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09

转载 六六文集之小说故事

第一章 寄 钱 风 波

小裴的不快乐从公公婆婆催着往家里寄钱开始。

刚结婚的时候,小裴伴读过来,小刚就靠点死奖学金俩人过。因为刚从繁华的大上海顶尖大公司辞职出来,还不适应节衣缩食的生活,小裴总不断花着带过来的美金,坚持有品位的生活,不与别的学生SHARE屋子,自己搞了套STUDIO样的小公寓,俩人美美过小日子。

过着过着,小裴就发现,坐吃山空是件很危险的事情,人民币与新币的差价造成了以前工作一个月的,这里刚够付房租。日子无限而钱有限,不找到工作是不行的。

一面奋力翻着每周六的海峡时报,一面开始小心谨慎开始逐步有计划的节衣缩食。比方说,每周的下馆子改成在自家厨房里COOK,虽然水平很差,令美食家的上海劳工经常摇头,但还是可以美其名曰二人世界。尽管如此,新媳妇小裴不忘在结婚头一年的新年里从为数不多的银行存款里掏出200新币孝敬公婆。

公婆很开心,赞小裴挺有心的。

半年后,小裴凭着傲人的跨国公司履历,找到份工资不低的工作,算是站稳了脚跟。

也算小裴多事。不晓得是处于炫耀心态还是出于向公婆表达——我没总吃闲饭呀!发工资的第一个月,小裴直接从薪水袋里掏出500块给公婆汇去。

公婆是典型的上海人。不能说小市民,但满会计较些鸡毛蒜皮的。诸如尽管小刚从没怪过小裴找不到工作,当然公婆也没怪她,却忍不住嘟囔,哎呀,这样两个人只吃一个人的钞票,又那么少,怎么够呀!上海人,说爱唠叨也好,说直爽也好,反正心里的嘀咕总忍不住挂在嘴巴上。这心里想的嘴上不说,那叫虚伪——当然社会需要虚伪,这心里想的嘴上讲叫——戆大。

小裴早早就离家自立了,很硬气地不花父母一分钱,不花任何臭袜子一分钱,自然是听不得电话里公婆的唠叨。心想,怎么够怎么够,光听你们抱怨我,也没见你们见行动,来点实际的补贴。我不过刚吃他几个月白饭,你们就哼哈,其实,按新加坡菲佣的行情,若算上我打扫卫生,洗衣做饭外带性服务,他所有的奖学金都付给我还不够吧??

于是乎,有了小裴第一个月勇寄五百块的壮举。

小裴的壮举还不止这些。因为知道未来的日子是有序的,保障的,按月就有进帐的,于是,小裴拿剩下的钱宠宠自己。诸如买了一套心仪很久的ELLE床单,几次看见那里打出SALE的牌子,因为喜欢,摸来摸去,却算了算口袋里的钱而罢休,每每到睡觉时间,一躺在公婆送的百子图,百鸟朝凤的上海针织一厂的床单上,就感到戳气。小裴喜欢的,是那种典雅的高支全棉的雪白一套,还绣着泛丝光的蕾丝边的那种,一看就是英国古典乡村派。

小裴还兴高采烈地请新加坡的几个旧友一起吃饭,算庆贺自己在新加坡的重生。因为自己上班了,试用期要好好表现,回家没个正点,怕小刚从学校回来冷锅冷灶,又添置了一台微波炉,最后,又用剩的零头,请劳工小刚去HARD ROCK潇洒了一下。

于是厚厚一沓钞票就这么轻飘飘地如时光般溜走了。

小刚作为独子的每周汇报必不可少,父母可以一直聊到吃喝拉撒睡都不肯放下电话,对儿子声音的渴望,简直比盼冬天的日头还强烈。小刚把这个周报当成政治任务来完成的,为能够每次都有新消息透露,小刚还记日记,到打电话的时候就按天翻看着日记讲。那天,公婆问小刚:“小裴工作了,你们这个月存了多少钱?”

一点没贬低上海人的意思。小刚的父母想当然就把小裴的收入归为自家收入的一部分,没什么不好打听的。在小刚家没隐私一说。你想,上海人的弄堂生涯里,可以把裤头胸罩挂在二楼窗外,说不定都擦着行人的头顶,把马桶排排好放在弄堂口上,还不盖盖子,穿着睡衣直接就上淮海路,几家共用一个厨房,家家每天吃什么拉什么都呈现在周遭眼前的,问自己媳妇的收入有什么怪异?

这就跟当初小裴考完纪阿姨的时候,小刚父母张口就问分数一样。小裴费了老鼻子劲考了个两千一,已经满得意的了,不想公婆却电话里一撇嘴,满不屑地说:“才两千一?我们家小刚考两千三咧!”小裴的喜悦被当头一棒,当下就跟小刚讲,以后,我的事情,你不许跟你父母汇报!你就讲你自己的!

小刚可以讲自己的,但小刚不能管父母打听。而小刚天生就是个老实头,乖孩子,凡问必答。于是,小刚回答:“上个月我们一分钱都没存。”

“哝杠洒?”电话那头就炸了,完了要小刚报明细帐。小刚只好一样一样数出来。“床单都是新的,还要买?居然一床300多块!合人民币1500啊!微波炉也不需要啊!你天天吃食堂!请客吃饭?侬以为侬是大款啊!还喝咖啡!侬真是吃饱饭没事体做!看样子你们稍微有点钱就要花掉,一分都存不住。小裴真不是个过日子的人,从她走的时候就换了5千美金我就看出来了!她工资多少高啊!在上海工作那么多年,积蓄就五千美金!想当年你工作的时候,妈妈要你把工资全部上缴,只发给你500块零花,你才工作1年,也存了5千美金了!”小刚妈妈电话那头的训斥之声不绝于耳。小裴先愤愤地冲小刚挥拳头,看小刚一脸无奈,等半个钟头后,训斥的声音一点没小,小裴开始担心电话费,皱着眉头指表给小刚看。

于是,小刚在左右夹击之下,慌乱之中,作出了承诺:“好好好!要节省!不乱用!从下个月开始每个月至少存500!知道了。放心。。。。。。。。好好好,给你们寄过去,你们替我们存!BYE-BYE!”?小刚在没征求小裴意见的时候就因为头大而许诺父母,每个月给父母寄500块。

小裴当然想不通。凭什么我挣钱要你们替我存?我自己会管啊!

显然,小裴第一句话就是:“不干!”小刚摇着小裴的手说,我都答应了,不寄怎么交代?再说,他们就我一个儿子,他们自己又有工资,不会花我们的啊,不过是替我们保管。

小裴还是坚持不干。不过拖了几天以后,小裴最终松口说:“要寄你自己寄,我不寄。”得令的小刚于是每个月都往上海父母家寄500块。

小裴咽不下这口气,凭什么你爸爸妈妈张嘴就要?不行!你爸爸妈妈要,我的父母也得给。

于是,小裴也从自己的口袋里每个月掏500寄给自己的父母,权当赌气。

小裴虽然工作了,好象生活并没有宽松许多。

那次爆发婚后首次争执,是因为小刚的父母催款。小刚每月18号拿奖学金,20号雷打不动汇回去。

但这个月比较特殊。

他们租住的房子到期了,要搬家。小裴因为工作的关系,想找个离公司近的住所,不要每天花3个多钟头在路上。这样,在小刚与小裴两个办公室中间取点,便只能选接近市中心的高价房。交完了两个月的押金和一个月的房租,两个人帐面都要赤字了。

那个月,小刚20号没寄钱。

那个月,25号,小刚的父母破天荒第一次主动从中国打电话来新加坡,拿起电话第一句,就是连珠炮:“小刚啊,我长话短讲,这个月我没收到你的钱啊!你查查!”“啪”电话挂了。前后不超过20秒。

小裴大怒:“从来不打电话!一来电话就是要钱!他们可缺那一点点?我这里都揭不开锅了!中午吃饭还要算算可能坚持到月底!又不是说不寄,不就晚两天吗?这样等不得?从今往后,不寄了!”

小裴挥手的样子斩钉截铁,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小刚一下就成了风箱里的老鼠,夹得难受。小刚其实很想跟小裴说,父母不是催钱,而是担心路上丢了,可看到小裴又委屈又震怒的样子,便非常有眼色地倒转风向——不得不夸上海男人,哄老婆还是有一把刷子的:“对!我们不寄了!都不寄了!最少等自己吃饱了才能有余粮孝敬啊!不气了,宝贝不气了。。。。。。。。”三言两语轻松化解危机。

小裴一看丈夫坚定不移地执行自己的路线,便怒气全消了。而狡猾的小刚,每天在办公室里最少花5个小时的时间网上搜寻笑话,美容信息,回家讲给小裴听,让小裴心花怒放。趁小裴笑靥未消之际,小刚会从后头揽着小裴的腰,晃两晃,耳语:“我看,还是寄吧!”

小裴是多么坚强的战士,久经考验。无论笑脸多么灿烂,能马上收拢,白一眼小刚说:“就不寄!”

小刚继续攻坚。不管小裴多晚下班,都跑到车站去接,一手拉着小裴,一手拎着坤包,领着小裴回家。在小裴顶着面膜躺在沙发上的时候,小刚顺势贴过去,在小裴的肩膀上边捏,边问:“我们是不是该寄钱回家了?工资都发了。”

小裴将面膜揭下来搭在小刚脸上,踢塌着拖鞋回卧室,懒洋洋回一句:“不寄,不寄。”?工作要细致,渗透到嘴角发丝,让对手没有思考的余地。

小刚在一阵酣战之后,听小裴呼吸渐匀,似睡非睡之中,再追问她一句:“要不,我明天去寄啦?”“恩?。。。。。。”小裴翻身睡去。

这个“恩”字,若重读四声,便是应允,若上挑二声,便是质疑。不过小裴因为睡意十足,此声介于二声与四声之间,其间的解读可以任由小刚发挥。

于是,小刚便视之为应允。次日重续寄钱往事,中间大约也就隔了1个月的光景。

寄出去的钱,就是泼出去的水,收不回了。小裴只好随他去,不过,作为公平合理原则,还是一家500,你寄我也寄。

这日子明显紧张了。房价上了个新台阶,两家负担又不减,小裴使坏,作为惩罚,首先断了小刚的宽带网:“这个太贵!我们要节约了!不然年底怎么去刁曼岛旅行?”小刚认了。大不了家里少呆呆,学校多呆呆,危机的转移。小裴看一计不成,再生一计,“我们以后电影不能看了。看一次,连票带吃喝就是50多,够一个月上网了。砍掉!”小刚有点疼了,周末不看电影,难道公婆俩在家里互抓乌龟?那种纸牌游戏好象是十岁以下少年玩的,不爽。

更不爽的在后头:“周末不出去吃饭了,下一次馆子百多块,下四次,正好够你父母的养老金。”小裴要试出小刚的底限。

小刚的底限就在嘴上,如果说满清最后一个食客有后代的话,一定是小刚。他对吃的研究可以达到专家水平,到饭店吃饭,可以边啃螃蟹边说,这家馆子不地道,螃蟹的脚趾尖有专门的钳子可以夹开,里面的肉拿出来熬粥特别鲜,或是是指责说,这家的腌笃鲜不正宗,里面居然放百叶结和青菜叶。真正的汤应该是纯粹的金华火腿和五花肉加新鲜的春笋,我估计春笋成本太高,他们拿这些东西来糊弄我们。

说是这样说,但饭还是要在饭店吃,如果不吃,感觉日子就是在熬,象熬稀饭那样熬到寡淡,而不是在煲汤,越煲越有滋味。

才一个月不出去吃饭,小刚就缴械投降了。

小刚电话里跟父母抱怨:“这日子过的没劲,活着和死了区别不大。”父母大惊失色,问道:“小裴压迫你了?”注意,用的是压迫二字,而不是欺负。欺负可以说是同一阶层里的以大欺小,而压迫就是敌我矛盾。

“没有,钱不够用,她现在不许我出去吃饭了。而她做饭的水平你是知道的,青菜是从水里捞的,别说放南乳炖了,连油都不放,我吃不下去。”

“你们钱怎么不够用?!我们才要你们500块呀!还有那么多钱到哪里去了?饭一定要吃好的,男人饭不吃好,浑身没劲。”

“我们房租涨了一倍啊!这个开销我吃不消。再有,我们又不光给你们寄钱,还有她爸爸妈妈呢?我们又不是提款机。都来拿,哪里还有吃?哎呀,我现在简直比杨白劳还惨。”

“什么!!!!!!!!她还给她父母寄钱?!!!!!!!!这怎么可以?”“这为什么不可以?你们是父母,他们也是父母,我怎么能说出给你们寄不给他们寄的话来?”

“哎呀!那不一样的!我们要你们钱是帮你们存的,怕你们乱花的呀!我们又不用你们的,到我们老了还不都还给你们?她父母一定都花掉了!根本要不回来!你怎么不早讲?寄了多久了?”

“跟你们一样长。”

“什么!!!!!!哎呀呀!这就是近1万块没有了呀!!!!怎么不早讲??!”父母电话里痛惜的呼喊小裴隔着房门都能听见,她一个人在厨房里偷笑,继续从水里捞青菜。

“从下个月起,你们不要寄钱回来了!她父母那边也不要寄了!你们该吃就吃,该花就花!”小刚的父母突然就慷慨起来。

第二天虽然不是周末,但是小裴还是拉着小刚去长堤海鲜吃象拔蚌了。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11

第三章 风月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献给77,巴兄以及所有网虫们的似水流年

(一)

风月早已逝,花是旧年红。

这个故事的前半段我是听来的。因为在我们那个大院里流传甚广。版本也不尽相同。

我实在难以想象眼前这个糟老头子就是那个故事里的风流才子。他老到都失去了作为一个人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尊严了,让你根本不想再多看他一眼。走路巍巍颤颤,手中的拐棍与他一起晃悠着,似乎四级以上的风就能令这个组合随风而逝了。他的脸上总挂着痴呆的微笑,口角的涎水止不住地往下巴上淋落着。于是他的胸前被家人用大头针别着一小块毛巾,如用餐的孩子。他得了老年痴呆。幸好还没呆到不识回家的路,每天傍晚独自出门散步,目无旁视,走单一路线然后按时回家。

这个杨姓老妇人却还依稀可见当年风采。虽然高雅的长裙难掩其明显发福的腰身。精致的化妆遮不住松弛如面袋般下坠的眼袋,可她优雅的举止和矜持的微笑,还有那依旧乌黑浓密的发髻让你可以立刻确认当年她曾无限风光过。

那老头儿姓秦,早年是大院的实权派。因为他既是红小鬼,据说是十三岁上就扛枪打仗了,后来又被选派出去受了正统苏联学院派教育,所以当仁不让地在他38岁的光景上就坐上社长的宝座。这个社可不是一般的社,也算是国家的前沿阵地,宣传喉舌。提起他当年的才华横溢,至今令老一辈学富五车们点头称道由衷赞叹。当然此种夸赞免不了含有对失意者的宽容。若是秦老头的光明仕途是正常寿终正寝的话,一定是无法博得众口一词的赞美。人们对胜利者的缺点通常用放大镜去找寻而对失败者的优点却不吝赞美之辞。

秦社长的背运要从杨太太搬入他隔墙的小院开始。打从第一眼照上面儿,她那似笑非笑的眼神,字正腔圆如玉珠落盘的清脆京片子,还有她如象牙般凝脂的手伸过低矮栅栏温婉地搭在秦社长的手的一刹那,他的一马平川的光明大道自此封闭。她自我介绍着:“杨茵如,你的邻居。”



秦社长也是浪漫自由主义的文化人。至今他的一些非革命的阳春白雪的诗还作为当代大家文选珍藏在我们社的文库里。到是那批应景的附庸时代的红色诗词没留下什么痕迹。可见其骨子里是消极颓废虚无主义者。

杨太太从进了这大院的门伊始就是个焦点人物。当时在阶级斗争如火如荼进行的年代属于异类。现在我们可以称她为杨太太,而当年据说大院里的人们因为要给她一个合理的头衔而煞费脑筋。

那个年代流行喊同志或师傅或某记者或其职务,如某主任某编辑。对于师傅,那是给予无产阶级手艺工人的无尚光荣的头衔,比方说修鞋的王师傅或食堂掌勺的李师傅。而同志则是指一个战壕里的战友,朋友加兄弟,这是一个明显带有阶级立场和感情倾向的称呼。显然以上称呼皆不适用于杨太太。所以后来大家见到她都报以不加名称的一笑:“吃啦?”

她倒也不在乎,回以一笑:“您忙呐?”似乎并不急于与人民打成一片。这要归功于她的丈夫,当时人们无论性别统称自己家那口为爱人。不过她称她丈夫却沿袭老传统“我先生”。她先生是很重要的统战 对象,所以大家为了联合她先生,对她客气与恭敬有加。她先生的主要任务就是编写家史,还有就是间或搜集些野史什么的。当然后来被誉为史学家。不过在我看来他不过是把自家的奶奶爷爷曾祖什么的故 事从他家的族谱中节选着抄一抄再加上些自己的想象。他想象自己的家史没人关心与控诉。但换了别人就麻烦了,有可能被他这个后代控上法庭,或说篡改历史,或说诋毁人物。

杨太太与当时忙于投身革命建设的女同志截然不同。首先她留长发,不剪运动头。运动头不是后来所说的俏皮短发,而是当年一色儿的类似于童花头的前一刀刘海,后一刀切头。当年的女同志们大多朴实无 华,这个词的另一个代名词是寒怆。大家都一个水平的穷酸,穷酸到女性失了其妖娆本色,一概土布灰蓝,不修边幅。

杨太太却每天把她齐腰的长发打理成一个粗大的长髻盘在脑后。并装做很不经意地随手在发髻上插把竹箅子。只这一丁点儿装饰就显出别样味道。她最初来的时候是穿旗袍的。至今在我父亲口中她都是旗袍最恰当的代言人。我父亲的原话是:“她的人看起来像一片柳叶,在水面上飘。”当我父亲此话一出口,立刻被我母亲敲了一个爆栗在其脑门顶,并因此过而终生承担了洗碗的家任。想来当年大院里因偷瞥杨太太而心生异想,甘愿受罚的勇士们不在一二。后来缘于太扎眼,杨太太也改穿当年时髦的列宁装了。却是一样地尽显身段,风情哪堪。

杨太太的另一个特色令其他女人望其项背的是她的悠闲。她那时总也有三十四五了,却还是与夫君过着逍遥的二人世界。当然后来大家知道是她夫君不孕。那时的女同志在我眼中看来是过着暗无天日毫无享 乐可言的生活。如果说猪狗不如的话显然是夸张而且不尊敬的。但至少猪儿狗儿们没那么重的心理负担。她们上有老人,老人大多在农村需供养;下有孩子,还不止俩。每月工资十几二十块大毛,除去一应日常开销,到月底剩余的钱连买块花手绢都紧张。我还记得当年我都十岁了,我父出差去南方,给母亲带了一条羊毛围巾,我母亲激动得半夜起来试戴。那条羊毛围巾后来成了我母亲心中的爱情标志,尽管现在都穿羊绒了,还不舍得淘汰。

杨太太不仅没有孩子,似乎其本人以及夫家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经年不见一两门穷亲戚上门光顾。于是她可以安然地在她家的小院里侍弄花草。每到春天她家的小院格外养眼,姹紫嫣红。而盛夏时分,茂盛的爬墙虎便在她那三分小院里散布浓荫。当年的人大多为生计奔忙,少有人有闲情逸致摆弄那玩意儿。即便得个空也是在院里养两只鸡鸭,下几个蛋补贴伙食。我们小时候都是跟鸡一起跑大的。基本上家里的芦花鸡地位要高过孩子,可以任意在地上啄啄在我们碗里啄啄。小时侯身手是很敏捷的,母亲一声令下,我追不出几步就能逮着她点名的鸡。现在不行了,肚子出来了,腿粗了,鸡在我眼前散步我都抓不着。

那年月大人都是早上天不亮就投入战斗。女的忙着打醒昏睡的孩子,手忙脚乱,骂骂咧咧地拖老大从热被窝里坐起来,给老二穿衣,给小三子喂奶。男的则套上衣服就奔炉子去了,开了炉门,熬上粥然后直 奔菜场。杨太太少了这些凡人的生活,便过上了八旗遗老遗少的生活。沿着屋檐她挂了一排鸟笼,养了一溜的小鸟。每天清晨,空气中还漾着薄雾的时候,她便选择性地提着个鸟笼,去不远处的池塘边的小竹林里溜达,也就是今天的健身或早锻炼。兴致好的时候,她会在竹林深处咿咿呀呀地吊嗓子。杨太太以前是干什么的没人知道。但大多数人猜想她定是什么艺苑出身的,受过科班训练。因为她可以毫不费力地唱上一整出折子戏,唱念坐打,眼波身段一板一眼,举手投足间俨然是个练家子。在当时那些大院的土包子眼里,这根本就是一艺术家了。不过杨太太的艺术生涯早在她来我们大院以前就终止了。因为她先生的关系,她跟来后被安排在一个闲极无聊无聊的科室搞校对。杨太太不但不融入当年赤色的革命中去,反而搞消极对抗。她原本是有一套行头的,据我父亲说是贵妃醉酒的那一套。凤冠霞帔,大红锦缎,当年被极其醒目地别在她家迎门的中堂上,旁边配以一把紫檀色的梨花木京胡。我父亲曾有幸目睹当年杨太太舞台风光。那年在庆祝国庆的大院自办晚会上,秦社长拉京胡,杨太太登场,表演了一段霸王别姬,台上那摄人魂魄的气势以及哀婉的唱腔让一大堆门外汉都报以热烈掌声。我父直到去年还在学虞姬当年抖袖的样子,“手颤了几十下,不疾不徐,都没从那长袖里伸出来,刚伸出一长指甲来,人家就拜倒了。”我母亲冷眼瞟着我父,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回到:“是人家还是你?”可惜了那套行头,因为杨太太在文革中拒唱“沙家浜”“红灯记”之类的而被焚之一炬。

