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1-17 23:38

我也来做一个申明

不再等下去了,事情总要一个了断。
我的第一个贴子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66322&extra=page%3D8

嘎嘎微跟代理MM的反应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266639&page=1&extra=page%3D5

想必我跟嘎嘎为还有代理Tommygirl mm之间的纠纷大家也都了解了。在收钱跟收钱以后的态度完全不同,我花了60欧买了件颜色不对,尺寸有问题,拉链有问题,还知不知道是不是卖家所谓的正品的衣服之后,卖家跟代理非但没有给我道歉,反而味的撒谎推卸责任,在他们口里,我胡说八道,口气不友善,得理不饶人。
我通过DOLC上买了不少东西,到现在为至遇到的都是诚实负责的MM,很多MM在货款还没有到的时候就把我的DD发出来给我,我想这是人与人之间一种信任的表现,但这种良好的气氛在最近的版块里荡然无存

我已经给了他们足够的时间给我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从星期一到现在,卖家跟代理就算是在线的情况下也没有出来表示下要解决问题的诚意。

本来花60欧买个教训,以后不要随便相信别人的承诺,也不算贵。但是如果我就报一个息事宁人,自认倒霉的想法,以后在这里吃哑吧亏的MM会越来越多,所以我只有求助于法律,给这里的害群之马一个教训。

谢谢这几天关注这件事情的MM们。

猪哼哼 发表于 2006-1-17 23:38

顶你..........................................

猪哼哼 发表于 2006-1-17 23:39

材料都准备好了把?明天顺利哈

香肠公主 发表于 2006-1-17 23:48

不多说了。。。帮宝贝顶帖子。。。刚刚想问你什么的,结果。。。你下线了。。。哎。。是不是忙着准备材料呢。。。。别再太晚睡了。。回头是精神体力都被一件衣服给弄伤了。。

蓝色多瑙河 发表于 2006-1-17 23:50

原帖由 香肠公主 于 2006-1-17 23:48 发表
不多说了。。。帮宝贝顶帖子。。。刚刚想问你什么的,结果。。。你下线了。。。哎。。是不是忙着准备材料呢。。。。别再太晚睡了。。回头是精神体力都被一件衣服给弄伤了。。
对阿对阿,快过年了,妹妹别为了一件衣服把心情弄坏了。

bunnyhoney 发表于 2006-1-17 23:53

顶你一下~~~~~~~~~~~~~~~~~~~~~
睡觉前踢一脚!

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1-17 23:57

原帖由 香肠公主 于 2006-1-17 23:48 发表
不多说了。。。帮宝贝顶帖子。。。刚刚想问你什么的,结果。。。你下线了。。。哎。。是不是忙着准备材料呢。。。。别再太晚睡了。。回头是精神体力都被一件衣服给弄伤了。。
恩,谢谢MM了.

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1-17 23:58

原帖由 蓝色多瑙河 于 2006-1-17 23:50 发表

对阿对阿,快过年了,妹妹别为了一件衣服把心情弄坏了。
:)谢谢,不是因为衣服,就是为了两个人.

香肠公主 发表于 2006-1-18 00:01

原帖由 raininspain 于 2006-1-17 23:57 发表

恩,谢谢MM了.

怎么倒客气了起来呢。。。。。$怕怕$$怕怕$

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1-18 00:03

原帖由 香肠公主 于 2006-1-18 00:01 发表


怎么倒客气了起来呢。。。。。$怕怕$$怕怕$
不是客气,是感动:lol:

猪哼哼 发表于 2006-1-18 00:05

原帖由 raininspain 于 2006-1-18 00:03 发表

不是客气,是感动:lol:

咋不对我感动下啊 哼......

dkny_de 发表于 2006-1-18 00:07

+ U !!!

mary_wong 发表于 2006-1-18 00:07

支持你lz
希望早日铲除这里的害群之马

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1-18 00:16

原帖由 猪哼哼 于 2006-1-18 00:05 发表


咋不对我感动下啊 哼......
你是俺家猪小妹,不用感动的,下次烧猪蹄给你.

风来疏竹 发表于 2006-1-18 00:24

原帖由 raininspain 于 2006-1-18 00:16 发表

你是俺家猪小妹,不用感动的,下次烧猪蹄给你.

俺也来顶你一下,顺便挣点感动和猪蹄:lol::lol:

猪哼哼 发表于 2006-1-18 00:31

原帖由 风来疏竹 于 2006-1-18 00:24 发表


俺也来顶你一下,顺便挣点感动和猪蹄:lol::lol:

那我也来顶一下.......我要吃奶油小核桃...谢谢 88 不客气

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1-18 00:32

原帖由 猪哼哼 于 2006-1-18 00:31 发表


那我也来顶一下.......我要吃奶油小核桃...谢谢 88 不客气
你要求还很高......自己炒!

