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 发表于 2008-7-1 15:23

孙萍案子判下来了,杀人犯10年半徒刑

没有一分钱的精神赔偿

我很想骂人

这个案子关键恶习的是法庭聘用的心理医生证明Thomas心里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完全可以负责任,结果法官没采纳心理医生的建议。

[ 本帖最后由 美女 于 2008-7-1 17:16 编辑 ]

珊璞 发表于 2008-7-1 15:25

才10年$郁闷$

珊璞 发表于 2008-7-1 15:26

一条人命:(

会飞的蛋塔 发表于 2008-7-1 15:26

靠,就知道鬼子护短!!!让杀人的护短的一辈子做噩梦!

freudleben 发表于 2008-7-1 15:30

居然只判這樣...這也太容易了吧...到時候還可以假釋出獄...$m25$ $m25$
上訴,上訴....
這些法官不是自己家人遇到事就這樣輕判...過分...$闭嘴$

wer1973 发表于 2008-7-1 15:32

比私图那个强了,那个就判6年吧,现在估计都出来了.

mixmas 发表于 2008-7-1 15:34

原帖由 wer1973 于 2008-7-1 15: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比私图那个强了,那个就判6年吧,现在估计都出来了.


你说地毯裹尸那个啊$汗$
我们当年在斯图加特呢,听了毛骨悚然


汉堡某旅行社华人女子的那件好像是7年多$frage$

逍遥剑侠 发表于 2008-7-1 15:38

哎。。。。拉去中国判去!!

fifi 发表于 2008-7-1 15:42

原帖由 wer1973 于 2008-7-1 15: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比私图那个强了,那个就判6年吧,现在估计都出来了.
$x6$ $x6$ $x6$

two steps 发表于 2008-7-1 15:44

谁能讲讲司徒的案子是怎么会回事?

眼底的温柔 发表于 2008-7-1 15:45

$怒吼$ $怒吼$ 太恶心了!!!

不双 发表于 2008-7-1 15:47

司徒那个好像是4年半阿。

vorig 发表于 2008-7-1 15:51

$NO$ $NO$ $NO$

小小柔 发表于 2008-7-1 15:52

我想杀人!$怒吼$

pudding19liu 发表于 2008-7-1 15:59

$怒吼$ $怒吼$ $怒吼$ 才10年!!!!!!!!TNND!!!!!!

夏紫芎 发表于 2008-7-1 16:12

司徒的那个是当时一个暑假打工的留学生,叫胡鹏吧,在斯图附近的Ludwigsburg的工厂打工,杀人犯也是工厂的工人,因为和胡鹏吵架,就把他杀了,然后把尸体裹起来,藏好,然后像没事儿人一样继续上班。。。。$怒吼$

后来审判他的时候,他从什么地方搞来了医生的证明,说他精神有问题,所以才只判了6年!$闭嘴$

我不是笨猫 发表于 2008-7-1 16:14

看来德国人都是精神病,杀了人全都能推到精神问题上,大家以后小心,离这群精神病远点,谁知道会不会什么时候发作$m25$ $m25$

夏紫芎 发表于 2008-7-1 16:14

据称,案件发生地的路德维希堡警察局目前已经将此案送交斯图加特检察院立案侦查。警方在8月6日,也就是案发后第2日的报告中称,案件发生在8月5日上午9 时左右,当时在路德维希堡的一家工厂内打工的中国学生胡鹏和厂内德国同事在寻找零件时因意见不一而发生争执,在一阵口角之后,争执开始激化,双方进行了扭打。

    该份警方报告称“27岁的中国人用地毯刀对德国对手进行了威胁”,而身强力壮体重达110公斤的案犯将胡鹏推倒,胡鹏的后脑撞击在一块钢板上后躺倒在地。28岁的案犯随即用手掐胡鹏的脖子直到胡鹏身体完全停止了挣扎。

