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rihalu 发表于 2007-8-29 11:07

回复 #270 晚樱草 的帖子

我就是这个意思滴

晚樱草 发表于 2007-8-29 11:09

原帖由 slrihalu 于 2007-8-29 12:0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是这个意思滴

其实还有一个问题,买家如果当时可以找到附近一块的投递包裹的人,让那个人帮忙证明最近一块她的确没有收到过包裹,
也算一个证据的,可惜事情过了那么久,那个人肯定不记得了

超喜欢你签名里的两只猫咪:) :)

多客科技 发表于 2007-8-29 11:11

说实话,我一直没有公开回复是担心作为斑竹会影响双方的利益,既然事以至此最好双方找一个合理的方式解决。
但很明显买卖双方的立场都是鲜明的,还争执不下,我真诚地希望大家能站在解决问题的立场上理性的讨论这件事情。

晚樱草 发表于 2007-8-29 11:13

原帖由 多客科技 于 2007-8-29 12: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实话,我一直没有公开回复是担心作为斑竹会影响双方的利益,既然事以至此最好双方找一个合理的方式解决。
但很明显买卖双方的立场都是鲜明的,还争执不下,我真诚地希望大家能站在解决问题的立场上理性的讨论 ...

我觉得斑竹你的决定是正确的
毕竟这里不是仲裁机构,也不是像ebay,taobao一样的公司,

支持一下$送花$ $送花$

slrihalu 发表于 2007-8-29 11:21

回复 #273 多客科技 的帖子

斑主大人好, 挺能理解你做为班主在这里发言的难处的

我看了整个系列的的帖子, 觉得现在问题是我们大多数都理智, 卖家MM其实也是谨言的, 只是买家MM说话太冲, 也可能是丢了包包十分气愤, 换成自己也会的, 只是不思考任何解释, 只是一味地让对方答应自己的要求, 这个就有点不分是非的感觉了,到现在成了大家争口气的问题了.

我每天在这里败东西, 说实话, 还没有碰到不负责任的卖家MM, 期间我的包包也丢过, 钱收的不对, 东东寄错了, 少了, 什么的,但是遇到问题大家先私下起码有礼貌的沟通下, 我还没有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

shirleyss 发表于 2007-8-29 11:25

原帖由 多客科技 于 2007-8-29 12:1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真诚地希望大家能站在解决问题的立场上理性的讨论 ...



在前面的回帖中,我已经表面了立场,我还是愿意相信情mm确实没有收到包裹,也愿意和她心平气和的解决问题!我出于道义和同情可以做出适当的赔偿,但是她说的最低底线-赔偿一半,我确实是接受不了。

她的态度一直都很激动,直到昨天她还在千方百计的找我没有邮寄的证据!我也说了,如果情mm还是不信任我的话,可以去警察局告我!



ps,版主我不知道您是否仔细的看过情以何堪mm发的帖子,里面有很多不知情的人说一些侮辱我的语言,对我恶意的重伤,有的甚至还要打我。。。这个是最让我接受不了,$郁闷$ 不知道版规里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如何来管理这样的人呢??

[ 本帖最后由 shirleyss 于 2007-8-29 13:33 编辑 ]

lei_99 发表于 2007-8-29 11:35

说句实话,到现在为止,我有一个朋友用warensendung寄过无数样东西都没有发生过丢失的情况,还有几次warensendung寄错地址了邮局还给送回来了,本人也是,东西没寄过多少,但也没发生过丢失。当然也不排除德国邮政的丢失率,但是我觉得在德国邮寄还是挺安全的,除非有一方有意。。。。。。。。。。。。。。。偶尔一次丢失是难免的,但是两次的话就有点频率过高了。