这个故事的铺垫实在够长了。下面才是当年那段扯不清的风月。

(二)

杨太太的先生大杨太太许多,那时候总也近60了吧?是个孱弱的公子样子。属于那种被卑女搀扶着半依在亭台楼阁间,望着雪中红梅,轻叹一声,咳两口残血的多愁善感的富家公子。可惜时运不济,被共产 党给组织了,丢了万贯家财不说,被挤得与平民为伍,虽是落毛凤凰了,架势倒还在的。这是我依言的想象,我年少资历浅,也许与当年的贵族有半面之缘,但我不记得了。自我懂事的时候他好象就过世了 。

文革的事我没什么印象了,只记得满目的萧条和人面目的凝重。对孩子来说,童年时光始终是快乐的,只知道成天疯玩。曾调皮到颠着脚去按杨太太家的门铃,一听到“叮咚”的响以及渐进的脚步就欢呼着 拔腿跑了。那时候门铃可是个稀罕物,是生活档次的标志。谁有那闲钱高雅到省了叩门的劲儿?那时大家钱是没有的,只剩一把傻力气了。

他们爱情的起点我猜想是一个唱戏一个伴奏。起初秦社长是杨家的座上宾。秦社长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打着团结进步的旗帜老慰问隔壁的邻居。我是不知道对家的公子爷是不谙世事呢还是装做不知,搞起了夫人外交。再后来就亲热到大家常可以在半夜九点以后还闻到琴瑟和谐。秦社长是那个拉胡的,杨太太是那个唱戏的,拍巴掌请好的便是须发渐白的公子爷,窗外映出的景象却也其乐融融。我之所以说半夜九点,那不是笔误。在当时娱乐贫乏的年代,大家都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原始生活,哪里有什么灯红酒绿?大人们一到夜晚唯一的乐趣就是几家搬个凳子搭上个凉床,打着蒲扇侃大山。小孩子就坐在凉床上玩“你拍一,我拍一,一个小孩坐飞机……你拍十,我拍十,十个小孩打倒蒋介石”之类全国通行的游戏。间或听见劈里啪啦家长用扇子驱赶蚊子的声音。这还是夏夜漫长的时候。若赶上冬天,大家听完广播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虹云的新闻之后,就拉灯上床睡觉了。通常都不过八点。

革命形势在大院里也变得异常尖锐起来。秦社长根正苗红,而且年富力强,要想搬倒这棵长青树实非易事。有敌对派便想着从生活作风上把他彻底斗倒,再踩上两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进而达到占山为王的 目的。回顾历史,也许无数的政治斗争其背后都掩藏着不可名状的私欲吧?前人的经验总结就是,把敌人打倒的最佳途径就是不是从经济上整倒你,便是从男女问题上搞趴你。这两样都是踏上一只脚永不能 翻身的,比以政治名义整垮要好得多。很多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不久又都登台了,却没听说哪个贪污犯或流氓给平反了。那个后任的社长便是组织了一班人马,历尽千难万苦,搜集证据,蹲点跟踪,终于在某 个夜黑风高的冬夜里牺牲了革命小将的睡眠时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击奸夫淫妇的消魂窟,将两人赤条条堵在床上。周围见证之男女贯穿大院各个等级。有看热闹的,有无限同情的,有幸灾乐祸的还有 心怀鬼胎的。我父亲说,当年有人半夜敲门拉他去看热闹,被我父亲婉拒。以父亲的话说:“太残忍。”我不敢追问我父亲什么是他心中的残忍,是他心中的美丽的最终倒塌还是惨不忍睹的凌辱?

凌辱在各人眼中也是不同的。我非常欣赏当年杨太太的镇定地面对众人目光的亵渎。她坦然裸露着如皎月般的身躯,丝毫不去阻挡如狼似虎般贪婪的眼神的侵略,只高傲地抬着头,如每天正常回复大家的问候般地平和地说了一句:“天冷,让他穿上衣服吧。”记住,这关键时刻,她要保护的人竟是身边那个令她终生蒙羞的男人。我觉得这时候与其说是众野蛮对爱情的凌辱,不如说是杨太太悠游的神态,不在意的态度对大家长久侦破工作取得辉煌战果的凌辱。

毕竟,人性再泯灭,那年月,这帮人的大多数还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反对派头头虽尝到胜果,却没有享受到从心理上重捶敌人的快感。苟合男女在这场战斗中占了明显的心理优势。沉静片刻,反对派头头挥 挥手说,让他们穿上衣服。

这场活生生的智擒荡妇的戏竟被大人们津津乐道了好几年,可见当年的生活有多么无聊。每当大人们一说到戏的这一出的时候便口沫横飞,眉飞色舞,这也是为什么故事发生的时候我虽然是个孩子却也至今 印象深刻的原因。小时候是一直鄙夷故事里的那个荡妇破鞋的,还跟着大家往她头上挂过又臭又烂的球鞋,以及往她身上扔过石子。大家的革命情绪好象有了宣泄的对象。我曾向母亲高兴地大谈又去扔石子了,母亲顺手抽了藤条来揍我,并厉声呵斥我说再去要打断我的腿。吓得我自此与杨太太保持距离。已是黄昏的母亲现在跟我说,从杨太太出事的那一天起,她就心生敬佩与同情。女人,其实只是男人世界里你死我活斗争下的牺牲品,却要背负许多超越她能承受的东西。

杨太太就这样默默承受了。她每天依旧高傲地去上班,越发与半人半兽的这个群体保持距离。即便在大家找话题斗争她的时候,她也依旧风度超群。更想不到的一件事是,被捉奸在床后不到几个月,大家就看见杨太太挺着一个骄傲的大肚子在大院里来回走动。常有人猜测,这孩子是不是那晚……?我想当年的杨太太被腹中生命的喜悦冲昏了头,满脸的幸福叫人妒忌,哪里在意别人看她的眼光和怀疑腹中孩子的出处?也就在她孕育生命的时候,她那短命的公子爷适时去世了。我不相信别人说的是被她活活气死的。那位老爷要气死早死了,因为当年捉奸的时候就发生在他的家里他的床上,而他则躲在楼下的书房里一直不照面。想来是心知肚明的。

杨太太是独自一人抚养这个所谓的遗腹子的,孩子长大了简直是活脱脱一个秦社长的翻版,想赖帐都不行。她依旧住在秦社长的对面。不过当年的秦社长已经被贬为秦编辑了。原本秦编辑是没资格住这代表地位的小洋楼的,怎奈人家政治级别低而军事级别高,就凭十几岁闹革命的资历,别人也奈他无何。于是一个奇怪的景象就这样诞生了。情妇与情夫隔门而望却鲜有言辞。情夫可见自己的骨血满地乱跑却不 能听见他开口叫父。秦编辑我想是对杨太太矢志不渝的,怎奈他的原配竟也是个倔主,经历了夫君偷情,被捉,降职,孽种出世,情敌面对面,依然可以不屈不挠地死守家庭,既不公开表示支持,如希拉里,也不暗中倒戈,如王熙凤。虽然窝心,却窝囊着挨了后几十年,直至那小孽种都成人了她才撒手西去。

我从此不再相信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有美好的结局。原本苦难一生的爱人,经历无数风雨,现在一应相干人等都做鸟兽状散了,应该有个大团圆了吧?否。那半个世纪的恋人直到现在都门对门地住着,互不叨 扰。老头以前清醒的时候也许还无言地传达几个眼神,现在老头迷糊了,他们好象就再也没什么相干了。

想起来翻炒这个故事,是因为前些日子,我去食堂买大馍,正撞见不远处两个欢喜冤家聚头。那是傍晚时分,天际处一片绚烂云霞,将整个西天燃烧得火红。老头还是摇晃着走,杨太太迎面过来。我听到她如黄鹂般清脆的京片子招呼着往昔的爱人:“瞧呀,您的鼻子都流出来了,别感冒喽,让我给您擦擦吧。”说完,悉心用小手巾擦去老头儿都快流进嘴里的稀鼻涕。

老头傻笑着,也许早已不记得眼前的女人曾和自己相傍缠绵过,既不说谢,也不见当年柔情万种的眼神。正当老头继续迈步的时候,杨太太太温柔地拉住他的胳膊,又说:“您的鞋带儿散了,别绊着自己。等等,我给您系上。”语毕,俯身蹲下,并挽起缀在耳边的一缕发丝随手缠在脑后,以免挡住她的视线。老头困惑地低头看腿边的女人,突然间,似曾相识的眼神在他眼里迸射出清晰的光芒,一点心疼,一点内疚,一点期待。只片刻瞬间。那女人并不曾看见。

我看见了,也看见了当年那一抹风月。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13

第四章 农村媳妇



一大清早才六点半,李昌景就坐到秋月宿舍的床上了。

秋月端着搪瓷茶缸正在水房里刷牙,同宿舍的铁嘴花脸上糊着眼屎,蓬着头发,腰里揣着脸盆,肩膀上搭块毛巾冲进来跟秋月说:“你的那位来了,在等你。”“什么?”秋月楞了一下,“那么一大早,出什么事了?”秋月匆匆抹了把脸揣着一套洗漱家什直奔宿舍。

秋月的被窝还没叠,储存一夜的热气估计都没消呢,就见昌景一屁股坐上头看她。“这么一大早,你跑来干吗?”秋月问。从昌景的学校到秋月的研究所,地走得最少1个钟头,没啥急事儿,昌景不会浪漫到清早跑来唱情歌。

“秋月,我们结婚吧!”昌景低着头自说自话,连抬头看秋月的勇气都没有,就跟背诵了一夜清晨赶考一样。

“我。。。。。。。我。。。。。。我没考虑过这事儿啊!你容我想想。不能说结就结呀,什么都没准备,这好歹也是个大事。”秋月结结巴巴,“不急,不急。”秋月自己先稳住阵脚。

“急!”昌景猛地站起来一把拉住秋月的衣角,用力拽了拽。“毛主席指示知识分子都要下乡接受再教育。医学院已经迁到农村去送医下乡了。我们学校马上也要下去。我昨天接到的消息。这一去,不晓得什么时候回来,我看,我们先把证领了吧?!”秋月突然就没了主张,口中喏喏地说:“我,我,我什么都没准备呀,哪能你说结就结呢?”

“你说要准备什么?你说呀。”

“这,这,这,锅碗瓢勺总得有吧?俩人的东西至少得有个箱子放吧?不能摊满地呀!住哪里?我们连身象样的衣裳都没有,结婚总要做一套吧?”

昌景笑了,他把秋月的话当作默许。他胸有成竹地说:“房子我去要,现在学校空房子多,老的老师们都给派到乡下去了,应该很容易弄到一间。箱子我这就去买,衣服你买你自己的就行,我的能穿。马上要下乡,好衣服也穿不着了。不用管我。”

昌景得令般兴高采烈地就快步冲了出去,秋月追了几步,发现昌景不高的背影,竟有几分难得的雀跃,单薄的身影很有朝气。

领完证,粉刷了一下小房子,昌景连头上的白石灰水都来得及洗就带着学生下乡了。

秋月环顾眼前这间13平方的小屋,最里面的拐角处是一张裸露的棕绷双人床,床旁边是一个崭新的人造革箱。没桌没凳没衣橱,房顶的灯头空着,没灯,什么都没有,倒显得这13平方的房子空荡荡地敞亮。

打开箱子,里面有一个6寸大的铝锅,一摞红宝书。

这就是昌景留给秋月的全部家当了。

秋月绕房子转了一圈,实在想不出呆这里的理由,想想每天晚上研究所里的政治学习,拍拍身上的灰,带上门,走了。

对于秋月来说,结婚与不结婚,没什么太大区别。她一样还是住宿舍,一样还是跟昌景书信往来,多的,不过是一张红纸,外加一间从没去住过的所谓的家。

结婚是件慎重的事情,秋月几十年以后总结说,一定不要在大清早头脑尚未清醒的时候接受任何男人的甜言蜜语。这种醍醐灌顶的大彻大悟,没多年的历练与折磨,是领会不到的。

秋月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结婚了,是看到到厂门口来要生活费的大叔子。“这个月生活费你找你嫂子要,我在乡下回不来。”昌景跟在念大学的大弟弟嘱咐过后才下的乡。

秋月不是头一回见大叔子四儿,刚认识昌景没多久,四儿就跟昌景来相过嫂子。秋月眼里的四儿跟昌景截然不同,不象一母兄弟。昌景雪白干净,纤细文弱,一看就象个书生,而四儿看着象座黑塔般结实,虽然也是在省城里读大学,看着倒更象个农民。

“嫂子,我哥让我管你要生活费。”

“多少?”秋月心里一惊,没听昌景说起过呀!不过面子上还带着笑意。

“25。”

秋月翻翻抽屉,把25块来回数了三遍,递给了小叔。其实不用数,拿下去3块,剩下的就是25。

秋月下个月,就靠这3块过日子了。“晚上我得写信问问他。结婚啥都没见着,咋就先出去一个月的工资了?”幸好秋月工作这么多年,积蓄还有些,这个月完全能对付。

秋月这还没来得及把信寄出去。丈夫的信先到了。“忘记告诉你了,我不在,麻烦你先把这个月的生活费25给我大弟弟,我回来还你。如果下个月我还回不来,你再替我给一个月,别断了他生活费。还有,家里那口箱子,是我借徐老师的钱买的,27块5,你若有,就先还上,没有我回来慢慢还,不急。”

秋月从板凳上惊得跳起来,打翻了桌上的大茶缸。还不急!怎么这样先斩后奏?早知道自己不提那箱子的事了,这刚一过门,就背一屁股的债。不就一口奶锅加几本书吗?哪值当花27块五去装?!

秋月嫁昌景,那真是上了爹的大当了。

当年介绍人问条件的时候,秋月想了想,就说,政治条件要好。我不能跟了他以后整天挨批斗,这个运动来,那个运动去,我受不了。秋月自己家里是老红军出身,根正苗红,对出身特别讲究,生怕被拖后腿。当然,二十多岁的大姑娘,思想是单纯了些,对拖后腿的含义,最深也就理解到批斗。以后才知道,这拖后腿和搭配销售是完全一样的,不仅仅是一块肥肉搭一块瘦肉这一种形式,还有有奖销售,买一送一,幸运大抽奖等多种不胜枚举的隐含方式,只是被搭配者没有意识到罢了。

介绍人拍着胸脯说,这点没问题!这个我打包票!正宗三代贫民!本人还是党员,就是家里兄弟姊妹多了点儿,不过人多热闹啊!人多好办事,你说是吧?“多少?”秋月还算长了心眼,问了一句。“八个。都成人了,没什么负担。”介绍人说。“那我得写信去问问我父母。你最好把他家的家庭成员表和社会关系表拿来我看看,我也好跟父母交代一下呀!”

介绍人拿着那本手抄本递给秋月的时候,秋月的头翁的一下就炸了。密密麻麻的钢笔小楷从父字起,一直排到“孙”字辈。秋月不得不仔细检查一下是否该男有婚史混杂其中。经过几个姐妹一起整整一个小时的严格核实,的确未婚,而且比较幸运,大哥的孙子都有了。“嘻嘻,你这一谈成就是奶奶辈的人啦!”小姐妹们打趣秋月。

秋月将对方家史直接给在地委医院当院长的父亲寄去,自己就附俩字——可否?

父亲的信很快就回了,洋洋洒洒几张纸,说理清晰,论据充分,意思是,我女不要担心,此人乃大学教师,工作稳定,今后不会动荡,又是党员,说明政治过硬。教书正人先正己,一个大学老师,品行不会坏到哪里去。这是最主要的。至于家里亲戚兄弟,谁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个个都带三分亲。一个人如果连自己的父母都不要,兄弟姐妹都不顾,那也不是什么可以托付之人,很难想象对你真心实意。我看这个人行。

秋月带着对父亲的信任,从此踏上漫漫不归之途。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14

2

秋月手里攥着父亲寄来的80块,哥哥寄来的40块,姐姐寄来的30块。这些新婚贺礼在她手里掂量来掂量去,举轻若重,举重若轻。原本计划好的,给自己买身冬衣,给昌景买块手表,一想到逐月就要付出的生活费还有叮当的债务,遂决定节省口袋里的每一分钱。

秋月将去年置办的棉衣送进洗染店里,染了一身如海水般湛蓝的颜色,算是恭贺自己初为人妇的礼物。

象小公主一样的秋月第一次知道为过日子要算计钱了。

秋月的父亲是红军干部,转业后分配在地区医院当院长,高工资,小红楼。秋月是父亲年过半百以后得的小幺,整天给捧在手上,宠得不行。那年月,人家花五分钱买一堆菜叶腌腌炒炒过一个礼拜的时候,她都能每周披散着一头乌黑透亮的长发跑到理发店去用那屋分钱洗一次头。父亲几次假装严肃地呵斥她要生活简朴,注意影响,秋月都皱着鼻子撒娇说:“人家头发那么长,洗不动呀!”

秋月的工作是自己争取来的,父亲舍不得女儿远走,都打算养老闺女一辈子了。高中毕业后秋月在家呆得实在无聊,便给小学当起了代课教师,哪里有老师生孩子了,哪里有老师病假了,她便跑去干上一段,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混了几年后,某天省城研究所来地区招工,秋月抱着出去玩玩也不错的心态,填了张表,体检通过,收拾收拾行李就走了。

研究所刚成立,大姑娘小伙子一大堆一大堆。每天除了学习也没啥事儿做,没多久所里就一片鸳鸯蝴蝶,阿哥阿妹甜甜蜜蜜,再没多久,就掀起了轰轰烈烈的生产热潮,所开办的第三年,托儿所幼儿园也都开始招生了。

看着昔日跟自己一起打排球演话剧的小姐妹们一个个都奶着孩子出来了,秋月心里不免有些暗暗着急。“要不是我解放了你,你到现在都还是大龄女青年。”昌景得了便宜还卖乖,多少年后一提起当年秋月下嫁的故事,都那么洋洋得意地开秋月玩笑。“唉!我都后悔,早知道你家是那样的,我还不如坚持当大龄青年呢!”秋月反唇相讥。

新婚的喜悦还没尝到,生活的枯涩就已经初现端倪了。

秋月第一次跟昌景回农村乡下,还美得不行,借一句广告用语——“味道好极了!”一到村头,呼拉拉围上黑压压一堆人,称呼啥的都有,有叫三嫂的,有叫三婶儿的,还有叫三奶奶的,七手八脚地就把秋月手上的小包,昌景手里的水果糖接了过去。

乡下的亲戚们都特别热情,招呼人透着一股原始的亲,张口一招呼人都是“我”啊“我”的。“我三嫂,我三奶奶”,一点不象以前从文学书里读的那样称呼“他三叔,他三大爷”,

让你觉得一踏进这村儿的门槛,他们就已经认同你是他们的一份子了,一点没有陌生感。当然,后来秋月巴不得他们不把自己当成他们的一份子。

秋月在家是老小,从没受过如此高规格的接待,以前在家都被哥哥姐姐们拨拉来拨拉去当个孩子轰着,乍不乍地给人捧上天,心里真是乐开了花儿。

 

“这是我娘。”“娘!”

“这是我爹。”“爹!”

