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 你裕.?
这话真是听得太多太多了
鱼?死鱼?一条死鱼??我怕一条死鱼??谁说我怕一条死鱼?
哈哈************** 嗯,看来你最近是不太对劲,得研究以下给你吃什么药了,哈哈哈哈哈哈,还是干脆电击的。 11
那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伪装者在工体演出,盛况空前,无论姑娘还是小伙子都在为我们疯狂。我在台上极富激情的怒吼着,摔坏了一把又一把琴,敲碎了一面又一面鼓。所有自己的或者别人的愤怒随着绷掉的琴弦,折断的鼓棰被释放出来。不知为什么,在演出即将结束的时候,现场的保安统统换上了警服,冲上舞台,为首的长的特别像龄龄的儿子毕云涛。他出示了证件之后对许向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被作为呈堂证供……”我当时在梦里想,小样的,现在牛逼啦,混进人民警察的队伍里了--可是怎么看着像以前的香港皇家警察呀--操,带棍流氓。
我醒的时候,看见头顶上淡蓝色的天花板,觉得很陌生。我看了看周围整齐摆放着的一切,才想起来自己是在秦小文的闺房,不是我的狗窝;刚刚是在做梦,根本就没什么尖叫的姑娘,和长的像毕云涛的警察。我起来洗了脸,用昨天晚上秦小文给我的牙刷对着镜子刷牙。镜中的我看起来有点憔悴,长长的头发还算干净,只是被压的造型很夸张,眼睛下面挂着两个青黑的热水袋,再配上生了粉刺的鼻子,和一张满是牙膏泡末的嘴,恩,听说这就叫个性。
秦小文给我留了张字条,大意如下:首先赞扬了正直的品格和高洁的情操,我觉得是在嘲笑我的不解风情;然后提醒我给许向等人打电话,说朋友终归还是朋友,不要把因为一点小事放弃一个朋友;再下来告诉我厨房里有给我做的早餐,如果觉得不和胃口,可以到里她家不远的永和DJ吧喝点DJ,吃点YT。风卷残云了厨房里的早餐之后,我在想,是不一样啊,人家早上起来洗澡,化装,穿戴整齐,出门融入随着时间涨落的人潮,我却在家里无所事事,现在连晚上那点可怜的正事都没了,只剩下混吃等死了。这时我才想到,好象自己已经很久没有练鼓了。自从李坼篡党夺了权之后,我就再没碰过鼓棰,一直跟着许向练琴。这好象不是很好。想到这,我决定李马回家,跟家里的爱鼓亲热一番。
出门习惯性的打了个车,上了车才想起来没钱,特别不好意思的跟司机说:“对不起,没带钱。让我下去吧。”司机回头看了我一眼,满面笑容的说:“没带钱伸什么手?!”
顶着太阳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我到家了。站在门口,我没有开门,只是站着。一个原因是不知道见了许向该说什么;另一个原因是,我没钥匙。斟酌了半天,我决定委曲求全,先跟许向道个歉,毕竟我住在这里这么久,人家一个不字都没说--唉,昨天说了--所以……我正想着,许向开门出来了,看见我先是一楞,然后笑了,说:“回来了?脾气还挺大的嘛。”“我……”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又觉得许向一副居高临下的样子,让我很反感。“昨天是我不好,话说重了,我道歉,成吗?”许向看着我,挺真诚的,我看着他,没说话。“行了,我都道歉了,你就给个脸,原谅我行吧?”“呵呵,哦。”我也笑了,问他:“你干吗去?”“哦,明哥让我过去一趟,有点事。”许向说完,拍了拍我的肩膀,走了。
胡强光着屁股在我床上鼾声如雷,这家伙居然在哪里都光着屁股睡觉,真受不了。看他睡的正香,我也不是很好意思打扰他,只是在鼓边坐下,迅速的打了一小节,末了加了一个叉,吓的胡强蹭的坐起来,看见我在打鼓,冲我怒吼:“抽风了你?大早晨的打什么鼓?”我笑眯眯的看着他,“哎?你回来了?操,回来了不老老实实找个地儿呆着,在这抽什么风!”说完,躺下又睡了。