    但不可思议的是,案犯在杀死胡鹏后,竟然随手用帆布遮盖住胡鹏的尸体,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工作。下午13:45分,胡鹏的尸体被工厂的一名女工发现,而这时距离案件发生已经有4个小时。案犯在警察到场后向警方供认自己是杀死胡鹏的凶手。

    斯图加特检察院表示,因为案发过程中现场只有胡鹏和案犯两人在场,警方以上报告的主要根据是案犯事后向警方作的供词。

   同时马克提供几项调查情况记录,一,报告中所提到的双方的扭打并没有在案犯身上留下明显受伤的痕迹;二,警方报告中所提到的胡鹏向案犯进行威胁的“地毯刀”直到现在也还并没有被警方发现,但因为现场是在工厂内,警方在现场周围发现各种各样的工具;三,法医验定,胡鹏的死因是被掐脖窒息致死,后脑的撞伤只是轻伤;四,案犯目前正在接收心理医生的调查。

    据马克称,检察院对这个案件的调查还没有完全结束,另外心理医生对该案犯的诊断也还需要一段时间。预计一般需要6—8周的时间才会对案犯提起正式起诉。

   同时,另据来自德国基尔大学的消息,遇害的中国学生胡鹏为陕西籍人士,27岁,在德国北部城市基尔学习。胡鹏来德仅一年多,在半年前回国成婚。胡鹏是利用暑假机会来斯图加特附近打工,在离斯图加特大约20公里的路德威希堡的这家生产车用地毯的工厂工作,这是他第二次在斯图加特打暑假工,却不幸遇难身亡。

胡鹏遇害后,当地警方很快将凶手布罗伊尔缉拿归案。5月,当地检察机关向斯图加特州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布罗伊尔犯有杀人罪,建议法院判处11年有期徒刑;之后,斯图加特州法院先後4次对此案开庭审理。

  布罗伊尔的辩护律师称布罗伊尔精神上有问题,但此说法被心理医生予以否认。6月30日,斯图加特州法院对此案予以宣判:罪犯布罗伊尔犯有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半。

  对此判决,他们感到不满,胡鹏的父母和妻子悲痛万分不能接受这一事实。德国法律规定,刑事部分中的杀人案分为杀人罪和谋杀罪,其中,谋杀罪最为严重可判20年以上、无期徒刑以下;而杀人罪较谋杀罪轻,可判5年以上至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本帖最后由 夏紫芎 于 2008-7-1 16:16 编辑 ]

fifi 发表于 2008-7-1 16:16

Ludwigsburg................$x6$ $x6$ $x6$

ningr 发表于 2008-7-1 16:18

德国越来越恶心了 md

annis 发表于 2008-7-1 16:26

这个国家果然够缺德!$bs$

pinkpinky 发表于 2008-7-1 16:28

才 10年????? 我靠 气死我了
怪不得刚来德国就有人和我说, 在德国杀个人还没有偷税判的长呢....
上次慕尼黑地铁打人的2个土人小男孩估计就要判10-15年啊!!! 这种蓄意谋杀才判10年?????????
德国人真是好讲"人权"啊!!!!!!!!!!!!!!!!!!!!!!!! 好没有"种族歧视"啊!!!!!
这种国家, 还是读完书 赶快走人吧...

[ 本帖最后由 pinkpinky 于 2008-7-1 16:31 编辑 ]

housing 发表于 2008-7-1 16:35

看k11上不是经常有lebenslange的strafe嘛,怎么到中国人的案子里就这么便宜他们了呢。

转来转去的風車 发表于 2008-7-1 16:40

$bs$ $bs$ $bs$ 打自己嘴巴吧。。。。进入教科书了

summeryx 发表于 2008-7-1 16:41

胡鹏那个案子,最后审判我去了,宣布7年半后,法官让警察赶快把那个德国人带走,因为下面有点声音了,估计怕群雄激愤。 那sb自己都呆了,估计也没想到这么轻,因为已经关押了一年多了。

