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啊!
问题已经解决了.谢谢![ 本帖最后由 chinaren123 于 2009-2-9 10:54 编辑 ]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11-2 18:1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老公出轨, 夫妻分居后, 互相签了协议, 协议书写明老公应该每月付一笔钱, 双方都签字了.头一个月老公遵守协议,第二个月老公少付,第三个月老公拒付任何钱, 并且反咬一口, 说女方 没有履行协议. 现在要上法庭, 女方兼 ...
一个月的签证太短了,先延签证吧。 你们先前的协议没有经过NOTAR吗$考虑$ 没有经过notar, 但是是在律师那儿签的. 有律师作证.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8-11-2 18:1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月的签证太短了,先延签证吧。
她家庭团聚过来还不满两年就分居了,没法延签证的。如果满两年,还可以独立延长一年签证。 家庭团聚过来还不满两年就分居了,将失去德国居留权。
看来你的官司要回中国继续了,但是国际官司。。。。。。
我闪 国际官司如何打. 这种官司可以自己上法庭吗? 请律师太贵了. 由于要打官司,可以临时延签几个月吗? 你老公只要说你来德国后,才发现你和他结婚根本就是为了签证,是假结婚,自己上当了被利用了,你随便请什么律师都没用了。 还是别打了,看来你老公是有准备的,没有律师就更打不赢了,回头还得付对方的律师费。 并且反咬一口, 说女方 没有履行协议
离婚了,lg付lp生活费,又没有,女方有个啥义务要履行啊?$考虑$ 原帖由 cosimo 于 2008-11-2 19:3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并且反咬一口, 说女方 没有履行协议
离婚了,lg付lp生活费,又没有,女方有个啥义务要履行啊?$考虑$
说是要还钥匙, 并搬走, 其实女方已经还了. 钥匙男方可以换新的吗? 就是找借口不付.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11-2 19: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老公只要说你来德国后,才发现你和他结婚根本就是为了签证,是假结婚,自己上当了被利用了,你随便请什么律师都没用了。
你还真能想,这样的说辞都能想到,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好办了,我可以教CHINAREN123更损的一招破你这招。 哈哈 原帖由 闪人路过 于 2008-11-2 2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还真能想,这样的说辞都能想到,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好办了,我可以教CHINAREN123更损的一招破你这招。 哈哈
十分好奇ing......$害羞$ 原帖由 闪人路过 于 2008-11-2 2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还真能想,这样的说辞都能想到,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好办了,我可以教CHINAREN123更损的一招破你这招。 哈哈
短你了! 原帖由 闪人路过 于 2008-11-2 2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还真能想,这样的说辞都能想到,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好办了,我可以教CHINAREN123更损的一招破你这招。 哈哈
什么招?指教下。
短我也可以。$送花$ $送花$ 原帖由 灌水1 于 2008-11-2 19: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老公只要说你来德国后,才发现你和他结婚根本就是为了签证,是假结婚,自己上当了被利用了,你随便请什么律师都没用了。
$高$ 是阴招,损人不利己的,属于七伤拳,欲伤人先伤己,不用为妙。 申请个大学试试看?等回来了后继续跟他官司 原帖由 闪人路过 于 2008-11-2 2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还真能想,这样的说辞都能想到,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好办了,我可以教CHINAREN123更损的一招破你这招。 哈哈
那也教我吧,我好找人假结婚去~~~$kiss$ 因为, LG的小三就是他的同事, 想email 或电话LG的老板和其他同事来取证, 这是不是合法的行为?
但考虑到会给LG带来不好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失业, 会激怒LG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11-5 13: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 LG的小三就是他的同事, 想email 或电话LG的老板和其他同事来取证, 这是不是合法的行为?
但考虑到会给LG带来不好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失业, 会激怒LG
找人证当然算合法的行为了,但是,夫妻中有一个婚外情或者婚外性又不是什么很严重的事情。
也许法律是一样的,但是在心理的看法,或许中国人和欧洲人之间的区别就很大了。
影响不好或者失业是不可能的,这都是中国的看法,这里没什么生活作风问题这么一说。
还怕激怒老公。。。还打算着破镜重圆呢??? 那就忍气吞声回去哄哄他,小三的事情就睁只眼闭只眼吧。
[ 本帖最后由 闪人路过 于 2008-11-5 14:01 编辑 ]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11-5 13: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 LG的小三就是他的同事, 想email 或电话LG的老板和其他同事来取证, 这是不是合法的行为?
但考虑到会给LG带来不好的影响,也可能会导致失业, 会激怒LG
看来LZ压根就不相信德国根本没有因为第三者插足所以成为过失方这一说嘛!
大家都告诉你了,在德国,婚姻破裂不考虑出轨爬墙的,你去取证又能怎么样呢?
更何况你们的事实婚姻只存在了很短的时间,不会全是他的错吧?德国法庭都会帮德国人的,不会同情你什么的! 原帖由 闪人路过 于 2008-11-5 13: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找人证当然算合法的行为了,但是,夫妻中有一个婚外情或者婚外性又不是什么很严重的事情。
也许法律是一样的,但是在心理的看法,或许中国人和欧洲人之间的区别就很大了。
影响不好或者失业是不可能的,这都是 ...
问题已经解决了.谢谢!
[ 本帖最后由 chinaren123 于 2009-1-16 13:40 编辑 ] 原帖由 无可救药 于 2008-11-5 16: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LZ压根就不相信德国根本没有因为第三者插足所以成为过失方这一说嘛!
大家都告诉你了,在德国,婚姻破裂不考虑出轨爬墙的,你去取证又能怎么样呢?
更何况你们的事实婚姻只存在了很短的时间,不会全是他的错吧?德国 ...
如果德国法庭偏护德国人, 这就是种族歧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11-5 19: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德国法庭偏护德国人, 这就是种族歧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德国法庭多多少少会偏袒德国人的,只是不会做的太明显而已。别以为德国的法律就有多公正,法官有多公平,
那也只是相对中国的法律和法官而言,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你要是真的有你老公违法的证据,直接寄给相关的部门就是了,绝对有他烦的。 原帖由 chinaren123 于 2008-11-5 18:5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绝对不会回头了, 但是觉得这样一来太绝了. 从来没有干过, 有他和同事小三的聊天记录, 里面牵涉到他违反公司规定.如果Chef知道, 必然会追究.
一口一个LG的,看起来很像是想回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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