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senstange
发表于 2007-8-28 19:01
原帖由 doggogo 于 2007-8-28 17: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没教养的怎么没给打掉呢!说话没有正常逻辑思维,心里阴暗!别人的孩子用得着你来恶语中伤!你在德国吗,要在德国就快点滚回中国去少丢人现眼!
生气了么,呵呵,好,目的达到了,俺就是要气死那些做了一回人却连起码伦理道德都没有的家伙。
:D :D :D
cosimo
发表于 2007-8-28 20:06
原帖由 QCheng 于 2007-8-28 13: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无论父母做过什么,请不要对一个未出世的孩子用“孽种”这样的字眼。父母千错万
错,孩子是无辜的,也是无罪的。如果你是女性的话,我想你还没有当过母亲。
$握手$ $握手$
而且都8个月了,更本就是个小bb了$怒吼$
frost
发表于 2007-8-28 20:11
这种YJ贴已经成为法律版每个月一道独特靓丽的风景线了:D
cosimo
发表于 2007-8-28 20:13
这个帖子包含的元素太多了
1.婚外情,对方还是个德国人
2.非婚生子
3.国籍,居留
:cool: :cool: :cool:
我说lz的这个朋友吧,第一,8个月上不上得了飞机是回事。第二,难道没想过回去怎么和lg交代。难道要下了飞机再发贴“怀了德国人的孩子,我该怎么给老公交代(急!已经下飞机了)” 第三,为了孩子好,还是在德国生下来吧。国内唾沫芯子就淹死你母子了
珠珠
发表于 2007-8-28 20:28
这样没有道德没有原则的话到哪儿都是死路一条。
六十而耳顺
发表于 2007-8-28 20:53
suker333
发表于 2007-8-28 21:01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7-8-28 20:1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就是那个女的
哈, SHYSHY真可爱. 到现在才点出这句.
其实大家心知肚明, 只是给她面子罢了. 谁知她自己一激动就漏马脚.
本来还忍着, 但看到引产那两字真是让人火大. 最后连啥真爱伟大都搬了出来. 也不想想,哪有人舍得打掉爱人和自己的孩子的.真是自己踩自己的脚.
eisenstange
发表于 2007-8-28 21:20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7-8-28 21: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都不说,我憋不住啦$汗$
好像智慧版正在讨论一个叫“真话怎么说才不伤人”的题目。
;) ;)
雨蝶
发表于 2007-8-28 21:24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7-8-28 21: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都不说,我憋不住啦$汗$
;) ;) ;)
DLIII
发表于 2007-8-28 22:25
原帖由 QCheng 于 2007-8-28 2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无论父母做过什么孽,无辜的孩子都不应被称为“孽种”或是“它”。因为孩子没有
做过任何孽,也没有做错任何事。8个月的孩子已经是一个小BB了。你可以瞧不起孩
子的父母,但请不要歧视一个无辜的孩子,不要 ...
那位说话一向很跩, 管没出生的孩子叫孽种, 管退休出门旅游的老人叫老不死的浪费资源, ..., 看多了习惯了就会自动过滤不会生气了。
sammy
发表于 2007-8-28 22:29
7个月的早产儿生下来都能活了, 真可怜这未出世的孩子, 都8个月了这当妈的还惦记着利害关系要做掉:( :( :(
cosimo
发表于 2007-8-28 22:30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8-28 22: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位说话一向很跩, 管没出生的孩子叫孽种, 管退休出门旅游的老人叫老不死的浪费资源, ..., 看多了习惯了就会自动过滤不会生气了。
居然!$汗$ $汗$
Blüte
发表于 2007-8-28 22:35
原帖由 sammy 于 2007-8-28 22: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7个月的早产儿生下来都能活了, 真可怜这未出世的孩子, 都8个月了这当妈的还惦记着利害关系要做掉:( :( :(
没有孩子,也不反对堕胎。可是8个月的胎儿已算个小生命啦。如果不想要,送人也行啊。
雨蝶
发表于 2007-8-28 22:44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8-28 22: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孩子,也不反对堕胎。可是8个月的胎儿已算个小生命啦。如果不想要,送人也行啊。
送不掉啊,中国谁家会要混血的啊,一看就知道不是亲生的了。我怀疑有没有医院会为8个月的胎儿做引产,记得原来在天涯上看过有个在妇产科实习的人写的故事。她说只要胎儿出来了,呼吸了空气,就不能弄死了,所以晚期流产都是在胎儿没有呼吸第一口空气前打毒药,:mad: :mad: :mad:
Blüte
发表于 2007-8-28 22:52
原帖由 雨蝶 于 2007-8-28 22: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送不掉啊,中国谁家会要混血的啊,一看就知道不是亲生的了。我怀疑有没有医院会为8个月的胎儿做引产,记得原来在天涯上看过有个在妇产科实习的人写的故事。她说只要胎儿出来了,呼吸了空气,就不能弄死了, ...
