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谁一起度过一生 [暗冷] (ZT)
1 陌生人2002年春天,我在长沙。
住在省肿瘤医院后院的一间独进独出的红砖平房,松木地板。卧室像鸟巢一样悬在房间半空中的阁楼里。下面放了张笨大的原木写字台,漆成枣红色,晚上灯光照在上面像有一层淡淡的忧郁的红雾。上面放了台电脑,还有散乱的书籍。推开窗,大片大片清冽的风灌满一室,很冷。可以看到青翠葱茏的山就在眼前。伸手可及的绿,充满生机。有太阳的日子,满山云蒸霞蔚,很有画意。一间小厨房,我并不常用,偶尔煮点面条。淋浴的小浴室,有块非常大的木模框雕花圆镜。
有时我去医院的食堂吃饭,要经过一段九曲回廊,穿过一条两旁开满粉白樱花和艳红中国玫瑰的碎石小径。清香的空气浸入了肌肤,令人心宽神怡。有时候,夜澜卧听风吹雨,早晨起来,就看到那条道旁乱红铺了一地,残缺的美丽,让人心里微微地痛。
春天的长沙,下雨是经常的。柔软缠绵的细雨,像一首经典绵长的老歌。心里都是湿答答的。我常常是不带雨伞,从新一佳广场晃过湘江桥一直走到五一广场。在平和堂温暖的店堂漫无目的地穿梭。累了,就进麦当劳里啃根香辣鸡翅,喝杯香浓的奶茶。
那天,他就坐在我对面,喝大杯的可口可乐,用薯条沾番茄酱吃,旁若无人。阿玛尼香水的味道淡淡传来。他抬起头看我。是一张温和的笑脸。嗨,你好。
你好。我微笑。一个英俊的男人。目光敏锐。g-star的男装大衣,里面的纯白棉布衫衣,很洁净。应该是大机构里的白领,或者是自由职业者。
我们面对面坐着,没有多少话。时断时续的语言。他说他叫,黎城。
出门的时候,雨开始下大。我萧瑟地裹紧衣服。尽管已是阳春三月,气温依然很低。雨很暴戾,砸在街上噼噼叭叭。雨帘如织,已看不清对面的景象。
黎城站在旁边。没带伞?
没带伞。我说。
回去吗?他问。
我微笑。回去。
他拉着我到停车的地方。白色的丰田佳美。他打开门。我送你回去吧。
当然,我没有拒绝。
黎城送我到医院门口。我们在那里告别。然后,我目送他离开。
2 周的婚礼
2002年3月28日,周结婚。
是个很好的晴天。我去花店抱了大束的血色玫瑰匆匆赶去东方大酒店。
我看见周已经穿得很体面,举着红酒频频向周围的朋友示意,满面春风。看见我,他有些尴尬地朝我笑笑。“小实,没想到你真的会来。”
美丽的新娘。穿着洁白的婚纱,天使般笑靥如花,眼睛里水光潋艳。周拉着她的小手。他们很幸福。
我独自坐在角落里喝酒。有来只有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
我趔趄着坐进出租车。
3 一些往事
记忆中那是一场非常大的雪。我们走在去火锅城的路。那个英俊的少年用他宽大的羽 绒服盖住我的头。他说,小实,这样你就不会冷了。然后,我把冻红的双手放进他温暖的手心里。那一刻心里温柔软地膨胀。以为以后再不会寒冷。可是,和周,二年后,我们安静地分手。
周说,小实,你应该跟我去北京。
我说,周,我要留在南京。
只因为彼此都不愿对对方妥协。我们都是这么心气高傲的人。
诺言很脆弱。因为曾经相信,所以我们伤得体无完肤。
周离开后,我和女友诺诺在南京路开了家精品店,很美的店名,叫透明玫瑰。三面镶上落地的透明玻璃窗,东边一块粉白的窗帘半垂,遮住了炎热的阳光。我就躲在阳光后面读报纸,看门口摇晃而过的人群。很安全。卖很多女孩子都喜爱的水晶,玛瑙,石头挂饰品,草编凉帽和提包。透明的水晶,用红丝线穿起来,可以有一些不复杂的花式。或做成戒指,或做成耳环和项链。水晶的光芒映着阳光,莹莹欲滴。没有任何杂质,像透明纯洁的心。未经雕琢的圆润的花纹石,用玻璃胶粘成个可爱的娃娃,或笨拙的小屋。柔韧的草编太阳帽,还带着田野的辛辣清香,可以沉沦的味道。天然的大气,让很多年轻女孩流涟忘返。