没了工作,我又过回原来的生活,就是没钱的生活。应了那句话,由奢入俭难呀。交通工具又变成了公共汽车,主食又变成了方便面,CD和午饭又实现了相互的转化,胡强又神气了。那天出门非让我在他后面40到50厘米的地方跟着他走。说以前东家带着仆从出门的时候基本都是这个布局。还说,要是他叫我,我应该紧走两步到他面前,低眉顺眼,满脸堆笑的问他:“主子有何吩咐?”然后他爱搭不理的回答一句:“摆驾中山商城。”人家不是说吗?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我觉得,更直接的理解应该是决定了社会地位。没钱,就没地位。心里让一个老太婆强奸了胡强一百遍之后,还是迎合了他的变态心理,没办法,午饭还要他请呢。我常常在想,以前怎么就不知道存下点钱呢?要是有点存款也不至于被胡强骑在头上作威作福。等着吧,早晚受尽折磨的贫苦大众会奋起反抗,推倒压在头上的三座大山。到时候,我就翻身农奴酒吧里把歌唱,歌唱毛主席,歌唱党中央。胡思乱想了一阵,我痛下决心:等下次找到工作,一定开个帐户,存点底儿。
工作的事情一直没有着落,找了几家酒吧,不是老板没兴趣,就是已经有乐队了。几次碰壁之后,我有点心灰意冷了。可是,我现在又没有情绪再去做别的工作,总不能让我再回去买卫生巾吧,我现在怎么说也是个小有名气的鼓手兼主唱了。要是以后火了,娱记们写关于我的新闻骗歌迷钱的时候,发现我以前是个卖卫生巾的,肯定会在我的癖好方面做文章。咳,其实我就是顾着那个面子。
许向一直都很忙的样子,常常接到电话就出去,也常常晚上不回家睡觉。至于帮我找活的事情,估计他也忘的差不多了。无所谓了,反正也不能老靠人家。在这种情况下,能给我提供帮助的,就只有自己。人家不是说吗,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靠天靠地靠祖上,不算是好汉。天和地好象没有什么靠的必要;祖上嘛,爷爷已经去世了,就算没去世估计也得我爸养着,老爸呢,铁血政策这么多年了,靠他?肯定又是老一套的交换条件,那我还不如饿死。不是我想硬充好汉,是好汉非赖在我这不走,逼着我当好汉。
我觉得贫穷是好汉的培养皿,是好汉出现的先决条件。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卖刀的那个杨志,穷到连家传宝刀都准备卖了。这也是个气节,宁肯卖刀,也不能干什么别的有损好汉名声的勾当,比方说,杨志就不能去卖卫生巾!这让我想到了我家里放着的鼓,没准现在还能值几个钱呢。可再一想,不成,那是我辛苦打工挣来的,不能说卖就卖了。再说,那还寄托着我的理想呢。这个东西不能丢!我想,这是对我的又一次极大的考验。天将降大成与吾也,必先劳吾筋骨,饿吾体肤,然后那什么什么。这是一个过程。肉体上的损失不算什么,主要是精神上要有财富。有了精神,有了正确的指导思想,我们才能有正确的前进方向,才能实现理想。
我觉得我的精神只有在肉体受到损失的时候才会突现出来。为什么在顺境中,理想,或者精神会消失的无影无踪,或者只是偶尔在脑子里闪过?后来我找到了原因:人只有没事可做的时候才会
有闲心想想精神上的事情,比方说理想什么的。所以我觉得,类似哲学家这种生物,基本上就是闲着没事给自己找点乐子,把一些普通的连三叶虫都明白的事情扯的云山雾罩,把别人都绕糊涂了,就显得他比较明白了。我现在就闲着,所以在想些精神上的问题,比方说,理想。理想,这个词本身就是个将来时,本身就包含着一个遥不可及的意思。对我而言更是这样。它就像一个海市蜃楼,老远看着挺漂亮,感觉和它近在咫尺。走上前去才发现离的远了去了,原景还不定在哪儿呢。我再一次开始担心,自己的所谓的理想有没有实现的那一天,是不是真的会像胡强说的:我们会在理想中一点一点的死掉。或许,他说的是我们脑子里坚持的东西会慢慢的消亡?我不知道。我说过,我觉得胡强是个聪明的孩子。如此聪明的孩子,说的如此聪明的话,不是我这种市井凡人能在短时间内理解的。
我的日子里多了件事情--思考。上面的文字就是我一个时期里思考出来的伟大成果。虽然有点狗屁不通,不过,毕竟我思考了,这应该算是进步了吧。除了思考,我还做一件事情--练鼓。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比思考来得实际的多。那天,我练完了鼓,正在家思考--思考给方便面里加点什么会吃起来不太像方便面,许向突然回来了,急急忙忙的说:“准备准备,今天晚上试唱!豪仕!”
