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头小强 发表于 2006-9-14 21:00

原帖由 yyddmm 于 2006-9-14 20:59 发表


同感!
都已经讨论透了,为了不把的的的事情炒热,特地不回这个帖子,
神经病,都离题十万八千里了,还在这里找碴儿炒呢??
隔年的饭了。。。。让楼主清静一会儿好不好?
不知道是谁要发个帖子讨论所谓的感情的

的的 发表于 2006-9-14 21:01

多谢大家仗义执言 $送花$$支持$$ok$

晕。 发表于 2006-9-14 21:02

看不上人家就不要进人家的贴子。

莱茵 发表于 2006-9-14 21:03

原帖由 yyddmm 于 2006-9-14 20:59 发表


同感!
都已经讨论透了,为了不把的的的事情炒热,特地不回这个帖子,
神经病,都离题十万八千里了,还在这里找碴儿炒呢??
隔年的饭了。。。。让楼主清静一会儿好不好?

一直想问呢,嫩那俩jp同学怎样了?$考虑$

大头小强 发表于 2006-9-14 21:04

原帖由 晕。 于 2006-9-14 21:02 发表
看不上人家就不要进人家的贴子。
主要是学LZ。假羊鬼子不就是看不上中国,却一天到晚批判中国。

[ 本帖最后由 大头小强 于 2006-9-14 21:05 编辑 ]

莱茵 发表于 2006-9-14 21:05

原帖由 大头小强 于 2006-9-14 21:04 发表

主要是学LZ,看不上中国,假羊鬼子一天到晚批判中国。

假洋鬼子批判中国
中国人批判假洋鬼子

扯平了
over
散场

下一场开始:yymmdd,嫩那俩jp同学怎样了啊?我好奇S了:P

yyddmm 发表于 2006-9-14 21:06

原帖由 大白菜. 于 2006-9-14 21:03 发表


一直想问呢,嫩那俩jp同学怎样了?$考虑$

不找律师不消停,学校Asta的律师帮忙处理的,
就此就不多说了,只要他们没有更多的小动作,掐着个书面的材料,就够了:)

的的 发表于 2006-9-14 21:06

原帖由 大头小强 于 2006-9-14 21:04 发表

主要是学LZ,看不上中国,假羊鬼子一天到晚批判中国。

真心奉劝你还是歇歇吧, 实在不行, 找你男朋友出气去,别在这和我撒野了, 你和我吵架讨不了好去.

晕。 发表于 2006-9-14 21:06

不喜欢就不要学,学了就不要批判自己。

东篱 发表于 2006-9-14 21:06

到底在争论什么啊, 大头小强, 别说了, 和看其它的JP帖子一样, 笑笑算了。 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不值得争论。

[ 本帖最后由 东篱 于 2006-9-14 21:07 编辑 ]

的的 发表于 2006-9-14 21:06

原帖由 晕。 于 2006-9-14 21:06 发表
不喜欢就不要学,学了就不要批判自己。
$高$$高$

莱茵 发表于 2006-9-14 21:07

原帖由 yyddmm 于 2006-9-14 21:06 发表


不找律师不消停,学校Asta的律师帮忙处理的,
就此就不多说了,只要他们没有更多的小动作,掐着个书面的材料,就够了:)

等于还是私下和解了呀。那他俩整的学习的材料呢?就此罢了??$frage$

莱茵 发表于 2006-9-14 21:08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9-14 21:06 发表
到底在争论什么啊, 大头小强, 别说了, 和看其它的JP帖子一样, 笑笑算了。 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不值得争论。

他们在争论,谁有批判谁的权利。

大头小强 发表于 2006-9-14 21:08

原帖由 晕。 于 2006-9-14 21:06 发表
不喜欢就不要学,学了就不要批判自己。
批判假羊鬼子,难道会变成JP啊。那可真是怕怕。
不过你放心,我前面列的那几条做JP的条件,可是不敢学的。

东篱 发表于 2006-9-14 21:09

原帖由 大白菜. 于 2006-9-14 21:07 发表


等于还是私下和解了呀。那他俩整的学习的材料呢?就此罢了??$frage$

你还想怎么样? 很多事情不能弄得黑白分明的。

怎么你要么911考试, 要么918考试, 你们教授是怎么想的, 借考试纪念什么吗?

currywurst 发表于 2006-9-14 21:09

@的的, 如果Q不工作, T就必须一直个T工资的一半给Q吗? 没有时间限制?