在这里不想说德国的法律问题。当时大家最气愤的是,那个驻华参赞,穿着凉拖就来了,t-shirts的扣子还歪歪的。就一逛大街的穿着。然后在一旁说,不用很正规,反正我们就是听听。我们老师上课还说呢,你们去听审判,至少也要穿着整齐。我看了看周围的中国同学都基本是整齐的。皮鞋或者跑鞋。
后来听说胡鹏的家人的住宿什么的都是由热心的同学解决的。哎,对照咱们去法兰克福领馆办事情,大家的怨言,只能叹息。$闭嘴$ $闭嘴$

要说其他国家的使馆,可都是庇护自己人的。

QCheng1 发表于 2008-7-1 16:50

杀了人怎么能判得那么轻!气愤!

maymaymay 发表于 2008-7-1 17:10

这样就了结了?!!!!!!!!!!太气人了$闭嘴$

atlantis_li 发表于 2008-7-1 17:10

谋杀一定要盼无期的,除非有特殊理由证明他有问题~~~
可能还是因为证据不足,不够蓄意谋杀吧~~~
只能算普通杀人吧~~~

美女 发表于 2008-7-1 17:16

这个案子关键心理医生证明他心里问题不是什么大问题,完全可以负责任,结果法官没采纳心理医生的建议。。。。。。

sweethome 发表于 2008-7-1 17:35

这个判的是太轻,刚看了一个中国的案子,女孩子被几人强奸,扔进河里,被告人一天没判,反而把女孩子的家属打死,能说理吗

贵州瓮安女高中生被强奸致死导致群体性事件
2008年6月28日下午,贵州省瓮安县数万群众与公安部门发生冲突,引发骚乱,民众将停在公安大楼门前的两台警车抬入公安大楼内点燃,大楼着火,全体刑警逃上楼顶。
     
      据现场群众讲,事情的原由是这样的:今年高考,有主考官员要被害女生让某官家子弟(当地网民声称是瓮安县副县长的儿子)抄袭作弊遭到拒绝,事后该女生被杀害丢入瓮安县西门河。而公安局只对嫌疑人拘留了五个就时就将其放了。死者家属到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反将死者亲叔叔打成重伤,放出后公安局再唆使黑社会再毒打其叔叔。至其叔重伤于今日下下午4时左右医治无效死亡。其叔叔是玉华乡土中学老师。她姑姑也被打成重伤。脸部破相。瓮安县公安局黑暗如此,引起社会公愤。28日下午,10万名群众走到公安局,要求给说法,但遭到反对,激动的人群砸了公安局门牌,并掀翻和焚烧公安警车十多辆,并发展到放火烧公安大楼,整个过程没有任何公安人员和政府领导出面,当时县城估计聚集了10万人。公安局随后出动武力镇压,政府还切断了瓮安和外界的通讯联系,派人在路上阻止记者到县城采访。其间开枪打伤一人。
   
      上周六该女生的尸体被其家属从河中捞起,家属给警方反映,死者在出事前几天被几个社会青年叫去,第二天就有人告诉家属其姑娘可能被人推入河中.有可能是被人强奸后害死.警方未作全面尸检,就认为是跳河自杀.警方对有关嫌疑人也未作强制措施,对家属提出的全面尸检要求不予理睬,引起家属和群众强烈不满,随后引发冲突.至今女孩的尸体仍旧未作处理. 瓮安县公安局黑暗如此,引起社会公愤。
   
   于是群众自发捐款给受害人,支持他们去北京上告,申诉冤情。而警察则严厉制止任何人进行捐款,他们殴打捐款人,甚至对围观的群众发射催泪瓦斯。有几个受害者的学生被警察殴打住院,引起全城百姓愤怒,从而使得事件立即恶化。
   