12
如果我一直处在一种混沌的状态之下,我就会丧失一切欲望,一切理想。失望和困惑还有其他的一些会导致我继续混沌下去的感觉就会滋长,然后让这个恶性循环周而复始的继续下去。许向告诉我要去豪仕试唱的时候,我事实上就处于这种状态。我曾希冀着在豪仕的演出能够对我混沌的状态做一些改变,可惜事与愿违。不过,原因不是我不想改变,而是那里的演出和我想象的差别太大。
试唱那天,拉拉队阵容强大,不仅有许向,KATE等人的友情精神支持,一直相当神秘的明哥也出现了,还包了个房间,专门给我们几个玩。豪仕里管事的是个西装革履的长发青年,说实话,长的挺帅的,不过,感觉不是很好,老是端着,不像原来的酒吧老板那么平易近人。一张口就跟我说了他的条件:“客人是最主要的,这不是你自己的演出,而是给客人的演出。如果客人不满意,你唱的再有感觉也没用。明白了?”我迟疑了一下,因为实在是没怎么明白。什么叫客人的演出?可许向在一旁满口答应下来了,说没问题,保证让客人们满意,听着就像拉皮条的似的。然后长发问我准备了什么曲子,我说准备的是几首花儿和Beatles的歌,弹唱。长发一皱眉,问:“是刚红的那个摇滚乐队吧?我就知道你们没有准备好,来你到后面来,看看这些歌你唱得了唱不了。”长发带我到DJ那里,给我一堆CD,什么迪克牛仔,孙楠,居然还有任贤齐,我差点就晕了。闹了半天是卡拉OK呀!这时候我才明白了什么叫客人的演出!懂了,不就是唱点流行的吗?来吧。说实话,我一点都没犹豫就接受了这些我早就烦透了的音乐。虽然已经N久没有认真听过这些垃圾了,不过,电视机里天天都在播,就是不想学会也能顺着溜了。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说当年的MTV音乐的垃圾时代,根本用不着鉴定某个乐队的好坏,只要在MTV天天放他们的VEDIO,再垃圾的乐队也能火。
忘了是谁告诉过我,即便是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如果是为了生存,或者是更好的生存,就要把这件不喜欢的事情做好,这样的人才能成功。很可惜,我不是这样的人。我只能把我喜欢的事情做好,对于不喜欢的事情,无论它是应该做,还是必须做,对我而言都是垃圾。那天豪仕的演出就是这样的一件事情。我唱《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的时候中间忘词了,可能是因为有点紧张,我站在台上僵了十几秒。台下有个客人看见我出错了,先是哈哈大笑,而后扯着嗓子喊:“下去吧--换人啦--”我也没客气,回他说:“不好意思,今天是我的专场。”那个客人听了立马就怒了,想往台上冲,我就站在那里等着他过来,结果和他同来的两个姑娘拦住了他。长发看见了,过去说了几句话,好象很有作用的样子,那个客人马上就不闹腾了。然后长发冲我摆摆手,示意我先下去,换另外几个跳舞的姑娘上来。
我刚一下场,许向跑过来拉住我很不高兴的说:“你傻了?刚才那说什么呢?第一天你就这样,谁敢用你?不想吃饭了还是怎么着?”许向劈头盖脸一通乱骂,要是搁在平常,我肯定又会道歉,说自己不好什么的,可是那天我没有。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好象初中的时候跟龄龄吵架似的,有种被长久压抑之后急欲爆发的愤怒。我甩开许向拉着我的手,不耐烦的说:“又不是我的错,那些歌我根本就不熟,忘个词怎么了?第一天怎么了?大不了我不干了,还能饿死怎么着?”许向脸上的写满了惊讶,这惊讶还没散去的时候,长发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许向赶忙收拾好惊讶,面带笑容,给长发赔礼道歉:“言哥,不好意思,我朋友今天第一次,有点紧张,我刚刚……”长发摆了摆手,让许向不用再说了,然后面无表情的看着我,说:“你是个歌手,夜总会的歌手,要清楚自己的位置!今天的事情就算了,我知道这些音乐不是你的强项,忘词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这种情况以后要避免。”说完,他看了许向一眼,转身走了。
那天的试唱就这么结束了,长发的宽容让我又一次找到了饭碗。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弃儿一样,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收留自己的地方,尽管老大的不高兴,可还要忍受。毕竟现在不是个我有权利选择的时候。应该说长发是个不错的老板,虽然老端着,脸上也不见笑容,不过,心地好象比较善良似的,除了工钱给的不少之外,还给我介绍了几个场子。按说每个场子的老板应该不会给别的场子介绍歌手,可是长发说,这样我可以多挣点,不是坏事。于是我又开始了昼伏夜出的耗子一样的生活,为了生存做着一份毫无乐趣的工作。我觉得,可能很多上班族都会有和我类似的感觉,他们为了养家糊口,干着些另他们厌恶的工作,只是为了每个月的那个固定的时间得到一点固定的收入。当然,上班族们不会看的上我现在做的事情,他们会和我老爸老妈有同样的想法,觉得我干的是些浪费青春而且没有前途的事情。其实我现在也有这样的想法了。有时候我很怀疑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有意义,甚至是不是有目的。我不是个混子,这一点我非常的肯定。可是,如果说我不是个混子,那我区别与混子的标志又在哪里呢?有理想?可是我的理想现在又是个什么样子?我已经迷糊了,神智不清了,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了。
