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1100 发表于 2007-8-31 11:23

芊芊子 发表于 2007-8-31 13:05

我也支持。$支持$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8-31 15:05

原帖由 TC1100 于 2007-8-31 12: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贴: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71459


我潜水惯啦, 素不喜冒泡。 这次实在看不下去啦。

买家付钱, 卖家给货, 天经地义。 一般来说, 买家都是业余的, 偶尔冲动, 买东西。 卖 ...
一直浅水??说的好专业啊!!!真是不象一直浅水的

你实在看不下去就一直看不下去好了。卖东西一直要负责到买家收到??卖内衣的要不要帮买家穿上?再天天给她洗???卖化妆品的天天帮她摸???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你不但不适合卖东西,也不适合买东西。假如对你有合适的,那也就是买马甲卖马甲!

tanzn78 发表于 2007-8-31 15:25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572594
买卖双方是平等的,卖家没有义务多承担责任。买家不知道Päckchen不带保险,那是买家的事情。卖家无需为买家的无知而承担损失。如果卖家愿意退回货款一半,那是道义上的,而不是责任。

地下交通员 发表于 2007-8-31 15:28

一个置疑卖家有没有寄出,一个猜测买到底家有没有收到。

争起来双方都各执一词。到底谁有理,大概看了两个mm的帖子,好像谁都有不少委屈,事前又都没有避免风险的意识,出了问题就一股脑地推倒别人身上,吵来吵去也不会有个啥结果。报警,警察能管得了才怪。

网络上买卖东西,本来就是有风险的。快100欧了这么大的数额,不是几欧的小东西。为啥不上保险?要说教训,无论买家卖家以后切记,大宗交易上保险。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8-31 15:31

原帖由 地下交通员 于 2007-8-31 16:2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置疑卖家有没有寄出,一个猜测买到底家有没有收到。

争起来双方都各执一词。到底谁有理,大概看了两个mm的帖子,好像谁都有不少委屈,事前又都没有避免风险的意识,出了问题就一股脑地推倒别人身上,吵来 ...
说的很正确,也很中立!
事实上卖家提醒了所有买家,关于保险的问题,但是有点站在自己的立场说话,那就是:不带保险的包裹一律不负责!

是人都明白了!

TC1100 发表于 2007-8-31 17:27

TC1100 发表于 2007-8-31 17:37

最爱金城武 发表于 2007-8-31 17:43

原帖由 叽叽歪歪 于 2007-8-31 16: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直浅水??说的好专业啊!!!真是不象一直浅水的

你实在看不下去就一直看不下去好了。卖东西一直要负责到买家收到??卖内衣的要不要帮买家穿上?再天天给她洗???卖化妆品的天天帮她摸???真是滑天 ...
哈哈哈笑死我了:D :D :D
妹妹怎么一跟筋阿,不太懂$NO$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8-31 17:47

卖家的责任就是让买家收到货,应该默认的是有保险的邮寄。

LSD你凭凭理,尽管咱们不是一个立场,你说这句话对不对!

卖家还要负责买家收到货???亲自送的话,买家肯定可以收到!还给买家省了邮费!提倡!$支持$ $支持$ $支持$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8-31 17:50

原帖由 TC1100 于 2007-8-31 18: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 你的逻辑有问题, 胡扯啥“卖内衣的要不要帮买家穿上?再天天给她洗???卖化妆品的天天帮她摸???”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请问, 您是来留学的学生吗? 还是通过婚姻留在这里的中国人? 请好好学 ...
哦。。。知道了。逻辑学!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8-31 17:51

原帖由 TC1100 于 2007-8-31 18: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发现有些人脑子里进水拉, 病的不轻。 我就是我, 没啥马甲!!!
你也发现了?我也发现了:mad: 排水!


好了,干净了!

TC1100 发表于 2007-8-31 18:26

叽叽歪歪 发表于 2007-8-31 18:28

原帖由 TC1100 于 2007-8-31 19: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 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收回!!!
$汗$ $汗$ $汗$

俺也有说的不妥当的地方,俺也认错!
只是请买家MMS不要让俺做太多的事~~~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19:44

LZ你在开玩笑吧,如果不带保险的包裹没收到,卖家也要赔偿一半??$汗$

TC1100 发表于 2007-8-31 19:50

TC1100 发表于 2007-8-31 19:51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19:56

原帖由 TC1100 于 2007-8-31 20: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 我不认识这2位(买家和卖家) 只是就事论事。

你们想想, 这里的网购,可不是什么大的商店,名牌的厂家, 都是不见真人的ID, 在这种情况下, 先款买货,是多大的信任和勇气。

我觉得就凭这一点, ...


