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关税“大棒”,没有人比他更懂第三国“转运”
作者:微信文章特朗普政府正试图通过在新关税中实施新的原产地规则来打击来自中国和其他非市场经济体在美国供应链中的内容。这一举措被称为是打击“转运”的措施,但海关从业者和分析师表示,这是对转运术语的扩大化解释,可能会给执行带来挑战,并让进口商感到困惑。
传统意义上,转运通常指货物经过第三国中转而不在该国进行额外生产的情况。然而,特朗普政府对这一概念的使用已经超出了其传统含义。美国商务部长霍华德·卢特尼克最近声称,在越南的背景下,转运是指“如果另一个国家通过越南向我们销售其产品”。
根据新政策,被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认定为转运以规避适用关税的商品将面临额外40%的从价税率,而不是原本适用的基准或特定国家税率。这一规定已于8月1日生效。特朗普在《进一步调整互惠关税税率》行政令中还表示,美国商务部长与国土安全部长应通过CBP局长,在与美国贸易代表协商后,每六个月公布一份涉及转运规避行为的国家及具体设施清单,为政府采购、国家安全审查及商业尽职调查提供依据。
通过设定一个统一的40%替代税率,美国政府实现了两大战略目标:第一将惩罚标准化,使规避行为本身面临的惩罚是统一且严厉的;第二,消除了利用低关税国家作为规避首选路径的动机。这使得该规则从一个简单的反规避措施,演变为一个强有力的、统一的威慑工具。
然而,这项政策在执行层面面临着多重挑战。尽管特朗普政府已经宣布了40%的转运关税,但许多国家仍然缺乏确定什么构成“转运”的必要“原产地规则”细节,关键实施细节不清楚。
分析师中广为流传的推测是,美国可能采用基于价值的测试方法,即如果一件商品的价值有特定比例(例如50%)源自像中国这样的所谓的“非市场经济体”,那么该商品就可能被视为转运品。
这种方法与长期存在的“最后实质性改变”原则存在根本冲突。后者是一种定性测试,根据产品在何处经历了名称、特性或用途上的根本性改变来确定其原产地。以越南为例,这一根本性的转变意味着,一件产品可能根据“实质性改变”原则被合法地认定为“越南制造”,但同时又可能根据新的价值测试被视为从中国“转运”,从而面临惩罚性关税。
新政策特别针对那些从中国转移生产但仍依赖中国投入的东南亚国家,尤其是越南。例如,在越南制造但严重依赖中国组件的产品,就可能面临40%的关税,而非适用于越南原产商品的20%关税。
据报道,美越协议规定了对转运货物征收高达40%的关税,这被明确设计用于向越南施压,迫使其审查自身供应链并减少对中国零部件的依赖。作为回应,越南、马来西亚等国不仅是出于美国的压力,也是为了保护本国的经济信誉,正在加强对原产地欺诈的打击力度。
随着关税水平的提高,逃税激励也在增加,美国执法风险随之加剧。非法转运涉及通过虚报商品真实原产地来规避关税,此类行为在特朗普首个任期内愈演愈烈。例如,一家轮胎进口商因通过第三国转运中国卡车轮胎并提交虚假文件,最终支付了190万美元的赔偿,涉案人员还承认共谋罪并面临最高5年的监禁。
美国司法部已将“关税逃税”确定为优先处理的“高影响”领域,并将继续利用《虚假申报法》对故意或鲁莽地少缴关税的公司施加重大民事责任,处罚包括三倍赔偿和民事罚款。
贸易合规律师建议公司现在就采取行动,包括审查供应链、加强尽职调查程序和考虑自愿披露。如果这一框架成为未来协议的模式,进口商将需要重新评估多个国家的供应链、原产地声明和关税规划。
结语
特朗普政府对“转运”概念的扩大化解释,标志着其贸易政策的重大转变。然而,这一单边举措的实施,因其定义模糊、执行复杂,将在全球贸易体系中引发了系统性的困惑与挑战。海关从业者与分析师普遍认为,这种扩大解释不仅会严重干扰现有全球供应链的稳定性,也显著增加了市场参与者的合规成本与法律风险。
中国商务部曾明确表示,中方尊重各方通过平等磋商解决其与美方的经贸分歧。中方认为,各方在“对等关税”问题上应站在公平正义的一边,应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应捍卫国际经贸规则和多边贸易体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方坚决反对任何一方以牺牲中方利益为代价达成交易。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中方绝不接受,将坚决对等地采取反制措施。中方有决心有能力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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