开始在豪仕唱歌以后,秦小文一直都没有来过。事实上我也有挺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她了。她好象从我们的圈子里消失了一样,给她打电话有时候根本找不到她,就是找到了也会说她比较忙,晚上很晚才能回来,早上又要很早上班,可是KATE就有时间和我们闲混。后来KATE跟我说,秦小文换了工作,不再做文职了,开始搞业务了,常常要飞德国见厂家,客户什么的。看看人家,再看看自己,不用多说什么也能知道谁过的更有意义。说实话,我很想见到秦小文,想看到看到她那张可爱的脸,想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道,想在她的怀里躺着,休息。
一天下午,我在家里练鼓。现在我们的乐队已经基本上名存实亡了,常常只有我自己在联系。许向是不用说了,整天连人影都见不到。哦,这样说不对,应该说只能在豪仕见到他,我都不知道见到的是不是许向,因为那里的灯光,音乐总会让我有种恍惚的感觉,好象自己不是个地球人似的,面对的人好象也都很奇怪似的。只有演出完了,大家一起出去吃东西的时候,我才感觉又回到人间了。胡强到是常常来跟我合练一会,可只要章可昕电话打来,他立马收拾东西走人。看来胡强是认准了章可昕了,估计结婚的心都动了。至于李坼,除了来打打我的鼓之外,也不见踪影,偶尔能在豪仕见到他,聊几句天。我到是觉得他可能在做些正事。我觉得我的鼓打的越来越没有生气了,我是说没什么灵魂了。就好象是电子设备做出来的鼓点儿,只有节奏,没有生命。
扔了鼓锤,我躺在床上,觉得应该出去溜达溜达,于是穿好衣服,系好鞋带,揣上钱包,出门去感受秋天的阳光。刚刚出门,秦小文呼我,让我给她回电话。我找了个公用电话,问她有什么事。秦小文的声音还像以前的那么好听,感觉比秋天里的阳光还要好。她问我现在在做什么,说她刚刚从德国回来,想找个人和她聊天,或者找个地方玩玩。我说,我刚刚出门准备顺着海边溜达溜达,不知道她有没有兴趣。然后我们约定在青大门口见面。我觉得青大正门不是个好地方,老大一个门,站在那里就好象等这探监一样。而且,只要有人在那里站着,或者来回溜达,别人就知道是在等着约会,过往车辆上的人们还会扭着头看你,怪傻的。
我站在青大门口,站在秋风里,等着秦小文,等着和她去散步。秋日下午的阳光还残存着点夏天的灼热,不过已经没有那么强烈了。那一刻我在想,阳光如果有生命,会不会有一天也厌倦了周而复始的四季交替?或许阳光已经知道了即使它厌倦这样的生活也没什么用处,因为这不是她能决定的事情。
13
92年的时候大地唱片出过一张校园民谣的合辑,里面收录了第一代的校园民谣经典,《同桌的你》,《青春》什么的,还有一首歌叫《等人的感觉像喝酒》。我已经记不得这首歌的作者和首唱了,只记得这个名字,还有旋律。站在青大门口等秦小文的时候,我想起了这首歌。
秦小文看上去好象瘦了,显得有点疲惫,有点憔悴。她说是因为不习惯德国的饮食,加上昨天刚刚回来时差没有倒过来的缘故。我在想,看来做什么工作都挺辛苦的,虽然外企职员看起来挺风光的,可事实上也挺累的,还要吃些他们吃不惯的东西,不仅对不起自己的嘴,还对不起自己的胃。我问秦小文要吃点什么,她说没什么主意,于是我提议去吃烤肉。可秦小文说想先去海边散散步,感受一下海风,说她今天心情不是很好,想借助大海的关怀释放一下积攒在心里的苦闷。我其实不是很能理解秋天里吹海风的意义,我只会在夏天的时候在海边晒晒太阳,让皮肤变变颜色。我想,这大概也是我不解风情的一个表现吧。不过,既然人家都说了她心情不好想去海边,那我就只好奉陪了。
和秦小文溜达到五四广场东面的海边,坐在堤坝上,让海风包裹着我们的身体,让它带来的潮湿附着在我们的衣服上。“知道我今天为什么心情不好吗?”这是秦小文的一贯手法,提醒我问她一些她想说的话。因为她知道,如果她不这样提醒我,我就不也不会主动问她。“说吧,我听着呢。需要我猜一下吗?”我点了根烟,准备洗耳恭听。“不用了,还是我直接说吧。”她显然是对我猜测姑娘心事的能力有绝对的把握,“很简单,我以前的那个男朋友下个月可能要结婚了,当然,新娘不是我。”秦小文说完,好象轻松了许多,很专注的看着远远的地方,跟我说,她喜欢极了大海,喜欢它的宽容,喜欢它的博大,甚至喜欢它波涛汹涌的力量。任何时候的大海都有它无穷的魅力和无尽的美丽。她说她喜欢海的蓝色,海有无数的蓝色,代表着它不同的心情。而浪花的白色是大海给自己最美的装点。我坐在秦小文身边,倾听着她对大海爱的陈述,觉得好些地方说的与事实不符。比方说,海很多时候是墨绿色的,这个颜色明显的不如蓝色好看,但它的确是海的颜色;说大海有波涛汹涌的力量我到是不得不承认,只是每年夏末青岛海潮来临的时候,这些力量总会给市政部门带来些麻烦。我跟秦小文说了我的想法,她看了我一眼,说:“唉,怪不的你没有女朋友。”这时,海风吹起,吹散了秦小文的头发,露出她瘦瘦的腮,在秋日下午的阳光里,我感觉,她很美丽。