   据网上的当地人透露,瓮安县城现在非常混乱,现在已经进驻装甲车以及部队。百姓占据的政府大楼整条街均被封锁。城市上空偶尔传来剧烈的爆炸声。警察使用了瓦斯, 事件进一步升级中。



明报专讯/贵州瓮安县昨日下午发生数万人骚动事件。一名15岁女学生疑遭强奸后致死,死者的家属和同学不满警方未经全面尸检就放走疑犯,与警方爆发冲突。有民众放火焚烧该县公安局大楼的车辆,有消息称,公安开枪打死1人。事件到昨晚仍未平复。

消息称公安开枪打死人

据死者的干爹谢新发向本报表示,死者是15岁的中二学生李树菲,本月下旬在县城的河边被两名当地无业青年强奸后掐死并抛尸河中,当地公安局逮捕疑犯后次日就将他们放走。谢新发说,死者家属到公安局要求全面尸检并调查详细死因,却遭到殴打,死者的叔叔被打致精神失常,送院后不治。谢新发说,死者的几名同学昨日下午到公安局拉起横额请愿,随后不断有民众加入,共有数万人。

女生传被奸杀疑犯放走


现场浓烟滚滚。
一名当地网友在博客上称,‘整个公安大楼被上千名学生占据,挟持该大楼里的所有警察,并且放火烧眦公安大楼门前十几辆执法车辆,公安大楼里的一到三层楼全部烧眦,四处狼藉。据悉,上百名学生更是将其中一辆警车抬到公安大厅当场烧毁并引发爆炸。警察放了催泪弹,但是未能阻止学生的行为。此时消防车早已赶到,覑手准备救火,而学生用斧头当场砸毁水龙头,打伤消防人员不准他们救火。’

网上的照片可见,公安大楼玻璃被砸烂,楼下车辆被焚烧,现场浓烟滚滚。有网民表示,疑犯之一是公安某领导人的儿子,并称之前已有多名女生死在河中,公安亦未彻查。现场消息称,瓮安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政委罗来平曾用‘大声公’在政府大楼门前喊话,要求人群离去,执勤的武警更一度与民众发生推撞,公安开枪打死1人,事态一直持续到夜晚仍未平息,当局要从外地增派武警。


周六下午(6月28日),贵州瓮安县逾万民众,冲入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打砸办公室,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数十辆车。起因是瓮安三中一名女生遭当地流氓强暴杀害,但因凶手与公安局和省、县政府领导有关系,因此获释,县长、公安局长宣称受害人是跳河自杀,并强行要毁尸灭迹,遭到当地民众群起反抗。
被害女生干爹谢新发及参与抗暴的几位当地民众刚刚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是官逼民反。被害女生家里无钱无势,没法讨公道。“当官的太坏了,成了恶势力的保护伞,想耍就耍,想搞就搞,有钱有势的胡作非为,没钱的老百姓没办法,根本没有活路。”
他们还披露,当地流氓素来与当官的勾结,横行霸道。“其实以前都发生过多起类似女孩被害的惨案,都不了了之了。这次是这些群众齐心,大家都愤恨。这次不仅是为李树芬讨个公道,也是为其他老百姓讨回公道。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只有请你们媒体关注。”
据谢新发介绍,目前贵州瓮安县一片混乱,当地民众义愤填膺,群体走上街头抗议。当地政府已全面封锁网络等通讯工具。有关这起事件的帖子出现在了大陆一些网站和论坛上,但很快就被删除。

女生被奸杀 公安包庇凶手

据谢新发和几位民众介绍,受害女生名叫李树芬,今年15岁,老家是玉华乡,从小听话懂事,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勤奋好学,学习成绩很好,人缘也很好,深得同学和老师的喜爱。

谢新发介绍,上周六(6月21日)傍晚6点左右,李树芬班上有个女同学王骄(音),把李树芬叫出去,当晚李树芬被当地两个社会流氓强奸杀害并抛尸河中(瓮安县西门河)。当晚11点多,有民众听到有人喊“救命”。12点半左右,王骄打电话给李树芬的哥哥,说她“跳河自杀了”。

