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dy204
发表于 2008-12-17 21:20
把标题改改吧,敢作敢当,遣送回国也得像个爷们样地回去$m14$
小金刚
发表于 2008-12-17 21:23
坑,坑
潜水钟与蝴蝶
发表于 2008-12-17 21:30
原帖由 小叮当88 于 2008-12-17 20: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我是有了偷东西的动机。并且没有付款。
所以抓到了。我的行为是错的。
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如果还没走出店门,他们无法一口咬定您偷窃的。如果您不经收银台就直接走到外面去,说不定已经有人怀疑您了,所以不露声色地跟在您后面,只等您一走出门口就叫住您要看收据。您拿不出来就无法为自己辩解了。
这种情况我遇到过,那姑娘一直跟在我们夫妇身后。走到门口警铃大作。我吓了一跳,一动都不敢动。谁知保安过来,对那姑娘说,请麻烦到收银台,让我们看看您的包,姑娘脸色通红,隐隐有泪光出现。后来她被搜出来了,她就得付罚款,签字。然后有人告诉她,你会收到法院的信,要接受什么ANZEIGE.好像是这么说的。这是不是意味着要留案底?如果光是在商场里交了罚款回家,别的什么也没有,那就好了。
我是个法盲,我不知道会怎么样。
我们这里有一个北方城市来的快毕业的女学生,偷了口红被罚款后回家,法院的传票来了她也不去。本来她去了,没有人会知道她偷东西的。后来两个警察在6点不到就来敲门,把房东吓了一大跳。然后才搞明白怎么回事。后来是房东把她保出来的。她学业结束后,在市里很大的公司里上班呢,工资比我老公还高。再干几年就可以退休了。这说明运气好的话,可能不会影响学业和居留的。可惜就差几年工夫了,她因为背着公司拿回扣被开了。
[ 本帖最后由 潜水钟与蝴蝶 于 2008-12-17 21:17 编辑 ]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17 21:34
irvine
发表于 2008-12-17 21:35
这楼上的故事都扯到退休了,多大岁数阿?
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2-17 21:36
蝴蝶发夹
发表于 2008-12-17 21:38
原帖由 小叮当88 于 2008-12-17 20:0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我是有了偷东西的动机。并且没有付款。
所以抓到了。我的行为是错的。
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
你什么都没有说清楚,大家怎么帮你。
他们叫警察了吗?留你的信息了吗?你签字了 吗?
你就是找律师,也要给律师说个清楚事情的原委。。。晕。。。
单行
发表于 2008-12-17 21:42
既然是误会,那就找律师,或者学校的法律援助
a11aa11a
发表于 2008-12-17 21:46
楼主既然承认了,我看大家还是该宽容一些
毕竟,楼主将无可避免法律的惩处
今天楼主能承认自己有偷的动机,是很好的开始
希望能坚持
法律的目的不至于惩罚犯罪,最终的目的是教育人尊重道义和公正。
坦然面对错误应该好过钻法律空子脱罪
潜水钟与蝴蝶
发表于 2008-12-17 21:55
原帖由 irvine 于 2008-12-17 20: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楼上的故事都扯到退休了,多大岁数阿?
我在04年见过她,是在单位组织的旅行里。四十几岁的样子。但听说她是属猴的。
潜水钟与蝴蝶
发表于 2008-12-17 22:23
原帖由 Aquaspirit 于 2008-12-17 20: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可不好, 不是纵容犯罪, 鼓励更多人去偷东西吗?
象新加坡那样法制严明是最好的$汗$ 不听话就抽
我宁愿相信搂主是一时冲动,以后别干傻事了。所以心里还是盼望着他这次能走运的,以后不要再干触犯法律的事情。如果不吸取教训的话,那就算这次躲过了,最终也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该的代价。
cqklee
发表于 2008-12-17 22:32
原帖由 潜水钟与蝴蝶 于 2008-12-17 20: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04年见过她,是在单位组织的旅行里。四十几岁的样子。但听说她是属猴的。
那距离退休还有十几二十年呢:)
小叮当88
发表于 2008-12-17 22:34
谢谢你们的批评和建议。我都接纳。的确是我的自身问题。
他们叫了警察,并且我也签字了。
我是不是应该找律师。或者应该做点什么可以挽回一点。 请大家指点。有人有过什么类似的情况么。结果如何。
谢谢大家。$郁闷$
潜水钟与蝴蝶
发表于 2008-12-17 22:45
原帖由 cqklee 于 2008-12-17 21: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距离退休还有十几二十年呢:)
今年好像有52了。。她是最早来澳的留学生。她房东我认识,讲过她的事,我没放在心上,因为我不知道讲的是谁。谁知道有一次房东说起学生的事情来,又提到了她从警察局出来的事,当时房东骂道"XXX啊XXX! 你再几个月就可以毕业了,凭你的能力肯定能找到不错的工作,何苦呢!" 我当时听到名字,不禁叫出来;是她啊,和我老公同一个公司呢!