秦小文发现我在看她,转过脸来问我:“看我干嘛?不认识啊?”“看你好看喽。”我简短的回答。“几天不见变的会说话了啊,跟许向学的吧。”她停了停,打开手袋,跟我说,“给你带了个礼物,给。”我接过来一看,是一瓶DAVIDOFF的男用香水。“这么想着我呀,谢谢了。”“那当然了,我不想着你,谁想着你呀?还有这个,收到钱包里吧,很珍贵的。”秦小文从她的钱包里拿出一张纸币,塞到我手上。那是一张5马克的纸币,秦小文说这种纸币的发行量挺小的,因为德国还有5马克的硬币,所以好些德国人也在积攒这种纸币。“那还真是挺珍贵的,好,我把它放到钱包里,没准儿哪天还能用上呢,哈哈。”我掏出钱包,打开,准备把纸币塞进去,这时候,秦小文看见我钱包里装着的全家福照片,表情挺奇怪的,问我:“你还有一张你的全家福在钱包里呀?”我说是的,同时觉得这个问题问的特别奇怪,我的钱包里有一张全家福很奇怪吗?虽然和家人的关系不是很好,特别是我哥,不过,有张全家福总是应该的呀。“给我看看好吗?”秦小文说。“好啊,没问题。”我递给她我的钱包,秦小文面无表情的接过去,盯着看了一会,很无奈的笑了一笑,搞的我很迷茫。“这是你哥?他叫什么?”她盯着照片上的我哥问我。“方誓。”我说。“噢,方誓,方盟,原来如此。”秦小文好象恍然大悟似的,“你哥是做什么的?律师?”“是啊,你怎么知道?”我很惊讶。“看着像,律师基本都这德行。”秦小文好象对律师挺有偏见的,其实我也不是很喜欢律师,不过不是因为律师本身,而是因为我哥是个律师,所以“厌屋及乌”,就讨厌上律师了。幸好我的生活圈子和律师没什么交集。
秦小文还给我钱包,告诉我她饿了,想去吃烤肉了,于是我们就打车去泰山路吃烤肉。一路上,秦小文都没有说话,让我感觉,她的心情似乎并没有好一点,刚刚的海风算是白吹了。
送秦小文回了家,给许向打了个电话,让他帮我带着演出用的东西,我就直接奔了豪仕。路上我在想,一个人的婚姻会对另一个人有这么大的影响吗?如果一对新人的结合注定会是另外一个或者两个人的伤害,那这种结合似乎就变的很自私,很残忍了。小说里,或者电影里那些臭了街的多角恋爱关系引出的悲欢离合的故事,是来自真实的生活,还是作者们的凭空臆造?人们,那些准备或者即将结婚的人们为什么不能让自己的感情故事情节简单一些呢?法律规定我们只能一夫一妻,尽管这种要求未必合理,不过,既然我们不能像以前的官人一样三宫六院,那为什么不能简简单单的让生活继续,让他人少受些伤害呢?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上秦小文了,不过即便是出于对朋友的关心,爱护,也足够我对她的前男友嗤之以鼻,或者,深恶痛绝了,尽管事实上他好象也没有做错什么。
秦小文出现了几天之后又消失了,手机也打不通,我问KATE她是不是又出差了,KATE说她只是心情不好,想一个人静静,不想被别人打扰。于是,我也只好等着她找我了。豪仕的活干的还不错,渐渐的有了些比较喜欢的客人,有时候还点个歌什么的。我也习惯了在这种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场子里做些违背自己意志的事情。许向一直像个闲人一样天天出现在豪仕,楞说自己是我忠实的歌迷,事实上是每天跟着明哥泡夜总会,还有泡小姐。有时候我很奇怪明哥的身份,看着好象挺普通的,怎么会让许向跟个跟屁虫似的整天跟在他后面?
那天我刚刚下场,坐到明哥他们的桌上,跟许向说话。突然身后出现了几个身材魁梧,长相狰狞的大汉,他们按住我和许向,为首的一个高个子跟明哥说:“明哥,今天可以好好谈谈了吧?走,咱们找个地方?”虽然我没见过所谓的打手是什么样子,不过,看这架势,好象应该能和黑社会联系到一起了。明哥稳稳当当的坐着,反问说话的高个子:“你是想把我从这儿带出去?你让那孩子走,和他没什么关系。”明哥用下巴指了指我。高个子瞥了我一眼,冲我身后的人说:“让那小孩走。”说实话,我当时从位子上站起来是费了一些工夫的,主要是腿使不上劲,不知道是为什么。我看了一眼许向,他示意我赶快离开,我就没敢耽误,立马起来去找长发。这时候,从场子的各个角落里窜出好多穿西装的男人们,一齐聚到明哥和许向的桌旁,好象一场欧斗不可避免了。我在旁边看着,觉得特别的看不明白。一是不明白那些大汉为什么和明哥过不去,还要找个地方谈谈;另一个是不明白另一帮人是从哪里出来的,真不知道他们平常藏在哪里。