女友诺诺还在一家公司做着份文职工作,但是她有足够多的时候帮我去搞采购。这是个非常精明的丫头,货源基本上是不用我操心的。有些星期六和星期天,她提个大包飞去广州玩,会在状元坊淘很多便宜又漂亮的小玩意。回来的时候,手指上戴满十个戒指,奢侈得很恐怖。她大声抱怨说广州天气太热,状元坊太多人,卖的东西又乱又杂。然后打开她的大包,我满眼的惊艳。
半年后,周被北京的销售公司派往长沙,做分区的销售经理。他打来电话,问我是否可以原谅他。我一直很想你,小实。
我记得接电话时的心平气和,没有了期盼。对不起,周,覆水难收。我听见自己冰冷的语气,无庸置疑。我想我不能让他再撕扯这处曾经疼痛过的伤口。他叹气,放了电话。 我擦干眼泪,从此坚强。这个曾经爱过的男人。我拿出周的照片。他温和的笑脸,他不羁的抽烟姿势。是我曾经沉迷过的表情。在木棉花盛开的夏夜,他亲吻过的女孩,现在却已经调谢,没有声音。手心里什么都没有,一片荒凉。我们到底能把握住什么事情,什么人。
每个黄昏,都有一个男孩过来看这套价格不菲的紫砂茶具。是诺诺从家中搬出来充市面的。她说,老爸的宝贝,摆在这里会热闹一点,好东西要让大家分享。诺诺下班后一般都和我在一起看店。她看着这个男孩,“他从来不来问我们价格。”我说,“也许,他钱没带够。也许,美好的东西最好只是远远地看着它便足够了。一旦属于自己就不会再珍惜。”
一个漂亮的女孩买了大束的彩色塑料管。她说,她要织365颗彩色的星星送给她的男友。每天都有的祝福。她的脸上洋溢着美满的幸福。真好,这样单纯的女孩,简单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只是那个少年时在有些寒冷的天气里,能把我冰冷的手握在他温暖手心里的男人早已离开。我的心在微微疼痛中怅然若失。
小实,公司里有个女孩对我很好。那天,是2001年8月16日下午。周打来电话。我用肩膀夹住听筒,左手抚摸右手手指。我说,好啊,好啊,祝福你。
可是,小实,你是否快乐。我担心你。你从不肯委屈一下自己的感觉。走在极端,会寂寞。周说,如果可以的话,我还能不能爱你。如果你不再爱我,我会在明年春天结婚。
我的眼泪就那么轻轻地掉下来。我听到骨头咯吱扭曲的声音,很清脆。像记忆中的那场大雪。但是,我说,我们回不到从前了。我的心都死了,不会复苏。
他终于不再抱有希望,黯然挂了电话。从此平静。但是,我多么留恋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那些温暖的情节。只是回不到从前。
诺诺开始恋爱。整天笑盈盈的。恋爱中的女孩是光彩夺目的。诺诺拍我的脸,“亲爱的小实,你是多么寂寞又美丽的人儿哟,应该去恋爱的。”我心如止水,差不多厌倦。
那个男孩还是天天来看这套茶具。偶尔的瞬间,他的目光像鸟的翅膀一样掠过我和诺诺。“如果不是老爸的爱物,我真的会送给他。”诺诺说。我笑。
后来,诺诺跟着她的男友去了广州。走的那天,她抱我,“小实,我担心你,我走后,没有人来陪你了。如果不快乐,来广州找我玩。好好照顾自己。还有,”她指了指那套茶具,“等那个男孩不再来看它了,你帮我拿给我老爸。”
我想,我过不久也要离开这里了。
这几天,男孩只是匆匆地朝那套茶具看一眼便走了。这是个让人奇怪的细节。然后, 那个下午,他似乎是鼓起很大的勇气来问我:“那个和你在一起的短发女孩哪里去了,为什么这几天没有见到她?”我歪着头,看着他。他几乎是微红着脸告诉我真相的。他喜欢诺诺。他每天来这里只是为是为了看到她。他并不是喜欢那套茶具,而是站在那套宽大的紫砂茶具后面,刚好可以挡住他偷偷看她的热切眼神。
爱一个人原来可以天真如此。像透明的玫瑰。诺诺也是简单幸福的人。
后来。男孩不再来透明玫瑰。
再后来,我关掉了透明玫瑰。收拾起简单行李,去了长沙。2002年春天。
周在长沙。
我想我应该去参加他的婚礼。
4 一个约会
我的失眠症从周结婚后开始。失眠的夜里,我上网,在各个网站的bbs上贴些心情贴子。有很多同样不睡觉的人阅读它。很多天后,我发现有个“窗前的雨”总是固定的回复我的贴子,时长时短。他说,你不快乐吗?我感觉得出来。
