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60 一颗松树 的帖子
嫩什么时候对这个也开始研究了啊;) ;)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7-12-26 13: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嫩什么时候对这个也开始研究了啊;) ;)
没,前两天看报纸正好看到,看到有人可能需要知道,所以就顺手贴出来了。 原帖由 freeman 于 2007-12-23 19: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儿童金和父母金都必须女方签字才可以拿到。
$考虑$ 有没有仿签的可能 Der Ehegatte, der am Ende der Ehe den größeren Zugewinn erwirtschaftet hat, muss dem anderen einen Ausgleich zahlen.
一颗松树是个热心人!!$支持$ $支持$
[ 本帖最后由 相机调焦中 于 2007-12-27 09:46 编辑 ] 如果你主动提出离婚的话,听我朋友(德国人)说,一切费用都得你自己承担,你还得赔偿男方的损失!(不过不敢确定)
不过我个人觉得你先生还是爱你的,先不要想着离婚,先加强你的语言以及在德国的生活能力,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学土耳其语,慢慢的你就不会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了,而且多一门语言多一条路。
坚强一点,在孤独还有宝宝在嘛,也祝你好运!$送花$ 原帖由 美霖 于 2008-1-2 17: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主动提出离婚的话,听我朋友(德国人)说,一切费用都得你自己承担,你还得赔偿男方的损失!(不过不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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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一定。像LZ这样没有分文的人,最后还是德国政府买单。 无非就是觉得当时卖便宜了,现在慌了。。。
回复 #9 kaitian 的帖子
一看就知道是不懂装懂,你自己不懂也就算了,还给别人瞎说让别人担心,真不负责任,这里最不需要的就是你这种人。那是Zugewinnausgleich,还有就是Gütertrennung,不是vermögen getrennt协议,这是要在公证处公证的,你还严重怀疑人家婚前已经签署了 原帖由 irvine 于 2008-1-2 20: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无非就是觉得当时卖便宜了,现在慌了。。。
这怎么说话您?$angry 父母金的领取是有条件的,跟LZ老公的收入有关的. 楼主不要过分瞎猜,比如买了房子让父母住,可能就是为了避税,因为父母可以以租的方式住孩子的房子,但父母不一定真的要付钱。这样子房子从法律角度上讲是用于出租目的,那么贷款的利息以及很多附加费用可以作为Werbungkosten用于避税,很多德国人也这么做的,可能楼主不懂。
还是跟自己的lg沟通比较重要。很多中国独生子女从小以自我为中心惯了,而土人很注重家族关系,并且相对来说更加夫权主义,如果真想共同生活一辈子,不能只了解你lg一个人,还要了解土人文化,并且试图去理解和适应,否则这个婚姻持续不了多久。 $NO$ $NO$,一声叹息,mm决定真的从22岁开始就这么生活下去吗? 你确定你有这样的勇气和能力吗? 这可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