$怒吼$ $bs$ $bs$ 天啊!在德国生,可以送人的。
eisenstange
发表于 2007-8-28 22:58
原帖由 QCheng 于 2007-8-28 2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无论父母做过什么孽,无辜的孩子都不应被称为“孽种”或是“它”。因为孩子没有做过任何孽,也没有做错任何事。8个月的孩子已经是一个小BB了。你可以瞧不起孩子的父母,但请不要歧视一个无辜的孩子,不要用这么恶毒的词形容他(她)。父母该骂,但是不应该骂孩子。做人应该有这点宽容之心,特别是对孩子。
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因为:
1)这个词不是我发明的,而既然古人发明了这个词,就是用在这种场合的,你也知道这个词的意思,说明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你不想这么形容是因为你觉得孩子和父母是无继承关系的。
2)而事实上孩子和父母是有继承关系的,抛开姓名,身高长相,健康状况不谈,它(das Kind)在出生了以后,将会因其父母的原因而影响其的成长过程,性格,世界观,拥有财产和受教育机会等等,这实际上在某种意义上将是父母给他注定的。如果他仅仅享受父母给他带来的好处,而不承担父母给他带来的骂名,这对其他的孩子来说,同样是不公平的。
3)对于一个能作出这样离经叛道的母亲来说,我估计尊严对于她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也许在孩子身上,出于母性还会有一点,不过现在看来也未必。既然她都不在意8个月的时候,是否引产掉它,那是不是孽种又有什么关系呢?
[ 本帖最后由 eisenstange 于 2007-8-28 22:59 编辑 ]
eisenstange
发表于 2007-8-28 23:11
文化大革命的时候红卫兵是不是和我表达的是一个意思,我不确定,但是我想说的是:
出身和父母自身的水平,对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红卫兵当年想说的也是这个意思,那么说明在这点上,他们并没说错。
cosimo
发表于 2007-8-28 23:15
原帖由 eisenstange 于 2007-8-28 23: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文化大革命的时候红卫兵是不是和我表达的是一个意思,我不确定,但是我想说的是:
出身和父母自身的水平,对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如果红卫兵当年想说的也是这个意思,那么说明在这点上,他 ...
因此就可以给小孩灌上“孽种”或其他标签,进而理直气壮名正言顺得剥夺ta的生存权利了么?$怒吼$ $怒吼$ $怒吼$
bernds
发表于 2007-8-28 23:17
看了5分钟搂主的帖子,愣是没看明白。这也太乱了吧? $frage$ $frage$ $frage$
不过,楼上的朋友们已经回打得很明白了。如果哪个女生能找到那个德国人来承认这是他的孩子,孩子肯定德国籍,不管孩子在那里出生。孩子的母亲也会因为要照顾孩子为由,留在德国,但不是德国籍。
这种事情,婚外恋不反对,也要有的尺度吧?乱!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8-28 23:18
就算是错也是大人造成的 孩子很无辜 $NO$
Blüte
发表于 2007-8-28 23:21
原帖由 猪哼哼 于 2007-8-28 23: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算是错也是大人造成的 孩子很无辜 $NO$
斑斑,要不帖子关了吧。该说的都说了。多说也无益。$NO$ 别让孕妇太受刺激。可怜的孩子。如果能和父母在一起生活还行。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8-28 23:23
原帖由 Blüte 于 2007-8-28 23:2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斑斑,要不帖子关了吧。该说的都说了。多说也无益。$NO$ 别让孕妇太受刺激。可怜的孩子。如果能和父母在一起生活还行。
楼主如果不投诉不太好关啊 看楼主把
eisenstange
发表于 2007-8-28 23:25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8-28 23: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此就可以给小孩灌上“孽种”或其他标签,进而理直气壮名正言顺得剥夺ta的生存权利了么?$怒吼$ $怒吼$ $怒吼$
呵呵,要剥夺它生存权力的,恐怕是拿个要引产的人吧。
Blüte
发表于 2007-8-28 23:26
原帖由 猪哼哼 于 2007-8-28 23: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如果不投诉不太好关啊 看楼主把
那就接着观察吧。$郁闷$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8-28 23:29
原帖由 eisenstange 于 2007-8-28 23: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要剥夺它生存权力的,恐怕是拿个要引产的人吧。
那错也是那个要引产的错 孩子没错啊 $m30$
cosimo
发表于 2007-8-28 23:31
原帖由 eisenstange 于 2007-8-28 11: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孽种早就该打掉。
原帖由 eisenstange 于 2007-8-28 23: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要剥夺它生存权力的,恐怕是拿个要引产的人吧。
:cool: :cool: :cool:
eisenstange
发表于 2007-8-28 23:55
原帖由 猪哼哼 于 2007-8-28 23: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错也是那个要引产的错 孩子没错啊 $m30$
孩子无行事能力,当然没有做对也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但是它起源于一项罪孽,所以叫做孽种,罪孽之种。
不过在它出生之前,还不能算作孩子,只能算胎儿。
[ 本帖最后由 eisenstange 于 2007-8-29 00:07 编辑 ]
eisenstange
发表于 2007-8-29 00:25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8-28 23: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cool: :cool: :cool:
在这一点上,我一直认为孽种是早该被避孕套杀死的,而不是到8月被引产的。
这样的胎儿根本就没有权力出生。
[ 本帖最后由 eisenstange 于 2007-8-29 00:26 编辑 ]
salalaha
发表于 2007-8-29 05:25
又一个JP诞生了.最近裸照事件中别人发明的一个词刚好可以套在LZ身上: 外F女.LZ发那么大火,很显然那个所谓的朋友就是LZ.既然不关心居留,想回国,问居留干什么?一边问居留一边口口声声说不要居留,难道是想做什么又要立什么?
原帖由 doggogo 于 2007-8-28 17:4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是妒嫉还是怎么着,若人家真心相爱呢,你管得着吗!干吗非要打掉呢!再说中国人和德国人生孩子有什么不可以。人家现在是结婚离婚的真相,那是别人的事情你又不知道。你以为中国人都可怜的需要给人生孩子 ...
schneider
发表于 2007-8-29 07:52
把这种没素质的帖子贴到这那就是是找揍,还在那横,有些东西见不得光,就躲到一边去,孩子都到这步了,只能生,这都在谋划之内,何必来这装回人,只能告诉你,别给中国人丢人了,滚回去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