这是看得懂的人。再后来,我们在qq里聊天。一个机智幽默的男人。常让我很开心。
我通常是在下午四点起床,然后去对面的新一佳买回次日的食物。在巴黎春天花一千多块买回了一双镶水钻的细跟凉鞋,光脚穿着,很惬意。但是那天,我出去的时候却意外地看见等在医院大门口的黎城。风吹起了他的头发。
我习惯性做萧瑟的样子。好冷。
我们去了烈士公园的冰雪世界。进去的时候一人发一件厚重的棉大衣。兜头扑过来的刺骨寒风还是让我睁不开眼睛。黎城拉开他的棉衣。来,这样就不会太冷。他用他的棉衣盖住我的头。是的,一场大雪,英俊的少年,暖和的棉衣。我突然就掉下了泪。这样的情景,多么熟悉。只是身边的这个人从熟悉的周变成了陌生人黎城。
和黎城去芙蓉中路的日本料理店吃生鱼片,放很多的芥沫,眼泪都辣出来。喝完了四瓶啤酒。生鱼片吃到反胃。“为往事干杯!”黎城碰我的杯子。我慌张着看着他,是不是我的眼神暴露了什么。这个男人,他好像知道一切。
深夜十二点,我们把车开到橘子洲头。钻石般璀灿的红绿灯光。夜色淹没了江面。但是有很大的风迎面吹来,带来让人窒息的恐惧。离死亡很近的地方。我说,“为什么来这里?”
以前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常常一个人来这里吹夜风。回去后就会忘掉烦恼。所以我想要你知道,风是可以带走忧伤的。黎城坐在岸边的草地上。
我对着江面尖声呼叫,扔石子。只听见江水被砸开的激烈回响。看不到远处翻涌的浪花。最后,声音也被淹没。我脱了鞋,光脚踏入水中,透骨的凉,让颤栗。黎城,我会变成一条鱼,没冷暖,没有眼泪。
后半夜,我们趴在车里睡着了。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太阳升得老高。黎城在看报纸,看见我醒来,他说,我刚才去买了份报,没也叫醒你,你睡得很好。
黎城,我该回去了。谢谢你昨晚陪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快乐。我会记得这一晚。我说。
5 谁是谁
窗前的雨对我说,他爱上了一个女孩。那是个年轻的女子,安静下面潜藏着激烈。有一又明亮的大眼睛,但是手指却在抚摸着沧桑,很凉的手握在手心里会让人心痛。
他告诉我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的感觉是熟悉的。我知道,这个人,一定和我住在一个城市。我告诉他,我将离开长沙。这是个美丽的城市,已没有了能够让我留恋的人。
窗前的雨说,我要见你,在你离开这前。
我对着电脑不可遏止地大笑。“我不会见你。”
我只是想见见你。让我看看你,一眼便够。窗前的雨说,很固执。
“我不喜欢这样的游戏。”然后,我下了机。趴在窗边喝凉水。一生这么漫长,我们要经历很多事情,遭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和很多人擦肩而过,没有谁可以停留,也不为谁而停留。和谁在一起度过一生,这已经不是最重要的问题了。某一刻,我会想起黎城,想起那个夜晚,那些激烈的让人窒息的夜风。这是可以沉默相对的人。但是,我们离得太远,彼此永远无法了解。
走的前天,我卖掉了电脑,却留了大堆的书。整理房间的时候,手机嘀嘀哒哒地响了起来。“小实,我在下面等你。”是黎城。
我趿着拖鞋跑下去。他站在门口,身影落漠。
小实,能为了我留下来吗?黎城紧张地看着我。我却笑了,肆无忌惮。
坠入深海,我是窗前的雨。他突兀地叫出我网上的id.天啦,黎城竟然就是窗前的雨。我一时愣在那里。分不清是在现实还是虚幻中。
一个年轻的女孩走过。她嘴里哼着王菲的歌:第一次吻别人的嘴,第一次生病了需要喝药水—— 顶~好贴子 ding thank 4 you reading ,vorig and sunbar.^__^ 我的胃部确实有点蠕动不正常,就算有什么想法也说不出来了.