猫咪不吃糖 发表于 2007-8-29 11:35

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mu7720 发表于 2007-8-29 12:01

都争执这么久了。把版主都吵出来啦。各位热心的姐妹们也都各抒己见,帮助两位当事人了。我想她们心里差不多也该知道怎么处理了。

让他们自己互相通个电话,或者见个面吧~~在这里无休止的讨论下去不是个方法。$握手$ $送花$

karendlq 发表于 2007-8-29 12:06

monika1986 发表于 2007-8-29 12:14

觉得情MM有些太强硬了!卖家MM已经很努力的再完善了,但是那个MM好象现在要告警察了是么?
觉得楼主MM如果真的没有寄包裹的话,就不会在这里废话了,直接蒸发了不就好了!不会在后来有上线来解释.
个人觉得,赔一半的钱,对买家的角度来说当然好!但是对于卖家,又是写过警示的卖家当然是不公平。
所以,现在还不如和情MM商量下价格,赔个10欧20欧的,就好了!就当买个教训。楼主也不用这么忙碌了!!

个人意见,无砸~

monika1986 发表于 2007-8-29 12:17

原帖由 ashi 于 2007-8-29 11: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凭什么说这里都是卖家?看到现在,很多都是非卖家并也在帮MM说话~
你说卖家们都帮着S说话,好为自己以后避免什么--真是很不公平的说法..

这件事,S没留收据,她有一定责任--但不用一直咬着,好像 ...

姐姐,你又在说理啦~~
我也觉得买家有些太强硬了!

fu9long 发表于 2007-8-29 14:38

kelly171 发表于 2007-8-29 18:47

卖家mm接受不了买家mm提出的赔偿,也可以提个赔偿底线,看看买家mm能不能接受呢。。。还是这个最实际,大家谈拢了,也能有个好的收尾了。

最爱金城武 发表于 2007-8-29 18:56

原帖由 fu9long 于 2007-8-29 15: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刚从国内回来!!

原帖由 情以何堪 于 2007-8-28 21: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你在国内还是在德国,在德国的话我们通一个电话

那她为什么不肯跟情MM通电话呢,也没有提出一个解决的办法,不象有诚意的样子$考虑$

babypig 发表于 2007-8-29 22:02

看了好几天这个纠纷了,我的感觉就是卖家肯定托朋友寄了包裹了,照卖家说的来看,朋友也肯定是寄了,但是既然提供不了凭证,又因为回国的事情耽误了这么久,在道义上还是应该对买家mm作出赔偿的。而如果能提供凭证,那么就可以咬住没有保险不负责赔偿这个说法,根本不用理会买家了。说到底买家mm也就是抓住你没有凭证这点不放。
   买家mm说如果不是因为卖家拖了时间,也许就不会碰见包裹丢失的几率,这个说法的确有点胡搅蛮缠,但是仔细想想,如果是自己碰见丢包裹的事情,难免不会这么想。人生的几率往往就是这样,和缘分一样,早一步晚一步的距离,也许就擦肩而过了。呵呵。
   90欧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的,谁也不会为了白坑这点钱纠缠这么久,双方都有怨气也是正常的。别人不好说什么,只希望这样的事情不要发生在自己身上。卖家mm把钱赔了,大家也不会认为你就没有寄东西,本来就是道义上的赔偿。如果你坚持不赔的话,谁也没有办法,警察肯定不会管这档子事情的。只是这么纠缠下去,大家多了点谈资,坛子里多了点热闹看而已。并且,买家mm换个id一样买东西,但是卖家的生意以后就不太好做,除非你以后不做团购了。
   我没有偏袒谁,只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看问题。我只在maria家买过东西,并且是自取的。我觉得她还是个很不错的卖家。在这里表扬一下$送花$ $送花$

misssixty 发表于 2007-8-29 22:56

邮寄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作为卖家,提醒买家邮寄方式是很需要的,但也不是说是一定必须做的。

[ 本帖最后由 misssixty 于 2007-8-29 23:58 编辑 ]

白妖妖 发表于 2007-8-29 22:59

多一句嘴,如果大家三天两头报警,搞得警察也来干涉,问起来,没有经营许可、没交税,而且是大宗交易,不知道是不是对大家都好?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7-8-30 00:39