秋月在没进门前一直心里犯嘀咕,不敢想象自己要冲两个素昧平生的人张口喊爸妈,心想,这没严重的又亲切的词语,自己怎么能够随便喊出?一到了那个氛围上,认识不认识的都喊嫂,亲的不亲的都喊婶子,远的喊你妹子,近的喊你妯娌,所有日常生活里能被用上的称呼这里都被唤过一便,晕晕忽忽的有点儿飘。就跟上台唱大戏似的,锣声一响,立马进入角色,大幕一拉,“我家的表叔。。。。。。。。”演出开场。爹和娘出口的顺理成章让秋月觉得似乎在心中早已呼唤过千遍了。

“爸妈比较难张口,换成爹娘就容易多了。”秋月自己心里嘀咕,脸上还保持着盈盈的笑,细细的小眼睛弯成个好看的月牙儿。“喊爹,喊娘,跟喊叔叔阿姨有什么区别?不就是一个称呼吗?”秋月的心豁然开朗。

“这是我大哥。”“大哥好。”

“这是我大嫂。”“大嫂好。”

“这是我五弟。”“五弟。”

“这是我小妹妹。”“小妹。”

“这是我大姐。”“大姐。”。。。。。。。。。。。。。。。。。。

一圈人喊下来都到了晌午开饭的光景了。秋月就知道自己嘴不停地叫,谁谁的脸和谁谁的名字,还有谁谁和自己的关系,一踏糊涂。为避免尴尬,秋月当下打定主意,人不问起,自己绝对不主动说话,人不找我,我不找人,两不找,免得冲人笑半天都不晓得对方是谁。

农村给秋月留下的印象还不是太糟,看不出穷与富,反正放眼望去,家家都一样。一样的泥胚房子,一样的门前一棵歪脖子树,一样的房顶上炊烟袅袅,一样的大裤裆。

秋月的婆婆也是个“大裤裆”。农村的婆婆从春到冬,就一条裤子,为装冬天的棉裤,那条裤子都做得特别宽大,拿着裤带勒都勒不住,直往下出溜。裤脚一系上,两条裤腿就象灌了气的气球一样鼓囔囔。秋月的母亲和姐姐,从不正眼看秋月的婆婆,以后逗秋月的儿子,都问:“你奶奶可是大裤裆?”秋月的儿子一听这个就裂巴着嘴哭着打外婆和姨娘:“我奶奶不是大裤裆,我奶奶不是大裤裆!”秋月的娘就顺手一巴掌拍在外孙头上:“去!一边去!哪来的乡下野孩子,没有教养!都叫你农村奶奶给带坏了。”

秋月看到婆婆的时候,可喜欢眼前这个和善的小老太婆啦!老太太个子还不到一米五的样子,比秋月整整短了一个头还多,也就刚达到秋月肩膀的高度。秋月于是不奇怪为什么昌景显得那么“脞”,而且找对象的时候还指明了要求对方身高一定要在1米6以上,其他都忽略不计。

婆婆笑咪咪地拉着秋月的手说话,不喊秋月的名字,却只喊“我闺女”,对着秋月上下打量,围着秋月里外转了三圈儿,最后拍着秋月的手说:“可好!可好!媳妇高高大大门前站,不会做活儿也好看!我闺女!多大啦?可有十八?”秋月心里乐得呀!赶紧回话说:“娘!我都二十六啦!”“可好!可好!看着多精神!真不错!”老太太热情地拉了板凳给秋月坐,虽然板凳腿一高一低,让秋月坐得胆战心惊,老太太又亲手泡了茶端给媳妇,尽管秋月一眼望去怀疑飘上面的三两片绿是门前的槐树叶子,缸子底还隐约沉着泥。不过秋月并不计较那么多,吹开树叶喝了几口茶,心想,婆婆一点架子都没有,真好相处。

秋月一点也不知道,一转脸儿,婆婆就沉着脸跑到烧锅房去跟拉风箱的大媳妇嚼耳朵:“你看看她,瘦得就剩一张皮了,也看不出哪是腰,哪是个屁股,都连一起了。两个奶子趴上去找都找不到。我儿可怜了。我地娘也!也不晓得这身子骨儿,能不能生孩儿!该!”

“该”是当地一句使用频率非常高的土话,当表示失望或生气或郁闷的时候,都以一个“该”字替代。这个“该”字既可以等同于作叹词“唉”,同时又隐含着所遭受的一切是“命里所该”的。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15

3

秋月的婆婆一瞅着空,就逮着儿子嘟囔同样的话:“要个孩子要个孩子!也不晓得她生不生得出。”昌景宽慰娘说:“这不刚结婚呢吗?生得出,生得出,你别急呀!”

秋月以实际行动回婆婆一个响亮的耳光——生孩子这事情,与胖瘦,奶大奶小一点关系都没有。没多久,秋月就怀孕了。

秋月怀孕的很不是时候。昌景正在乡下白天带着学生撅屁股种地,晚上点着油灯替农妇扫盲,月月不见钱回来。

刚结婚的新媳妇,每次见了面话还没说够,被窝还没捂暖,昌景又要调头走了。秋月坚持贴了几个月的生活费之后,开始觉得生活严重捉襟见肘。帐面的存款以洪水决堤的方式在迅速减少,眼见就要见到坝底。

不到逼急了,秋月是断然不会张口跟昌景提钱这个字。这是多么俗气的一个字,一张口,秋月就觉得玷污了自己的高洁,落入了小市民的粪坑。不过每个月靠三块钱撑着,被迫从银行里拿老底,这样的日子是过不久的。面子再薄,碰上了吃饭这层里子,都得厚起来。小市民不小市民的,也顾不得了。

“昌景,跟你说个事儿。你弟弟每个月都到我这里拿生活费,给他25,我工资就剩三块了。你看。。。。。。。怎么办呀?”

昌景脸突然就红了起来,憋了好久挤出一句:“这是我的过失,这是我的过失。这钱本来应该我给的,我一直在乡下回不来。”

秋月一听,轻松笑了。“没事,你一次给我就行了。”

“我这次给不了。”昌景冒出这样一句,一下就把秋月给打晕了,秋月不知道下面接什么话。

“这两个月,家里的老父亲哮喘病犯了,看病要钱,我就汇了些回去。以前跟你提过的早逝的二哥呢,他的大儿子要考学,最近就住学校里,花费也比较大,我怕老五家的抱怨,就先垫了一部分。我过一段时间给你,你还能撑多久?”

秋月现在的感觉可以用五雷轰顶来形容。结婚前一句没听说,结婚后,先是哮喘,后是哥哥的孩子,一件一件都冒出来。当时谈恋爱的那半年,不好好问清楚这些生计,谈那些个京剧,红宝书,运动的,有什么谈头哦!简直是浪费时间消耗光阴。秋月恨自己真把恋爱当个恋爱谈着,全然没有察觉到昌景某年某月的某个月明星稀的晚上,一面畅快地吹自己在学校里打乒乓球如何厉害,一面饿着肚皮。

“谈恋爱真是个害人的东西。”秋月心里暗暗想,“如果有下次,我一定第一回见面就先问清楚遗传疾病,家庭收入,有没有兄弟姐妹要负担,外加能有多少工资贡献小家庭。”

“我撑不了多久了,眼看着就要见底了。这不行,你得想个办法,你不能饿着老婆供弟弟。”秋月突然就变得强硬起来,第一次当着昌景的面用了“老婆”两字,以表达出她和昌景之间的所属关系,意思是,我是你老婆,不是你银行,也不是你家的救济站。

“老婆”两个字一出口,秋月就觉得自己塌实站在了地上,是个盘着发暨子,拎着菜篮子的小媳妇,昔日那个雇人洗头的红色公主,昔日那个把代课当消遣,昔日那个跟着母亲去看戏,躲在纱帐里看元杂曲的姑娘,已经远去。

“可我现在真没钱。”昌景有点焦急,晒不黑的白面返出略有血丝的红晕,“等我有钱了一定还你!你要相信我。”

“我不是要你还我,都在一起了还说什么还不还的?而是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挣的不够花,这样能撑多久?要想出个办法?”

“那有什么办法?要不,我上系里先借点?我弟弟马上就毕业了,毕业了就不需要我们供养了。”

“他哪里是什么马上就要毕业呀!他这等分配都等一年多了,一个大学读5年。谁晓得上头什么时候才分配?他与其这么在城里等着,不如回农村种地去了!”秋月声音开始提高。

“那你也不能怪他呀,现在不分的又不是他一个。他这哪能走得了?政策说变就变,也许明天就分了呢?离开了怎么办?不是一耽误就一辈子了?”昌景维护得厉害,声音也高了起来,还带着怒气。

“你一说都是你家的理!我钱都给了还不能问一句?人家大学生就算没助学金的,一个月十块也够过了,怎么就你家弟弟精贵,一张口就是二十五?也没看他吃比人好点穿比人好点,钱都到哪里去了?”秋月也开始发火。

“你怎么这样斤斤计较?我一出来工作工资就是和四弟对半劈,他又不是不节俭到处糟蹋,不还要分给大妹妹呢吗!现在家里就我一个拿工资,都指望着我,我怎么能自己享受叫大家都饿着?”昌景压着怒火跟秋月解释。

“什么?!”秋月声音再高一个八度,“原来还不光供养你父母你弟弟你侄子,连妹妹都一起养着?!你家到底多少人要喂?!你这哪把我当老婆?把我当面口袋了!你家根本不需要媳妇,你家需要一座银行都填不满!”

“秋月!我真没想到你这么不懂事!以前看着你挺通情达理的!我家!。。。。。我家大哥为叫弟弟妹妹们读书,自己13岁上就出去帮工,我家二哥,为减轻家里负担,早早就去当兵,有一分钱都省下来供我读书。农村人不容易,饭都吃不上还能叫我到省城来念大学,我不能自己过好了就忘本。你要想想,就算报恩,我有一口饭吃也不能叫弟弟妹妹们饿着!”昌景试图感动秋月。

秋月望着昌景,一肚子话没说,她非常想问问昌景:“你家对你有恩,对我有什么恩?凭什么你报恩还得拉上我的收入?你光想着把你兄弟姐妹喂饱,怎么不想老婆剩三块钱怎么过日子?”不过看眼下昌景激动的样子,秋月把话咽回去了。

“你报你的恩,我没意见,从今以后你我帐目分开,我负责养活自己,你负责你家的生活。”秋月尽量用平和的语气,不带赌气色彩地通知昌景。

昌景的回答真叫秋月措手不及。“不行!我不同意。你既然嫁给我了,就是我家的人,怎么能分你的我的?我这是有实际困难,暂时的,不会总这样,以后会好起来。再说,我的弟弟妹妹不也就是你的弟弟妹妹吗?”

“你!你!你!你这算什么?骗婚?你大概结婚不是冲我人吧?冲我口袋里到月就来的工资!你怎么这么不讲理!”秋月气得当场眼泪掉下来,完了脱口而出一句叫自己后悔了好半天的话:“太不要脸了!”

昌景又刚才的激动顿时转为羞愤,冷眼看着秋月,半晌蹦出一句:“俗气!”

得!钱也贴了,人也没落着好,到了儿就落了“俗气”二字的评语。秋月心中窝的火儿能将屋顶熊熊燃起,满腔的委屈化做滔滔泪水,一直哭得昏天黑地,昌景哄都不哄,转身摔了门走了。

哭完了,秋月一个人坐在暗里发呆,不晓得该如何面对往后的日子。婚姻的路始刚起步,不会为了钱就闹到分家的田地吧?一句“不要脸”秋月也觉得重重打了昌景的心。仔细回头想想,昌景说得不无道理,我秋月跟他家无亲无故,昌景却是和兄弟们一口锅里吃大的,不能自己过着绫罗绸缎大鱼大肉的日子不管亲人。唉!算了!就当昌景是个残废吧!若是丈夫真残废了也不能不管不顾撒手离去。现在这状况,至少比丈夫残废着强多了,何况,等弟弟妹妹们都大了就好过了,也就这几年的事儿,咬牙忍。

秋月不想一结婚两人就为钱吵架,开了这个头儿,以后就没完没了了。秋月先让一步。

这一步让出去,就让了一辈子。

开头很重要。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若开头就让东风占了上风,西风再想翻身就很难了。昌景护起他家的人来,没道理可讲,论亲不论理。

“你别跟系里借了。借人家的不塌实。还是我找我父母要去吧!什么时候还不用太着急。”秋月待昌景气完了回家,主动靠着昌景的肩软语相劝,不但把自己贡献了出去,还搭上了老父亲。

父亲的钱很快寄到了,不过随钱而来的,还有母亲几行如飞的字:“看你找的!什么东西!没钱养老婆,不要结婚!还叫老婆腆着脸到家里要!”

秋月的母亲说话一向想啥说啥,不带拐弯儿,市民气重得很,能入她眼的不多,一提起谁谁,那口气都是不屑。从昌景娶了秋月那天起,秋月的母亲就没正眼瞧过昌景,说话连骂带搡,叫昌景好难受。

秋月的心感觉叫锥子刺了一样疼,婚都结过了,现在说这些,母亲不跟着帮衬,还拆后台,秋月的心凉了好大一截。女人的心,从结婚那天起就从娘家的门移进丈夫的门了。昌景再不好,秋月可以骂,秋月的妈骂,秋月心里疼,当下打定主意,再有难,宁可上公家借,绝不找父母了。

说不找不找,这怀孕了,还得回去找。

秋月打算把头胎打掉。这可不是赌气。昌景家大大小小漏着的嘴巴跟沙丁鱼一样填不满,再多张嘴,靠什么活呀?秋月一点没打算为昌景添丁带口,在查出有了孩子后的当天下午,秋月打了张火车票就直奔娘家。

秋月到家的时候,母亲正看完戏从戏院回来。秋月的母亲以前是天津卫上老中医家的后代。不是那种学富五车,才高八斗的老中医,是那种街头开个铺子,有点头疼脑热不敢上名医那里先在小铺凑合凑合的老中医。老太太因为家世不赖,嫁的男人又是个官儿,自己还在医院的居委会里当个主任,眼高于顶。

晚上知道要演革命戏,虽然不如才子佳人,公子小姐那类的精彩,但好歹也是出戏。下午的时候老太太就把头发梳得文丝不乱,衣服漂得雪白,裤子放在屁股底下硬生生坐出两道清晰的褶儿,一切收拾停当,前襟别上块帕子,套上千层底,纳得密密的布鞋,有身份有风范地就仰着脸出门了。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17

4

 

“看东方,百万工农齐奋起,

风烟滚滚来。

闹革命,工农翻了身,

推翻旧世界。

永远跟着毛主席,

永远跟着KP。

永远跟着KP,

永远跟着毛主席,

革命到底!”

一片锣鼓喧天中,舞台上白毛女一手握辫一手寓意深长地伸向远方,红色的大幕徐徐拉上。

老太太叹着气,带着无限怅惋步出戏院。散场的群众大声打着哈欠,扛着熟睡的孩子,哼着唱腔顶着墨色的夜空深一脚浅一脚地散去。老太太精贵得不行,旁边稍微有人靠得近些,都赶紧拿手拨拉开,翻眼瞧瞧人家,拿着帕子捂着鼻子直扇,那意思是,生人勿近。

 

这革命闹的,戏不成戏曲不成曲,满台子红灯闪闪,破衣烂褛。唱戏跟打铁一样铿锵有力,远不比那牡丹亭,西厢记里小姐公子的华美绮丽。不过有得看不错了,总比夜夜守在家里对着青灯暗影纳鞋底强得多,锣声一响,倒是又热闹又喜庆。又叹了口气,老太太低声哼着牡丹亭,“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踩着鼓点儿,不急不徐,有板儿有眼儿,很是地道的昆曲。老太太没读过书没习过字,扫盲班里一开课就忙着缝缝补补,这张口就来的诗词,全是袭自打小跟姥姥泡天津卫的戏园子练出的功底。

一进门,老太太就瞅见如丧考妣的小闺女。“怎么招呼不打就回来啦?出啥事儿了?单位里头犯错误了?”老太太头一反应就是闺女给撵回来了。这不年不节,工作天的中央里往家赶,一定是十万火急。

“没事儿,想我爸爸了,回来看看。”秋月还记着母亲信里的刻薄,不愿意低头说实话,可这,又能瞒多久?“甭唬我,我还不知道你?你说实话!是男人打你了还是单位撅你了?没事儿你半夜往家赶?”

秋月打小就怕这个妈妈。爸爸忙打仗的时候没见过小孩子,见了小秋月喜得不行。这妈就不一样了,一个一个拖大,多一个烦一回,从没给过秋月好脸儿。

“我,我怀孕了,回来做孩子。”秋月一吓唬就吐实话了。她想着妈一定得把她骂个狗血喷头,一条人命,轻轻飘飘就没了。秋月脑子里根本还没舍得舍不得孩子的概念。她不爱小孩,至少她以为,看见同事小姐妹们脏兮兮,鼻涕歪歪,光着屁股蛋到处乱跑的小孩,她都躲得远远的,没弄明白这些个肉球球,光吃了拉拉了吃,又不懂人事儿,干吗一个接一个地生。她秋月不能要,更何况昌景那一家都跟树上的乌鸦一样张着个漏勺嘴等吃,孩子生下来拿什么喂呀?她有难处,所以,她不能要。

她不能要,不代表她父母同意她就一刀宰掉。她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她妈说什么,她都不理睬。她的难日子,她妈是不会替她过的。她妈一个月拿着总共100多的收入,一个子儿都不用贴出去,哪里知道她的苦?

“做孩子?不想要怎么有了?那孩子跟人姓,身子是你的,搞坏了以后谁服侍?”“我不要你服侍。”“我都该要你服侍了!我服侍你?我都服侍你多少年了都!不要就不要吧!穷得叮当响了,锅都掀不开盖儿,能把自己嘴糊上就不错啦!你看你瘦的,哪还能经得住十月怀胎哟!明天我去找郑医生,早弄早好。”母亲一脸的莫不关心,态度还很坚决,一点没露出惋惜。秋月的爸倒是在一旁生闷气,刚想插句嘴反对,马上就给老婆堵回去了:“你知道个啥?我生那么多,哪个你帮把手过?光知道撒种不知道收,你想要你咋不费力气洗尿片片儿?我闺女不给他家当奶瓶。他家想要他家另找。都穷那样了,也好意思讨媳妇!叫我说,那穷的,脞的,丑的,聋的,根本就不配有老婆。祸害!”

秋月一句话都不吭。想以前自己读书的时候,对班上的农村孩子多一眼都不看,主动拉开距离,到今天被母亲这样唾弃,想想这都是命,自己的报应。眼泪啪嗒啪嗒无声地流。

第二天秋月就把孩子做了,下了手术台的时候一点没觉得遗憾,就觉得刚才那一阵疼瞬间都忘却了,一身轻松。

秋月在娘家的第四天,昌景火急火撩地奔来了。

昌景是看到秋月留在家里的条子赶来的。

一进门,秋月就看见昌景压抑着愤怒或忧伤,带着探究的眼神直瞟自己,脸上还恭敬着喊丈母娘妈,大气不敢出。

“哟!这是谁呀?进门管谁都喊妈。我不认识你,我家不缺孩子。”秋月母亲板着面孔阴阳怪气,看昌景的的眼睛里全是眼白,找不到黑眼珠子。眼睛睨的,秋月都担心一会儿眼珠子都转不回来。秋月站一旁,心里又疼又气,还不敢说话,眼看着昌景惶恐,红着脸冒着汗不敢接下茬。这都是11月的天了,能紧张成这样。

“你这是干啥?人家第一次上门,你还不快请人落座。”秋月的父亲看不下去,轻轻责备老婆。“他农村出来的,不怕站,田里一站都一天。我今天板凳还没抹呢!你来干啥来了?”秋月的妈拿帕子在桌子椅子上掸几下,头都不回地问昌景,反手把帕子又别回前襟。

“我看见秋月留的信,担心,过来看她。”昌景赶紧回话,声音小得都听不见了。

“哦!甭担心啦,孩子都做啦!我这幺女交给你,你可真够宝贝的啊!先是来要钱,后是来流产,前几十年没遭过的罪,跟你不到半年都受下啦!”

昌景的头恨不能象孵蛋的鸡一样藏进翅膀里。如果有翅膀的话。昌景已经开始哆嗦了,身体有些失重般前后摇晃,开始哆嗦。老太太说话有口音,他听不太明白,但看那阴沉的脸色和从没正眼瞧过自己的态度,他知道老太太这是在责骂他。

昌景站在那里,一口水没喝,屁股没沾过板凳皮,一直听训。

直到秋月等老太太火发够了,说一句:“我单位赶着上班,才请了5天的假,我这就回去了。”然后拉着昌景的手快快逃出家门。临出门,昌景还不忘回头说一句:“妈我走了。”

一出秋月家的院门,昌景解开风纪扣伸长脖子猛喘几口气,转身将头埋在墙上独自哽咽。

不和秋月说一句话,不发火,就那么沉默着。

秋月有些害怕,晓得自己背着昌景做了这么大的事儿犯错误了。站一边不晓得该说什么。

拉拉昌景背后的衣边,秋月低着头。

昌景哽咽了好久,最后回过脸来,无限悲伤地用一对充满血丝的眼睛瞪着秋月,吐四个字:“你好狠心。”

这次回到省城,昌景住了一个礼拜才下乡去。昌景不会干家务活儿,每天能干的就是走到研究所去把秋月接回来,扶秋月躺床上休息,自己去食堂买两个馒头一盆青菜来服侍秋月吃,隔天或用电炉煮个白水蛋。

昌景还是坚持着不跟秋月说话,晚上一睡觉就合衣躺下,不脱罩衫罩裤,哪怕秋月软语相劝或是硬话相逼,总之给秋月一个后背,就是不理。

秋月这时候才感到难受,倒不是为了丢个孩子,却是伤了昌景的心,且不知道昌景会这样不理自己多久。

头两天秋月还能不看昌景的脸色有说有笑,尽量说些让昌景觉得轻松的话题,再过两天秋月也沉默下来,陪昌景一起难过。到昌景临去前的那夜,秋月终于忍不住了冲昌景喊:“又不是我不想要孩子,每个月就靠三块靠借钱,拿什么养活他?你眼里就知道你弟弟,你娘,你爹,你家大小亲戚。结婚那么久了,我才见你几回?蜻蜓点个水就走,却甩一大堆包袱给我,你想过我怎么过的?我跟你说过什么?要孩子你也得现实一点儿,你至少得腾出够孩子吃饭的钱才能要啊!我嗓子眼可以扎起来,孩子不能啊!你除了给我脸色看,你还能干点什么?”秋月开始放声大哭,声音大到叫昌景吓一跳。

昌景忍不住走过去抱着秋月的肩膀摇啊摇,口里只会说:“别哭,别哭,总会有办法的,不会一直这样,是我没用,是我没用。。。。。。”没一会儿,昌景与秋月头抱头开始哭起来。

昌景下乡以前特地弯回乡下老家一躺。进门就蹲在地上不起来,不住捶头,将自己在外面在秋月那里所受的委屈毫无顾忌地放肆地在自己娘面前发泄,哇哇哭得象个孩子,把娘吓得可以。

昌景娘问清楚情况后,冲昌景点点头,坚定地说:“你放心,我去找小刘谈。会有办法的,孩子总是要要的,家里的事,我会想办法。我儿别哭。”

昌景一走,昌景娘收拾收拾包裹,带上点山芋干,买了半斤红塘就奔省城媳妇那里去了。

秋月看到婆婆出现在研究所大门的时候,惊诧得不得了,不晓得这个半裹脚的老太太怎么从乡下跑到城里,又从城东头的火车站摸到城西头的研究所的。

“这个不难呀!我问问人,没走多久就来啦!”这个没走多久,是20多里。

秋月又领着婆婆回到大学的那个不常去的家。一进门,婆婆拿出红塘交给秋月,说,你得补补,我们乡下没什么好东西,你别看不上。这个山芋干是我新收新晒的,给你尝尝味道,你尝尝,可甜!

