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时的出生公证
请问办理在德国或在丹麦结婚时需要的出生公证是否有一定的有效期呢?如果有的话,是几个月?如果在丹麦结婚的话,是否出生公证不需要认证?英文的可以吗?
谢谢大家$送花$ $送花$ 丹麦的不清楚,德国的六个月。 具体几个于有效,最好向你打算办理手续的城市确认一下。我们是在toender办的,那边要求的文件有效期是4个月。需要出生证明,这个证明最好作双认证(德国大使馆跟中国外交部的认证),英文跟德文译文都可以。为了保险,我们做的都是德文的。
上述情况供你参考。丹麦有好几个城市受理国际结婚,不知道你要去哪一个。你最好让你男朋友跟你们要去的地方电话咨询一下,这样最保险,免得跑冤枉路。
祝一切顺利。 那未婚声明的公证必须要双认证吗?
我现在在德国,如果回国做公证再做认证的话时间就来不及了.至于程序的问题全都交给律师去办了. 原帖由 猫猫爱吃肉 于 2007-6-20 11: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未婚声明的公证必须要双认证吗?
我现在在德国,如果回国做公证再做认证的话时间就来不及了.至于程序的问题全都交给律师去办了.
你现在在德国,未婚声明应该在大使馆做。谁还能给大使馆的公证做双认证呢?$frage$:D
怎么时间来不及了?婚期已经定了?$frage$
[ 本帖最后由 rosamagnolia 于 2007-6-20 12:11 编辑 ] 可我是以访友的身份来的.不能在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办未婚公证的.签证在七月到期.
已经订好了七月去意大利的机票....所以...特别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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