偶不是卖家,也没有在团购买过东西。说一点小看法:

1 没有选择带保险的邮寄,丢了,卖家是没有责任的。
因为邮费是买家承担,买家根据自己需要的邮递服务来支付相应的费用,服务不同,费用也就不同,这很合理。没有买家要省邮费,出了事卖家赔偿的道理。代购费仅仅是代购的辛苦费,不是保险费。

2 假设我是卖家,到了这份上,我也不会赔钱给买家。因为:买家的态度太不好了,把事情闹得太大了。
如果我是卖家,东西丢失以后,买家直接与我私下联系协商,如果我在团购做得规模已经比较大,我真的会考虑赔偿,尽管我没这个义务。因为这就是花几十块钱买个面子的事情,赔了这几十欧,博得个好名声,以后在团购生意做得更顺畅,有跟更多MM信任我请我代购东西,这也有好处啊!~赔偿也不是不能考虑的事情啊!~

可是,买家MM做得太绝了,发了那么多贴,回帖又十个有八个在怀疑卖家没有寄出东西,在吞她的钱。这种情况下,作为卖家还赔钱,成什么了?赔了钱仍然得不到好名声不是么?买家MM已经发了这么多贴,以后卖家在团购的信誉都会受到影响,现在就算赔四十几欧,人家还以为你贪了钱,这算什么?有谁走到这步了还会赔钱?

3 买家MM丢了东西,心情很差,可以理解。不过论坛是讨论的地方,就得容忍大家发表各种意见,不要谁帮着卖家说句话,就说人家是马甲;不要谁没帮自己说话,就说人家说风凉话;更不要诅咒于此事无关的人丢包裹。这些话说出来,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再说,你发贴出来不就是为了让更多人看到这件事么?就算人家说风凉话,好歹也是帮忙顶了下帖子吧,骂人太不好了,情绪激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能把想帮你说话的人推得越来越远。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8-30 01:01

原帖由 lian_diary 于 2007-8-30 01: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偶不是卖家,也没有在团购买过东西。说一点小看法:

1 没有选择带保险的邮寄,丢了,卖家是没有责任的。
因为邮费是买家承担,买家根据自己需要的邮递服务来支付相应的费用,服务不同,费用也就不同,这很合理。没有买家要省邮费,出了事卖家赔偿的道理。代购费仅仅是代购的辛苦费,不是保险费。

2 假设我是卖家,到了这份上,我也不会赔钱给买家。因为:买家的态度太不好了,把事情闹得太大了。
如果我是卖家,东西丢失以后,买家直接与我私下联系协商,如果我在团购做得规模已经比较大,我真的会考虑赔偿,尽管我没这个义务。因为这就是花几十块钱买个面子的事情,赔了这几十欧,博得个好名声,以后在团购生意做得更顺畅,有跟更多MM信任我请我代购东西,这也有好处啊!~赔偿也不是不能考虑的事情啊!~

可是,买家MM做得太绝了,发了那么多贴,回帖又十个有八个在怀疑卖家没有寄出东西,在吞她的钱。这种情况下,作为卖家还赔钱,成什么了?赔了钱仍然得不到好名声不是么?买家MM已经发了这么多贴,以后卖家在团购的信誉都会受到影响,现在就算赔四十几欧,人家还以为你贪了钱,这算什么?有谁走到这步了还会赔钱?

3 买家MM丢了东西,心情很差,可以理解。不过论坛是讨论的地方,就得容忍大家发表各种意见,不要谁帮着卖家说句话,就说人家是马甲;不要谁没帮自己说话,就说人家说风凉话;更不要诅咒于此事无关的人丢包裹。这些话说出来,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再说,你发贴出来不就是为了让更多人看到这件事么?就算人家说风凉话,好歹也是帮忙顶了下帖子吧,骂人太不好了,情绪激动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能把想帮你说话的人推得越来越远。
MM说的太对了。