秋月咬着咯吧咯吧脆的硬山芋干,听婆婆拉着她手说话:“我闺女,委屈你啦!家里穷,一直叫你跟着受罪。其实,乡下没那么遭,就最近你爹哮喘犯了才紧张的,他平时不老犯的。你看,今年咱们山芋干收得不错,晚稻也收了,你大哥又出去帮工,钱马上就回了,钱一回我们就还你,哪能叫你跟着受罪呢?”“我娘,你快别这样讲,什么你呀我的,不都一家人吗?我没怪家里。这不是爹病了吗?我这点道理还是懂的。”

“其实,要不是爹病了,你们只要负担一下老四的生活就行了。他也要不了你们负担多久,不能老这样耗着呀,党迟早要解决的,党都叫我们翻身了,还能不叫大学生工作?这都是一眨巴的事儿,长不了。”婆婆宽慰着秋月,给她描绘一幅幸福的远景,而且是可期待的,似乎明天就会到来的甘甜。“这次让你受委屈了,孩子是娘身上的肉哟,你哪能不疼?这不是没办法吗?不过下回可不能这样了。孩子早晚都得有,你这样还伤身子。你放心,只要你下回有了,你吱一声,我们这一刻就不要你供了,钱你全攒着给孩子。孩子也是我们X家的人,我不会为了老的不顾小的,你有了孩子我就会过来帮衬,不会叫你累着的,你除了管生,其他啥都用不到你操心。六零年我都过来了,那么一大家子要吃要喝,没饿死过一个,满村子今天去一个明天去一个,我家一个都没少,我还不信养不活我孙子!”

秋月听了婆婆暖心的话,恨不能一头扎到婆婆怀里,这老太太虽是农村出来的,却说话入情入理,宽慰得很,倒显得比自己母亲通达。人穷,也不是人愿意的,怕就怕的是人恶。“良言一语三春暖,恶言一句六月寒”,婆婆一席体贴的话,完全融化了秋月心头郁积了好一阵的不快,先前受过的气,先前日日的忧虑顿时九霄云外。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18

5

真是老天开眼,菩萨佑善。来年一开春,昌景的四弟就接到分配通知了,一去,还是遥远的大上海。秋月一想到背在肩上的一个大包袱马上就要卸下,惊喜到不适应,看看前来告辞的四弟——裤脚短了一寸多去,屁股后头还密密麻麻地补着大疤,光脚穿着棉鞋,棉袄肘上的棉絮都跑空了,就剩两层皮,里面就一件自家土布织的单褂儿,心里酸得不行,自说自话地就嫂子代母拉四弟上了工农兵纺织品商店,从头到脚扯了身新衣,又替四弟弟买了双球鞋。看着四弟穿着新鞋在床上试来试去,口里喊着“三嫂,这这这,太破费啦!”心里有种母性的满足,笑着说:“最后一次啦!这次是出远门了,到了大上海,哪能这样寒碜,丢我娘的脸。都一家人,快别说这样的话!”

把四弟送上了火车,秋月长长舒了口气,那种畅快淋漓仿佛是将肚子里沉积已久的大石头给泻了出去。回单位的路上,秋月竟然忍不住一步三跳,欢天喜地。

得了婆婆的空口许诺,再加上四弟分配的天大喜讯,秋月也动了要个孩子的心思。自打上次自做主张伤了昌景的心,秋月心里一直觉得过意不去,再加上昌景似乎特别馋孩子,哪怕在马路上碰见个娃儿,无论多丑,他都能无限温柔地上前摸一下抱一抱,大学也好,研究所也好,碰见个熟人的孩子就硬赖人家喊自己一声爸爸,每次小孩子别扭着不肯喊,昌景就拿胡子去扎孩子逗弄人家,闹得秋月在孩子父母面前特不好意思,拉着昌景说:“哪见过你这样的啊!”对方大多也笑着接口道:“就是!喜欢你自己生一个嘛!”

生就生吧!

钢铁炼过了,办学下乡了,这一眨眼就到了“国际支左”。毛主席发出“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最高指示后,整个省城开始编织密集的地下人防工程。每天一清早,7点刚过,秋月从单位领了锄头簸箕铁锨与同事们有说有笑地就钻下挖了一半的地道。

秋月坚持自己有不见天日恐惧症,诸如房屋墙徒四壁,没有窗户,或者是坐闷罐火车,秋月就会觉得头晕目眩。一下了坑道,闻着扑鼻的土腥,秋月就有窒息感。“组长,我上地面运土吧!我在下面透不过气。”

中午开饭时间一到,老远看着炊事员扛着大蒸笼推着铁皮桶往工地挪的时候,大伙儿就扔了家什,一哄而上,敲盆打缸地等吃。

秋月却躲一边儿端着饭缸发楞,啥都不买。同科室的大徐看见了,关切地问:“小刘,干这么重的活儿,不吃可顶不住啊!你不能为了你那个家,干脆坐成九华山地藏菩萨,不吃菜都可以,饭不能一点不吃是吧?”秋月皱眉头说:“你胡说什么呀?我一点胃口都没有,那蒸笼一打开,笼屉下面的布窜出一股子嗖味儿,把我所有胃口都倒了。就这猪食,你们怎么吃得下去的啊?”秋月一边拿帽子扇着四周,努力让空气流通起来,一面抱怨,突然站起来拽住大徐的饭缸子,说:“你在吃什么?”大徐不好意思地直捂,说,我丈母娘给我换换口味,腌的蒜杆子。”大徐的老婆家也是一贫如洗,老丈人瘫在床上,一家大小都靠大徐和他老婆的收入。大徐一个孤儿一颗红心,把全部感情连同工资一把都奉献给了老婆家。老婆的妈妈为了省下大徐中午的菜金,蒜舍不得腌,把人家腌了蒜瓣儿剥下的蒜杆子腌了腌留大徐中午下饭。秋月拿手指头蘸了点汤汁放在舌尖咂巴咂吧,酸酸辣辣,胃口大开,于是非常开心地一把抢下那瓶腌蒜杆,塞给大徐两毛钱饭票说:“换!”

一旁嚼馍的劳动组长看见了,关切地拉着秋月问:“我看你不对呀!怕不是有了吧?你要不下午去医务室看看?”医务室陈大夫一问情况,脉都不用把,就笑着说,等明年年头抱娃吧!

秋月下午洞也不挖了,兴高采烈坐了两个钟头的车到城郊昌景锻炼的纺织厂,拉着他跑到僻静的工厂背后,一把抱住昌景说:“这下你高兴了吧!有了!”昌景心领神会,一把举起秋月原地转圈,欢呼一声:“哈哈!我要当爸爸啦!”

夜里,昌景就急不可待地写信回家向爹娘报喜。

昌景的娘一接到信,摞巴摞巴包裹,拉上四岁的小孙子直奔省城而去,路过县城火车站边大女儿婆家的时候,亲家伸头冲老太太喊:“你闺女生啦!你不上来看看?”老太太挥挥手,哦了一声,回答说:“不啦!儿媳妇也带肚子啦,我这赶着去帮忙,以后吧!”连问都没问闺女生的是蛤蟆还是倭瓜。

昌景的娘把这话学给秋月听的时候,一脸的自豪,意思是“你看!为了你,我连自己闺女都不帮,够对得起你的啦!”没成想,婆婆这无心的献好,竟给秋月的心泼上好大一盆冷水,冷到透心凉,从婆婆在自己那小屋安家落户起直到孩子呱呱坠地都没暖过来,整天都带着警惕和忧虑。“我这要生了女孩儿,只怕她要把我扫地出门了。”秋月已经看见自己的未来,全部的命运都赌在肚子里儿子的身上——希望他是个儿子。

肚子刚刚鼓起来,家里满屋子都是人了,磨不开屁股。秋月大着肚子,不能来回在学校与研究所之间奔波,婆婆带着孙子过来住,自己跟小姐妹们挤宿舍是不可能了。同事眼里好脾气的秋月,为了一大家子人也拿出了小市民软缠硬磨的功夫,整天跟着所长后头诉苦,故意撅出还不算太大的肚子,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手帕一大早所长办公室刚开她就坐里头哭,哭到所长出去办事,她有擦把脸跟没事人一样继续回办公室描图。边描图边想,人的潜力是惊人的,在日子面前,脸面真是一分不值。哭呀哭,哭到所长最后心烦了,破了女职工不分房的例子,在后头仓储楼里腾出一间小库房让秋月一家大小搬进去。

拿到钥匙的那天,秋月欢天喜地,率领婆婆和侄子爬上爬下扫蜘蛛网拿报纸糊窗户。望着10个平米的小小间儿,内心满足得很,这多方便呀!前店后厂,自己从家步行到办公室,也就是隔两幢楼,五分钟的路。

“昌景,你叫你娘回去吧!我这里用不到她,等生了她再来也不迟。”婆婆在秋月这里刚住了俩月,秋月某日趁老太太带孙子出去玩就跟昌景下逐客令。

“瞎说!娘都住下了,我怎么说叫她回去?她干什么了叫你这样不快活?”昌景反对。

“她这到底是来伺候我的,还是带孙子过来蹭饭的?你看看我这天天吃的是啥?天天叫我吃小米粥,粥稀得都能当镜子照,炒个菜一点油都不放,就拿开水煮煮,这是给人吃的吗?”

“怎么不是给人吃的呢?我们一家老小不都吃这个吗不给人吃的难道是喂猪啊?你是猪?”昌景揽住秋月的肩膀头晃晃哄着,拿手指头刮着秋月鼻子故意岔开话题,转移视线。

“你别来这套!”秋月拨拉开昌景的手,怒气冲冲地说,“你们能这样吃,我不能,我肚子里装的是你的孩子,一点营养没有能长成什么样儿?人家汪汉民那么穷,还保证老婆怀孕的时候一天一个苹果一个鸡蛋呢!你农村驴子带崽了还多加草料,我连头驴子都不如!我吃什么我?告诉你,不是我好吃,我不能委屈孩子!”

“好!好!不就是一天一个鸡蛋吗?我们买就是啦!前两天我看我娘不是刚买的鸡蛋?”

“一个也没落我肚子里,都喂她孙子了,我下班一进家门就见她慌张着刷蒸鸡蛋的锅,你那侄子嘴角的蛋花都没擦净。你娘远近亲疏都分得清得很,我肚子里儿子落地了就是你家的人,媳妇跟帮工差不多。”

“你怎么讲话这么难听?这么大人了还跟孩子争吃的!要吃我们买就是啦!何必要数落我娘?我娘天天替你做饭收拾家,不要你感激,你最少要尊重!”昌景马上就蹦起来,手都要点到秋月脸上了。

秋月懒得跟昌景生气,气自己受,还连累孩子,秋月早就下定决心,无论昌景怎么蹦,一定得达到目的。

“我没办法不争吃,这家里转眼就是五张口,靠我们两的工资,你还月月往老家汇,家里粮票不够,买的都是高价粮,真不够吃。我们两个大人整天为糊口吵架太没意思了。我得为我孩子着想,说起来也算是你孩子吧?就算我自私,反正你娘得回去。这个家,就一间破屋,少个老太太少个孩子,我自己能收拾,饭我出去买着吃,不要她。”

“不可能。我说不出口。”昌景头一扭,不理秋月了。

“你不说,我去说。”秋月站起来要出门找婆婆。

昌景一把拉住秋月,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你敢!我!我!我!。。。。。”昌景手里握着拳头提在腰间,半晌没憋出“我”下面的话来。“你什么你?!你想宰了我是吧?你只要不宰我,我就去说。”秋月头一扬,一副横下心来的样子。

昌景最终低下头来,垂头丧气地如泄气皮球一样,低声哀求:“我娘在这里吃不了多少的,孩子也不大,不能撵回去呀,你这一撵,我回去就是罪人了!我怎么跟我爹还有其他兄弟姐妹们交代?我!我!我真没用!我连个老婆都管不住!”昌景使劲儿砸自己脑袋,还把头往床头上磕。

秋月不怕昌景横,就怕昌景熊。秋月看不得一个大男人无助如婴儿。她虽然讨厌昌景用个“管”字来形容对自己的统治,可知道昌景不好受。

“你真叫你娘住下来,我没意见,但你不能亏待我和孩子。从今天起,我吃食堂去,我工资不交了。”这是秋月的底限。

昌景一听秋月松动了,赶紧保证说;“行!行!你就只管自己和孩子,其他都不用管了!”

秋月终于吃上了一天一个烂苹果,偷偷的,只在办公室里背着人的时候咬几口。食堂的青菜也没油,不过跟婆婆拿手指头往油瓶里戳一下还抖三抖,顺着锅边抹一圈炒出的菜要有滋味得多。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19

第五章 我和太阳:不得不说的故事

六六自述:

我写过很多不同类型的故事。有孩子的,有生活的,有爱情的,有政治的,有游戏的,每一刻我有了开心或悲伤就忠实记录下来。确切地说我写东西,好象不是特别为了给谁谁看的,就象是影集,留下来纪念自己过过的日子。每次别人说,真不敢相信这是你写的,真不敢相信那个你也写。。。。我就难过,既然是心情,有什么分别吗?某一刻跟你有共鸣,另一刻跟别人有共鸣。哪怕谁都不鸣,我自己看着也很珍惜。故事里的太阳,是我今生最喜欢的好朋友之一。这个故事送给他,算记录曾有一刻我们在游戏里的感情。这个故事发表在电攻时代上,连载了5期。很多玩传奇的玩家都喜欢这个故事,特地跑到我玩的那个区加入我们的行会,太阳的行会曾经占领了那个服务器,非常壮大。 

那天我很幸运,暴发一笔横财,在杀虫无数之后拣了个祈祷头盔。佛法讲究个因果报应,说的是,人是有孽缘的。如果杀生太多,日后就要回报。比方说,杀了太多猪,下一世会变成一只猪。小时候我母亲不许我吃鱼子,就是因为一个鱼子好比一条鱼,怕我吃多了来生变成一条美人鱼。我常猜想传奇里的职业杀手,一定是信佛的,以为自己的名字被血染之后,下生还会投胎做人。每次打完虫子,看见其尸骨成山,我都暗念阿弥陀佛,冤有头,债有主,如果报应,你报应那个网管君不见好了。确切地说,我的奋斗史是踩着虫子的尸体往上爬的。

那天我也很不幸,自从来了那个头盔以后,总被人追杀,追的我穷途末路。我讨厌杀戮。在我赤贫的时候,有好事之人杀我取乐。我于是暗下决心,等以后功成名就了便向他们讨回公道。每天嚼菜根,熬灯油,不眠不休,一个月下来饿瘦了一圈,只为报仇血恨。很不幸,等我爬到可以穿轻盔的时候,仇家们都换重盔甲了。我于是恍然大悟,前进的道路上没有休止符,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是每天生活在仇恨中,还是该快快乐乐地活着?于是我不再困扰,撕了那张密密麻麻的写满仇家名字的黑名单,开始了我手韧虫子的生涯。

就在那一刻,他闯进了我的视野。如果说神仙也有暴力倾向的话,我赞同。看看那个顽皮的小黑手党丘比特吧!每天提着他的弓箭百无聊赖地四处乱射,用英文来解释我们叫做“random shoot”。他只图一时的有趣,全然不管被迫将两颗心绑在一起的旷男怨女从此衍生出一世的纠葛。我相信,丘比特就在他 闯入我眼帘的那一瞬间又开始漫无目的地瞄准了。

他看到我的时候一定心生同情,我被一群虫子追得抱头鼠窜。于是,大侠忍不住出手相救了。就在他扬手的一刹那,我愕然。你一定没有看过我吃惊的表情。通常我吃惊的时候,下巴是张着的,因为忘记吞咽而有可能口水直流。我直楞楞地盯着他,任凭虫子伺机报复,不断啄我。对我而言,他简直是个人妖。

他穿着一袭令我心仪的翠绿战袍,外披着凝重的黑色斗篷,矫健的体形如佐罗。不过,搞笑的是他挥手发出个符来,身后还跟着个通体透明的骷髅。我于是坚信他是练战士不成,自宫后的人妖道士。

我原本想骂他的,如果依了我的个性:“谁要你来帮忙?臭道士?我只是把自己当成个虫引子,让他们排排队,练我的地狱火的!”我喊道士的时候前头一定有个前缀——臭。在我眼里,道士与和尚没什么区别,都是吃素拜佛的,而且干些神神叨叨的事情,老召唤个骷髅打那个可怜的机器人守卫,或是把人变得通体油绿,如传奇里的农民在种蔬菜。农民与大粪接触,所以道士理所当然要加个臭字。但此刻我骂不出口,因为关于他的身份,我很困惑,不知道该喊他大侠还是臭道士。

我第一次看见披着战袍的战士起,我就一相情愿地陷入单相思了。我下定决心,非战士不嫁。瞧他们的神气!跑都跑得那么帅!有时候我也困惑,我究竟是爱那个角色,还是爱那套令我心神荡漾的衣服?

唉!我只能说,这都是命啊!他利用了我的心理脆弱,披了件战袍,迷惑了我的视野,动摇了我的芳心,却是扮猪吃虎,骨子里是个臭道士。不得不说他是披着羊皮的狼。如果我以后有了女儿,我一定要把这次令我沮丧的经历告诉她,然后不忘叮嘱一句:“下次看见战士的时候,一定勿忘掀开他的衣角,看看是不是藏了个符,如果是,不要跟他搭讪。那套把戏早在你妈妈年轻的时候就有人玩过了。”

我结结巴巴地问他:“你,你。。。。。。你贵姓?”“太阳。”“哪。。。哪。。哪里来的?”“盟重。”“你的衣服好漂亮,可不可以让我摸摸?”他楞住了,随后很高兴地笑着说,我也是因为喜欢这袍子才换的。唉,这个可怜的家伙,在不知不觉中就掉进了我挖了一百年,早已经结了蜘蛛网的陷阱里。男人也是虚荣的,一句赞美的话他就找不着北了。于是糊里糊涂他就跟着我颠儿了。

我早就想找个伴儿同闯江湖了。我是怕寂寞的,一个人打打虫子,训训羊,好无聊的。但我出身名门,我爹是绝对不允许我一个姑娘家家独自出门混的,所以我学当年的祝英台,还有诸多的可歌可泣的富家小姐们,是化了个男儿妆出来的。我出门前,丫鬟丁丁嘱咐我,小姐啊,你这一装扮,貌比潘安,这天下的臭男人是不会打你的主意了,但对那些个姑娘们,你可要防备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你千万别开口说话。你一张口,就暴露了你的身份了。女人都是长舌妇,你的舌头尤其长。话多。我之所以敢违背老爷的话,放你出门,实在是每天被你噪聒的受不了了。

我很无奈,虽然我是小姐,但我是坚持真理的小姐,如果丫鬟说的没错,我也不能煽她的嘴巴,她说的毛病我也知道。和我同期修炼的魔法师有的都出魔法盾了,而我还停留在大火球的初级阶段。原因是:一,我贪财。当初选择魔法师的职业是因为女孩子家家的整天拿把斧头砍人很不雅观,而道士的工作又太复杂,我做不了。踏上了魔法师这条贼船之后我才知道要了我的小命。这大约是最花费钱的职业了。每次要我掏钱买魔法我都肉痛!那都是我累死累活,每天不吃不喝奔波几十里地打死无数多的虫子挣来的呀!药店的老板都认识我了,每次那个买药时又咬牙又跺脚,鼻涕眼泪一大把,买完20瓶后还扯着老板腿喊:“买20送一吧!”的那个吝啬鬼就是我。我没什么癖好,就喜欢数钱,每天掏出钱来摆成一堆一堆,听见那叮叮铛铛的响声,我就眉开眼笑。所以,我级别不高,却敛了不小一笔钱。我还从不乱花,到是常去逛铺子,却只问了价,然后背过身去吐口吐沫暗骂:“这么贵!”再换回一副笑脸,冲铺子的老板说:“大爷我有的是钱,却是看不上眼你的货。告辞!有好东西的时候知会一声!”当然从没哪个铺子的老板知会过我,因为他们都知道我的衣服都补了好几百回了也不去买新的,寒怆到叫人不忍看一眼。

我老不长级的第二个原因是:我话太多。我喜欢见谁就拉人家聊。有时候看人从我身边匆匆走过,我还撵着人家说话。当然传奇里的大部分工作者们都可以评先进的,他们知道把宝贵的时间投入到无限的练级事业中去,惜口水如金,通常对我不理不睬。若是不小心碰上个当天练级练乏了的人,我们索性找个空旷的地儿,脱了鞋子垫在屁股下,拉开架势聊开了。虫子从我身边经过,我也懒得用魔法,只用我手中的偃月慢慢把它凌迟至死,这样我好腾出手来和对方笔谈。曾经有一次因为聊天太兴奋,两个20级以上的大侠被迫用逃跑卷逃离了聚集上百只虫子的虫窝。别人聊天偶尔为之,我却视之为事业,因此光见人家又换衣服了,又换武器了,又换首饰了,而我总一无所有。

言归正传,说说我的太阳。他是个很有意思的家伙,话少,但知道适时答茬。比较可爱的一点是,当他打算跟我说话的时候,就背对着墙站上一会儿,好象撒尿的样子,然后蹦出一句话。我嘲笑他智商太低,不会一手画方一手画圆。他有个宝宝,是形影不离的那个笨骷髅。我说宝宝笨并无贬低他的意思,完全是实话实说。据说他的宝宝的级别已经相当于一个会半月剑法的战士了,可我不得不说,太阳在训他的宝宝的武功的时候,忘记顺便搞点智力开发了。宝宝曾数次救我的命,在我飞快打字叫救命的时候,是宝宝孤身冲进猪窝,以他的骨架之躯顶住了猪对我大不敬的攻击。我本想说是他的血肉之躯的,可惜他无血无肉。但有时候宝宝就显得很笨拙或者是蓄意消极怠工。反正当太阳冲进屋里大战老鼠或是野猪的时候,宝宝就象个闲人一样,抱着一把斧头在墙外来回溜达,冒充守卫。唉!