别跟我谈爱情,戒了 (ZT)
那一段恋爱,已经让我心力交瘁了。所以别人戒烟、戒酒,但我就戒了爱了。口述/豆豆,女,岁,服装设计
访谈/记者汪鹃
插图/王菁
4年的爱情诺言,宣告了
他和我在大学里做了4年同学,一开始,就用一种惟恐天下不知的姿态在班上宣布:“4年的时间,我要用来做一件事,我要追豆豆,竭尽所能,只要她点头。”我只是一笑了之。他很机灵,是会讨女孩喜欢的那一型。可我不喜欢幼稚的男孩,熟透的红苹果才是最爽口的。
总有一种细致的关怀。一本我心怡许久却遍寻不到的小说,一份因为缺课而最想得到的整整齐齐的笔记、还有寝室里永远满满的开水瓶、晚自习时总等着我的座位……我坦然接受,偶尔也会给一个微笑。女孩子对喜欢自己的人,若不是他性格上有缺陷,是断然不会讨厌的。但这些仅仅只是追女孩子的一些小伎俩,还打动不了我。
原来以为他的宣告是浮躁、是嚣张,后来才发现他的确是聪明,把这些全拿到台面上来,大家都知道他这样公开地追我,也就没有其他人要公开和他竞争了。我在心里偷笑,我是那种人吗?因为选择余地不太多就会将就的人吗?结果自然是掌握在我自己手中。
有关他的一些情况,也或多或少知道了一些。他是独子,家里条件优越,父母对他无比溺爱,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想,那不过是个被惯坏的孩子罢了。
可我还是小看了他。我感慨于他的精力旺盛,时间不短了,他却一直孜孜不倦地做着同样的事情,难道要像他所说的,要坚持4年吗?身边最好的朋友居然帮他说起话来:“时间最能考验人,两年了,你还没看出他身上的韧劲吗?他不是像小孩一样意气用事,他很认真,他很不错。”
川藏之行,爱了
大三,我们期盼已久的一次社会实践到来了。我们去了川藏采风。
好像是老天故意为我们创造机会一样,那么多人,丝毫没有高原反应的只有我们两个人。真是奇怪,我平时动辄感冒、发烧的身体到了这里反而无比健康,我看看他,他看看我,他只是嘴唇有些黯淡,我们相视而笑。这里的空气并不香甜、有着一种粗犷的味道,天空清澈得像洗过一般,我想我快要醉了,我简直就是属于这里的。不记得是上到海拔几千米了,只记得别人头晕、呕吐时,我们两个却一路高歌。
真正让我心动的是他的镜头。卷发的小男孩的父母去干活了,用粗铁链把他拴在树桩上。脸上的微笑甜美动人,乌溜溜的眼睛里却有一种让人心痛的凄惶,桔色袈裟的喇嘛好像站在蓝天白云里,闭着双眼,安静祥和;骏马似乎就要出征,刚扬起前蹄,温顺的眼睛,眼角却滑下一颗泪来……那是些会说话的照片,让我动容。我相信,没有一颗安静的心拍不出这种照片。好感,也就是这时候生出来的。
一个月以后,回了武汉。他没来找我,也没呆在学校。没有他包围的日子,我的生活好像也沉默了。
我开始不安,我习惯了他的追随,担心他突然醒转,不再将心思花在我身上。我几乎想去找他,告诉他,说好吧,我答应了,从今天起,豆豆是你的女朋友了。我还是忍住了。妈妈自小教过我,是你的东西,跑都跑不掉;不是你的,抢也抢不过来。
直到后来他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病了,在家休息。我顾不上什么矜持、尊严的了,恳求别人带我到他家。
他趴在床上正在看去川藏拍的那一组照片。看到我,一愣,然后就高兴地笑了。他妈妈端了一些水果进来,埋怨他说:“这孩子不知犯什么傻,明明有高原反应,非忍着,不知道这有什么好逞强的!”我呆了,顷刻间,泪水泛滥成灾。他拍我的背哄我,没事没事,我哪能让你一个人快活……
没有求婚,我等着
他的诺言成真。大四了,我成了他的女朋友。这一年一晃而过,他和朋友一起合开了一家广告公司,我则进了一家服装公司,重复着制版、裁剪的工作。
又过了两年了。时间是把利刃,能改变一切。慢慢的,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他的母亲。给他织毛衣,提醒他上班时别忘了带上胃药,连看他的眼神都是溺爱的。我常去他的公司,他工作起来,总是会忘了喝水、吃饭。我不会打断他,只是悄悄下楼,买了东西,然后送到他嘴边。
他的父母像宠他一样宠我。中年得子的他们上了年纪后,总渴望着快些有孙子抱。不敢烦他,所以就悄悄探我的口风。
“豆豆,你们有没计划一下,看什么时候把事情给办了。”
“豆豆,你喜欢小孩吗?”