李树芬的哥哥及其他人一起赶到河边后,看见王骄和两个男子站在桥头,而且发现李树芬肚中无水,且事先无任何想要自杀的迹象,于是凌晨2点左右,将三人扭送公安局。但后来获悉,次日上午10点多,三人已被无条件获释,公安局没有进行任何调查和笔录工作,还声称,受害人是“自杀”身亡。

次日就有人告诉李树芬家人,李树芬是被人强奸后害死推入河中的,警方未作全面尸检,也未做强制措施,对家属提出的全面尸检要求不予理睬。李树芬家人从当地民众提供的信息中获知,王骄与两名男性凶手,与县公安局、县委领导、省委领导都有关系,因此在被拘押8小时后即获释。

王先生说:“听说凶手后台都很硬,那个王骄好像是县长的侄女。”

政府公安要强行埋尸 受害人家属被打死

本周一,法医鉴定也称是“自杀”,家人不服到县委上访。任职于玉华中学的教师、李树芬的叔叔,被6个便衣公安打成重伤,后医治无效死亡,李树芬的婶婶也被打成重伤,脸部破相,不省人事。李树芬的父母一直在西门河桥边的事发地守着那副装着女儿尸体的水晶棺材。

谢新发说:“公安局的还派人去偷尸体,抢尸,要强行下葬,树芬的家人拒绝,都遭到殴打。县长、公安局长都要强行埋人。现在好多群众守着尸体。尸体是树芬的家人自己捞起来的,公安局逼迫她家人说是消防队捞起来的。”

据谢新发披露,现在无法联系到李树芬的父母。他说:他们被警察追打,见了就挨打,可能也在四处逃亡。

他说:“太惨了!每个人见到都流泪,每个人听到都气愤。”

王先生说:“不仅她的叔叔被打死了,还有其他帮忙申冤的人也有被打死的,现在不知道具体有几个。还有几十名学生被打成重伤。”

学生、民众义愤烧政府大楼

该惨案引起当地民众义愤,瓮安四所中学学生到公安局请愿。公安局又出动武力镇压,至使学生和一些人民群众焚烧了公安局,掀翻和焚烧公安警车十多辆。公安被围困无法出来,各地警察纷纷调往瓮安县。
    
刘女士说:“开始一群学生拉着横幅为她申冤,去了政府,没人理睬,后来又去了公安局,公安用电棍打学生,学生和赶来声援的群众就把公安局的十几辆车都砸了,后来又点火烧公安局的办公室。”

参与今天抗暴的民众王先生说,后更多民众加入,至昨日事发,有数万民众聚集在公安局、县政府、民政局前抗议,火烧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

王先生说:“县长、公安局长等领导都躲起来了,几百个防暴警察也被火烧的在公安楼上下不来。政府和公安完全压不住了,最后公安警察都被赶出去了。消防队的来了也被群众围着不让进去。他们这次是见识了老百姓的厉害了。什么叫‘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当地政府与黑社会勾结长期横行乡里

据当地民众向记者披露,该县政府、公安局胡作非为,无法无天,长期与黑社会伙同欺压乡里,动辄镇压拘捕民众,民众上访无门,怨声载道。

刘女士说:“很多女孩被害,这样的案子,不了了之,没抓住人。有一群跟政府勾结的社会流氓长期作案,很多。”

杨先生说:“矿山贪污的问题,还有水被污染,现在煮饭吃的水都没有。老百姓上访,就被抓。有7个人都被判刑了,说是扰乱社会治安,最重的还判了6年。”

他们说:所以这次不仅是为李树芬讨公道,也是为其他老百姓讨个公道。

他们一再表示,现在没有别的办法,只有请求媒体帮助引起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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