宝宝另一个笨的地方是他不会吱声说:“+++”。得太阳给他头上挂个小棒棒,看看他是否伤筋动骨了。太阳疼他的宝宝疼的不行,有一次曾因为要保护宝宝而眼睁睁看我被猪咬死,临死前我愤然喊着:“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不要与你宝宝同行。”但是我忘记了这是传奇,显然我是有来生的,而且很快我就又与宝宝同行了。没办法,谁让我看上了太阳呢?

太阳好象信教了,入了一个什么会。起先我是不知道的。如果我知道,我一定不会理他。因为我是无信仰人士,信奉自由,我连自己丢了性命都不为自己而战,难不成还为别人卖命?他好象还在那个教会里担任了类似于总经理助理之类的职务,但他们称为护法。第一次看见他们会里的人见面,我觉得很好奇。他们招呼对方的方式都一样,先劈对方一刀以引起注意,然后“哈哈”仰天长笑。接着,对方就会说:“我倒~~~~~~~”而他会回答:“晕!”

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他们行会的联络暗号,如果是,我想,也许他们的会长以前是个酒鬼出身,乃至所招部下每天都晃悠着走,不是晕就是倒。我不敢对太阳说如此不恭敬的话,因为若惹恼了他,他取我小命有如囊中探物。但强权可以压抑自由的言论却无法压制自由的思想,我想想总可以吧?所以表面上我虽然恭敬有加,骨子里我却常常嘲笑他。嘻嘻!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20

夕阳别样红——我看我看太阳的脸

和太阳幸福的日子并不长久。很怀念那段你侬我侬的日子。两个人携手去打猪,打蛇。奇怪,爱情的光环下,小动物们都温柔而少见了。两个小傻傻拉着手在丛林里或是猪圈里转来转去,即便不长经验就乱跑跑也是快乐的。在我成功跳到22级的时候,我开心地对太阳说:“明天我要换新衣服了,不要认不得我哦!”他拉着我的手,端详着我兰色的轻盔说,好呀,看看你换了衣服有什么不同。今天你先飞,我看着你飞。

我很窘迫,站在他眼前期期艾艾,恩恩哑哑扭捏着不说话。最后鼓足勇气说:“我飞了,不过你不许笑我。”他说,这有什么可笑的?“哼!”我皱皱眉头说,“我怕你看见我的底裤。”然后拍拍他头,说,“走了。”我在练我顺移的功夫。但通常练这种功夫的时候我都找个僻静的角落。因为实在很丢我大侠的面子。最多的一次,唉,大约总共试了上百次,把4瓶魔法都喝了才飞走的。果然,在我装模做样冲天举了两次手,大喊:“我是希瑞,赐予我力量吧!”然后原地不动地立正着以后,他当场晕厥,活活笑倒。

第二天,他到处找我,说,你在哪里?我不敢见他,我真的觉得身上这套魔法长袍很难看很难看,拖沓而窝囊,感觉上是身穿燕尾服脚踩解放运动鞋。好后悔这身装扮。早知道以后会碰上太阳,应该当初应不应该女扮男装的。看到其他女魔法师火红的头发和如藏胞般艳丽的长袍还有脚下的高跟鞋走起来咯噔咯噔,优雅如天鹅一般,羡慕的不行。只有爱情,才会让一个女人期待自己貌美如花,否则每天头顶锅灰,脚踩稀泥也不觉得难堪。

某夜,我们一起去打猪。我突然大叫,快看!那里有个裸奔的!他说,裸奔奇怪吗?我说,我喜欢呀!就喜欢看男人光膀子,很雄性的样子!我喜欢肌肉。突然间,太阳站着不动了,赤条条站在我眼前,坦然说,让你看个够,不许看别人的了。我觉得尴尬起来,不习惯和男人如此亲近地面对面,对未来发生的事不可预测。幸好传奇里没有设计共赴巫山云雨的情节,否则我一定迷惑在他宽宽的肩膀之下了。对于意乱情迷,我会以谑笑的方式化解,捂着嘴巴哈哈笑着说:“此脱非彼脱,你这是东施效颦。你怎么一身排骨?我还看见你灰色的小裤衩上有一个洞!”原本浪漫的表白就这样被我糟蹋了。他沮丧地穿回衣服说,隔着电脑都知道我是排骨,妖精!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我定在原地,眼波柔媚如水,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低低说,其实,我喜欢排骨。我知道他听不见,我只是不想告诉他罢了。

有太阳宠着我,护着我,我觉得自己比以前调皮多了,不再是见人就躲,见怪先跑了。我总是撒开了我的长腿四处跑着,太阳在后面边追边心疼地说:“别跑太快,回头把怪都招来,伤了你。”我嬉笑道:“我是猪引子,跑一圈去勾他们的口水,然后招来打你。”他苦笑道,最毒妇人心。

他气喘嘘嘘地跑到城门口,两眼冒着光,满脸的兴奋,说:“猜我带什么好东西来了?”我说,你别是贿赂了网管,偷了一朵玫瑰吧?他双手捧过一本书:爆裂火焰。我的眼睛如僵尸洞的僵尸般开始放电了:ZZZZZ~~~~~~!这本书我想了好久了,上次无限羡慕地跟太阳说,人家的爆裂火焰好绚!象烟花!他却喃喃道:“爱如烟花,只开一瞬间。”却没想到他存了心去找来送给我。我无以回报,便说,送你一个祈祷头盔吧,希望你长命百岁。这一天,我们交换了信物。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22

象太阳那样疯狂——我和太阳的爱情故事之三

“去打祖玛!”我越来越胡闹了。因为太阳老由着我疯。我哭他便静静看着我,不说话,我笑,他就开心地摸着我扬起的嘴角,并将他的手指划过我唇边荡漾的酒靥。

有了太阳,我去了很多未名的世界。看他打仗是一种享受,上下翻飞着。首先他会发出个符确认战斗的目标。宝宝是愚木疙瘩,不告诉它战斗的方向它就如呆头鹅般没有眼色。我认识宝宝那么久了,它都不记得我,在它眼里,只太阳是上帝,我被攻击得再狼狈,没有太阳的指令,它视而不见。倒也好,不是个惹是生非的家伙。我有一次气急,问太阳,你有没有告诉宝宝,我是你的那个那个。。。。。。见我就亲卿如晤?太阳故意逗我,你是我的什么什么?我翻他白眼,哼!想骗我的话!

太阳一面战斗,一面不忘罩着我,让绿色的光芒缠绕我的头顶或是将我隐身,欺负那些近视的怪物。我呢,就很阴险地躲在僻静角落装神弄鬼,口中喃喃念咒:“天灵灵,地灵灵,火球闪电替我行!”如果怪物被我打烦了,抽身追我,我就一蹦一跳地跑了,还要气死那些个怪物:“你打不着我,你打不着我!”大部分怪物我想一定不是被我们砍死的,而是郁积攻心,脑溢血活活气死的,士可杀不可辱。而我只凭三寸不烂之舌,光侮辱侮辱他们,他们就咯儿屁玩儿完了,省的浪费我的武器了,修一下好贵的咧!

打什么我都不会死了,觉得不刺激,就约太阳去打祖玛。太阳说,等等,我得多带几个人,那可不是好玩的地方。你先答应我,无论发生什么事,一定要速速逃掉,不可恋战,还有,去买装备的时候不要带太多东西,一会儿万一有了意外,掉一地东西。记住了?我的小傻瓜?眼底的温柔下却是诀别的悲哀。当时我不懂。无知者无畏。在我眼里,天大地大却不如我的太阳最老大。他那么神勇,什么东东扛不住?上次路上碰见一个战士,自称练成了金钟罩铁布衫,我根本不信,就问:“哼!吹牛!你打的过我的太阳吗?”他一楞,问太阳是谁?我哈哈大笑,说,“太阳是最厉害的臭道士,可以把你变成蔬菜,也可以把你变成苹果,看他心情。”太阳的下蛊术有两种,绿的我叫蔬菜,红的我叫苹果。那战士茫然站在那里,最后一头雾水地说:“神经病。”

我们一行四人,踏上了远征祖玛的艰险历程。

边走我边唱:“唐僧西行咚了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的快,后面跟了个猪八戒,猪八戒,鼻子长,后面跟了个沙和尚。。。。。。。”我因为跑的快,在最前面。太阳负有保护女皇的使命,紧跟我后,那个被骂做猪八戒的兄弟不爽了,说:“你哪来那么多废话?”我吐吐舌头,扮了个鬼脸,吓得依在太阳身边不做声了。太阳疼我,看不得我憋着不声响。我曾经郑重跟太阳说过:“我可以不吃饭,但绝对不可以不说话。”他怕我憋出毛病来,便跟同行的兄弟说:“你担待她,她是个丫头。”这次,我看见别人瞪我的眼光如瞪怪物。我赶紧扶住头上的帽子,缕一缕嘴边贴的小胡子,正色道:“胡说!我明明是七尺男儿!”一不小心,胡子没沾牢,掉下来了,我慌里慌张蹲下去捡,这个可恶的魔法长袍尺寸不服帖我,比着男人的样子做的,前襟短,后襟长,又松松胯胯,蹲下去的时候,我收拾在香囊里的宝贝,什么口红啊,胭脂啊,还有袖子里藏的贴画呀,和我上次去打虫收的一大堆贝壳和鹅卵石都掉了一地。我更忙手忙脚了,满脸通红。“哈哈哈。。。。。。。”周围一阵爆笑。那个“猪八戒”走过来,憋不住嘴边的笑,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兄弟,下次把肚兜藏好,装男人得象个男人的样子,系袍子的裤腰带别打蝴蝶结了,一会散了,你衣服下的秘密都一览无余了。”说完还故做色迷迷地在我胸部瞟了一眼。可恶!我最讨厌人家把我当女的了!

打了几个祖玛战士,觉得稀松平常,没什么呀?不过打的时间久点,三个大侠加一个道士,一色儿的重装备,好比杀鸡都背着宰牛刀。每打死一个,我就叫:“没什么嘛,没什么嘛!”

太阳一反平日的宠爱,很少搭理我,却一直说,小心。我若跑太快,他立刻阻止我说,不行,一会儿战士都出来了,扛不住。我少不更事,依旧淘气着,还说,我倒要看看那祖玛战士究竟是几头几臂。危险正在向我们逼近,而我湟然无知。

当我到了一个大厅,看见满目疮痍,四周的残垣断壁,墙上的灯火幽幽暗暗发着惨淡的光芒,间或三两声猫叫的时候,我忍不住放声高歌:“沧海一声笑~~~~~~~”也许我的声音太大,也许惊怒了殿堂的神明,一大堆蝙蝠蛾子,祖玛战士向我们四人包抄过来。“跑!”太阳率先冲进了妖魔鬼怪的阵营,在混战开始之前,他回头冲我大喝一声,眼里无尽的绝望与依恋。在他回头的一刹那,我理解了焚身以火的凄美与壮丽。他在以他的血肉之躯为我和同伴们赢得逃跑的时间。大厅的空气抑郁而沉闷起来,压抑得我无法抬头。怪物们咆哮着,狞笑着,伏在我心爱的太阳身上压榨着他的血与肉。我很少看见他为自己加血,因为他说已经没什么怪物可以伤他了。而此刻,他根本不动用他的武器,只不停挥着手,苟延残喘着他不多的生命。我看见了,生的意志在他生命中如蚕丝剥茧般慢慢抽去。他只在补血的瞬间,悲哀的用眼神求着我。我知道,他无法跟我说话了,他只想求我,快走,我的爱。

另两个战士也大无畏地跳进了包围圈。他们是生死与共的朋友,经历了无数的战事。生与死的考验历练出的感情,远胜于我这风花雪月般的无病呻吟。他们都知道此趟是无归的,却义无返顾。

我曾是那样一个娇弱的女子,看见猪来了,抱着头大叫:“猪啊~~~~~~~!救命啊~~~~~~~~!爹呀~~~~~~!娘呀!!!!!”然后以最快的速度用了逃跑卷溜了。太阳嘲笑我,说我用的最准确的功夫就是逃跑。其他功夫,在打仗的时候就手忙脚乱,永远是该用闪电的时候用火球,暴烈火焰只被我当夜晚照明的蜡烛使用。

我恐惧,我真的惧怕死亡,我不要让自己躺在地上,任人从我的躯体上践踏过去,仿佛我只是一堆尘土。但我现在知道,死是可怕的,还有比死更可怕的东西在啃噬我的心灵,我的太阳即将离我而去。太阳,我不走,我愿意与你一起去见上帝。也许我级别比你低,也许我平时练功很差,但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愿意执子之手,与子共亡。

我从未有过的冷静,站在远处一个墙角,开始最大威力地使用我的魔法,第一次,我把暴烈火焰当作武器使用,烟火燃烧怪物皮毛发出的火花要雄壮许多。大厅洋溢着动物脂肪燃烧的臭烘烘的味道。

曾经听说过,中国人的善良与文明举世公认。因为他们是最早将炸药制成烟花。原本战争的武器,竟与和平与欢乐和谐统一。

而此刻,我却觉得,当战争逼近的时候,将欢乐与祥和的礼花变成致命的攻击武器,其实是文明对野蛮,自由对autokratisch,善良对邪恶的保卫之战。当灾难无可逃避地来临之时,我们选择坦然迎接死亡。在魔鬼面前,我放声大笑,我的笑声令整个殿堂动摇。

“啊~~~~~~~~~~!”我听到太阳临死前最后的悲鸣。“啊~~~~~~~~~”“啊~~~~~~~~”紧随其后的两名战士也气绝身亡。我本可以在此刻抽身而走的,可我觉得即便走了,活着,活着又如何?我静静站在那里,微笑着看见怪物向我逼近。我听见天籁之音,看见小天使拍打着翅膀,提着花篮,在碧蓝的天空里,为我打开通向太阳的门。近了,更近了,我的爱,等我。

只一下,我就瘫软在地上。我本不是如此不堪一击。但,生的意志早已从我体内褪去,我想,我是自杀的。饶恕它们吧,上帝,是我自己要死的。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23

我和太阳今生有个约——我和太阳的爱情故事之完结篇

这一役,我们一行损失惨重,共丢失了3顶祈祷头盔,我还丢了一个稀世少有的加魔御加魔法加防御的项链。在我退出此局游戏的最后一瞬,来了一魔一道,那道士望着满地狼籍的强效魔法瓶,太阳水,血液还有各式宝贝,惊喜地叫到:“什么东西爆了?”我以后要把这句至理名言贴在我的电脑上,时时警醒自己,那就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那二人光顾着拣东西了,明见祖玛包抄过来还不舍得逃跑,其悲惨结果是,没拣上便宜还送了性命。我嬉笑着说:“又爆了一个!”我知道死人本不该说话的,我能预见到以后即便我落土了,我的舌头也一定是伸在外面的,如吊死鬼般。现在我的格言要升级到1。2版本了,“我可以死,但我不能不说话。”

没有太阳陪着我,我存活到寿寝正终的几率要小的多。我好象是很容易被人残害的一类。老不长记性,老不防备别人。如果传奇里有保险公司这一行当的话,一定拒绝受理我的业务,原因是有骗保险费的嫌疑,平均每天我都得死一回,我指太阳不在身边的时候。

这一天我独自去偷欢。我的偷欢就是指背着太阳去打老鼠。太阳不放心我自己出去混,每次我出门都千叮咛万嘱咐,其罗嗦程度不亚于我爹。男人是这样一种怪物,变化永远快于你的计划。当初我看上他是因为他的寡言与酷。我心中理想的男人就是反町隆史那样子的,表情少而忧郁。原本太阳是那个样子的,我指我们不熟的时候。现在他剥去伪装了,话多到象唐僧一样,老问我:“吃过没有?”“缺不缺钱?”“睡觉的时候要盖好被被,小心着凉。”“跑的时候看路啊!”“不要轻易跟陌生人搭讪,他们没安好心。”。。。。。。。。天!简直是幼儿园的阿姨!既是我跟人家搭讪,应该人家小心才是,只能说明我没安好心呀?他这是强盗逻辑,凡是自家的都是好的。

老鼠少的可怜,现在真是僧多粥少,强烈要求传奇网管依据人数相应多打开几个老鼠笼子,不然大家老围着墙转圈,老鼠没见几个,转悠的人都认识了。我已经清楚地知道,当我右手转第三个弯口的时候一定会碰见一个叫无心的男人,当我左手转第二个弯口的时候,会有一个叫月亮妹妹的姑娘耐心堵着一扇门,温柔地吆喝:“老鼠乖乖快出来,让姐姐打你PP。”当时因为无聊,还逗远方正在战斗的太阳说,看见你老婆了,叫月亮妹妹吧?你主白天,她主晚上。太阳不许我开感情的玩笑,挂着脸在远方训我:“胡说八道,掌嘴!”我乖的很,就自己老老实实在电脑上不停地敲:“啪,啪,啪。。。。。。。”问他:“够了没有?奴家跪得膝盖都酸软了。”太阳拿我无可奈何:“I真是服了YOU了!”

正说着话,太阳突然失去了我的音信,以他的直觉他就知道我出事了。果然,等我再登陆的时候,我告诉他,被PK了。太阳一头恼火:“谁?!!!”我说我不知道,他哭笑不得,“我的小姐啊,连谁杀了你你都不知道?”“人家正忙着打老鼠,背后有人偷袭,怎么知道?”我不是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不过是游戏,还让太阳生一肚子闷气,说不定还四处追杀人家。如果参与传奇的每个人都陷于无法自拔的仇恨与报复中,这有背我娱乐的初衷。我更愿意传奇是友善的,快乐的,而不是杀戮的战场。即便是游戏,我也希望从中发现真善美,而非发泄现实中的假恶丑。

再回老鼠洞,又看见那个PK我的家伙,我笑嘻嘻地主动打招呼:“还打不打了?”他很警惕地瞪着我说:“随你便。”“我又没招惹你,干嘛杀我?”“你打的那耗子是我养的!!!”他生气了,“我守了好半天了,指望它生一窝小耗子呢!现在没了,你赔我!!!”这是个有意思的家伙,我决定跟他攀谈了,“你怎么知道那是只母耗子?我看是公的才杀的。”这下轮到他好奇了:“你如何辨认公母?”“简单,男左女右,从右墙出来的是母的,从左墙出来的是公的。”他茅塞顿开,说:“多谢哥哥提醒。。。。。。。”

跟我的“仇人”聊天的空,我发个信给太阳:“他已经是我的朋友了,一切搞定,勿担心。”太阳说:“YOU ARE AMAZING。{你真令人迷惑}” 

太阳四处发着寻人启事找我:“急事,速回。”当我收到鸡毛信,一溜小跑回到土城的时候,他一把拉住我的手,眼里放出热切的光芒,一闪一闪:“要搬家了,我带你去新大陆做移民好不好?”我一口答应:“你等着,我去找朋友们,收拾完包裹就跟你走!”

原来事件轻松愉快的乔迁喜事,没想到竟遇上了空前阻碍,给我当头一击。朋友亲人们异口同声地反对:“不去!我们在这里住惯了,新地儿不稳定。以前雷霆搬家,迁移的人都抱怨。为什么有了前车之鉴还要重蹈覆辙?”我尴尬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我无法张口告诉他们,我爱上了一个游戏里的男人,这个男人要带我远走天涯。

这些朋友都是我现实生活中的朋友们。来传奇前我们都各自领了任务的。我们曾那样雄心勃勃地誓言要创立一个自己的乌托邦,兄弟姐妹们和平相处,不欺负弱小,不畏惧强悍。我们将不参与任何PK。在每个游戏中人有危难的时候都施以援手,好比国际红十字会组织。

难道,仅为了一个男人,我将放弃我们的理想?我干巴巴地寻找各种理由,无望地做着最后努力。

我不敢劝说太阳和我留在一起。他是个有信仰的人。他所有的朋友包括行会都转走了,让他为了一个女人,放弃已经到手的功名,我做不出。男人的天地是广阔的,朋友,事业,也许都重于爱情。爱情再强大,也无法抵御没有朋友,失去组织的寞落。

抉择真的好难啊!