“豆豆,我们都是开明的人,以后绝不会强迫你们和我们一起住。”
“豆豆,你父母那边对我们这边有没什么要求?”
……
我总是微笑。我能说什么呢?难道告诉他们,他从没向我求过婚,哪怕是一次暗示!我是缺乏家庭温暖的人,父母从我很小开始就一直争吵不休,直到我长这么大,仍旧继续着。他们哪有时间把心思多花一点在我和妹妹身上。所以我渴望有个自己的家,没有争吵,只有自己爱的人,相濡以沫,一直到老。
我不是主动的人,但我有耐心,我等着。
离开他,我不忍心
他拼命地上网聊天,我坐在一边看他和QQ上上百个妹妹调情。我居然不妒忌,那是他排解压力的一种方式吧。既然和他在一起,就适应他吧。
直到有一天,他的朋友忍不住告诉我,说他经常去和网友见面,问我为什么不管一管?我知道他的公司面临解体,我自我安慰,他多交些朋友,也会多条出路吧。
我是自己骗自己。我像个要抓奸的女人一样跟踪了他整整一星期。他每天都去见些不同的女孩。漂亮的,就会一起去蹦的,不漂亮的,匆匆见一面就撤。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和别人不同,可我的确一次也没冲出来给他一耳光就走。不再去找他是因为心底还对他存有一线希望,也许他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他打电话来,我还是若无其事,只是说忙。他也不追问,他自有他的天空。
后来,知道他和不少网友发生了关系,都是一夜情。我心痛,也许有一部分缘于我对他的放任。他原来就是一匹野马,现在脱了缰。
他来找我,问我他是不是心理有问题了?他说他又见了一个网友,一见面,他就想要她,结果她赏了他一耳光,还踹了他一脚。他的头埋在我怀里,像个无助的孩子,想寻求母亲的帮助。我问他,如果我肯原谅,他会改吗?他点头。我说如果不呢?他说他有心理准备。我不忍心,他的公司没有了。
爱情,我戒了
但我已不信任他。我也上了QQ,将他加为我的好友。我了解他,就像他了解自己一样。我化身成他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孩。让我有一丝安慰的是,他还是诚实的,他告诉我他是有女友的,那是个太好的女孩,好得让他觉得自己永远在犯错。我说那么别管他,我们见个面好吗?马上就出来一个“好”字。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他紧接着又打出一行字“哦,不行。我答应她了的。”我说,既然你答应了,为什么还要上QQ呢?分明是有期待的,而且根本不想改。沉默。我还是收到他的信息,算了吧。告诉我你在哪里,我过去接你。我下了线。
又过了两个月,他给我电话:“出来见我一面好吗?”我答应了。
他说这段时间,他弄懂了很多东西,觉得男人如果没有事业,那么一切都完了。我看着他,等待他的下文。原来他是要告诉我,他订了机票,明天的。是去深圳,他要到那里去淘一桶金。我问他说完了没?他点头。我说那我知道了,我先回家,明天不能送你,当然你也并没有要求我送你,祝你一路顺风。他只是通知我,并不是和我商量。他没有告诉我,他走了,我们的以后会是怎样。
我转身就走,步子很快,我怕我再不走快就会流泪。
他妈妈晚上给我打了电话,她说她不知道我们之间到底是怎么了,她说儿子的决定她只能支持。然后问我什么时候去深圳。我说我不去,就挂了电话。
他走的那天一大早,一开门,我就看到他。他在流泪,他说:“豆豆,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了?但是,我爱你,请你相信。”我点点头说知道了,但是,这是最后一次,以后不能再说这种话了。因为爱情,从今天开始我就戒了。
春秋时期的爱情疯子 (ZT)