大头小强 发表于 2006-9-14 21:09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9-14 21:06 发表
到底在争论什么啊, 大头小强, 别说了, 和看其它的JP帖子一样, 笑笑算了。 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不值得争论。
听东篱JJ的话,我撤了。

yyddmm 发表于 2006-9-14 21:10

原帖由 大白菜. 于 2006-9-14 21:07 发表


等于还是私下和解了呀。那他俩整的学习的材料呢?就此罢了??$frage$
那些倒无所谓,把私人资料都删除鸟。。。。
呵呵
多谢关心啊!
咱先忙劝架吧!

的的 发表于 2006-9-14 21:10

原帖由 大头小强 于 2006-9-14 21:08 发表

批判假羊鬼子,难道会变成JP啊。那可真是怕怕。
不过你放心,我前面列的那几条做JP的条件,可是不敢学的。

你已经成了大家的笑话了, 还不知道. $汗$ 你要是不舒服呢,可以找你男朋友出气,网上吵架可是越吵越气. ;)

晕。 发表于 2006-9-14 21:10

原帖由 yyddmm 于 2006-9-14 21:06 发表


不找律师不消停,学校Asta的律师帮忙处理的,
就此就不多说了,只要他们没有更多的小动作,掐着个书面的材料,就够了:)

你好$送花$

东篱 发表于 2006-9-14 21:10

原帖由 大白菜. 于 2006-9-14 21:08 发表


他们在争论,谁有批判谁的权利。

你强, 我没看出来。

今天听了一个职场笑话, 要不要听?

currywurst 发表于 2006-9-14 21:11

尊重大白菜.

嗯,大白菜是白菜之王,很健康.又便宜

晕。 发表于 2006-9-14 21:11

原帖由 currywurst 于 2006-9-14 21:09 发表
@的的, 如果Q不工作, T就必须一直个T工资的一半给Q吗? 没有时间限制?

嫩写的什么冬冬阿。。。这里好玩,比水库还没谱儿。。。。

的的 发表于 2006-9-14 21:12

原帖由 yyddmm 于 2006-9-14 21:10 发表

那些倒无所谓,把私人资料都删除鸟。。。。
呵呵
多谢关心啊!
咱先忙劝架吧!

好了, 我不和他吵了,这种人不值得我和他吵架. 前面真是浪费了好多帖子. 可惜.
$汗$

currywurst 发表于 2006-9-14 21:12

原帖由 晕。 于 2006-9-14 21:10 发表


你好$送花$


$送花$$送花$.你也好:P

莱茵 发表于 2006-9-14 21:12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9-14 21:10 发表


你强, 我没看出来。

今天听了一个职场笑话, 要不要听?

要啊要啊!

莱茵 发表于 2006-9-14 21:12

原帖由 currywurst 于 2006-9-14 21:11 发表
尊重大白菜.

嗯,大白菜是白菜之王,很健康.又便宜

$汗$$汗$

六合彩 发表于 2006-9-14 21:13

大头小强 发表于 2006-9-14 21:13

原帖由 大白菜. 于 2006-9-14 21:08 发表


他们在争论,谁有批判谁的权利。
你看错了。:P

莱茵 发表于 2006-9-14 21:13

原帖由 六合彩 于 2006-9-14 21:13 发表

btw, Asta的律师还是那个约翰内斯么?

嫩俩邻居?$f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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