“跟我走!”太阳依旧执着地拉着我的手,全然没有发现我嘴角的枯涩与眼底的哀愁。

“听我说,太阳。”我把他的手拉到唇边,用尽全身之爱吻着,多么希望让他明白,我已将我所有的情,付诸我冰冷颤抖的唇注入他的体内。“我不能跟你走了。亲情,友情,我一样都丢不下,我是个贪心的小女人。”我的泪顺着眼角流下,漫过光滑入月的脸庞,落到他的手背上,晶莹剔透宛如夜明珠。我用舌头轻轻舔去,海水般又苦又涩。

“那你就丢得下我?”太阳满脸的绝望,禁不住攥我的手。我很痛,无论是手上的骨头还是心头的肉。我只能咬紧嘴唇。

“太阳,关于爱情的事,我们都已听的太多。我若跟你走了,到了新地方,除了你,我一无所有,当爱情成为一种牺牲一种包袱的时候,我们连现在的好感都不会再有。我愿意牺牲,可我无法预料牺牲过后的结局。我可以跟你走,可如果,如果我不快乐,你我都会后悔的。”

爱情在离别面前竟如此苍白,不堪一击。太阳在我们的家门口徘徊着不去。他握着拳头那样伤感地看着我的背影渐远,一遍一遍喊着我的名字。我的泪,隔着电脑沾湿衣襟,胸前竟潮湿一片。泪模糊我的眼,让我无法看见他悲伤的脸。此刻我已分不清游戏还是现实。

我活着,而其实我已死了。我不再为自己活着。人这辈子,背负着亲情与道义,因为责任,很多时候我们必须放弃自我。我只为责任而奔波,我依旧去打老鼠,只是,在休息的瞬间斜依在门框上,拨弄着手镯发怔。我依旧大笑着与朋友们一起喝酒吃肉,只是,我已经将心房锁上,将钥匙丢进阴沟里。

我沉默了。无人的时候我更愿意一个人躲在昏暗的房间里发呆,看耀眼的太阳东升西落。如血的残阳仿佛我如血的心。而时空的另一头,那轮本属于我的太阳,也许正如我般守望着隔界相望的爱人。

我原本是只快乐的笑鸟,每日不知愁滋味的鸣叫。而现在,我消瘦着,看身上脱落下一缕缕彩色的毛。一片羽毛一片相思。凡我走过的路上,羽毛铺成的地毯熠熠生辉。

我不知道日子竟如此难捱与漫长。感情的煎熬染我噬血成性。一有战斗,我义无返顾冲向魔鬼。把自己当成一个战士。我眼看着自己的血一点点下降,追忆着当年有太阳的日子里,他以内力将血液注入我的生命。泪流成河。我以肉体抵抗着魔鬼撕扯我的痛,期待以此痛压制彼痛。死,我并不觉得痛苦,如果死能给我解脱的话。可怕的是死后的重生,在死与生的不断重复中,我的心头结满疤痕,坚硬如盔甲。

一日酒醒之后,我毅然跨过奈何桥,找到孟婆婆,捧出我的宝贝说:“我有太阳水,祝福油和修复油,可我没有灵魂了。求你给我一碗忘情水,让我忘记前尘往事。我的身在老家,心已经飞了。”

孟婆婆无限怜惜地看着我说:“孩子,我可以给你。喝我我的汤,你就忘记一切烦忧。你不再记得你自己爱过活过。你无忧无痛。那个曾经让你魂飞梦萦的人自此不在你心中留有一点痕迹。你是愿意珍藏你曾经拥有过的记忆,还是愿意你的感情一片空白?”“空白。”我坚定地说。太阳,别了,我要把你从我生命中删除,从此我将无爱无恨。

在我吞咽孟婆汤的一刻,我的眼角流出一滴带血的泪。滚落在地上叮当作响。太阳,这是我为你流的最后一滴泪了。

我忘记了前生今世,重新踏上了光芒的土地。我不记得什么苦与乐了。所以,我时常困惑:我胸前这一颗如太阳般鲜红的泪滴型胎记为什么总隐隐作痛?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24

附: 六六给太阳的情书

知道你会每天过来做功课,看我的只言片语。那里我硬着脖子不肯道歉,这里做你的小女人,老实给你赔罪拉!

喜欢你永远头脑清醒,思路敏捷,只从我告偏状里就知道我又惹麻烦啦!当着大家的面,很威严,知道我错了,却委婉给我留面子,又替我道了谦,背地里疼啊哄啊,声音轻柔,然后看我撒娇着滚进你怀里,拿着小拳头捶你或撅最着嘴用后脑勺对着你,说,我就这样了,看我不顺眼,你开了我啊~~~~~~!然后安逸地坐你怀里,听你说,小宝贝,我哪里舍得?

你知道我的毛病,嘴硬心软脾气倔,却可以将我调理得如棉花糖般柔顺,分析道理丝丝入扣,语气却无限爱怜,让我不得不折服。有时候恨恨地想,这辈子,栽你手里爬不出了!

一直自以为是,傲得不行,不把你那干人马放在眼里,却奇怪那些草寇竟有如此儒雅的领袖。似乎獐头鼠辈,草莽勇夫到你手上竟可以成了金刚钻,铁布衫。看你横扫江湖,一世霸气,内帏中却收服了我这个吟诗做画的女人。第一次,见你礼貌地跟我打招呼,说,很喜欢你的文章,希望以后常可拜读。我还以为你附庸风雅,说不定抱着我的字画打了瞌睡,口水腌匝它。

以后每次发了文章,你只寥寥几句评判,却一针见血,甚至读出了我的情绪。一直记得当时发人猿泰山的时候,你说的,以后这种应付人的文章,少写。当场晕厥!竟然看出我承了人家的情分,走后门写的马屁!自此收了自己的野性,或自以为的清高,安心被你降妖。既然已经是你手中的棋子,逃不出你的囹圄,我索性伏在你肩头,做你心爱的猫猫。

知道么?我的鱼儿,喜欢你凌晨的声音,如淙淙溪水缓过心间,磁性而魅力,让我在那一刻,渴望被你拥入怀。

这两天,我不去看你了,被你拂了面子,等我释怀了,等风波过去了,我再考虑。不见你,叫你心急。哼!

过来吻我。

我只说吻,注意你的手,不要乱搭。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25

第六章 钻 戒



1

贪欲缘于疏忽。你被偷,是因为你给了小偷伸手的机会。

我第一次有偷的念头是看到她的钻戒。

那时候戴钻戒的人不多。而她不是个招摇的姑娘,文文静静,却戴了个非常招摇的大钻戒。大到冬天非常柔软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射进来的时候,若不巧她在伏案写字,钻戒折射的光芒映在我的桌面上,会有一个硬币大小的光圈。聊天的时候,她说是美国的姑姑送的礼物。我原本也就跟大伙凑一起看两眼,与自己无关地夸赞两句。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没有什么了不起。我一点也不曾想到,就为这一只不能吃不能穿的钻戒,也许我的终生就此有了污点。

春天的时候开订货会,我们在梅垄饭店附楼弄了个总务房间,公关部乱糟糟地出出进进,收到的花篮,准备分发的礼品,从冷餐会上带下来的点心,堆满了不大的房间。套房里面总务处长带着一群小丫头们忙里偷闲打拱猪,纸条贴满一脸。

“我去一下洗手间。”她说。

再过一阵子,我也想洗把脸。昨天为筹备今天的开幕,一夜未睡,眼睛红得象兔子而脑袋沉得象麻袋,一会儿还要给老总准备闭幕致辞,得赶紧清醒过来,千万别迷糊了。

洗完脸,洗完手,转身拿手巾的时候,我看见她的硕大的钻戒落在洗脸台边。

贪婪源起只需要0.001秒的时间。人性之初一定有龌龊藏在你内心无法看见的角落,平日的向善甚至是多年的教育都无法将那委琐挖掘出来。只需要那0.001秒,占有欲突然就蓬勃生长,好象核泄露后的硕鼠,很快就占据了整个思想。

人做小偷是不需要训练的。即便是陡然升起的意识,也可以做到不慌不忙,我仿佛在众目睽睽之下一般装做不经意将戒指顺手带到水台边缘。在挂回毛巾后再不经意地一拨,戒指就非常“巧”地掉进了梳妆台下的垃圾筒里,我甚至可以做到目不转睛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只用余光扫了一眼。即便洗手间里只有我一个,我也要装做若无其事,仿佛自己面对着针孔摄象机,即便将录影带翻出来查看都不落痕迹。

做小偷其实很多时候并不是生活所迫,就如有人爱做间谍有人爱做妓女一样,很多时候不是别无选择,纯粹是过瘾,喜欢那种刺激,仿佛老鼠与猫之间的争逗,看看自己能不能逃脱被追捕的命运,而很多时候,其实是小偷赢。原因是,下手的那个总是漫无目的,出其不意,有时候起意甚至只因为心情或者是环境。再老练的猎手也套不住不饥饿的狐狸。

我是哼着歌走出洗手间的,脸上漾着微笑,出门第一件事不是四下张望却是直奔桌子拿了块蛋糕塞进嘴里,嚷嚷着,饿了饿了,拍着处长的肩膀大喊:“蠢么你,出老K!”一点看不出门槛内与门槛外,进门与出门的我有任何不同,其实,进去的时候是平民,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罪犯了。电视里拍的警察与小偷一点都不真实,充斥着剧作者的艺术夸张,真正的小偷并不是贼眉鼠眼或者所谓的做贼心虚的,那只能算是小小偷,没成熟的毛孩子,但凡大点的小偷,甚至不用惯偷,都可以做到脸不红心不跳若无其事。

我当时想得非常清楚,待到一个钟头以后去会场吃饭,如果没出什么意外状况,便将那个垃圾小袋拎到门外,在丢进垃圾桶前的一刻捞出戒指,趁着饭局混乱,打个车回家,来回也就15分钟的路程吧,一个大厕所的时间,没谁会注意我的存在。然后,一个可以划开钢板的金刚钻就是我的了。虽然,我并没有想好有了这个钻石戒指和没有有什么区别。或者以后有没有机会戴出去炫耀。有了宝藏却要整天收藏着,只到半夜里偷偷摸摸拿出来看看,不能告诉任何至亲,那种天大秘密无人分享的激动也是满惨的。

即使这一个钟头之内出了什么意外的话,我也并不损失什么,没什么可害怕。

所有的电影都有市场,是因为生活的确不象白开水那样简单或者象设计好的情节那样按你的意愿发展。“如果没有出什么意外状况”,这是一种理想局面,是小偷的愿望,就好比老猪希望天纷降饲料,全国人民信佛教一样。

没过20分钟,她就突然惊叫一声,甩下手里的牌直冲洗手间,口里嚷着:“死了死了。。。。”

恩,的确死了,我早就预见到她是找不到那个大钻戒的。

果然,一声尖叫:“啊!我刚才洗手把钻戒脱在这里,现在不见了!”

一堆人冲进洗手间,我挤不进这个热闹,只靠在门栏边向里好奇张望,表情与其他观众没什么不同。“水泄不通原来是这个意思。”我脑子里突然涌现这个词,想到这时候若是马桶堵塞,一定是满屋子更大的尖叫。

下面就是观众一言我一语,失者前言不搭后语,当然我也很假惺惺地问了几句诸如什么时候的事啊?你会不会记错呀?别急,再找找。

她眼泪都要掉下来了。雪白的皮肤下毛细血管开始膨胀,整个面色绯红,不热的春天里满头的大汗。我有点残酷地带着冷笑欣赏。以前每天看她悠闲淡定,说话慢条斯理,做事按部就班,从没象今天这样失态过。不过即便在失态中,她还是满好看的,那种焦急叫人有种暗暗的可怜。

“刚才谁在你后头上的厕所啊?早上谁上过厕所?”处长这话问的,出拉一下N双手都举起来了,“我反正没见”“我也没见”“我都不晓得什么时候的事情”每个人都赶紧撇清。人多嘴杂,这时候我不表态也没人注意我,就当我也表过了吧,反正我也跟着哼哼了几句。

“你什么时候上的厕所?”这话是我问的,完了我好赶紧装做仔细回忆的样子,其实我用脚指头猜都猜得到,那么乱烘烘一屋子人,有人注意过我进厕所才怪。

谁知这姑奶奶是一马大哈,突然就楞那里了,想半天说:“我没看时间,反正不久以前,也许8点多?”哈哈,笨蛋,若不是我干的,我都想提醒她明明也就40多分钟前吧,哪到两个钟头?打牌都打得不知钟点了。

“我跟你讲,肯定是那帮实习丫头干的,小姑娘眼皮子浅,没见过世面。”薇跟我咬耳朵。薇跟我同事已久,两个人天南海北出差过,同住一室,俩人的内衣内裤,首饰钞票满宾馆乱丢也互相之间没出过事,她绝对不会猜疑到我。“别瞎说,也许她打牌打昏头了,昨夜又没睡,没准过会从包里找出来了也没一定,你别冤枉小丫头,没凭没据的,一辈子的名声呢!”我认真推了薇一把。

“不行就报警吧!”老大姐还是很有头脑的。通常敢第一个说出这话的,都是心底坦荡荡,搜身都不怕的。其实,搜身我也不怕,哪怕当着男警察脱得一丝不挂。

“不好,订货会是公司的大事,出了这档丑闻,等下警车呜啊呜啊开过来,挨个盘问,我们公关部什么都干不了了,老总要大发雷霆,影响太坏。”处长明摆着不想为她而坏了前程,说老实话,她的不小心造成的结局,又没谁砍她手指,又没谁拿刀逼她脱下来,从定性上说应该算遗失而不算盗窃。(当然,我心里也这样想的,我只能算是拾到失物未交公或是未归还失主罢了。)

她一听这话就绝望了,知道自己就这样被牺牲了。哇地哭开了。真没出息,不就好几万块钱吗?当着众人咧着嘴巴,一点不雅观,牙豁都露出来了。

薇特讨厌,这时候就显着她了,她特义愤填膺,打抱不平,觉得不能平白无故便宜了那贼,或者说是便宜了我。我想屋里每个人,除了我,大约都在想,不晓得叫谁贪去了那好几万了。“屋子就这么大,人就这么多,都是自己人,又都不是外人,这屋子就自己公司的人能进,里外不超过20多,都脱光了亮相,自己自觉,不愿意脱的就有嫌疑。包也都倒过来让大家检查,我提议的,我第一个,处长你先进里间不要出来。”薇已经开始在解外套的扣子了,我倒!情势有点古怪。真有几个姑娘犹疑着将手放在扣子上时解时扣。

“我反对!”站出来的还真是个新近来公司实习的大学生,小丫头大约从没见过这阵势,有点牛犊不怕虎,再加上也许是处女,特不愿意将私处暴露出来,非要将裸体与尊严等等等等联系在一起。明明不干她的事非要站出来喊一嗓子。得!省我抗议了。虽然我不怕脱,但我也不想脱。春天正是换季时,怕感冒。

“人家都不反对,就你反对,我看你倒应该第一个脱!刚才我还说呢,有些小丫头眼皮子浅,没见过世面,看样子没说错啊!”薇扭头冲我得意地扬扬脸,一脸的蔑视。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那女孩看样子挺泼辣,不是那种可以任意拨弄的小丫头,目光喷着火冲着薇直着就走过来了,还很不饶人地一把蒿住了薇的前襟,一点不怯场。

我已经决定,这小丫头实习完了就把她打发回去,跟处长说几句小话,一看以后就不是好差使的模样,谁进公司不是几年小媳妇?她看样子就不是做小媳妇的主儿。

小丫头太不了解薇了,薇那是多横的混世魔王啊!什么阵势没见过?当年去乡下划地做度假村的时候,村民拿着锄头在后头追我们打,包括副老总都非常狼狈地抱头鼠窜,她却从地上抄起快砖头 冲着村民就丢了过去,扔得那个远啊!怀疑她当年在大学里一定是丢铁饼的。估计也是没吃过亏。幸好军人出身的司机非常警觉地一把抱住薇伏身窜回车里一踩油门溜了,不然那丢到后车窗,砸出N大个窟窿的锄头一定是破了薇的相了。

你想,那样泼的孙二娘能怕了眼前的小丫头?薇一把拨拉开小姑娘的手,一搡把小姑娘搡出去好几步,一步步逼回去,手指头都戳到小丫头的脑门了,说:“我还没点贼的名儿呢?你慌张什么?迫不及待跳出来?你算哪根葱哪根蒜?真是一不留神妖魔鬼怪都蹦出来了。你说你没拿,你说你没拿,你拿证据出来!不脱,不脱就是心里有鬼。满屋子人,老老少少,哪个都不反对,就你反对,你以为你肉体比人家都美?也不看你的地包天,也不看你的荷包蛋,要腰没腰要腿没腿,除了心虚,我实在找不出更合理的解释。”薇的肢体语言咄咄逼人。将小姑娘从嘴巴指到胸再指到腰最后指到腿,刻薄地点评一遍,几句话就已经将小姑娘羞辱得连跳楼的心都有了。对于未婚的,没出校门的小丫头来说,说她难看简直比说她是贼更伤她感情。

果然,小姑娘被薇的手指尖逼到退无可退,而和她一起来实习的小丫头们见状都噤若寒蝉,即便有反对意见的都不敢言。小丫头在众目睽睽之下顶着贼的帽子被批斗成妖怪,羞愤难当,刚才还一脸坚强,这会就眼泪掉下来了,嘴里只反复说一句:“你诬赖好人,你诬赖好人。。。。。。。”词穷了。

我最终决定放弃做小偷这一项很有前途的职业,虽然我非常有潜质,既不招摇又不特别出位,藏在群众中不显山不显水,表情还特无辜,随着情势的变化做出相应的惊讶,愤怒,悲伤或焦躁,是因为失主的一句话。

局势在一触即发的情势下,她的一句话改变了我这一生冒险的尝试,算挽救了我的灵魂吧!

她带着哭腔走到薇面前,拉开薇,拉开哭着的小丫头,摇着手,眼泪一串串掉下来:“算了,我不要了,都怪我自己不好,我太粗心了,怪不得别人。谁都没拿,也许被老鼠偷走了。”

她突然就蹦出来一句大胆的推测。要不是局势不容许我喷笑,我也许就要笑出来了。老鼠?我是老鼠?我是一只爱钻石的老鼠?不吃蛋糕不吃糖果,却将钻石拖进洞里?女人在情急的时候的幻想是非常有趣的,堪比火星撞地球的大胆推论。

有一个日本故事叫做敦厚的诈骗犯。我想我可以与那个诈骗犯媲美。我注定不会是一个成功的小偷,虽然我有敏锐的观察力,细致的筹划力,卓越的镇定,冷静的头脑,但我最终失败在我的心善。就好象允许颗粒无收的百姓吃自己肉圆的皇帝一样,我慷慨地将其实已经一大半到口袋的钻石贡献出来了。

我非常委婉地轻轻说一句:“都别吵了,什么都没搞清楚呢,就忙着抓贼。仔细找过没有?你确定你就放在盥洗台上的?人经常会糊里糊涂的,再加上这里这么乱。大家都把东西归归类,重新找一遍,这才是办法。”

我的主意轻易就化解了僵局。这个主意叫领导们喜欢叫群众们拥护,大家主动分片开始搜寻屋子的每个角落。我自然就靠到失主身边说,我陪你找找洗手间看。我们再仔细找一遍,说不定给冲到浴缸下面去了,那就真没了。然后拍拍她的肩。

我和薇和她一起在不足5平米的小房间里撅着屁股展开地毯式搜寻。我甚至将肥皂盒都倒过来,装摸做样地对着灯光看来看去。又将水塞拔出来,拿了个手电筒往水管下面照来照去。

“你刚 脱哪里了?”我问她。她跟个木头人一样就看我和薇忙着,“我就放这里的。”她随手一指,位置倒是大差不差。我又趴到大理石地面上拿着电筒左照右照。还把垫脚的“WELCOME”的垫子翻了个个儿。“你会不会一不小心拨拉到地上了?地上没有啊?奇怪,那还有可能在哪里?”我其实都烦了,她好象很榆木疙瘩,我都点拨成这样了她还不知道说一句垃圾桶,我实在不想主动点出那个藏圬纳垢的地方,因为刚才我好象看见里面还有一块别人丢进去的卫生巾,我有洁癖,不想用我的手指头去翻。也不想做得太明显,免得人家怀疑提出重新找的是我,找到的又是我。

还好,天无绝人之路。我当时都累了,若是那榆木再不醒悟,我就只好被逼再次成贼了。贼把失物都送到她眼批底下了她还视而不见,贼只好被迫收回好不容易贡献出的一点善良。

幸好关键时刻薇挺身而出挽救了无奈的贼。薇大胆推测,会不会掉到垃圾桶里了?你这么一挥手,一没注意。。。。。。。

我不接下茬,只抬头鼓励地看着她。

她突然就两眼放光了,仿佛回忆出自己那么一挥手的样子,连声喊着对对对,然后不顾污秽地将芊芊玉指伸进垃圾桶里。

果然,一枚硕大的美钻戒指,伴随一声欢喜到极点的尖叫被发现。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26

2

这个故事原本在这里应该划上一个句点。以我完美的人生不带一点瑕疵告终。我可以在我去世以后的墓志铭上写,我这一生是光明的。当然前提是在我剩下的日子里没有什么诱惑引发我新的犯罪欲念。

历史的车轮总是沿着原有的轨迹向前滑行。历史上的昨天和今天,历史上的去年和今年,历史上的某个朝代与这个朝代,都是同一个翻版。

事过境迁,好几年后,我换了好几个工作,跳了好几次槽,工资翻了好几倍,我的手指上也戴了个好大的钻戒。大到,当我躺在夏日的沙滩前晒太阳的时候,阳光折射钻石的影子可以在沙滩上留下一个袁大头般饱满的五彩光点。

