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blue 发表于 2006-8-24 00:04

原帖由 pearl 于 2006-8-23 22:10 发表



他根本就是同伙,搞不好还是主谋呢!!!说实话,一般的小喽罗还真做不来这个要出面拖延时间的麻烦活儿呢!大家看他,被骂得狗血临头了,还是那么心平气和一点不急的样子。看他说话那个平静样子,能是个简单 ...

我觉得不像是主谋,他在网上留下那么多信息(公司网站电话之类的)并用自己的帐户收款,很容易被找到的,主谋不会这么傻吧。而且昨天Hause在斯图加特发帖,他在werl的中餐馆,说明确实另有其人,而且目前只有他拥有那个liebegucci的线索,而且钱如果大部分通过moneypocker汇到那个人的帐上,即使抓住他,真正的骗子还是漏网了。个人损失的钱我可以先放在一边,还是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的。

[ 本帖最后由 flyblue 于 2006-8-24 01:21 编辑 ]

beatrice2006 发表于 2006-8-24 00:23

原帖由 amber 于 2006-8-24 01:07 发表
她就说什么身份证掉了,取不了,下次银行卡掉了,取不了,反正一托再托,后来她为了稳住我们家亲戚,就先还了一部分,但后面的大数就到她被抓起来也没要回来,而她管用的伎俩是,拆东墙补西墙,用这个人钱给那个人,。。。大家也是左等右等,等她还钱,可她跑路了,后来过了好几个月,全国通缉把她抓回来,她的钱已经全亏了,还也还不上,而且听说更过分的是,她在潜逃期间还在别的地方骗钱。


拖住受害者的时间!!!一样的行骗手段!!!

原帖由 惜颜 于 2006-8-24 01:09 发表

谢谢mm的赞扬!我和另外一个mm都是hu帖子中已汇款的.
下午3:00出门前hu还没有给我汇款!
下午6点半回到家里,就有mm联系我,说hu给她汇款的时候把她的konto nr.写错了,银行说这样是不可能收到汇款的.她明天的飞机 ...

大家正大眼睛看啊!!!这样的骗术已经不新鲜了!!!太明显的一拖再拖了!!!干吗还要跟这个骗子纠缠???!!!

kissbaby 发表于 2006-8-24 08:10

HU先生找律师这很正常,即便他是同伙,他也不希望自己独自承担这么大的责任,更何况如果他也是被人骗了,就更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了.律师不让还钱也在预料之中,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主动退款只能让HU先生以行动证明他是骗子.所以他现在除了等调查结果,就是积极配合警察的工作.
如果他是同伙,主动向警察交代并协助抓到主犯的,或许可以从轻发落,如果他是被骗的,他可以报警起诉那个骗子.不管怎么样,钱追不追得回来,要看钱还在不在了.如果被转移或者被花掉了,退款的可能性就很渺茫了!但是骗子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高$

[ 本帖最后由 kissbaby 于 2006-8-24 09:18 编辑 ]

MiaMarie 发表于 2006-8-24 08:17

LZ洗黑钱的。就算这个交易不是骗局,LZ也违法了。想不通,你怎么会是“受害者“。

MiaMarie 发表于 2006-8-24 08:20

另外,大家有没有想过,根本没有哪个叫陈一波的女人。以前都是LZ在操作?

短尾鱼 发表于 2006-8-24 08:28

原帖由 kissbaby 于 2006-8-24 09:10 发表
HU先生找律师这很正常,即便他是同伙,他也不希望自己独自承担这么大的责任,更何况如果他也是被人骗了,就更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了.律师不让还钱也在预料之中,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主动退款只能让HU先生以行动证明他是骗 ...
他的行动早就证明他是骗 子了!他说的胡话你也当真?真是难为你如此的理智了。如果他是受害者,这么多人报案抓他,早就踮踮地找警察解释了,去找律师反而证明他有鬼,明白不明白?

短尾鱼 发表于 2006-8-24 08:34

原帖由 MiaMarie 于 2006-8-24 09:20 发表
另外,大家有没有想过,根本没有哪个叫陈一波的女人。以前都是LZ在操作?
呵呵,当然有可能是杜撰出来的。但是如果有的话,一万多欧元经他过账哲人和他绝非一般的朋友关系,胡骗子之前说朋友介绍不认识,还有什么找不到人的屁话,鬼才当真呢。

kissbaby 发表于 2006-8-24 09:26

原帖由 短尾鱼 于 2006-8-24 09:28 发表

他的行动早就证明他是骗 子了!他说的胡话你也当真?真是难为你如此的理智了。如果他是受害者,这么多人报案抓他,早就踮踮地找警察解释了,去找律师反而证明他有鬼,明白不明白?

我才没有相信他所的话呢.不过从他的角度想,先找个律师问清楚可能承担的后果,也是正常的.直接找警察解释还不如请律师出面处理,对他更有利.他有鬼也好,没鬼也好,警察也不是傻子,又不是请了律师,警察就不定他的罪了.所以他有他的行动,受骗的JMS也要有自己的行动,支持报警!不要放走坏人!

mausi 发表于 2006-8-24 10:14

原帖由 beatrice2006 于 2006-8-23 23:51 发表
大家不觉得,所谓的代购女商人,或女商人夫妇根本没有任何真实可靠的基本资料被大家所掌握吗?

既然大家把钱汇给了HU,那么大家完全可以只告这个人!要求这个人还钱!

至于他自己把钱又转给谁了,受了谁的骗 ...


就是这么说!

我们大家都是给HU汇得款,我们没有拿到东西,他HU就得负责任,退我们钱,退不了钱,就负上法律责任

他是不是把钱给别人了,那是另外回事,那他得去报案,说他被骗了。

我们只要盯住 HU 就行了!

其他的什么人跑了,他姓 HU 的就得背起所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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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建议大家都去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