神布 发表于 2006-1-18 01:01

真倒霉啊。。。帮MM顶~

我爱飞拉鸡毛 发表于 2006-1-18 02:53

哇,60块啊$惨啊$$惨啊$ 你还是报警吧,太可怕了.

[ 本帖最后由 我爱飞拉鸡毛 于 2006-1-18 02:57 编辑 ]

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1-18 03:02

恩 ,谢谢你。我知道了。

我爱飞拉鸡毛 发表于 2006-1-18 03:21

原帖由 raininspain 于 2006-1-18 03:02 发表
恩 ,谢谢你。我知道了。
哈哈,给你短信啦:P

yyddmm 发表于 2006-1-18 09:41

加油吧~~~

蓝莲花 发表于 2006-1-18 10:46

实在忍不住,上来说几句。首先我不认识卖家mm,也不是马甲。其实卖家mm也是一个和我们一样的一个在校大学生,我在她那里买过衣服的(这次也买了,东西还没到手,同学帮我拿的,但是说质量和款式都不错)。她也就是想平时挣点零用钱,。不用最后搞上法庭吧,这也太恐怖了。大家都是学生,都知道做学生是怎么一回事。我觉得LZmm还是和卖家mm再商量下吧,换一件,或者推了!其实大家都不容易的。其他mm也有在她那里订的yy,也都反映还不错呀!觉得有些mm用词太激烈了!

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1-18 14:28

原帖由 蓝莲花 于 2006-1-18 10:46 发表
实在忍不住,上来说几句。首先我不认识卖家mm,也不是马甲。其实卖家mm也是一个和我们一样的一个在校大学生,我在她那里买过衣服的(这次也买了,东西还没到手,同学帮我拿的,但是说质量和款式都不错)。她也就是 ...
我说了N次了,这件事情最重点不是在衣服质量本身!就是在卖家跟代理在衣服弄错以后的态度!我刚开始就知道代理是这里的学生,所以我根本没有把他要牵涉进来的意思,但是是代理先对我无礼的!如果要商量退货,也是代理跟卖家跟我商量 ,而不是反过来。何况我已经耐心等他们答复等的够久的了。

bunnyhoney 发表于 2006-1-18 14:35

原帖由 猪哼哼 于 2006-1-18 00:31 发表


那我也来顶一下.......我要吃奶油小核桃...谢谢 88 不客气


你们都有吃的~~~我也要~~~~我要猪蹄~~~要红烧的那种哦~

raininspain 发表于 2006-1-18 14:41

原帖由 bunnyhoney 于 2006-1-18 14:35 发表



你们都有吃的~~~我也要~~~~我要猪蹄~~~要红烧的那种哦~
我也要吃,杭州酱鸭:lol::lol:

bunnyhoney 发表于 2006-1-18 14:47

原帖由 raininspain 于 2006-1-18 14:41 发表

我也要吃,杭州酱鸭:lol::lol:

:lol::lol::lol: 当心那个禽流感,乖,咱不吃鸭子,咱就吃猪蹄和奶油小核桃:P:P

大宝718 发表于 2006-1-18 14:48

其实我觉得要告也真没有什么胜算的。
完全只有坛子里的短信作证据,说服力太弱了。
在这里的买卖本来也只有私人买卖二手的东西还算合法,
都是没有工作和经商许可的学生在这里买卖新货,本来被有关部门发现了就都会有麻烦的。
这样的不合法买卖估计成交了也不受法律保护的,出了问题就更不知道找谁负责了。

还是觉得以后买家转钱前考虑好,最好要卖家提供真实姓名,地址。卖家反正也会有买家的姓名和地址的,这样很公平的。
交换一下双方都联系的到的电话号码~在网上发个免费短信实验一下是否属实~
邮寄的时候说明邮寄是否带保险,万一丢失怎么处理。

做到以上3点估计至少可以减少类似最近坛子里讨论的问题事件。

其实在这里组织团购的人大多数都是普通学生身份,被政府专门的监视部门查到帐户里有大数目进出,迟早会有麻烦的~
到时候解释说是帮别人买东西,自己没有赚钱,这样的理由估计也很难成立的,德国人也不是傻的。
还是做之前慎重考虑下比较好,要是运气不好惹祸上身,学业也可能会荒废了~

yyddmm 发表于 2006-1-18 14:51

重申一下我的老观点哈~~

马甲滚一边去!!!!

如果不是马甲,纯是新人,那么你说话也没什么分量,
真的,这潭子水有多深,新人你搞得明白吗?

不要说学生,如何如何,正因为都是学生,所以大家明白彼此的难处,
可是退开来说,学生怎么了?有做事情不厚道的特权吗?

yyddmm 发表于 2006-1-18 14:52

原帖由 大宝718 于 2006-1-18 14:48 发表
其实我觉得要告也真没有什么胜算的。
完全只有坛子里的短信作证据,说服力太弱了。
在这里的买卖本来也只有私人买卖二手的东西还算合法,
都是没有工作和经商许可的学生在这里买卖新货,本来被有关部门发现了就 ...

这个mm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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