现在,我是某公司公关部的主管,手下也有兵马几百。小姑娘们还是不同种族不同肤色,语言南腔北调说起话来全靠连蒙带猜。我就在公元某年某月某日雅加达的一家海边度假村又开个订货会。

回到会场的准备间,我洗手的时候因为指环里塞了几颗沙子,磨得我的皮肤生疼,我将钻戒取下。洗到一半,听到外间手机爆吵,冲出去一接,老板找。

等去了老板房间,一顿缠绵,穿戴整齐,化完妆后,一抬手,发现钻戒不见了。

冲回准备间的盥洗室,打开房门,一看洗手台,如我所料空空如也。

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当年我还是个嫩丫头的时候就已经可以搞定一切,现在摆平这几个小丫头,应该是绰绰有余的。我只是想证实一下,是不是每一个贼,都会在关键时刻良心发现。

我没有惊叫,也没有失落感,只那么随便走到门前,将大门一掩,笑一笑说,大约45分钟前,我在这里洗手,将钻石戒指落在盥洗室里面了。我知道你们中某位好心的姑娘替我收着了,非常感谢,等下麻烦你送回我的房间。多谢。翩翩然,我打开房门,走了出去。我这样给她们面子,没道理我的戒指不回来。

即便不回来,我也有办法。信不信由你。

晚上11点,我回房,找了个遍,从桌子到床到沙发到地毯都翻了翻,没有。什么都没有。尽管这一天我的房门都是大开的。

好!执迷不悟,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给脸不要脸,不要怪我手段毒辣了。

半夜三点,我溜回准备间的盥洗室,先将里面仔细搜查了一遍,包括垃圾袋,什么都没有,连位置都没变。

我爬上盥洗台,将我随身带的WEBCAM架在房顶的玻璃镜边。跳下来,拍拍手,心满意足地走向老板的房间。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召集全体人员开会,手里拿了卷我放在微型摄象机里的录影带,带着姑娘们走进盥洗室满脸微笑地说:“昨天,我给她一个机会,可惜她没有珍惜,我希望拿我钻石戒指的人悄悄放回去,但是她好象很不识抬举。我既然当时不追究,一定是因为我有把握可以捉住她。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我再给你一个机会,请你今天晚上将戒指放回到我的房间,这一天,我的房间门都不会锁。否则,我就真的要看这卷录象带了。我现在跟你们保证,我并没有看过这卷带子。因为,我不想我们这么久以来培养的团队精神,我们良好的关系就这样毁于一旦。每个人都有一念之差的时候,我非常理解。

我举举手里的录象带,又指指拐角不起眼的WEBCAM。

我相信不会有谁的神经如此坚强,在这样的重压之下依然保持面无表情,我的眼睛就象探头一样在一张张面孔前划过,仔细捕捉一丝细微的紧张。

很遗憾,我什么都没找到。

但我不打算原谅这个无良的贼了,今天即便她主动放回我的房间,我也认为那是迫于压力,与我当年的境界是无法相提并论的。我这次真的在房间里装了另一个小摄像机,我现在的确好奇,究竟是谁干的?我内心有个底限,我会解雇她,给她个教训,却并不报警。还是那句话,对公司形象不好。

这一天,我等得很焦躁。跟客户聊天的时候心不在焉,常环顾四周,看看哪个姑娘缺场,尽管每个姑娘都会时在时不在,我会暗自揣测,她是不是去我房间了?我需要极大的定力才能克制住自己不回房间去迅速发现那个惊喜。

又是半夜11点,晚会结束。

我带着无比激动的期待奔回房间——

在任何显性或隐性的角落,包括地毯下面,窗帘后面和卫生纸卷里面,我都翻了,什么都没有。

我突然就有种自己玩自己的感觉,自作聪明。

想想自己昨天半夜不睡,上窜下跳,忙里忙外,沾一身木屑,以为在跟贼一较高下,其实,就好比是猎人下的套,总下在狐狸不经过的角落。

我什么都没捞到。

现在的姑奶奶不比当年。一赛一的狠。我好象老了。

跟贼玩,很危险,也很有挫败感。

幸好我不是当年的失主她,丢一个钻戒,我心疼的很,不过没那么心疼,不至于眼泪往下掉。不久,我就能再买起一个,因此令我懊恼的不是丢戒指本身,而是——

我终于明白,历史只是相似,而不会相同。

故事的结局,我们永远都猜不中。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27

第七章 半晌贪欢

    老婆回娘家了,要去一个月,刚走。确切地说,是被他连哄带架给劝走的,说得还在情在理:"好久不看咱妈了,想啊,你替我回去孝敬孝敬。"说老实话,他是感到厌倦得不行。每天固定的时间起床,看固定的一张蓬头垢面,吃固定的食物,散步走固定的路线,每周固定的时间做爱,完事后固定地抽一支烟。那种ROUTINE的感觉不是在杀人,而是在慢慢地剐,剐得他有血流不出,有泪无名流。闷到极点的时候,真想冲那张精品玻璃茶几一拳砸下去,听尖利的爆裂声,看手掌上的血,剧痛一下。那也是快感,好过每天麻木到懒散,像被温开水慢慢煮死的青蛙。老婆要再不离开一阵子,他就得疯了,没准儿哪天压不住心头的渴望,突然蹦一句:"我们离婚吧!"

  老婆走了。飞机上天的一刹那,他竟然冒出个恶毒念头--万一飞机不小心掉下来,他顷刻间就是个自由的鳏夫了。念头一出,他就冲自己吐吐沫,骂自己真不是个东西。老婆再不好,也是直系亲属了,即便是离婚也比咒她死强啊!何况老婆实在是说不出有什么不好。

  以前通常是下了班就回家上网,等吃现成的。老婆临走前,忙活到大半夜,做了一冰箱的菜,还按先吃后吃的顺序排好、贴上标签,满足地叹口气自我欣赏着,说:"至少能管十天的,你就只受二十天的罪。"呸!总共就享三十天的福,还被她克扣去十天。

  不理她,自己出门找食去!

  楼对面一排小饭馆,随手推开一扇门都有半老徐娘涂脂抹粉难看得像老鸨一样迎上来,堆着媚笑打招呼:"老板,搞两个小菜?"他怎么听都像电影里的"客官,这里的姑娘可标致啦!翠花,上酒!"

  他点了一荤一素一冷盘,一盏汤,一包烟和一瓶啤酒。

  这季节正是啤酒抢滩的时候,弹丸小店里居然站了一窝推销不同品牌啤酒的小姐,一色的短裙盖不住裤衩,身披绶带,就他这一瓶啤酒的生意都快打破头了。真是百样米养百样人,一瓶啤酒提成不过毛把,都能如此卖力,可见生活没他过的那么简单。他要的啤酒叫"零点",以前没喝过。不过,在他眼里,有酒就是享受的标志。至于是XO还是二锅头,没什么区别。区别还是有的。零点小姐在推销那瓶毛把利润的啤酒的同时,顺便也推销了一下她那肉奶奶的大腿,就差贴着他的根了。他觉得都有些肌肤之亲的嫌疑了,不买过意不去。这酒要是改叫"三点"或是"十三点"什么的,大概都会比零点有卖点。

  老婆从眼前消失了,没人跟在后面嘀咕--臭袜子丢筐里,衣服挂架子上。不过他还是一如平常地遵守了规矩。边找衣筐边骂自己没出息。好不容易自由了,干嘛不把袜子扔床上享受一下?试着扔了,发现连自己都受不了那股味儿。多年的家庭生活,好像已经使他习惯了整洁。

  打开电脑上网,打牌。真畅快,想打到几点就几点,没老婆在耳根催,"还不睡?"边打牌边抽烟,使劲抽。想以前,抽烟是见不得光的,得躲阳台上、厕所里抽。这晚杀到天昏地暗,中途输急了还找来了网管,投诉对家作弊,一夜下来没赢反丢了十几分。抬眼看表,得赶紧睡了,明儿还要上班呢!

  几天一过,总体感觉还是无聊。黄色图片一律裸着,A级电影一样叫着。以前梦想老婆不在了可以不必像老鼠偷花生一样掖着藏着了。梦想成真了,才发现原来这乐趣根本不在敞开了看小电影上,却是偷偷摸摸做贼上:反锁了门,边看边听门口的脚步,还后备几个正儿八经的新闻网站以备不时之需,必要时来个屏幕保护。看了黄片也急,老婆不在,连个泻火的地方都没了。唉!吃片维生素。老婆在家的时候,总适时地端杯水,硬塞片VC什么的。好像好几天没吃绿色的东西了呢!

  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去PUB泡个妞吧,天知地不知,我知老婆不知。别辜负了这三十天的春光,一生能有几回啊!

  手里提着他的猎装,直奔三里屯就去了。他选的这家PUB,叫"深蓝",DEEPBLUE。他走进去是因为这名字好像是一机器人的名字,下棋把"怕挖懦夫"给下得快背过气去的那个机器人的名字。而且,深蓝好像有忧郁的含义。这是他给自己的借口--我是因为想老婆想得忧郁了才不轨的呀!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由此可见,犯错误得趁年轻啊!

  一进门他就瞄上她了。真够艳的!一头染得像板栗一样的头发蓬松在后背,像俞小凡一样妖艳。他就喜欢那气质,一看就不是良家妇女。女人也得分长相的,不同的功用得不同的长相。老婆就得周正,不施粉黛;即便施,那也得巧夺天工,淡到看不出来;与这名称搭配的打扮就是工作装,淑女装,围裙,平跟皮鞋。情人就得艳荡(这个艳荡可不是雁荡山的雁荡),她得是嘴唇性感到像元宝,抹着DARK RED的口红,睡裙下滑不溜手,一丝不挂,没事老端着酒杯凭窗眺望,装酷扮靓的那种。这女人就是这种。

  他走过去搭讪。"小姐寂寞么,要人陪么?"那是80年代初的低劣手法。"给这位小姐一杯血腥玛丽,给我一杯白兰地。"这是90年代的流行方式。现在都过了米来年了,新世纪都开始了,新时代要有新概念。

  他掏出家乐福的会员卡,在她眼前晃一下,说:"FBI。你被捕了。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但你所有的言论将被作为呈堂证供。"她毫无惊异之色地冷瞟了他一眼,果然沉着。"你是怎么进来的?你以为你套上坎肩我就不认识你了?看见门口那块警告牌了么?"他掏出一支烟,自己点上,并不急于往下说。那女人冲他眯眼一笑,说:"那块18岁以下不准入内的牌子?"这下愣的是他了。那是他随口编的,门口并没什么牌子,原本想抖个包袱引她注意的。她怎么知道自己后面要说什么?"你多久没出来混了?结过婚了吧?我打赌,至少3年以上徒刑了。"这次是女人自己主动开口的。他说:"错,2年11个月零13天。"

    抽烟,他们对熏着;喝酒,他们互灌着。他还被她拉到小舞台上尴尬地扭了两下。不知不觉就到了半夜一点。边说着笑话,他脑子里就边盘算着怎么拉她上自己的床。既要表达自己的意思,万一她拒绝的话,也不致伤自己的面子。说老实话,以前他也不是柳下惠,可自从结了婚,还真收心养性了。

  "你夫人出差了?家里没人?今晚我不想回家了,你带我走吧。"她边细细吐烟丝,边说,眼都不看他,仿佛在说"再给我一杯酒"那么自然。因为脑子里还在费劲打鬼主意,他一时没反应过来,傻愣在那里了。得来全不费工夫?

  他跳下高凳,拎上衣服,夹着她的腰,一声不吭地出了门。

  一进门,她踢了脚上的鞋。高跟鞋像两只白色的小鸟,四散飞向空中,奔赴不同的角落。他本能地想起每天老婆一进门,第一件事就是把摊在地上的鞋子逐一收到鞋柜,工整摆好,有时还就势擦上点鞋油。

  "不错,你夫人有点品位,家里很漂亮。"她径直走到酒柜前,抽出一只杯子,挑了一瓶红酒给自己满上,斜依在沙发上,一副天生享受的姿势。

  当年老婆走进自己简陋的单身宿舍,进门就趴到窗台上嗅那盆太阳花,转头嫣然一笑说:"嘿!这花真美!"他当时回答说:"这是我屋里惟一的美丽,不过现在多了你。"

  眉不皱眼不眨,一杯酒下肚了,喝雪碧也不过如此。而老婆,只啜一小口酒,就双颊绯红,恼怒地用小粉拳捶他:"那么难喝还骗我喝!"

  她走到音响前,选了一盘CD,播放着,是经典情歌,还是他最喜欢的一首,HOTEL CALIFORNIA。有点意思了。他开始脱猎装,松衬衣扣子,抄起酒杯走到沙发前。她伸出涂满豆蔻的手,一把拉他入怀,把口中含的半口残酒吐入他口中,热吻。他觉得头晕。 她很主动。只吻了一阵子,便翻身上了他的腰,从他的额头吻起,一点一点向下移着。眼睛,眉毛,鼻尖,唇,耳朵。她轻轻噬他的耳朵的时候,幽兰吐芬。她的手指在他的颈项里轻轻划着圈,并不时探进他的胸膛,在他敏感的前胸两点上轻轻蹭蹭。他心里痒痒的,人懒懒的。有那么一处景致开始从深山老林里向外扩张。他的LITTLE BROTHER打算在半夜两点以后开始锻炼一下身体了。



  她还是不紧不慢。像调戏,抑或挑逗,用她贝壳般的牙齿解开他衬衫上剩余的扣子,一点点褪下他的衬衣。突然间,她用力抬起他的胳膊,把头埋在他的腋下,用舌尖细致地梳理他腋下的杂草。她的长发拂着他的肩膀、脖子,浓郁的香水味道很煽情。他决定有所动作,实在受不了她的风骚如此戏弄着他,他打算认真给她点颜色看看。小兄弟也不是白养那么多年,不让她见识点手段,老觉得被她压着。给个女人控制住了,丢了他偶尔野食的面子。

  一扭身,他压住了她。沙发真的太小。当年老婆要买个L型旁边带小床的那种,他嫌占地方给否决了。早知道老婆有几年之后的先见之明,当时就该顺了老婆的意思买个大的。他跪在地上,一发力就把她给抱到了地下。她其实不重,只是他婚后伙食太好,肌肉逐渐转化成肥肉,力量也慢慢由全身各处集中到关键部位。上次老婆讪笑他做爱躺在下面懒得动弹,他当时还嘴硬说,你懂什么,我这是四两拨千斤,小家伙赛过千斤顶。

  刚才那一抱,好像有点闪了腰。唉!AFTER THIS,他真的要每天去做早操了,否则心有余而力不足啊!他的手很蛮横地就伸进了她的衣下,没什么好客气的,先让她热热身。将她的内衣直接推上去,他开始用手掌挤压她的胸部,并且在她的小葡萄上点两下,捏一下。这可是从品花宝鉴上学来的正宗学院派工夫。说老实话,书他读了不少,但能记住的,除了混饭吃的专业知识,好像就是肉蒲团、玉女心经之类的实用书籍了。

  她还真应景,三摸两不摸,就开始配合地轻轻呻吟了。声音恰到好处,既不高,也不低,既不夸张也不沉闷,也许是他耳钝,反正听着像是真动情了。他心中不禁感叹,难怪自古男人都采野花,味道果真大不相同。虽说他现在是正在上演的春宫片的男主角,可是有鉴于很久没有近距离欣赏女人如此精细的表情了,他居然耐得下性子慢慢折腾着。他的手探到芳草地,拨开花丛,寻找着机关暗道。他知道女人身上有个密码,按对了就通关无阻了。他按照公司保险箱的旋转口诀,左转30度,右转50度,平移至12点的位置,对准按钮揿一下。"啊~~~~~"随着她一声带着颤音的低叫,嘿嘿,果然,闻声见宝藏。

  他放缓步伐,认真做着准备工作。俗话说不打无准备之仗!不晓得怎么搞的,当他游刃有余地抚摩身下的妙龄艳女的时候,内心竟开始内疚。他不得不承认,婚前跟老婆偷嘴的时候因为时间地点的局限,每次都跟冲锋陷阵似的,来似飓风去似退潮。对他而言没什么不满足,只苦了没经验的老婆,每次还没尝到甜头就开始打扫战场了。那时候他的单身宿舍里还有另一个家伙合住着,每次老婆一听到走廊上的脚步声,就紧张到浑身发抖。后来实在无法忍耐这种本应光明正大的偷偷摸摸的革命行动,一狠心就去领了结婚证。婚后好一段时间,老婆都还没从偷情的角色中转换出来,硬憋着不敢出声。

  第一次下力讨好老婆,是读了一本科普杂志,英文的,翻译过来好像是"让你的爱人HIGH起来"之类的。他以前是青苹果,只顾蛮干加出傻力,不懂什么技巧啊,手段啊的。包括在老婆之前的几个,他好像都没注意到女人也有高潮之类的事。反正在他眼里女人都差不多,无论潮不潮的,总归叫唤就对了。他就喜欢听女人音调起伏转折的呻吟,仿佛是机关枪的润滑油,稍微抹一点,靠住百发百中,不射不归的。

    那次,他认真做了一把功课。事前先自己躲着打了一下手机--这也是书上教的,如果怕自己不持久,就要先耗费点弹药粮草。光那个FORE睵LAY,就让他忙了一堂课的时间,是大学里上大课的一堂课的时间,连着上,中间不带休息,最后提前下课的那种大课。他印象里到最后半张床单都叫老婆给沾湿了,哼唧的他美得不行。老婆死拉活拉他上来,他就不肯,喜欢看老婆求死不得、求生不能的表情。那次是他老婆第一次体验欲仙欲死,完事以后,泪流满脸,瘫在床上无论他再怎么调戏都不反应。他当时大笑说,终于知道什么叫不应期了,就是无论你怎么叫她都不答应的意思。那次之后他足足享受了一周的总统待遇,老婆低眉顺眼,娇羞万状地每天把他服侍得妥妥帖帖,晚上早早就沐浴薰香上了床,乖乖躺床上等待他的临幸。以至于那阵子他老觉得肾虚。

  小日子也美了好一阵子。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觉得夫妻生活的劲头没那么大了。老婆给他总结规律:最初是日报,然后改周报,现在是半月谈,只怕过了四十得成季后赛了。其实他们的婚龄已近四年,一直没要孩子是因为俩人都还觉得自己小,生活还没享受够。俩人现在上床那叫默契,比赛似的脱衣服,互相像擦背似的和拉两把,从头到尾二十分钟内搞定,还双双共赴仙境。只是此仙境与彼仙境相比似乎褪味很多。

  从这点上说,老婆还真是不错的。他感觉自己在走下坡路,而老婆怎么变得情绪激昂。有时候他都紧张到不敢拉她的手。现在老婆可是浑身遍布机关,不可随意乱动,不小心就摸着电门了。老婆有时候脾气不好,急躁,他也觉得烦。不过静心想想,是不是没满足啊?得的情欲饥渴症?老婆有时候示好,拿胸紧贴着他的冷背,他是知道的,只是提不起劲儿,推脱说,我累了。老婆便体贴地拱在他怀里睡去,第二天还炖枸杞排骨汤给他补。就这一借口,都不知道骗了老婆多少排骨汤了。

  他是真觉得厌倦了,干什么都懒。再不吸口鸦片,只怕要就此萎靡不振。

  他身下的女人已经目光涣散。如果说她是他的鸦片的话,他倒觉得他成了她的海洛因了,还是高纯度的那种。她可能比他还醉生梦死。她究竟在几个男人手下如此销魂过?有几个男人在她体内进出过?是喷在她体内还是涂鸦在她光滑的小肚皮上?对了!他妈的,别忘了带套子!要是一时之欢换来痛苦二字,这可不是他追求的。他脑子里出现了大幅的公益广告,好像是挂在长安街口的,硕大的AIDS字样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靠!脑袋掉了碗大的疤,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今儿就放肆一把吧!