西装男人们把几个大汉围在中央,大汉们开始突围,一场欧斗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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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时候总在打架,或者说欺负人,因为那时侯的打架都是人民战争型的,几个人围着一个人打。有时候都插不上手,能从人堆里挤进去踹上一脚就算不错了,所以见到如此上档次,成规模的斗欧事件,说实话,我有点害怕。
刚刚还盛气凌人的几个大汉被西装们给带走了,进了楼上的一个包房,明哥和许向也跟上去了。我本来也想上去看看的,但是腿脚不是很灵便,所以就没去。在座位上等了一会儿,见他们没有什么动静--当然,也可能是场子里面的音乐声盖过了房间里的喊叫声--然后我就收拾东西回家了。
后来许向告诉我,那几个人那天离开的时候样子很惨,为首的那个估计又可以去医院勾搭小护士了。类似的事情许向以前就干过,不过不是很好的回忆。他说,高三的暑假,他勾搭了一个比他大的姑娘,后来发现她男朋友是青岛一家武馆的教练。这个倒没什么,主要是武馆老板属于那种半黑半白的卖房子的款爷,听说了这事,就多少的给了许向一点点颜色,然后许向就在医院看了两个礼拜护士。结果呢,出院的时候许向就有了一个做护士的女朋友。如果住进医院的那个打手也有许向这样的能力,那住院也未必不是件好事。经过这次的事情,我对明哥有点肃然起敬了,也明白了许向为什么对他必恭必敬,甚至俯首帖耳,原来人家是个老大呀。
那个星期的周末,我给秦小文打电话,问她有没有空见个面。她说她星期一要去香港,在家里收拾东西,不想出来,不过我可以去她家找她。然后我就去了,带了两个大冰激凌,因为我喜欢吃。秦小文穿着件大大的耐克套头衫,扎着高高的马尾辨,看上去青纯的要命,只是脸有点瘦。她让我随便坐,说她一会就收拾完了,还说其实东西不多,只是不想出去罢了。我说没什么,我也就是想见她,在哪见不是很重要。秦小文淡淡的笑笑,进房间继续收拾去了。我靠在秦小文卧室的门上,看着她收拾东西,觉得好象是个很温馨的情景。她把一件件叠好的衣服在箱子里摆放整齐,然后又把出差用的化妆盒,洗漱用具什么的放进去,然后跟我说:“基本好了,去吃冰激凌吧。“
我跟秦小文说了那天的事情,她的表情很严肃,说这不是什么好事,如果不想装陈浩南就别往那个圈子里伸头,免得有一天头破血流。她还说,整天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不是一种好感觉。我到是不会拿着自己的鲜血和生命为了些黑道电影里常有的情节去开玩笑,毕竟上帝造我们的时候也是费了一番工夫的,不能不重视他老人家的劳动成果。不过自从知道了明哥是个老大之后我到是有种找到了后台的感觉,觉得好象自己也跟个老大似的,演出的时候有点给小弟们训话的意思,心里很满足。秦小文的忠告我没有太听进去,因为我还并没有卷进明哥的圈子里面,上次的时候,人家不是还让我先走了吗?可是秦小文说有这样的事情出现总不是个好兆头,说不定什么时候又会再出现,让我小心点,还问我明哥是做什么生意的,我说,我根本就不知道。
秦小文的担心在一个礼拜之后出现了。那天我和胡强,章可昕在佳士客的麦当劳喝东西,胡强接到KATE的电话,问他有没有2000块现金,说许向出了点事儿需要钱。胡强问她人在哪里,出了什么问题,KATE说一句两句话说不清楚,让我们带着钱到市北分局找她,并且强调不要让许向的父母知道。于是胡强让章可昕自己先回家,然后和我带着满脑子的疑问打车奔他家拿钱。路上我在想,许向的人肯定没什么事,应该不是让人家砍了,要不应该在医院躺着,不应该在分局。可问题是他没事跑分局去干什么呀?总不能是把别人砍了吧。我现在知道秦小文那天说的提心吊胆是种什么样的感觉了,的确很不好。
胡强回家拿了钱,我们找了家工行,我又取了500块。自从上次失业之后,我就开始存钱了,不过,到现在为止也就存了这一点儿。然后我们俩就奔了市北分局。快到的时候,KATE又打来一个电话,说我们不用去了,许向已经出来了,钱也不用带了。这让我们更晕了。胡强说我们拐个弯就到了,基本上已经在门口了。然后KATE说让我们在马路对面停下,她过来找我们。我们在马路对面停了车,看见分局门口停着一辆车牌是1000号以内的奥迪。一会儿,几个不戴帽子的警察和一个老头还有许向出来了。一个警察和老头握着手,说着些什么,然后俩人又看看许向,好象在教育他似的。许向一脸不服气的样子,脸扭向一边,对身边的人们爱搭不理的。看见老头开车门,他也钻进奥迪,走了。
“他们怎么走了?那老头是许向他老爸?”我问胡强。“应该是吧,我也没见过他老爸。看着好象挺牛逼的。”胡强琛着头,看着那辆远去的奥迪。这时候,KATE突然出现在我们车旁,开门坐上来,跟司机说:“去青大。”回家的路上,我们都没敢问到底怎么回事,因为KATE的表情告诉我们就是问了她也不会回答,只好等她自己跟我们说了。快到家的时候,KATE突然又说想找个地方吃饭,于是我们就找了家饭店,在门口停下了。