德国ebay上不管是privat还是gewerblich都是先款后货的. 如果买家怀疑卖家,大可以不买.但是不带保险的包裹都要赔偿,那太滑稽了.
你的理论要是放到网卖交流那个版块,估计会被拍得不轻.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20:02

原帖由 TC1100 于 2007-8-31 20: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卖家要有责任, 重点提醒买家买有保险的邮递。不要写在没人注意的地方, 要醒目!!!


比卖家提醒更重要的一点是,一个新手买家,在网络上购物的时候请先要普及一下网络购物一般常识,比如邮寄.

侠侠小小 发表于 2007-8-31 20:03

原帖由 我不懂 于 2007-8-31 20: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德国ebay上不管是privat还是gewerblich都是先款后货的. 如果买家怀疑卖家,大可以不买.但是不带保险的包裹都要赔偿,那太滑稽了.
你的理论要是放到网卖交流那个版块,估计会被拍得不轻.
ebay上要想卖东西,必须报给ebey银行账户,而且必须账户所有人和你地址名字要相符,有系统的管理。论坛上团购算什么?

[ 本帖最后由 侠侠小小 于 2007-8-31 21:04 编辑 ]

TC1100 发表于 2007-8-31 20:10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20:12

原帖由 侠侠小小 于 2007-8-31 21: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bay上要想卖东西,必须报给ebey银行账户,而且必须账户所有人和你地址名字要相符,有系统的管理。论坛上团购算什么?


"必须报给ebey银行账户" 这句话对的. 一定要银行账户,那个ebay怕你卖了东西不交钱. 以前的帐号是可以接rechnung再交费的.

"必须账户所有人和你地址名字要相符" 这句话是错了. 甲自己的ebay帐户可以用乙的银行帐号来登记.

ebay上骗子多了,比这论坛复杂多了,骗与被骗家常便饭.但是网卖规矩的底线还是不会改的,先款后货,保险于不保险包裹责任分清.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20:14

原帖由 TC1100 于 2007-8-31 21: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 dolc里的私人网购要是和ebay的品牌 比起来, 。。。咳, 不提也罢。。

再次提醒dolc的卖家, 要是被警方查处你们在这里赚钱, 偷税,事情就大啦, 自己看着办吧!!1


privat卖东西是允许的,如果privat卖被认定为是gewerblich了,这样就不可以了.
但是从privat到gewerblich的认定,这个很复杂了,不是随便说说就是了.

yupihuasheng 发表于 2007-8-31 20:16

原帖由 我不懂 于 2007-8-31 21: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必须报给ebey银行账户" 这句话对的. 一定要银行账户,那个ebay怕你卖了东西不交钱. 以前的帐号是可以接rechnung再交费的.

"必须账户所有人和你地址名字要相符" 这句话是错了. 甲自己的ebay帐户可以用乙 ...


网卖规矩的底线还是不会改的,先款后货

貌似不是的哦,我好几次在德国网购都是先货后款的。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20:17

上上楼可能没有说清楚,ebay问你拿银行帐号,其实不是为了保障买家的利益的,是保障它自己的利益.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20:20

原帖由 yupihuasheng 于 2007-8-31 21: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网卖规矩的底线还是不会改的,先款后货

貌似不是的哦,我好几次在德国网购都是先货后款的。


晕了,先货后款当然是可以了.如果你卖家舍去一点自身的利益,那买家和ebay当然欢迎了,但是这个是卖家主动提出的,而且是事先的,如果一个买家买完东西,然后要求卖家先货后款,这个行吗??这个时候不就是要看规矩了.

TC1100 发表于 2007-8-31 20:23

侠侠小小 发表于 2007-8-31 20:23

原帖由 我不懂 于 2007-8-31 21: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必须报给ebey银行账户" 这句话对的. 一定要银行账户,那个ebay怕你卖了东西不交钱. 以前的帐号是可以接rechnung再交费的.

"必须账户所有人和你地址名字要相符" 这句话是错了. 甲自己的ebay帐户可以用乙 ...
绝对没错。你是不是早期申请的账户?现在的ebay安全管理比ebay初期完善多了。现在绝对不能用地址名字和户头名字不符的申请卖东西。

侠侠小小 发表于 2007-8-31 20:24

原帖由 我不懂 于 2007-8-31 21:1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privat卖东西是允许的,如果privat卖被认定为是gewerblich了,这样就不可以了.
但是从privat到gewerblich的认定,这个很复杂了,不是随便说说就是了.
你认为团里的团购是合法的?真的经得起查?

我不懂 发表于 2007-8-31 20:26

原帖由 侠侠小小 于 2007-8-31 21: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绝对没错。你是不是早期申请的账户?现在的ebay安全管理比ebay初期完善多了。现在绝对不能用地址名字和户头名字不符的申请卖东西。


可以的,我昨天还刚刚申请了一个. 我的几个号,都是从我男朋友的银行帐户里扣钱的.申请完后,ebay还给我男朋友的email信箱里发了一封邮件,提醒一下的,要不要我把这封邮件帖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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