  他在她耳边低语:"WAIT,I WILL BE BACK SOON."他并不确定她懂不懂英文,不过这时候跑出去拿套子总归是煞风景的,好像用点儿洋文就有意境了。他光着膀子,裤门半敞着,皮带松弛着,就奔进卧室里。他记得保险套在床头柜里,靠老婆的那一边。每次都是老婆细心替他打理好一切。在他顺利找到保险套并用嘴撕开封口的一刹那,他抬头看见了床头他和老婆的大幅结婚彩照,精致地包着框。老婆正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那个笑醉死人。

  他冲那彩照上的明星老婆双手一抱拳,念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得罪了。就边褪长裤,边往客厅走去。

  结婚时刚开始流行什么艺术婚纱摄影,所有的新人都套在一个模子里,化流水线妆,穿摄影制服。男人对此类事情必须报以十二万分的耐心,无论老婆以什么形象出现在你面前都不可露出内心的吃惊,要保持大面上的绝对平静,最好略带欣赏的眼光,附和上两声虚假的赞叹。这是他这位有经验者的感悟。

  当时因为缺少前车之鉴,他犯了绝对错误。老婆从化妆间款款走出,脸上带着以为自己是希茜公主再世的自信的时候,他居然手捂胸口向后夸张地倒跳一步,好比周星驰做戏。他是着实给吓着了,老婆真似吊睛白额大虫,眉毛一律剃光,画了一条半长的~型,嘴唇如刚吃过死孩子般血红,脸上涂的白粉比家里刚刷的墙还夸张。

  老婆保持着面部表情的绝对静止,还跟他解释,"千万不能笑,一笑粉直掉。"他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呀,还不如你本人好看呢!"旁边的化妆师高傲地损他:"你懂什么?!这是流行美。人在镁光灯下的妆是不同的。没见刘晓庆在武则天里的装束?人家都五十多了,看着还像十六岁的少女,那都是化妆师毛戈平的功劳。"他没听说过什么平不平的,倒是相信那刘晓庆若被这化妆师一画,演暴君杀人绝对妥帖。

  她居然在拨弄自己身体的琴弦,以在他不在身边的期间内保持高昂的斗志。这场景令他有些别样的兴奋。男人喜欢淑女,看她们优雅的姿势,听她们不俗的谈吐,见识她们与自己不同的举止风范,感受异性的温情。不过,说老实话,一旦如初生婴儿般赤裸相对,男人的兽性便暴露出来了,与之相匹配的豪迈与迎合更适合狂放的运动。就好比天天吃精致小菜,偶尔还是需要吃点糙米苞谷;天天对着塞尚、莫奈,猛一看非洲部落的手编草席也觉得艺术不减一样。

  经过刚才那一打岔,他的小弟弟有点泄气。他依偎在她身旁,把她的头轻揽到自己的腿上,拉她的手过来,用她的兰花指拂弄自己的小山丘。她漫不经心地上下轻压短笛,娴熟程度仿佛是专业演奏员。不好,演奏员练完指法以后开始要练口型了。她把头渐渐凑近,哀怨地抬头看他一眼。不知为什么,他理解那眼光是哀怨,然后听她从胸腔里发出低声的叹息,隔着他的白色内裤与弟弟说着悄悄话。弟弟怕是耳朵不好,不自觉凑近些妄想听得更真切。

    唉!现在叹气的是他了。没办法啊,不听指挥。怪不得人说,老大管不住老二呢!他是想让它往东的,可恶的它跟着她就往西了。人生命中最大的悲哀是你不曾真正拥有过任何属于你的东西。无论是老婆也好,孩子也罢,他们也许依附于你,也许爱你需要你,却不属于你。你身体的一部分也是如此。你要尊重他们,把一切都奉为独立个体,你要辛苦养活他们,却不能让他们听命于你。他们坦然从你这里索取,但你要始终铭记,他们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脾气,他们是他们自己。

  她的吴侬软语沾湿了他的前襟,她和它之间越发亲密起来。奇怪,以前一直觉得老婆的婚纱照照得像别人,每次都看着别扭;今天才发现,那照片还是像老婆的,尤其是那意味深长的笑。每当他撒些无关紧要的小谎,他都觉得老婆肯定是知道的,只是不揭穿他,神秘地笑笑,让他心虚。所以每次谎言之后,他都会老实很久。

  他把手指塞进她的口中,辗转地画着圈地让她舔湿润了,他想做些挖掘工作,类似于古墓探宝一样。她突然抓住他下滑的手,说:"不要,我想要你吻我。"他俯下身去寻找她的唇。她别过脸。他顺着她丝滑的芊芊玉颈溜到那两个半月上,轻咬着红宝石。她还是不乐意的样子,用手轻轻推他。他已经下探到蓓蕾般的肚脐附近,实在无可躲藏了。他的脸在她平坦的小腹上来回摩擦,让她感受胡茬痒痒的刺痛。

  他不是不懂她的暗示。他在犹豫。这种事上他与普通大众没什么区别,既不保守,也不算开放。别的什么都可以,只这一口,他不太喜欢。就算人是自私的吧,在给予和索取这两者之间,他更喜欢索取。以前夫人也扭扭捏捏地示意过他,他尝试了一次就放弃了。不为什么,也许内心里觉得自己还是个人,是个男人,需要尊严的男人--他也搞不明白这码事怎么就和尊严挂上钩了。从这点上说,他觉得女人的奉献精神更大些。他疲倦了或是不想了,夫人就会很温存地软玉包容,一点点让他雄风大振。最初他看见夫人在他身下悉心劳作时,内心既是激动又有感激,会报以感恩的心去婆娑老婆散乱的长发。可时间久了就习以为常,认为这是家庭生活中必备的工作,若少了这一环,倒似吃饭不喝汤,睡觉不洗脚一般不自然了。老婆也曾抱怨过,略带娇嗔的那种,"不公平,为什么每次都是我服务你?"他则狡辩说:"各有所长。俗话说长舌妇嘛!长舌不是缺点,它好工作啊!我不行,我舌头短。瞧!"他翘起舌头,让老婆看他的舌带,的确比较短。这也是他不善言辞的原因。

  他是那种一紧张,说话就有点结巴的人。他注意过,不少男人都下意识地结巴。所以每次看到笨嘴拙舌的男人,他就心生好感,颇有同病相怜的感怀。老婆曾经跟他说过:"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撒谎的时候,眼里都会放出真诚的光芒。还有你的小动作--你一撒谎就揉搓大拇指。"为此,他特地照着镜子纠正这一该死的恶习。依稀记得电影《赌神》里周润发演的老千似乎就有这毛病,没想到这一富贵的习惯也被他传染上了。不过最近他已经改了说谎的习惯了,确切地说,他的遮掩的本事又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他会避重就轻,他保证,他所说的都是真的,但不是所有的真的都说出来。这就是技巧。因为说谎是件很麻烦的事。老婆曾讽刺他,"每次记得把自己的谎言写在记事本上,隔两天翻看一下,免得谎话多了自己也记不得。"他也头疼,为保持前后一致着实费劲。最讨厌的是,谎言原本应该是关键时刻才用的,说得溜了,就习惯成自然了,连一些可有可无的事也随口抹上蜜。这不是好习惯,会令他的信誉度由AAA降至AB。自从跳出那个蠢笨的怪圈以后,他觉得轻松多了。选择性语言比信口开河要方便得多。

  他抬起头来,冲身下扭曲如蛇的她眯眼一笑,说,"知道我最讨厌什么食物吗?"

  她正在兴头上,愣了一愣,说:"蛋糕?"

  他说:"错。方便面。又叫速食面。另外就是肯德基,麦当劳。这些食物只能起到果腹的作用,失去作为美食的享受作用。我想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喜欢吃我老婆做的饭,经过长时间烹调的、色香味俱全的家常菜。"他坐起身来,将她也扶起,从地板上捞过凌乱的内衣,给她套上,从背后系上扣,拍了拍她的背,扶着她的肩膀说了一声:"对不起。"

  她如坠雾里不知所措。好在也算经过大风大浪,她轻轻笑了一声,说,"别抱歉呀,我也喜欢吃家常菜。只是真饿了,才来者不拒的。"当着他的面,她款款套上所有的衣服,冲他眯眼一笑,眼如弯月:"好男人,不多了。"

  他也收拾停当,拉着她的手说,"我送送你,太晚了。"

  她大笑,说:"你还真不做作,好事不成情谊在嘛!不那什么了,就不能留我睡一宿?这都什么时候了,你也忍心赶我走?"

  他不好意思地摇摇头说:"还是送送你吧,与野兽同眠不安全。"就势做了个张牙舞爪的表情。

  她笑着说:"我们俩到底谁是野兽?"

  她拾起地上的鞋子,提在手中冲他一挥说:"都不必客套了,我自己可以走。你别跟着我了,免得打扰我下一次艳遇。白白。"说完光着脚走出了门。

  她的脚很纤细,皮肤很白。当时应该吻一下。他有点后悔。

    待她走后,他如特工般仔细收拾家里的一切,甚至心虚地把她用过的酒杯洗了又洗。女人是天生的特务。即便一切没有疏漏,也难免老婆能像狗鼻子一样嗅出别人的味道。掸平沙发的时候,他还真揪起了几根栗色长发。

  他将长发缠绕在指间,仿佛看见她妖媚的长发和饥渴的眼神,不禁又一阵心神荡漾。

  次日,他一觉睡足后,拨了老丈母娘家的号码,接电话的是老婆。

  "老婆,我阳痿了。昨天带小弟弟出去散步,洗头。哪知道小家伙死倔,又认门,不是自家门誓死不肯进。我伤心死了,快来安慰我。"他以前在家胡说八道惯了,什么讨二房啊,打墙扒灰呀之类的玩笑百无禁忌。估计老婆是不会当真的。

  果然,那边传来一阵娇笑:"好啊!背着我干坏事呢吧?我走前在上面贴了咒语封条的,嘛糜嘛糜訇。没有我解咒,自然不听你指挥。开玩笑!到底是党指挥枪还是枪指挥党?原则问题不能马虎。虽说小弟弟从所属地界看归你管,但从行政隶属关系上,他可是我的属下。你没辙啊!"

  "老婆,有点想你了。是他想不是我想。我是担心,从此不中用了可怎么办?你什么时候回来呀,让咱们的导弹试一下火力。"他开始死皮赖脸。

  "要死!你老丈母娘就在边上,你怎么口无遮拦?"老婆抱怨。

  "怕什么?咱妈又听不见。"

  "我刚洗了头,正在吹风,电话免提着。"

  "啊~~~~~~!"他大叫一声,本能地迅速放下电话,脸发烧。

  十分钟后,老婆打电话来说:"吓你的,死鬼。三天后回家。"

  放下电话他就直奔冰箱去了。冲着冰箱发愁。是把这一冰箱的东西都扔了毁尸灭迹呢,还是一脸真诚地跟老婆说:想你的时候就打开冰箱,见菜亲卿如晤?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28

第八章 公元2001年3月16日

老婆莫小雨的日记

  2001年3月16日星期四,又在下雨

  靠!刘雷又不知哪根筋搭错了!

  我知道"靠"这个词粗,从女人嘴里冒出来更不雅。用未荷的话说,当你想说"靠"的时候,记得发音成X,读如"叉"。这样既文明又动听,更具遐想的魅力。而我认为这只能是未婚女人勾引男人、故作娇嗔的把戏。当你气急而又无处发泄的时候,靠!还是"靠"最解气。

  他都半个月不理我了。开始还没发觉,直到两天前我欣喜若狂地奔回家告诉他我升部门的头儿的时候,他不冷不热地瞟了我一眼,我才知道。哦!那个怪物又生气了。我知道他不平衡,总赶不上我。同去学驾车,我先拿到驾照,同去工作,我涨工资永远在他前头。可这能怨我吗?看我付出了什么,他又付出了什么?我加班的时候他正打保龄球,我读书的时候他在网上聊得正欢,这般工作状态怎么和我抗衡?当初追我的时候,觉得他挺向上的呀,至少每天装模作样地单找有女生的地方举哑铃。不管动机纯不纯,好歹胳膊上的小老鼠是出来了。现在呢,靠!腹上的那六块都团结到一起了。我不是爱虚荣,身材差可以忍受;可是你也不能差到影响我们的性生活呀!一到床上,无论怎么激情万丈,等实干的时候,一定是一句"你上来"。除了女上位他什么都不肯尝试了。

  这不是懒是什么?至少证明他臂力不够了,证明他性欲低下。居然能憋大半个月不沾我,看样子是对我失去兴趣了。

  女人三十可真要命。身体的欲望由不得自己控制了。无论你工作有多疯狂,精神有多疲倦,欲望还是想来就来,门也不敲。刘雷要是再不用我,我就要吉屋出租了!早上办公室里来了新同事,既不高也不帅。可当他斜依着隔板,用那种试探而略带嘲讽的眼神打量我的时候,我立刻起了反应!克制克制,办公室恋情是最要不得的,是最为我所不齿的。跟上级吧,别人肯定怀疑你的工作能力--那风骚娘们是靠什么爬上来的?跟下级?已经有人在声讨女上司性骚扰了,我可别去吃那夹嘴的螃蟹。

  爱情丧失了新意,生活失去了目标,豪情没有了追求。该换种方式过了。我没离婚的意思。这么多家当,分起来该多麻烦啊,虽然当他说离的时候,我嘴硬地说"离就离!"WHO怕WHO?!我试图跟他谈谈,可他拒不张口,只当我不存在。

  刘雷,你到底想怎样?为什么生气?倒是吱声啊!我们在一起都七八年了,还叫我像初恋时那样费心猜度你的心思。你也不想想,有三十岁的少女吗?!

  哦,对了。未荷说她恋爱了。恋爱不奇怪,都二十七八的大龄了,轮班也该轮到她的。奇怪的是,她说对象是网上认识的男人。这能叫人相信么?别是一个人憋久了得了幻想症,把所有理想伴侣的样子都强加到陌生人头上。那都是什么人呀!据说是高中肄业,待业在家,有老婆的男人。这,这,这不是搞笑嘛!文学硕士的未荷,号称俗人不入法眼的她能看上这样的?问她有没有网上性爱,她用看怪物的眼光看我,说"哎呀,你都说些什么呀?!纯聊呢!"小样儿!虚伪!纯聊谁陪你呀!要我看,网上性爱倒不错,既爽了又不失去什么,至少远离了艾滋和怀孕。憋急了,我也去试试。改天问未荷要那人的ICQ,先尝尝他的手段。

  晚了,该睡了。唉!换件性感的内衣再挑逗他一次吧。倒不是我想,算是我为婚姻献身吧!闹的我都够了,如此委曲求全,该拿诺贝尔和平奖了!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29

老公刘雷的日记

  2001年3月16日星期四,雨

  既然你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告诉你。

  我烦她那目中无人的样。在外头再怎么神气,回家来你也是我老婆。是我提离婚的。我厌倦了。

  我讨厌她早上提前一个钟头起床,对着镜子用无数把刷子折腾那张都开始皱巴了的脸。一直记得第一次看见她时的样子:她在宿舍打扫卫生,头上扎着蒙尘布,汗珠子顺脸流淌,满脸通红,散发着青春的气息。我连自己的床都不收拾,却主动帮她爬上爬下拉蜘蛛网。那种不加修饰的美,那种天然,是她打动我的原动力。现在呢,也不知跟谁学的吊样,往任何地方一坐,先摆个POSE,故作高深含蓄地瞟你两眼,一句话没出口先装腔作势地思考一下。累不累啊!

  半个月前,公司宣布我们部门裁员四个。我自己掂量了一下,十二个里走四个,我没准儿就是这三分之一的幸运者。经理是扛大梁的,新来的小兵是肯干活、好指派、工资又低的劳力,也只有我是最适合走人的了。我这儿已经惴惴不安地开始重新捣腾我的履历了。张了几次口,想跟她商量;可一看她那飞扬跋扈的样,觉得自己都成了灰老鼠了。好,既然你那摊烂事儿比我都重要,分开也好!我也懒得沾你光!



  这个家是越来越没我的地位了。我这正背运,她还飞黄腾达。是,好名儿都让她一人背着。夜夜加班到十点后才回来,家里冷锅冷灶。原指望找个老婆等于找了个食堂,现在倒好,找个老婆像地主婆似的伺候着,只有我这个糟糠之夫下堂了。刚过三十,怎么好像都阳痿了?对那事一点都提不起兴致。头两天她不在,我一人看A片,浑身激情澎湃,巴望着等她回家拿她开刀。谁知,进门第一句话就是,"我升经理了!"看她那个得意劲儿,顿时就萎了。这原本轻松的事,现在成重石压心了,一勃起就觉得那是给国家交国税呢。唉!

    有多久了?她没有再搂着我的腰,拿头蹭我胸口,乖乖地喊我老公。其实,只需这一声,我心头的墨云就会散了。也许,这墨云永不散去。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30

好朋友男A陈秋生的日记

  2001年3月16日星期四,雨

  今天未荷拉我去劝架,结果被刘雷拒之门外。我看未荷净瞎操心,人家好坏与你何干?现代人都标榜自己"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你强留就留得住了?!清官都断不清的家务事,我们又怎奈何?从旁观的角度看,我觉得那对活宝没什么事关生死的大问题,不过是吃饱喝足了找点别扭热闹热闹。换了我这样饥寒交迫的窘日子,哪那么多毛病啊!所以,这就是无病呻吟。

  导师催我在毕业前转博士。我哼哈着,应承着。但凡能找到工作,我绝对不会在学校泡下去谋杀我的青春。可工作前景不容乐观啊!上周CITI BANK招人,据说在报纸登出后的三个钟头内,FAX就堆满了人力资源部的案台。一大群饿狼虎视眈眈地盯着可怜的红烧肉呢。

  男人将至三十,深切感到娇贵的爱情是与富足的金钱紧密相连的。上周,未荷约我去国家美术馆。想想,这一趟出去,连门票带咖啡,没有一百块是打不住的。知道未荷不是傍男人的人,可要我堂堂三尺在大庭广众之下跟女人SHARE可怜的小钱,实在是让我颜面无光。就这一百块的小钱也能憋死英雄汉!它是我半个月的口粮,三分之一个月的房租和论文审稿费的全部啊!看看口袋中不多的银两,叹口气,遂以周末待在试验室里等数据为由拒绝了。理由还非得冠冕堂皇,显示着我不是碌碌无为,我在忙着。男人内心的猥琐!

  周一,未荷打电话来问结果如何。我竟没反应过来,反问她:"什么结果?""实验数据啊!"立刻慌了手脚,只说不错。其实,周末在家窝了一天,啃了六包方便面。更可恶的是,早上在与未荷缠绵的梦中被电话惊醒,她从梦中跑掉,我被迫回到现实。我死党中的最后一个王老五打来电话,他决定要进坟墓了。同时带给我一个噩耗,我要做生命中第五次伴郎,那个掘墓人,还要收下一个红色炸弹。我的天啊!屋漏偏逢雨。

  这世界怎么了?像是乱了套。一拨人在忙着恋爱,一拨人在忙着结婚,一拨人在忙着离婚,还有一拨人边看笑话边耐心等待。乱吧,乱吧,大乱才有大治。等诸位忙完了大换班,总有一两个漏网的鱼儿掉进我张了一万年的都结了蜘蛛网的陷阱里。我下半辈子就有口粮了。但愿吃得好点。

  我的口粮,可是那可爱的未荷?

  如果你是水里的鱼儿,我就是那钓钩上的饵,我要钓你。如果你是一座青山,我就是那环山的小溪,我要绕你。如果你是那馍馍,我就是那羊肉汤,我要泡你。未荷,你可是昂贵的馍馍呀!我暂时是做不了你的羊肉汤了,我得赶紧把有限的爱心投入到无限的工作中去,直到我赚到足够的银两,喝那除了苦没什么味道的资本主义的咖啡为止。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31

好朋友女B未荷的日记

  2001年3月16日星期四,点点离人泪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下午,拉秋生一起去小雨和刘雷家劝和,竟被刘雷索然挡在门外。我看秋生一定是不想去的,心里恨我八婆。我摇着雷的手问:你好歹给我句话,为什么非要离?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眼底满是空洞,只给我两个字:厌倦。

  厌倦?爱情在岁月的磨砺下竟如此不堪一击?仅数年,他俩的亲密就能烟消云散?当刘雷捧着小雨冻得通红的手在嘴边呵着,当刘雷拥着小雨共赏国庆礼花,郑重发誓"爱你一万年"的时候,他可曾预知今天的厌倦?万年有多远,弹指一挥间,其实也就是七八次的斗转星移。

  我不是在劝说他们,我是在劝说自己,不要让眼前的风月化成他日的相互憎恨。憎恨不可怕,有爱才有恨。在憎恨撕扯着你的心灵的时候,必定是有爱掩藏其后。可怕的就是厌倦,那种无可无不可、逝去不回头的懒惰。

  我不想把自己和秋生的关系拉近一步。爱情好比冰花,只存在于可望不可及的范围内,你捧在手心的时候也就是它消逝的时分。做好朋友吧!多年后还不至于相逢成陌路。

  小雨对我的网恋持绝对怀疑态度。根本不必怀疑,因为它根本不存在。网恋的好处,在于你消耗了多余的难以打发的空暇,而在现实生活中又不会损失什么。我把一腔柔情赋予机器,当寂寞不再的时候,只需轻轻按灭按钮,不用抱歉,不用说BYE睟YE。我浪费的只是自己的感情和时间罢了。

  青春在孤独中老去。我只能伤害我自己。

  亲爱的朋友,请你在今夜入眠以前一定小心问一问枕边人,你厌倦了吗?

smzhsong 发表于 2006-6-1 16:33

 后记

    世界的奇妙就在于未来的不可知性。两个月后的今天,那个小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变。刘雷意外地坐稳了他的钓鱼台,而走马上任的莫小雨却莫名被裁。倾斜的天体瞬间回归平衡,欲坠的大厦重新平稳。刘雷多年没这么决绝、硬气地说话了。他揽着小雨的肩用力挤一下,粗声说:"怕什么?有我呢!大不了我养你。"在眼泪与无助的渲染下,小雨一枝梨花春带雨,竟也楚楚可怜起来,呜咽着说:"谁都没你好,老公……"就势把一双小手环在刘雷日渐发福的腰上。

  那一夜,小夫妻顶着巨大的压力癫狂数次。心理上的优势竟可以改善一个男人的性能力。刘雷掌控着家庭的生计,进而觉得在床笫间也运筹帷幄了。在喷射的刹那,他畅快淋漓地想:"以前的恨,与其说是对成功的妒忌,不如说是对失败的懊恼。什么是成功?成功和美女一样,都是靠比较才得出来的。"低头间,他无限温情地吻了吻身下那个曾经觉得是钢筋铁骨转眼间化为一潭春水的女人。

  未荷见到小雨,听她感慨:"妈的,什么功名啊利禄啊,全都是虚的!只有守着老公,养几个龟儿子才实在!我以前怎么就没参透?!"边说,边把一沓厚厚的求职信愤愤丢进邮筒。

  未荷嫣然一笑,说:"前人早给你精辟地阐释过了。休言万事转头空,未转头时皆梦。"

  小雨傻傻地张着嘴,困惑地说:"有吗?谁他妈的比我道行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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