吃饭的时候,KATE告诉了我们一切。其实从我还在邮电宾馆的酒吧唱歌的时候,许向就开始跟着明哥混了,混的主题听着让我挺惊讶的--卖摇头丸,好象还有些别的什么生意,具体是什么KATE也不知道。当时许向跟邮电宾馆的酒吧老板吵架也是因为他发现了许向在干这个,他怕惹上麻烦,所以才轰我们的。说到这,KATE顺便说了一句,说我们走了以后,接我们的就是上次一起演出的红色蚂蚁,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本来就盯上这个活了。许向被逮是因为那天在豪仕得罪的那些人的报复,不愿意直接斗欧,他们就借刀杀人,借的还是警察这把宰牛刀。好在许向有个牛逼的老爸,亲自出面警察们还是比较给面子的,没怎么麻烦就放人了。然后KATE说了许向老爸的名字,我和胡强互相看了一眼,我想起来,好象有一天在电视上还听到这名字了呢。KATE说本来许向是打算让KATE把他弄出来,不想让他老爸知道的,所以KATE才让胡强带钱来。可偏偏碰上一个有点警衔的警察认出了他,直接在他老爸那把他给举报了,然后他老爸就立马把这事给接手了。不过这样到是省了我们不少钱。
我感到了一种不安定。经过了两次出乎我意料的事情,我开始为许向,甚至为我自己担心了。虽然这种担心有点莫名,但是那种总觉得会出什么事儿的感觉挥之不去。那天胡强和KATE离开之后,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父母家里,因为想起好象很久没有回去了。以前有人跟我说,孩子受到惊吓,伤害的时候总是想回到父母的身边,因为那样能得到些安慰。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想法。老妈给我开门的时候,看上去很高兴,好象也很欢迎我回来似的,还告诉我,我哥也在,他们正在谈事情。我进了门,看见沙发上坐着一个陌生的姑娘,穿了一身洋装,妆化的挺讲究的,有点秦小文的味道。头发长长的,挺好看的。我妈说她是我哥的女朋友。我哥看见我,没什么表情,只是给那个姑娘介绍说我是他弟弟,不住在家里。也没说我是干什么,叫什么,可能是他不屑于介绍吧。那个姑娘到是挺客气的,说老听我哥说起我,一直想见见,但是老没有机会。我在心里跟她说,别你妈扯淡了,我哥能跟你说起我?阉了我我都不信。我哥巴不得没有我这个弟弟呢,还提起我?操。表面上当然还是笑笑,说我哥也老跟我说起她,然后看了我哥一眼,看见他表情很尴尬。我觉得有时候一个人的虚伪没什么,毕竟对方可能不觉得他虚伪,要是两个人一块对着虚伪,那这事就有点逗乐了。
我在他们中间坐着,听他们讲话。然后知道了我哥打算下个月底和这个跟我对着虚伪的姑娘结婚。我听了想,一不留神多了个叫嫂子的东西,真他妈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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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结婚应该是件好事情,要不然不会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骛。按许向的说法,结婚是给所有种类的性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即便是不小心制造出了性交副产品——孩子,也可以从容不迫的生下来,不用去做伤天害理的人工流产。我还觉得离婚也应该是个好事情,否则不会有那么多人乐此不疲。许向自然还有一番关于离婚的宏论,他说,离婚是婚姻双方对彼此失去“性趣”的官方承认的书面证明。我对婚姻没有什么研究,关于这个进进出出的问题,钱钟书老先生已经在围城里说的很透彻了,透彻的让后人都没有了说话的机会。我只知道我父母的婚姻看上去好的不得了。应该说,他们的婚姻的存在是让我对婚姻还存有幻想的唯一原因。
许向从局子里出来之后接着就被他老爸软禁了,手机,传呼全部没收,打去他家的电话不仅被盘问半天,最后还被告之许向不在,去外地了。学校那边他老爸说了话,校方点了头允许许向请长假,在家反省。最近一个时期,只有KATE和许向有联系。
据说KATE是这样接近许向家的。那天KATE在东方贸易大厦买了一套比较适合中年妇女的套装,没有化妆,没有喷香水,没有穿厚底儿鞋,戴着普通的全框眼镜,双手抱着一个文件夹,到许向家敲门。他们家的保姆开门之后问她找谁,她说她是青大的校外助教,负责年轻人心理咨询的,听说许向出了点问题,特意过来看看能不能帮上忙。保姆告诉了许向他妈,老太太打量了她一番,没有看出破绽,还挺拿她当回事儿的,说孩子没教育好学校和家长都有责任,当然,家庭还是要负主要责任,云云。KATE就坐在沙发上,摊着文件夹,时不时的还装摸做样的写点什么上去,一副特别认真的样子。谈了一会,KATE问能不能让他见一下“当事人”,说是想当面跟他谈一谈。得到允许之后,许向老妈带KATE上阁楼许向的房间。开门的时候许向差点没晕了。俩人在房间里究竟做了些什么KATE没有交代,估计也不会太放肆。之后,KATE跟许向老妈说,她挺忙的,不能老是来给许向做咨询,不过,许向的个案很有代表性,她会尽量争取抽时间来看他。许向老妈就这么着进了KATE下的套儿,还说什么希望KATE能常来什么的,因为她觉得年轻人应该彼此比较容易交流。唉,可怜天下父母心呀。后来KATE跟我们说这事的时候,胡强问她这事以后怎么收场,学校方面要是知道了怎么办。KATE说,当时只是特别想见许向,根本没想那么多,只能到时候再看了。
