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然开朗 发表于 2007-6-30 00:53

搞不懂试用期

合同里没有看到有提PROBEZEIT,BESTEHEN的,是不是就是没有试用期,直接正式工了。还是就算没有写,依然有法律规定半年的试用期呢?如果有试用期,一般是如何表示的呢?谢谢!

Cici_nanjing 发表于 2007-6-30 01:30

这个vorstellungsgespräch时候不是谈好的嘛??没有谈的话楼主再打电话问问人事部吧,应该都会有probe zeit。。。

豁然开朗 发表于 2007-6-30 03:13

那时候没有提过呢,合同也没有写,所以不知道试用期该如何显示,如果合同没有是不是代表就没有了。

yk 发表于 2007-6-30 09:46

回复 #3 豁然开朗 的帖子

不知LZ在哪, OBERBAYERN的合同很多不写试用期, 但实际是一年

Berlin_66 发表于 2007-6-30 10:55

就是说在这个试用期内我们也可以随时辞职了吗

豁然开朗 发表于 2007-6-30 12:39

那么虽然合同上没有写,实际上还是的问问公司搞清楚咯。一年也太长了吧。

todayHelpYou 发表于 2007-6-30 14:10

我的合同上也没有写。然后自己打电话问人事部的人,她说没有。所以还是自己去问吧。

weny 发表于 2007-6-30 16:24

一年的试用期也太长了吧

豁然开朗 发表于 2007-6-30 23:08

如果没有就太好了:)

fifi 发表于 2007-7-1 16:41

试用期不是最长半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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