一我是一个落泊的乡村诗人,人们都叫我尾生。每天热衷于到乡间田野去采风,但我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官府指派。于是在其他人眼里我显得极其的不务正业,可是我管不了哪么多,他们无非是一帮闲着无聊以嚼别人舌头为乐的家伙。
很少有人体会到我的乐趣。每天清晨我都会闻鸡而起,在挂着露水的乡间草径上逡巡徘徊。有时也会走出很远,直到饿了才会想起还没吃早饭。我知道乡村的人都把睡懒觉引以为耻,没事也会早早起来。我期望能够遇到一位阅历丰富的老者或者会唱民歌的女子,就会绞尽脑汁把他们所知道的都讲出来。有时候我会把他们请到家中待为上宾。这令父母大为恼火。我经常看到他们痛心疾首又无可奈何的样子。他们不明白含辛茹苦地请先生教我读书识字,为什么会成这样。我经常会把那些好听的诗句念给他们听,可惜他们并不懂我念些什么。他们也曾想改变我,但又不愿意看我伤心。他们担心的是将来有哪个女子会看中我。
这一天我经过石梁村的田野。正是春露晶莹,晨曦穿林时分,田野里春意盎然。忽然听到从远处传来美妙的歌声。歌声婉转悠扬,如莺语花底,泉流清石。我禁不住心头一喜,转过几弯,就见前面田地里有几个少女在采桑。其中一位少女粉衣蓝裤,面容娇美,一边采着桑叶,一边不停着唱着歌。我慢慢走过去,更加看清楚那位少女弯弯的蛾眉,明亮的双眸,如一枝初绽的春桃。猛然间,我仿佛被利箭射中,心跳停止。我从未见过如此秀丽的女子,但又好象在哪里见过她。于是忘却了身在何处,只是魂不守舍地盯着她看。
有几个已经发现我,在悄悄议论。那个少女也知道了,突然停止唱歌。见我目不转睛地看她,问道,我不认识你,看着我干什么?
我上前行礼道,敢问你可是仙女?
少女们都笑起来。那个少女一下子羞红了脸,你从哪里来,说这些疯话。
我笑道,如果你不是仙女,又怎能唱天上的曲子。
少女有些不解。我说道,听姑娘所唱,歌声如此美妙,只应天上才有。
少女嗔骂,真是个疯子。转身跑走。
我痴痴地望着她的背影,直到看不见了。我对着那些少女又行一礼道,我叫尾生,恳请哪位姑娘能把她的名字告诉我。
其中一个说道,还在这里说这些疯话,当心叫人把你赶走。
我只好作罢,依依不舍地离开。
脑海里却都是那少女的容貌,再无心去别的地方。只好径直回家。一路上不知道差点撞了多少牛车,或者差点掉入池塘,引得路上行人纷纷叽笑。回到家中,我实在难以把她的忘却,眼前总是闪现着她的笑容,耳畔时刻回旋着她的歌声。我虽见过无数女子,但没有一个让我如此动心。父母不知我出了什么事,看我这个样子就感到难过。不过他们已经习惯于我的反复无常,只能由着我的性子去了。
后来几日,我常去石梁村,希望能够再见到那位姑娘。但我再也没遇到,她仿佛真是天上的仙女,就这样失去了踪迹。
在这期间我写了不少诗歌,或许后来有人读到过,但大多数人只把它们当成消遣。不过其中有一首诗歌被人收入了《诗经》,以至于得以流传千古。内容如下:野有蔓草,零露?`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 这叫爱情吗 我真的没这么崇高! 这个是R级的图片, x小心j吓到女孩们 又有几个人可以坐得到呢? 虽然有点恶心,但是,既然连她最爱的认都一点不嫌弃,我们又怎会嫌弃
好感动
我想或许我就做不到
也不一定了
在某种阶段某个时候,人可以变得比自己想象的要坚强吧 你是看一遍不会嫌弃,可是要看一辈子,你哭都来不及 :D 好好玩
想家里的两只小苯狗了:confused: hao!!!
ever de tiezi, jiushi bei feng le wang ye yao lai pengchang de!!! 乖阿 meiyou 小猪乖 你这个老人家怎么还不修身养性去阿 wanbei men bu zhengqi a,
wo bu lai chengzhe menmian,
缘来是爱 jiu kua 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