一天下午,我在家里听《再见张炬》,听到峦树的《那一天》的时候,我尝试着体会他们在录制这张专辑时的心情。我没有体验过失去亲人,或者朋友的感觉,也不想体验。我希望我所有的亲人都能健康的生活着,不管我是不是喜欢他们,他们是不是喜欢我。听到高旗的《绿草如茵》的时候,消失了挺长时间的李坼打来了电话。问我是不是大家都在,他想过来跟大家说点事情。我说许向已经被他爸关起来了,胡强这个时间应该睡在章可昕的宿舍里,闲着能听他扯淡的只有我一个。李坼听了多少有点失望,不过还是表示要过来找我,说是要和我分享一个好消息,不过要见了我才能说。我说:“那你就来吧,先说好了,不管饭,要是好消息就请我吃饭。”
李坼所谓的好消息还真得算是个好消息,不过和我关系不大。事情是这样的,他一个在北京的朋友跟摩登天空的老板认识,听了他们的小样,说觉得感觉不错,可以看看有没有机会出个单曲。可是他们乐队的鼓手因为头摇的太疯了,颈椎出了问题,他们临时找不到满意的鼓手,想让李坼去北京客串一下。我当时听了,心里有点酸。我知道我应该为朋友得到的好机会而高兴,可是,我没有高兴的感觉。以前秦小文跟我说过,人都是自私的,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我也不例外。在朋友接近理想的时候,与此同时,我在看着自己的理想在世俗的困扰之中苦苦挣扎,我就那样麻木的看着。感觉到这种差别之后,我开始嫉妒李坼。
我知道对李坼莫名其妙的嫉妒很难让人理解。我觉得我是受到了来自朋友的刺激,就好象当时听到花儿的专辑一样。自认为他们并不比自己出色,但是却有别我好了不知道多少倍的机会。他们能出唱片,能开演唱会,能签名售带,而我只能在豪仕看着客人的脸色,以一个类似录音机的形象出现,做着一件让“唱歌”这个词儿蒙羞的事情。我想,可能我始终都不会像任何一个从酒吧,迪厅走出来的歌手那样被某家唱片公司发觉。当然这不光是我自己的问题,跟青岛这个摇滚沙漠的大环境也有关系。如果要继续这条不归路,我只能去中国的摇滚圣地——北京。只是,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这个勇气。
我哥的婚礼在紧锣密鼓,有条不紊的积极准备着。当然,这个和我也不是很有关系,尽管我会在他们洞房那天白天莅临一下他们的婚礼现场。其实我有时候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和我哥的关系会如此之差。初中的时候出去打架,别人都叫上自己的哥,一是多个人手,二是提醒被打的人:我有哥,想报复我的话就要小心点。能带着哥出去打架,在那时侯是件挺风光的事情。可是我就从来没有这样的想法。我想,我对我哥的反感可能是因为他比我优秀很多吧,而且老是被老爸作为我应该学习的榜样,一遍遍不厌其烦的被拿出来宣扬。
我之所以知道我哥他们在筹备,是因为有一次在佳士客碰到他们在挑选新家需要的东西。那天我约了秦小文一起泡佳士客——我觉得佳士客是个好地方,尽管是日本鬼子开的,不过就实用价值来说还是能满足像我这样的终端消费者的需求的——吃完了冰激凌,秦小文说要上去看看橱具,因为她的不粘锅已经名不副实了,然后我们就一块上了二楼。我觉得像超市啦,商场啦,购物中心啦,这些地方完全是男人们给自己制造的陷阱,一个在里面只能听女人摆布的陷阱。秦小文在商场里就变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女人,每次我想快点离开而提供给她的推荐商品,她总是能找出我根本没有想到过的理由拒绝推荐。而且如果她说要买个锅,她可能会在厕所清洁用品的货架前精条细选,然后什么都不买的走开。那天的情况也是这样。我们不知不觉已经溜达到卖床上用品的地方了,秦小文像个小媳妇似的翻腾着商品,我无聊的环视着四周的客人们,就像个监视器。然后很突然的,我看见了上次在我家里见到的那个姑娘,小鸟依人状的靠在一个男人的肩上,好象在跟他陈述手里拿着的被套的N多好处,那个男人就是我哥。我看着他们,自己笑了笑,想,好幸福的一对新人呀,哼。
我回头想告诉秦小文碰见我哥了,能不能先到别的货架去,比方说先买了该买的东西,再到处闲逛,结果发现秦小文正在用一种我前所未见的奇怪的目光往我哥的方向看着,也许冷酷的鄙夷是对那种目光的比较正确的描述。这种目光足以把任何一个自认为老于世故,处变不惊的人的防线击垮。在她感觉到我在看她的时候,猛的扭过头来,那种眼神还没有来得及收回,也跟着被甩了过来,吓的我一哆嗦。秦小文面无表情的说:“送我回家!” 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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