动两岸产业联盟高级化。未来,在“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推动下,两岸应以龙头企业为先导,整合相关企业、高校、研发机构及中介组织等,优先发展技术创新联盟和标准制定联盟,之后发展更高级别的产业链联盟和市场拓展联盟。与此同时,两岸企业应借助产业联盟加强在产业链合作中的关联性,从而推动技术外溢效应最大化,深化两岸技术转移成效;三是完善对台技术引进评估机制的同时引导两岸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技术合作。首先,“一带一路”倡议下,政府需针对台商的技术引进项目进行甄别,对于重大技术转移项目,政府需要制定系统完善的评估机制,优中选优。对于新的台企投资项目,应综合评估其技术效益等,实现跨越式发展。对于相对落后的台企投资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引导其在地转型升级或通过区域梯度转移实现布局优化;其次,政府应对赴台陆企给予相应指导及投资、税收等优惠措施,继续鼓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学习台湾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在当地建立研发中心,加强与岛内企业深度融合,深化同当地科研机构、高校间的技术交流,逐步增强陆企在台的产业链嵌入度。同时,鼓励台企积极融入到大陆“一带一路”倡议中,借助自贸区、台商投资区等平台,将台湾人才、技术、经验优势同沿线市场及资源相结合,协助广大台企尤其是台湾中小企业共享“一带一路”倡议带来的发展机遇。(2)加强两岸产业技术标准衔接和知识产权保护一体化。首先,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应根据《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鼓励两岸学术研究单位、有实力的企业共同参与两岸技术标准制定。同时,结合当前世界产业发展的新动向,将台湾地区具有竞争力的专利技术嵌入到大陆主导的标准中。此外,鼓励台企参与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修订,将其拥有的先进技术通过标准化途径转化为两岸产业内共同认可遵守的技术标准以扩大技术收益。另外,两岸业界应以相关知识产权法为保障,在计量标准与技术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共同打造一套规格相通、体系互认的技术标准,从而推动两岸技术转移更加高效有序;其次,两岸应在2010年共同签署的《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基础上,共同协商解决两岸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差异和知识产权地域性而造成的冲突,在合作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扩充相应法律法规内容。两岸应进一步深化在专利审查方面的合作,切实提高专利质量,提升产权价值。与此同时,两岸应切实加大对两岸产业合作中技术专利、许可证等交易和使用的保护力度,保护台商在大陆投资或技术转移过程中的研发成果及专利权等不受侵犯。此外,还应规范大陆企业的技术转移操作,避免在台投资期间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再者,“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应建立台商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快速通道等,以切实增强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能力。
五、结语
“一带一路”倡议是大陆立足全球经济新形势而做出的全面加深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构想,将为大陆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体系和台湾相对高端产业链环节的双向嵌入提供新的基础、动力及发展空间,进而共同提升两岸在全球产业链中的竞争力,有助于进一步加深两岸经济融合和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是伴随两岸经济合作由“单向投资”逐步扩展到“双向投资”并在一定程度上使两岸相关产业产生竞争关系下而渐趋呈现的重要问题。本文从新经济社会学理论视角探究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的内在需求和运行规律,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两岸产业合作的优势互补和互利双赢。本文探索性地将“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深入合作研究纳入到“嵌入性”、“双向嵌入性”新经济社会学理论领域,解析“一带一路”倡议折射的内在经济发展逻辑、多元合作共赢内涵与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的内在关联,建构出“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性驱动机理模型。同时,本文立足于“一带一路”倡议凸显的包容性全球化和跨尺度多重空间经济合作内涵,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两岸命运共同体”构建等经济法学、政治学理论,探究出“一带一路”倡议为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提供的新基础、动力及发展空间。此外,本文还探究出“一带一路”倡议下大陆自贸区、中西部工业园区、第三方市场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性协同效应机制,并开展“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虚拟嵌入和双向社会嵌入的实证分析。
本文引用格式:王勇.“一带一路”倡议下两岸产业链双向嵌入的驱动机理模型构建和绩效测度.台湾研究,2024,(06):5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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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于《台湾研究》202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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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 超
复核:徐语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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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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