小叮当88
发表于 2008-12-17 22:56
楼上的,你的意思是说。她就做错了一次。就被遣送回国了。?都没读完? 是在澳洲么。你也在澳洲。
[ 本帖最后由 小叮当88 于 2008-12-17 22:01 编辑 ]
潜水钟与蝴蝶
发表于 2008-12-17 23:16
原帖由 小叮当88 于 2008-12-17 2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的,你的意思是说。她就做错了一次。就被遣送回国了。?都没读完? 是在澳洲么。你也在澳洲。
我写错了,是奥地利的奥。她什么事都没有,照样读书,毕业,工作了多年。前不久被开了,人家就自己办了一个公司。因为她和奥籍人结的婚,自己也老早拿到了奥籍。
我刚才没看到你的问题,是我正在短消息里埋头码字呢。
孟婆汤
发表于 2008-12-17 23:17
楼主大概有什么难言之隐吧,但我知道只要在德国买东西,最后去kasse给人家扫一下就可以了。我经常去超市买水,拿了就开了喝,到最后去结帐的时候就是一空瓶,但只要给工作人员扫一下就行,只要付钱他们不管有没有盒子或瓶子里有没有水什么的。楼主最好找一个懂法律的人咨询一下,解决问题最重要,在这里一般来说只有被拍死。
小叮当88
发表于 2008-12-17 23:24
谢谢你们。。谢谢你们。。$郁闷$
reifer
发表于 2008-12-17 23:50
参考下这里,这里有较详细的针对性法律说明和意见:
http://www.edu.cn/20020226/3021205.shtml
不过还是想说,人在国外,一举一动就代表了我们整体国人素质,难道真缺一双鞋穿?在国内你干这个也就丢你自己和家人的脸,在这丢的是全体国人的脸,去面壁吧!
升级
发表于 2008-12-17 23:59
原帖由 reifer 于 2008-12-17 22:5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参考下这里,这里有较详细的针对性法律说明和意见:
http://www.edu.cn/20020226/3021205.shtml
不过还是想说,人在国外,一举一动就代表了我们整体国人素质,难道真缺一双鞋穿?在国内你干这个也就丢你自己和家人的脸 ...
说得好,厚道。
发生了就发生了,楼主记得以后一定要改,不管在国内国外。
aboo
发表于 2008-12-18 00:00
说什么呢,楼主后面承认了自己想偷,却在开头还写是误会,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在超市里已经偷完了, 还在论坛里骗, 到最后还是说自己的确是想偷, 哎, 楼主人品真的有问题, 鉴定完毕!
newbie9527
发表于 2008-12-18 00:06
原帖由 aboo 于 2008-12-17 23:00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什么呢,楼主后面承认了自己想偷,却在开头还写是误会,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在超市里已经偷完了, 还在论坛里骗, 到最后还是说自己的确是想偷, 哎, 楼主人品真的有问题, 鉴定完毕!
谁邀请你来鉴定了阿?
潜水钟与蝴蝶
发表于 2008-12-18 00:13
原帖由 aboo 于 2008-12-17 23:0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什么呢,楼主后面承认了自己想偷,却在开头还写是误会,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在超市里已经偷完了, 还在论坛里骗, 到最后还是说自己的确是想偷, 哎, 楼主人品真的有问题, 鉴定完毕!
搂主大概是第一次做这种事,心里也很自责害怕。但是年轻面皮薄,在开始没勇气直接说实话,怕受大家嘲笑。但是他终于把真相说了出来,大家如果有能帮到的地方,就帮他出出主意吧。大家设身处地为他想一想,现在是多么紧张无助惶惶不安呢。只要他认识到自己错了,并决心从此改过,我想大家就不会在他身上扔石头了。。
dolphin512
发表于 2008-12-18 00:15
一般不会叫警察的吧,看电视里好像都是被抓住了没有带证件才叫警察的。叫了警察就会留案底的吧?这种事不会被遣送回国么?好像觉得留学生一牵涉违法行为,不管大小都会被遣送的,不知道,楼主还是拿到法院传票后问问律师吧,要是第一次可能不会留案底的——这里谁会有这种经历?$汗$
火之舞
发表于 2008-12-18 01:08
找律师吧 这里的人我想大多数都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吧 呵呵 只能祝楼主好运了~
ps:最近进超市拿东西不付钱的人真多
Lee911
发表于 2008-12-18 03:01
借这个帖说一句,不管在中国还是外国,都不要拿人家东西,不道德。
xumeng
发表于 2008-12-18 03:19
$NO$ 你以为承认了就了事,中国人不会忘了你,保重把
鱼跃
发表于 2008-12-18 04:53
如果你是偷了,而且被抓了的话,告诉后面是什么,一,你会收到法院的传票,如果你没有找好律师,法院会酌情延迟的,但是是躲不过去的。二,找律师是肯定要花钱的,因为免费的律师不处理这些官司。三,还要准备好一比罚金。
不认错,如果别人有确实证据的话,法官可能认为你态度不好,最后多少罚金就不好说了。
给你说个比例吧,一个中国人偷了不到10欧的东西,花律师费大概不到600欧,赔款是150欧,其他的我不记得了,反正后来签证官让她闪人了。
法院开始找不到她人,后来才知道她是有心躲着的,这根本就没有用。我觉得你现在是为自己的行为买单最好。我觉得没啥好说的,一个做事一个当,谁这辈子不做错事,关键是以后不再错。我例子里面这个人就是无药可救,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德国偷东西被抓了。她已经不太可能入境欧洲,除非变身份。
[ 本帖最后由 鱼跃 于 2008-12-18 03:54 编辑 ]
luv3721
发表于 2008-12-18 09:10
Novembersky
发表于 2008-12-18 10:17
原帖由 fuwenjun 于 2008-12-17 20: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说自己有心理 疾病 学好莱坞明星 人家偷内衣 你就偷鞋
:D :D :D