其实丢了包裹,不光买家心情差,卖家心情也差,因为总要给解决吧,哪怕是不退钱,也要跟人家说一声,对不起,不能退钱。但是为什么那么多的卖家选择自己赔一半,因为两点:1.买卖双方的沟通是建立在彼此信任的基础上,而且态度友好。2.卖家也顾及自己的声誉以及影响,所以说也认倒霉吧。(这要说一下,我不明白为什么,买家丢了东西,买家就倒霉,卖家赔钱,就不倒霉,因为卖家赚钱了,好象有很多人都有这样的观点)

我也遇到过几次丢东西,虽然说金额不大,但是一听到东西丢了,先是一肚子火。但是一般想解决问题,两人都是私下好商量,彼此是报着解决的态度。
这位买家MM或许是急脾气,说话也很直,不会拐弯抹角,但是方式实在让人接受不了:按照版规,一人一半。东西94.5欧,你给我汇48欧吧(还超过一半了)。
引用买家MM的一句话:是人都会火了!

我看MM发贴说自己总结了4点经验教训,但是你少写一点:以后丢包裹,首先要抱着一个好一点的解决态度。买卖双方的态度都要友好,不是说你买东西,你就是上帝,可以横了吧唧的,人家还要腆着笑脸迎着你。
这点应该写在第一点。早点这样,大家就都不会知道这件事了!!!

[ 本帖最后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30 11:56 编辑 ]

aiping24 发表于 2007-8-30 09:36

不知问题解决了没有?报警了吗?
如果还没报警,问题尚未解决的话,建议两位能静下心来,商讨解决办法.
我从未在团购上作过生意,也是首次看到两位的争议,在此谈谈我对此事的看法,供两位参考:
我看法的前提是,我相信买主,卖主及代卖主邮寄的朋友都是诚实的.
1.卖主已申明,如买主选择不带保险的邮递方式,包裹丢失,由买主自负.按说卖主没责任,但卖主应提供投递的发票.
虽说发票不能证明什么,但至少可作为卖主陈述的旁证,证明卖主某日某时,确实寄过邮费为多少的东西.
我认为,如卖主能提供发票,则卖主在此事上,便无任何责任.
但问题是,卖主不能提供发票,我认为,也如卖主自己所说,卖主是有过失的.
卖主想必作团购生意有一段时间了,如果我是卖主,我会认真保留发票,以免发生纠纷.如委托朋友邮寄,也会叮嘱朋友保留发票.
如果我是卖主的朋友,代卖主邮寄,我也会保留发票,以此对卖主交代.
2.买主汇了钱而没收到东西,心情可以理解,但言辞过于激烈,不利问题的解决.况且选择不带保险的邮递方式,是自己的过失.
3.既然双方都有过失,还是商讨解决好.建议: 买主对自己的过激言辞,发帖向卖主道歉,卖主补偿买主45欧元,不知两位意下如何?

红樱桃 发表于 2007-8-30 12:40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30 02: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MM说的太对了。

其实丢了包裹,不光买家心情差,卖家心情也差,因为总要给解决吧,哪怕是不退钱,也要跟人家说一声,对不起,不能退钱。但是为什么那么多的卖家选择自己赔一半,因为两点:1.买卖双方的沟通 ...


"可以横了吧唧的"----看看,家乡话都出来了,:D :D :D

yyddmm 发表于 2007-8-30 12:57

Wenn sie es selbst geschickt hatte, mit einer Quittung, brauchst du gar keine Rueckzahlungzu leisten.
in diesem Fall ist 50% vorschlagwuerdig....
zur Polizei gehen, ist fuer dich sehr ungewoehnlich....schade

doudou0518 发表于 2007-8-30 13:54

原帖由 红樱桃 于 2007-8-30 13: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横了吧唧的"----看看,家乡话都出来了,:D :D :D

