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啊,请高人指点, 急!!!!!!!(25日有新的问题)
今年3月份的时候一个朋友来德国参加展览会.由于他们公司比较小,就跟另外一家公司合用一个展位.展会最后一天,便衣警察来搜查我朋友的展位,原来另外那家公司有些产品仿冒外国某公司的设计,被人给举报了. 警察没收了全部仿冒的产品,然后就有一份搜查记录要签字.当时我刚好在我朋友的展位上,而那个公司的人已经走掉了. 我跟警察说明我们都不认识那人,但是警察说现场只有我们在,非要我们签名.后来看我会说德语,就非要我签,还说只是像目击证人那样签个字而已. 并威胁我不签的话就拉我们去警察局.当时我一害怕,一糊涂就给签了.本以为没什么事,结果现在来了张法院的传票,要我作为被告出席一次审讯.:mad: :mad:
请大家帮我出出主意吧 :( :( :( :( :( :(
4月25日
今天终于约到ASTA的律师,询问了关于这件事法律上的问题,那个律师叫我不用去参加明天那个审讯,说只要写一封信给对方(PS:要去的那个地方不是法院,而是警察局的一个部门),说明跟对方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就可以了. 而律师的理由是,如果去了警察局可能会发生其他的事,说不定其会更麻烦.如果下次法院真的再来信要传讯时,再去找他好了.
不过小弟有点担心,这样这发一封信过去解释真的就可以了吗?会不会造成更坏的后果?这里不是我不信任那个律师,因为当时我签完字之后就很后悔,所以第2个星期就找过这个ASTA的律师咨询过,当时他就说不会有事,结果恰恰相反,1个月后我就收到那个传讯的信了.但是我又有点担心他说的,如果去警察局会发生其他麻烦的事,毕竟这里的警察不是个个都好说话的.唉,现在真让我左右为难啊!!
再次请大家给点意见,我到底是亲自去解释好,还是按律师说的写封信解释好呢??:mad:
[ 本帖最后由 westlake 于 2007-4-25 17:04 编辑 ] 快请律师商量对策。 是啊!找律师吧。 你只能老老实实当替罪羊了.签字了就没的跑了. 后来看我会说德语,就非要我签,还说只是像目击证人那样签个字而已. 并威胁我不签的话就拉我们去警察局.当时我一害怕,一糊涂就给签了.
lz来德国多久了啊?这样也敢签字?$汗$ 不知道你怕什么,如果真如你所说,你都不是哪家公司的主人,和那家公司也无瓜葛,根本轮不到你签字,签了也无效,你可以说出真实的情况,搞警察一状,问题是,你到底和那家公司又没有关系。 原帖由 并非如此 于 2007-4-18 23: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你怕什么,如果真如你所说,你都不是哪家公司的主人,和那家公司也无瓜葛,根本轮不到你签字,签了也无效,你可以说出真实的情况,搞警察一状,问题是,你到底和那家公司又没有关系。
完全没关系的呀, 他跟我朋友合用展位而已,所以事先根本就不认识的. 原帖由 4kleeBlaettern 于 2007-4-18 22:5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后来看我会说德语,就非要我签,还说只是像目击证人那样签个字而已. 并威胁我不签的话就拉我们去警察局.当时我一害怕,一糊涂就给签了.
lz来德国多久了啊?这样也敢签字?$汗$
当时警察跟我说我是唯一的在场证人,非要我签不可. 其实后来自己想想就算他带我回警局我也不该签的. 只是在当时的环境和警察咄咄逼人的气势下,一时间脑子乱了.$郁闷$
其实觉得这几个警察特别不付责任.明明知道我只是来参观的学生,还偏要我签这完全无关的东西.$angry 是不是楼主当时没听明白啊?
警察要是做成那样也太失职了~ 警察又不是什么高学历的人。德国警察不会比中国警察好 通常警察在要求你签字的时候,绝对会先把文件内容给你看过,而且还会问你,这份文件的内容没有问题吧,如果你同意的话,才签字的。 原帖由 cmh 于 2007-4-19 00: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警察又不是什么高学历的人。德国警察不会比中国警察好
我不是说德国警察比中国警察好,只是觉得要是警察作为执法者做出颠倒黑白的事情来,那真的就是BT了. 楼主在找律师的时候,尽量说自己的德语不好,因为会听、会说和完全理解是两回事,尽量说没听懂警察说什么的情况下,而且很混乱的情况下,签的字。 没事的,解释清楚就行了,你也可以告他们恐吓跟欺诈,或敲诈。
因为从你的描述看,他们并不是警察,你当时应要求他们出示证件, 我怀疑他们就是那种调查盗版的公司,他们只负责调查取证,他们没有资格行使警察,和法院的权力。你完全可以控告他们,如果你有时间跟经历的话。 觉的怎么象屈打成招了那 没看出有什么事儿呀。签个字算什么?既然楼主懂德语,那内容是什么总知道吧。一时慌张有可能,但也不会对自己有太大麻烦。不是说了类似证人之类的东西吗?
干脆一句话,楼主告诉大家究竟签的什么字不就全结了?(签名栏上写的什么)白让大家跟着瞎担心。
[ 本帖最后由 圣雪 于 2007-4-19 14:58 编辑 ] 原帖由 圣雪 于 2007-4-19 14: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看出有什么事儿呀。签个字算什么?既然楼主懂德语,那内容是什么总知道吧。一时慌张有可能,但也不会对自己有太大麻烦。不是说了类似证人之类的东西吗?
干脆一句话,楼主告诉大家究竟签的什么字不就全结了 ...
估计当时警察叔叔也没拷贝一份留给楼主$考虑$ 沒有關係的,據 原帖由 阿尔贝斯 于 2007-4-18 22:3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在国外混,天字第一条,不明白的东西不要签字。
$高$ $支持$ $支持$ 就是害怕的情况下签字,也要胡乱签一个乱编的名字$害羞$ $汗$ 你说你wegen Drohung也许还有机会。 $汗$ $汗$ $考虑$ 请大家再给点意见
回复 #21 陶陶开心 的帖子
这倒是好办法,不过会被会又多了个别的罪名阿? $郁闷$ 真僞lz難過。。。。。我想要是我的話我就去法院拉。不去會害怕再出什麽錯,萬一?韨 原帖由 westlake 于 2007-4-25 17: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请大家再给点意见
楼上有人问你签了什么字?这是问题的关键!
看到你前面的一些话,总结起来: 你是一个前去参观的大学生,被警察逼着签了字,警察知道你会德语,相信他们跟你说了什么,你总有个大概吧!
这里有好多的热心人,都很愿意帮你 这封信还委托律师写,当然要花点钱。
个人感觉律师说的是对的,
就LZ所诉,个人感觉律师说的是对的。 你自己再好好看一下信。 这种事情就不要找ASTA的律师了,要那个公司给你出钱请专门的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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