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小小 发表于 2006-8-28 12:13

这种事不只在dolc发生过一次了,难道dolc一点责任都没有嘛?

不要因为一句免责就的声明,就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这种事在dolc发生过好多次,最后都没了下文。

开心女孩儿 发表于 2006-8-28 12:47

live提醒过大家小心受骗的,
我想dolc应该是没有责任的

cocon 发表于 2006-8-28 13:03

老大曾经提醒过买家MM,也封过卖家的帖,可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老大总不能强迫大家不买吧!
况且DOLC提供这个版面,是不象EBAY那样收费的.在该版的说明中,关于交易规则也说的很详细了,LZ看一看在下结论吧!

cosimo 发表于 2006-8-28 13:06

right!
not at all!

skystar 发表于 2006-8-28 13:11

我个人觉得,DOLC没有任何责任

vorig 发表于 2006-8-28 16:49

而且如果对方是学生~从事非法商业活动,dolc给予支持或者包庇的话,那是有责任的,
问题是1私人间的带购算商业活动么?
2dolc有什么途径去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呢?
说到地网站是个平台~防火墙可以防病毒,但防不了人的

2liang 发表于 2006-8-28 19:04

lz觉的团购危险,可以不买嘛;
lz觉的dolc不好,可以不来嘛;
lz觉的dolc有责任,可以起诉嘛!~

;)

[ 本帖最后由 2liang 于 2006-8-28 19:15 编辑 ]

杉杉来迟 发表于 2006-8-28 19:31

blausimon 发表于 2006-8-29 00:24

楼主,我如果通过sina聊天室认识了你,然后诱奸了你,你是不是也准备去告sina协同强奸罪?

flora81 发表于 2006-8-29 01:18

我觉得如果破了案,应该允许当事人--受骗的mm们来讲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骗子是怎么样得逞的。好让大家对过程有个了解,有点戒心。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会警觉。

而不要象上次很多jms konto上被转走了钱那件事情一样,最后关贴,不让再讨论就结束了。

yearer 发表于 2006-8-29 09:09

hahali 发表于 2006-8-29 10:53

真实莫名其妙,关DOLC什么事情,就跟我在德国骗了,关不关德国的事呢?
况且之前live已经警告过我们,把他所知道的情况都告诉了我们,是我们做出了错误的判断,相信了骗子。出现情况之后,live还尽其所能的帮助我们,并没有因为我们之前对他的误会而耿耿于怀,我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live老大了:(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6-8-29 12:27

这个是混淆视听的帖子,目的就是为扰乱人心,大家不用再理它了,骂也别骂,该干嘛干嘛去吧

dream 发表于 2006-8-29 22:51

dolc没收任何佣金,所以谈不上责任,只能尽义务!

德国疯子 发表于 2006-8-29 23:50

LZ是不是脑袋让地雷嘣了??

wxjwu 发表于 2006-8-30 08:37

网络交易贵在诚信,论坛只能起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如果说经常出现这种情况,至少说明论坛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

ru217218 发表于 2006-8-30 10:05

觉得DOLC 没有责任,首先这里只是提供了一个大家交换信息的平台,其次LIVE已经多次警告过大家。大家都是这么大的人了,自己辨不清真假不能往别人身上推。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8-30 10:42

原帖由 大大小小 于 2006-8-28 13:13 发表
不要因为一句免责就的声明,就把责任推的一干二净。这种事在dolc发生过好多次,最后都没了下文。
看着面熟,上次DOLC被攻击后,你也出现过,非说是论坛升级,不是被黑客攻击。
那个帖子里就有因为代购水晶,而被封掉的ID,你不会没看到吧。


LIVE在之前做过规劝,删过帖子,被因此被人指责,不得以,才把帖子放回来!!
你觉得他还应该干什么??把论坛关了??

cosimo 发表于 2006-8-30 11:30

原帖由 wxjwu 于 2006-8-30 09:37 发表
网络交易贵在诚信,论坛只能起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如果说经常出现这种情况,至少说明论坛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
人家提供个平台给你交流,还是免费的,你要求也太多了吧,又是引导,又是舆论监督,又不是办人民日报:cool:。你累不累啊!

[ 本帖最后由 cosimo 于 2006-8-30 12:33 编辑 ]

可惜我是水瓶座 发表于 2006-8-30 13:53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6-8-30 12:30 发表

人家提供个平台给你交流,还是免费的,你要求也太多了吧,又是引导,又是舆论监督,又不是办人民日报:cool:。你累不累啊!
;)$支持$$支持$$支持$

可惜我是水瓶座 发表于 2006-8-30 13:55

lz和wxjwu 可以多读几遍版规!
对于此次事件,老大事前警告过,事后积极帮助受害的jm,完全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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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问号 发表于 2006-8-31 05:20

如果论坛有责任的话

EABY
就天天吃官司好了

LZ的想法真的很可笑。
想拖论坛下水
不要以为有人被骗了钱就不分青红皂白

2liang 发表于 2006-8-31 15:15

lz不敢来了~

康宁 发表于 2006-8-31 15:34

原帖由 2liang 于 2006-8-31 16:15 发表
lz不敢来了~
LZ自己网站上事情也不少,估计没空来了!!呵呵!!

nolybab 发表于 2006-9-20 14:16

原帖由 blausimon 于 2006-8-29 01:24 发表
楼主,我如果通过sina聊天室认识了你,然后诱奸了你,你是不是也准备去告sina协同强奸罪?


$高$$高$$高$$高$$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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