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den
发表于 2007-8-1 13:23
本帖最后由 norden 于 2013-4-3 04: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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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ie
发表于 2007-8-1 16:29
原帖由 norden 于 2007-8-1 13:23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Du hast Recht. schon sehr viel.aber zu viel ?für Dich ? $frage$
”翻译“同学,实在看不懂你要说的是什么。
norden
发表于 2007-8-1 16:55
本帖最后由 norden 于 2013-4-3 04:13 编辑
hhh
fcb
发表于 2007-8-2 09:52
外嫁了?
哪个娘们外嫁了?$汗$
恭喜$送花$
Blüte
发表于 2007-8-2 10:29
原帖由 fcb 于 2007-8-2 09: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外嫁了?
哪个娘们外嫁了?$汗$
恭喜$送花$
F斑斑,你还想送礼吗?可得看清楚了,爷们呢!这可不是什么gleichgeschlechtliche Lebensgemeinschaft 。$ok$
norden
发表于 2007-8-2 11:47
本帖最后由 norden 于 2013-4-3 04:14 编辑
hhh
Blüte
发表于 2007-8-2 11:56
可以,可以。你可不需要偶们的批准。
norden
发表于 2007-8-3 08:44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8-2 1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可以。你可不需要偶们的批准。
“偶们”你和谁?
Nutte
发表于 2007-8-5 14:14
还没见过男的这么发骚的...
movestar
发表于 2007-8-5 16:30
即使你们真的住在一起人家还要找你们麻烦呢
怀疑你是为了居留
更别说你们实际不住在一起了
norden
发表于 2007-8-6 09:47
原帖由 Nutte 于 2007-8-5 14: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没见过男的这么发骚的...
发你妈的屁! 我看你是活腻了。 SB
有想法, 可以出来认识一下!
schlafenhamster
发表于 2007-8-6 11:59
看完了, LZ开始老老实实回答外管局的问题就不会有这个帖子了。 欺骗在德国是很严重的问题。 既然老婆在外地上学,那就应该告诉外管局不住在一起。这和户口在哪里根本没有关系。
所有帖子看下来,楼主做人真的是有点问题。这种希望投机取巧来达到自己目的的想法是不可取的,还有就是太没内涵了。不然这个帖子里也不会吵成这样。
[ 本帖最后由 schlafenhamster 于 2007-8-6 12:02 编辑 ]
movestar
发表于 2007-8-6 12:17
LZ是男的!?!?!$考虑$ $考虑$ $考虑$
norden
发表于 2007-8-6 13:59
本帖最后由 norden 于 2013-4-3 04:12 编辑
hhh
norden
发表于 2007-8-6 14:02
本帖最后由 norden 于 2013-4-3 04:1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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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den
发表于 2007-8-6 14:05
原帖由 Lao_Huang_Niu 于 2007-7-30 17:5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再次请求斑竹 删除这个 蛮不讲理 的 小混混的帖子 !
老黄牛, 你死到哪里去啦? 我给你发的短信,你没看见吗?
说呀, 你是哪个城市的? 我们见个面,认识!认识! 我让看看我到底是不是小混混。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8-6 16:34
此贴引起争吵 关闭
如果楼主还有问题 请另外开贴讨论
请争论时注意下言辞谢谢合作
[ 本帖最后由 猪哼哼 于 2007-8-6 16:4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