估计是气的$汗$

逍遥小仙 发表于 2007-8-30 21:47

回复 #294 doudou0518 的帖子

我也是在网上做团购得,基本都是卖家,跟踪了一下帖子,觉得挺有话要说的,不过说的不好大家都不要砸我。$汗$ $汗$
我觉得大家在网上购物就是为了图个便宜,说实话就是因为有好处才这么做的,否则不用费这个劲直接到商店里买不就得了,所以基本上都是自愿的,在邮寄的方式上也全部是自愿的,也就是说整个的买卖过程全部是在自愿的原则上发生的,而且是知道有一定的风险的基础上,因为本身网卖就是有风险的,那么如果一旦出现了风险就要由大家(买卖双方)来承担,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是买股票赔了钱就必须有买家和庄家一起来赔钱一样,而事实是,只有买家一人来承担,因为你明明知道买股票有风险还要买,这完全是个人行为,所以也必须有自己来承担。所以我不明白为什么,只要是买家没收到东东,卖家多多少少都得赔偿呢???我认为,只要卖家按照规则认认真真地把东西寄出,就算完成了自己的职责,而风险是应有买家来承担的,而卖家应该但不是必须帮忙查找。当然如果由于卖家不负责任而引起的意外,当然卖家绝对有责任承担部分损失。
这里,我不针对这件事,因为我不是证人,但我只想就这件事发表自己的看法,我依然会认认真真做团,尽量保证大家的东东平平安安的到达。$握手$ $握手$ ;) ;)

A去2O 发表于 2007-8-30 22:24

原帖由 逍遥小仙 于 2007-8-30 22: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在网上做团购得,基本都是卖家,跟踪了一下帖子,觉得挺有话要说的,不过说的不好大家都不要砸我。$汗$ $汗$
我觉得大家在网上购物就是为了图个便宜,说实话就是因为有好处才这么做的,否则不用费这个劲 ...
$支持$ $支持$ $支持$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07-8-31 11:49

其实蛮简单啊, 为什么要牵扯得那么复杂.

买家订东西, 选择邮寄方式, 付款.
卖家按时发货, 邮寄.
按照这个买卖合同, 买家的责任都履行了. 卖家是否发货无法证明!!就该全赔. 如果觉得自己有人证可以证明已经发货, 赔款后卖家可以找邮局理论或打官司索赔.
至于别人说买家如何, 根本与此事无关, 如果谣言是真, 就拿出证据anzeigen.否则都是浪费时间.
还有什么辛苦赔钱, 这都是卖家自己的选择, 你不能要求别人或买家来为你的选择承担什么.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07-8-31 11:54

回复 #295 逍遥小仙 的帖子

如果卖家能够证明东西邮寄了, 我觉得买家没收到是应该自认倒霉的. 这是买家在选择邮寄方式时就考虑并愿意自己承担风险的选择. 但是卖家无法证明啊.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07-8-31 12:01

作为一个中立的旁观者, 买卖双方说的任何话, 都是不能偏信的, 而是要看实际的证据.

蝴蝶邮差 发表于 2007-8-31 12:37

原帖由 Schmertterling 于 2007-8-31 12:49 发表 http://www.dolc.info/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买家订东西, 选择邮寄方式, 付款.
卖家按时发货, 邮寄.
按照这个买卖合同, 买家的责任都履行了. 卖家是否发货无法证明!!就该全赔. 如果觉得自己有人证可以证明已经发货, 赔款后卖家可以找邮局理论或打官司索赔 ...

MM说话很理性啊,但是是否忘记一点:
之前的讨论已经说过有些邮递方式不存在有效发货证明。(MM自己也说卖家只有通过人证来证明。)
按照合同,买家在信任卖家和邮局的时候,选择一个无有效发货证明的邮递方式,
这个时候,卖家发货,按合同内容要求是没有提供发货凭证的义务的吧?

问题的关键是无保险的邮递方式不存在有效的发货证明。

如果还一直纠缠要卖家提供一个不存在的有效发货证明的,
那真的就如同当事两位MM说的,见警察好了。

按帖子来看,应该已经见过警察了吧?
很关心最终结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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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情以何堪包裹丢失全过程,寻找解决方案!(希望卖家和买家们都来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